《妻子的浪漫旅行》第六季于近日火热开播,几对明星嘉宾之间的感情也让人直呼太好嗑,你最喜欢哪一对?
陆毅和鲍蕾在节目中透露他们恋爱26年,结婚16年,虽然鲍蕾曾经是很有名的演员但现在只能做一名家庭主妇,但是在丈夫心中她更是一位小公主,需要自己宠着爱着。
而且尽管陆毅现在在中生代男演员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如果让他做出事业和家庭的选择题时,他依旧会坚定地选择家庭,这就是鲍蕾的安全感。
而郑恺也多次在节目中表白妻子苗苗,后悔没有早点遇到这个让自己沦陷的人。尽管他非常害怕妻子说出要不这两个字,因为只要苗苗说要不什么,要不什么,就意味着他需要为此买单,但是他依然甘之如饴。
刘芸和郑钧同样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对夫妻,他们的相处模式则有些有趣,两个人不吵不相识,不打不痛快。但就是在这样的争争吵吵中他们携手共度了12年时光,谁又不说一句羡慕好嗑呢?
陆毅和鲍蕾在节目中透露他们恋爱26年,结婚16年,虽然鲍蕾曾经是很有名的演员但现在只能做一名家庭主妇,但是在丈夫心中她更是一位小公主,需要自己宠着爱着。
而且尽管陆毅现在在中生代男演员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如果让他做出事业和家庭的选择题时,他依旧会坚定地选择家庭,这就是鲍蕾的安全感。
而郑恺也多次在节目中表白妻子苗苗,后悔没有早点遇到这个让自己沦陷的人。尽管他非常害怕妻子说出要不这两个字,因为只要苗苗说要不什么,要不什么,就意味着他需要为此买单,但是他依然甘之如饴。
刘芸和郑钧同样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对夫妻,他们的相处模式则有些有趣,两个人不吵不相识,不打不痛快。但就是在这样的争争吵吵中他们携手共度了12年时光,谁又不说一句羡慕好嗑呢?
这条大街的尽头住着一个疯子。他夫人过世之后就一直闭门不出,”主妇凑近新搬来的邻居耳边,“据说在做机器人呢。”“哦?那然后呢?”“不知怎么的就死了,过了几天才被发现,屋里就剩一些废料,哪有什么机器人,作孽哦。”“哦…”她忽然莫名悲伤,眼前浮起初恋时他的脸,转过头眼角缓缓滑落一滴泪。
多说几句关于小汪与大S的剧情分析
小汪大发神经,原来是不想给“他”付电费,获得大批网友支持,实际上这还真的跟台湾的婚姻法律跟大陆不一样有关。
我理解大陆的婚姻法认定的对象都是有工作的新女性,理论上是夫妻财产各一半,丈夫出轨,一般证据很难拿,拿到了对分钱的帮助也不大,抚育孩子如果是母亲,父亲给一点的赡养费(给孩子),但通常给得很少,据我所知,十来年前,广州就是一千,而且父亲还可以以各种理由不给,等于这孩子就是母亲在养着,当然,富豪也有给得多的,视情况而定,平民男人一定是不给或者少给,因为这些男人觉得离婚了,我就不想给钱来养你。
而台湾离婚的话,如果没孩子,也是一人一半,但有孩子的话,法律更倾向带孩子的这一方,给的也较高,因为通常都是母亲带孩子,赡养费是常见的,有人给得很大方,一笔过给,有的则长期付,要一直付到女方再婚或离开人世,这一笔赡养费的意义在台陆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我感觉就是新旧两种生活形式,旧式男人强调保护,所以给足钱是一种男性气概,而新式男人强调平等,所以不给钱也理所当然。
我个人理解台湾的婚姻法想象面对更多的是没有工作的旧女性,过去时代,丈夫一旦移情别恋要离婚,女性又没有工作,还要带孩子,不给钱当然就是死路一条。
台湾女性家庭主妇比较多,通常在婚姻里比较卑微,毕竟老公是饭碗,以前我看过一本书,是台湾女作家施寄青写的,叫<走过婚姻>,写她自己是如何想要保全自己的婚姻,等出轨的男人回头,真是惨,话又说回来,没有赚钱本事的女人离婚时在哪个地方都惨,都是弱势,只不过在台湾的婚姻法的保护下,似乎要略好些。
大S呢,非常精灵地躲在旧式法理的保护下,软语温存要到了赡养费,但是实际她又是一个非常决断非常能赚钱的新女性,等于是两种生活的好处她都占了,蠢苯小汪喜眉滋眼地离了婚,大手一笔签了合同给了钱。他心里想的是旧剧本,自己变单身钻五,前妻苦苦带着孩子熬到老死,谁知人家先用旧剧本跟他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一年不到又献上新剧本,上演新时代离婚女性再觅真爱无限风光的时代新戏,不得不说,台湾女性在两性关系里身段柔软手段刚强的斗争作风,在东亚的婚姻环境里还是管用的,把不中用的前夫一脚踢开,自己梅开二度,恩爱有加,床垫照睡,而且电费还是前夫给,这一记回马枪,杀得漂亮。
小汪这边呢,协议签了,但两年后发现自己被人耍了,你以为小汪是在乎钱么?小汪不在乎钱,小汪人大方,给小张也是几百万几百万的,小汪觉得自己被人耍了,北京爷们的面子掉了,所以要闹这么一出,要是个明白人,协议签了,打碎牙齿肚里吞,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就算了,但小汪不是这种人,他一犯浑啥都敢干,啥都敢说。
当然最最深刻的原因还是两母子有着做生意人的冷酷和精明,他们如今流量的惟一价值就在大S身上,闹这么一出,气也出了,流量也拿到了,麻辣粉也卖掉了,说到底,小汪和老张这对母子毕竟是生意人——气是表面的,钱是真的,毕竟生意人的底线并不是面子,生意人的底线还是赚到钱。
这也是大S为什么在声明里说祝他们家麻六记生意兴隆的原因,她明白,只有他们家麻六记生意兴隆了,他才会转过头来,回想起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爸爸。
不过,现在疫情这么严重,生意这么不好,估计有得闹呢,我的妈呀,这才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人生最怕就是碰到流氓。
小汪大发神经,原来是不想给“他”付电费,获得大批网友支持,实际上这还真的跟台湾的婚姻法律跟大陆不一样有关。
我理解大陆的婚姻法认定的对象都是有工作的新女性,理论上是夫妻财产各一半,丈夫出轨,一般证据很难拿,拿到了对分钱的帮助也不大,抚育孩子如果是母亲,父亲给一点的赡养费(给孩子),但通常给得很少,据我所知,十来年前,广州就是一千,而且父亲还可以以各种理由不给,等于这孩子就是母亲在养着,当然,富豪也有给得多的,视情况而定,平民男人一定是不给或者少给,因为这些男人觉得离婚了,我就不想给钱来养你。
而台湾离婚的话,如果没孩子,也是一人一半,但有孩子的话,法律更倾向带孩子的这一方,给的也较高,因为通常都是母亲带孩子,赡养费是常见的,有人给得很大方,一笔过给,有的则长期付,要一直付到女方再婚或离开人世,这一笔赡养费的意义在台陆之间是有很大差距的,我感觉就是新旧两种生活形式,旧式男人强调保护,所以给足钱是一种男性气概,而新式男人强调平等,所以不给钱也理所当然。
我个人理解台湾的婚姻法想象面对更多的是没有工作的旧女性,过去时代,丈夫一旦移情别恋要离婚,女性又没有工作,还要带孩子,不给钱当然就是死路一条。
台湾女性家庭主妇比较多,通常在婚姻里比较卑微,毕竟老公是饭碗,以前我看过一本书,是台湾女作家施寄青写的,叫<走过婚姻>,写她自己是如何想要保全自己的婚姻,等出轨的男人回头,真是惨,话又说回来,没有赚钱本事的女人离婚时在哪个地方都惨,都是弱势,只不过在台湾的婚姻法的保护下,似乎要略好些。
大S呢,非常精灵地躲在旧式法理的保护下,软语温存要到了赡养费,但是实际她又是一个非常决断非常能赚钱的新女性,等于是两种生活的好处她都占了,蠢苯小汪喜眉滋眼地离了婚,大手一笔签了合同给了钱。他心里想的是旧剧本,自己变单身钻五,前妻苦苦带着孩子熬到老死,谁知人家先用旧剧本跟他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一年不到又献上新剧本,上演新时代离婚女性再觅真爱无限风光的时代新戏,不得不说,台湾女性在两性关系里身段柔软手段刚强的斗争作风,在东亚的婚姻环境里还是管用的,把不中用的前夫一脚踢开,自己梅开二度,恩爱有加,床垫照睡,而且电费还是前夫给,这一记回马枪,杀得漂亮。
小汪这边呢,协议签了,但两年后发现自己被人耍了,你以为小汪是在乎钱么?小汪不在乎钱,小汪人大方,给小张也是几百万几百万的,小汪觉得自己被人耍了,北京爷们的面子掉了,所以要闹这么一出,要是个明白人,协议签了,打碎牙齿肚里吞,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就算了,但小汪不是这种人,他一犯浑啥都敢干,啥都敢说。
当然最最深刻的原因还是两母子有着做生意人的冷酷和精明,他们如今流量的惟一价值就在大S身上,闹这么一出,气也出了,流量也拿到了,麻辣粉也卖掉了,说到底,小汪和老张这对母子毕竟是生意人——气是表面的,钱是真的,毕竟生意人的底线并不是面子,生意人的底线还是赚到钱。
这也是大S为什么在声明里说祝他们家麻六记生意兴隆的原因,她明白,只有他们家麻六记生意兴隆了,他才会转过头来,回想起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爸爸。
不过,现在疫情这么严重,生意这么不好,估计有得闹呢,我的妈呀,这才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人生最怕就是碰到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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