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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一星卡面和主界面的l2d上不少人都穿着一件款式一样只是颜色各异的针织衣,今天看到小溪的这件和她哥相比颜色要深一点,跟桃的那身一样。反而4和萍的颜色相同都是淡黄,和糖的那件也不一样糖的颜色更淡些接近白色。合理造谣,是之前某次4小溪萍出门逛街一块买的(11和吸吼没这个衣服),4和萍挑了一模一样的款,然后两人还都一直穿着。
(放个拼图做对比,左边桃溪中间4萍右边糖,乍一看一样不过仔细看颜色差还是很明显)
【投稿】一星卡面和主界面的l2d上不少人都穿着一件款式一样只是颜色各异的针织衣,今天看到小溪的这件和她哥相比颜色要深一点,跟桃的那身一样。反而4和萍的颜色相同都是淡黄,和糖的那件也不一样糖的颜色更淡些接近白色。合理造谣,是之前某次4小溪萍出门逛街一块买的(11和吸吼没这个衣服),4和萍挑了一模一样的款,然后两人还都一直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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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多项问题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落实“双减”政策将对子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1月5日晚间,勤上股份(002638)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勤上股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勤上股份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
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勤上股份的办公场所存放了部分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方的印鉴卡及用章审批单等资料,其中部分用章审批单由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等方面未完全分开,公司2020年年报中未如实披露上述情形,所披露的公司治理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
同时,勤上股份对关联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简称“煜光照明”)原为勤上股份全资子公司,2019年11月,煜光照明引入新股东深圳泰克和商流码,分别认缴注册资本3.14亿元、1.84亿元,于2019年11月26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勤上股份自2019年12月起不再将煜光照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简称出表)。
经查,煜光照明出表之后,业务经营仍高度依赖勤上股份,勤上股份人员参与煜光照明公章的使用审批,控制和使用煜光照明相关银行账户,参与煜光照明账务税务处理和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事项,勤上股份仍为煜光照明主要实缴出资方。上述情形表明勤上股份与煜光照明保持特殊关系,对其经营、财务等方面仍具有较大影响,应认定煜光照明为勤上股份的关联方。但勤上股份自2019年12月起未将煜光照明认定为关联方,相关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披露的关联方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勤上股份还存在未如实披露煜光照明大额信托资金去向的情况。2021年4月30日,勤上股份发布《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披露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向国民信托购买4亿元信托产品,投资范围为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经查,煜光照明签署的相关信托合同明确约定国民信托按照委托人煜光照明的意愿向东莞市4家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煜光照明自愿承担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上述信托贷款中的3亿元最终流向深圳泰克及商流码,用于对煜光照明的增资。勤上股份《专项说明》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此外,勤上股份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一是煜光照明于2018年11月16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约定煜光照明将5000万元存于厦门国际银行,并委托其向勤上股份发放委托贷款,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2年5月16日,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勤上股份未在2019年、2020年年报中披露该委托贷款协议。
二是勤上股份在2020年6月30日公告的《上市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披露2019年末勤上股份对煜光照明的其他应付款4576.61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详情可见:https://t.cn/A6JASZey
1月5日晚间,勤上股份(002638)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勤上股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勤上股份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幕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
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勤上股份的办公场所存放了部分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方的印鉴卡及用章审批单等资料,其中部分用章审批单由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等方面未完全分开,公司2020年年报中未如实披露上述情形,所披露的公司治理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
同时,勤上股份对关联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简称“煜光照明”)原为勤上股份全资子公司,2019年11月,煜光照明引入新股东深圳泰克和商流码,分别认缴注册资本3.14亿元、1.84亿元,于2019年11月26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勤上股份自2019年12月起不再将煜光照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简称出表)。
经查,煜光照明出表之后,业务经营仍高度依赖勤上股份,勤上股份人员参与煜光照明公章的使用审批,控制和使用煜光照明相关银行账户,参与煜光照明账务税务处理和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事项,勤上股份仍为煜光照明主要实缴出资方。上述情形表明勤上股份与煜光照明保持特殊关系,对其经营、财务等方面仍具有较大影响,应认定煜光照明为勤上股份的关联方。但勤上股份自2019年12月起未将煜光照明认定为关联方,相关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披露的关联方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勤上股份还存在未如实披露煜光照明大额信托资金去向的情况。2021年4月30日,勤上股份发布《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披露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向国民信托购买4亿元信托产品,投资范围为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经查,煜光照明签署的相关信托合同明确约定国民信托按照委托人煜光照明的意愿向东莞市4家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煜光照明自愿承担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上述信托贷款中的3亿元最终流向深圳泰克及商流码,用于对煜光照明的增资。勤上股份《专项说明》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此外,勤上股份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一是煜光照明于2018年11月16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约定煜光照明将5000万元存于厦门国际银行,并委托其向勤上股份发放委托贷款,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2年5月16日,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勤上股份未在2019年、2020年年报中披露该委托贷款协议。
二是勤上股份在2020年6月30日公告的《上市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披露2019年末勤上股份对煜光照明的其他应付款4576.61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详情可见:https://t.cn/A6JASZey
#客流量公告#(1月02日14:00)【都江堰景区】:网络预约限量60000人,已预约门票5734张,剩余门票54266张;【青城前山景区】:网络预约限量30000人,已预约门票4576张,剩余门票25424张。【青城后山景区】:网络预约限量20000人,已预约门票1519张,剩余门票18481张。
#停车位公告#【都江堰景区】:离堆片区停车场空余泊位:370;古县衙停车场空余泊位:190;【青城前山景区】:停车场空余泊位:1600;【青城后山景区】:景区停车场空余泊位:299。
#停车位公告#【都江堰景区】:离堆片区停车场空余泊位:370;古县衙停车场空余泊位:190;【青城前山景区】:停车场空余泊位:1600;【青城后山景区】:景区停车场空余泊位: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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