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2月4日至8日,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较差,预计12月4日咸阳市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5日至8日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按照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2月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广大市民尽量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保障类、抢修抢险类除外)的禁行工作;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全市还将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保洁作业次数,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100%覆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按照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咸阳媒体日报全记者 刘计划)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广大市民尽量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保障类、抢修抢险类除外)的禁行工作;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全市还将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保洁作业次数,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100%覆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按照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咸阳媒体日报全记者 刘计划)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受静稳天气影响,12月4日至6日,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且呈逐渐加重趋势,12月5日至6日有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2月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受静稳天气影响,12月4日至6日,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且呈逐渐加重趋势,12月5日至6日有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2月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致浦城在外学子的一封信】亲爱的浦城籍莘莘学子:你们好!寒假将至,在外刻苦求学的你们即将踏上返乡的归程,父母和家人期盼你们早日回家,家乡人民欢迎你们平安返回!
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也让你们的求学之路充满坎坷,你们的冷暖始终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家乡人民时刻惦记你们的身心健康和进步成长。月是故乡明,人是家乡亲,归程匆匆。但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面对传播速度快,隐匿性远超以往的变异病毒,还需要大家同心、齐心携手共同应对。为确保大家顺利、健康、安全返乡,我们向大家温馨提示:
一、主动登记报备
请同学们在学校明确寒假放假时间返乡前,通过家人了解家乡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在返程前3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或村组进行电话报备,并通过文末“县外返浦信息”小程序报备具体返乡信息。
二、加强途中保护
启程前应准备好口罩、便携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物品,提前安排好行程,错峰出行,避免扎堆返乡;返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同乘人员交流,保持距离,避免聚集;下车(机)后要及时更换口罩;如在旅途中出现发热、乏力、腹泻、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落实防疫措施
高风险地区入浦需7天居家医学观察;省外入(返)浦人员应在入浦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严格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前三天落实“3天3检”(含“落地检”,每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第五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内涉疫地区人员入浦后应在第一时间落地检,并严格落实3天自我健康监测,落实“3天3检”(含“落地检”,每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四、关注疫情动态
请同学们从官方媒体和正规渠道获取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事实不清的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随意发布未证实的消息。一旦发现曾去过地方有与相关病例活动轨迹交集等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亲爱的同学们,有责任有担当,青春才会闪光。衷心感谢你们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希望你们以青年之担当,做祖国之栋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携手并肩、同舟共济,共同战胜疫情,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浦城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3日
(本信息登记平台由浦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管理,我们承诺对您信息予以保密,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 来源:浦城新闻
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也让你们的求学之路充满坎坷,你们的冷暖始终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家乡人民时刻惦记你们的身心健康和进步成长。月是故乡明,人是家乡亲,归程匆匆。但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面对传播速度快,隐匿性远超以往的变异病毒,还需要大家同心、齐心携手共同应对。为确保大家顺利、健康、安全返乡,我们向大家温馨提示:
一、主动登记报备
请同学们在学校明确寒假放假时间返乡前,通过家人了解家乡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并在返程前3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或村组进行电话报备,并通过文末“县外返浦信息”小程序报备具体返乡信息。
二、加强途中保护
启程前应准备好口罩、便携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物品,提前安排好行程,错峰出行,避免扎堆返乡;返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同乘人员交流,保持距离,避免聚集;下车(机)后要及时更换口罩;如在旅途中出现发热、乏力、腹泻、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落实防疫措施
高风险地区入浦需7天居家医学观察;省外入(返)浦人员应在入浦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严格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前三天落实“3天3检”(含“落地检”,每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第五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省内涉疫地区人员入浦后应在第一时间落地检,并严格落实3天自我健康监测,落实“3天3检”(含“落地检”,每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
四、关注疫情动态
请同学们从官方媒体和正规渠道获取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事实不清的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随意发布未证实的消息。一旦发现曾去过地方有与相关病例活动轨迹交集等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亲爱的同学们,有责任有担当,青春才会闪光。衷心感谢你们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希望你们以青年之担当,做祖国之栋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携手并肩、同舟共济,共同战胜疫情,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浦城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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