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宝儿吃美食
1 北陵附近的菊日本料理,我俩一共来了两次,每次都是吃的300一位的自助,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当时大宝儿心情非常好,我还给你剥了很多的虾,食材全部也都很新鲜,你吃的很尽兴。酒足饭饱之后我们离开饭店,按照以往的时间我应该送你回去,然后再回我自己家,因为我自己当天心里打算不回家了,想和你住在一起,但我没和你提前说,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吃完饭我和你说我今天不回去了,今晚住你家,你非常开心。其实我知道你早就想让我住在你那里,因为你一个人住也很孤单。这是我第一次住在你家里,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开启了幸福快乐的同居生活,我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住在你那里。
2.朗日街附近的板门店烧烤有一次我俩来到这里吃烤肉,其实他家和别的韩式烤肉没什么区别,你之前应该和别人来这吃过,所以你和我说有一种肉特别好吃,就是盘子里用树枝之类的东西盛着肉的一种,但是我们没找到这个,找来了服务员,也是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们最终吃的别的种类的肉,也很好吃。
34 长白的红池塘餐厅 这里是长白附近有名的网红餐厅一条街,我们有一天是来这里吃青梅酒肆的,你都说过好几次了。但是当天我们来这里之后发现青梅酒肆正在翻新装修,吃不上了,我们就来到隔壁的红池塘,你说这个也是网红餐厅,也很好,我们就进去了。网红餐厅嘛。装修还是很不错的,人不多,有些情调。点的什么菜我已经忘记了,反正点了能有三四样,出品样式很好看,但是味道真的很一般,价格有些贵。可以理解,网红餐厅嘛,一般都来这里拍照的,我们也不能免俗,拍照开吃,反正大宝儿吃的很尽兴,我就开心了。
56长白附近的胆食海胆饺子餐厅有一次我俩去大连玩,在星海广场的喜鼎想去吃海胆水饺,但是不凑巧,到了才知道,不是饭点儿不营业,而且海胆水饺还限量,好像没人只能点几个来着,反正我俩没吃着。去年冬天,我在网上发现的这家店,便开车和你一起来到这里,门口停好车,来到一楼的小桌旁坐下,海胆水饺肯定是要点的,又点了一个别的馅的,还有其它的菜,味道挺不错的,海胆也很新鲜,第一次吃到海胆水饺,我俩都挺开心。
和大宝儿一起吃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还有很多未曾发现的美食,可惜没有机会让我们一同去发现和品尝。但是这些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会永远存在我的脑子里,永远不会忘记的!
1 北陵附近的菊日本料理,我俩一共来了两次,每次都是吃的300一位的自助,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当时大宝儿心情非常好,我还给你剥了很多的虾,食材全部也都很新鲜,你吃的很尽兴。酒足饭饱之后我们离开饭店,按照以往的时间我应该送你回去,然后再回我自己家,因为我自己当天心里打算不回家了,想和你住在一起,但我没和你提前说,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吃完饭我和你说我今天不回去了,今晚住你家,你非常开心。其实我知道你早就想让我住在你那里,因为你一个人住也很孤单。这是我第一次住在你家里,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开启了幸福快乐的同居生活,我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住在你那里。
2.朗日街附近的板门店烧烤有一次我俩来到这里吃烤肉,其实他家和别的韩式烤肉没什么区别,你之前应该和别人来这吃过,所以你和我说有一种肉特别好吃,就是盘子里用树枝之类的东西盛着肉的一种,但是我们没找到这个,找来了服务员,也是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们最终吃的别的种类的肉,也很好吃。
34 长白的红池塘餐厅 这里是长白附近有名的网红餐厅一条街,我们有一天是来这里吃青梅酒肆的,你都说过好几次了。但是当天我们来这里之后发现青梅酒肆正在翻新装修,吃不上了,我们就来到隔壁的红池塘,你说这个也是网红餐厅,也很好,我们就进去了。网红餐厅嘛。装修还是很不错的,人不多,有些情调。点的什么菜我已经忘记了,反正点了能有三四样,出品样式很好看,但是味道真的很一般,价格有些贵。可以理解,网红餐厅嘛,一般都来这里拍照的,我们也不能免俗,拍照开吃,反正大宝儿吃的很尽兴,我就开心了。
56长白附近的胆食海胆饺子餐厅有一次我俩去大连玩,在星海广场的喜鼎想去吃海胆水饺,但是不凑巧,到了才知道,不是饭点儿不营业,而且海胆水饺还限量,好像没人只能点几个来着,反正我俩没吃着。去年冬天,我在网上发现的这家店,便开车和你一起来到这里,门口停好车,来到一楼的小桌旁坐下,海胆水饺肯定是要点的,又点了一个别的馅的,还有其它的菜,味道挺不错的,海胆也很新鲜,第一次吃到海胆水饺,我俩都挺开心。
和大宝儿一起吃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还有很多未曾发现的美食,可惜没有机会让我们一同去发现和品尝。但是这些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会永远存在我的脑子里,永远不会忘记的!
道以无心度有情,一切方便是修真!
1
其实我不怎么去写太多关于修行与福报之类的文章,因为自感修行尚浅、福报不够而所悟不深,因而不敢妄论因果福报而乱人视听,如此则罪莫大焉。只不过,每每与人谈天,总会不知不觉将话题往福报上扯。
今日有个修行的朋友问我,为何他修行数年,生活却未见改变,甚至连老婆都没娶上。说实在的,要在以前,我必定从其八字命理上判断问题的根源。不过,今日对他的劝说却从修行入手。故而,将所言书录之,以飨有缘。
大凡修行之人,皆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谦卑。这位修行的朋友亦如此。他行年34岁,属大龄青年,尚未娶妻。
据说,他八年前已开始修行,无论佛道,他博采众长,因而交友广阔。他家境一般,双亲皆年过花甲,上有一兄,成亲多年。唯独他自己却成了父母的牵挂。他相貌不错,除了略显沧桑,其余并无不妥。
2
闲聊之中,只听他讲了很多修行理论,也曾亲身实践,但因未曾正式投拜明师,故而至今仍然游身玄门之外。
实际上,从头到尾我都不怎么插话,他口若悬河,喋喋不休,我也听得极其认真。只是,我偶尔发现他口无遮拦,后来竟开始说人是非,开始抱怨老天不公,且带有粗俗之语。他的信息量很大,特别是别人的八卦是非,不知从何处打探而来。
其实,聊着聊着,我似乎看到了他诸事不顺的因果。一个人的修行重在真心、诚心,且一丝不苟,无论言行举止须成为表率,应该以正能量示人,如此才能教化人于无形。
八卦是非之语或抱怨之谈或许是事实,然而,挂在嘴边对修行不利,有些事情不可说,有些事情不可多说,否则容易损了自己的德行。天长日久,自己尚未察觉,但福报会偷偷溜走。
修行之人一般不会有大灾大难,除非是那些道貌岸然而又沽名钓誉的假修行人。其实一个人修行层次的高低和精进程度可以通过其日常生活看出来。
红尘中修行,免不了要接触别人、接触社会,在纷繁复杂的俗世生活中,我们会遭遇很多诱惑,如名、利、财、色等。这些诱惑对修行是极为不利的,嘴上说说能抗拒这些诱惑容易,但若身临其境时,就未必能自持了。
3
说到修行中的自持,即自律。大多数修行人都是皈依了宗教的,所以,虽然未在宫观接受各种清规戒律,但日常生活中也须注意自持,尽量做到不该争的不争、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计较的不计较,如此等等;尽量放下欲望,尤其是杀心、贪心和邪淫心,这是最损害功德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红尘中修行,忌口是容易做到的。道教居士除了五荤之外,对其他肉类并未进行严格规定,但既然皈依道教,即不可杀生,亦不可食三净肉,其他辛味食物易损气,所以当忌则忌。
素食不是不可,但要圆融,如若因为自己忌口而给别人带来极度不便,这就不太好了。道经讲“一切方便是修真”,用在此处虽然不尽合题意,但大意相同。任何修行,皆以与人方便为上。
除了吃之外,修行人还需管住嘴巴。有句话说:祸从口出。此言不虚。除了自身造作的罪孽之外,很多大灾小难都与说话有关。
话多固然不好,因为很多时候口不择言,言者无意而听者有心,少说话可以尽量避免祸事。要说也可以,多多说自己之过,多褒扬别人之功。多赞扬别人,然后保持谦逊,这不是虚伪,而是做人的根本方法。
4
修行人还应该改掉自以为是的毛病。很多人一经修行便开始卖弄自己的学识。听到点风就把它说成雨,并坚持己见,听不进别人的话。说实在的,即便修行了,我们也未必比别人懂得多,比如宗教方面,一个普通的修行人对宗教的了解未必一个研究宗教的人多。
我读研之前以为自己对道教的研究已经很深了,可跟导师聊完以后才发现他才是道学方面的专家,无论是老庄哲学、葛洪研究、丹道研究等无一不通,而且还常常进行实证。顿时觉得自惭形秽。
修行人还需要时时守心。言行多表漏于外,别人都能听到、看到,然而,心却不然。所以,修行就要守住心神,使心不乱,即不乱想。
其实,很多人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所以容易心动。比如,突然有一个似乎有利可图的机会,或者突然看到一个衣着暴露的女孩,心总会往邪处想。
须知,一起心动念,问题就来了,即使再装得若无其事,也无法阻止福报的折损。很多年轻人屡遭坎坷的原因,大多与此有关。所以,做到不动心,不受外物影响,自守内心澄净,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总而言之,修行中遇到阻碍和坎坷,休怪真师难遇,也休怪修行无用,很多时候,不顺与坎坷都是自己造成的,理应积极自查,这样才能不断精进。切记不可急于求成,不然修一尺而退一丈,就太不值当了。福生无量。 https://t.cn/Rcdt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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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怎么去写太多关于修行与福报之类的文章,因为自感修行尚浅、福报不够而所悟不深,因而不敢妄论因果福报而乱人视听,如此则罪莫大焉。只不过,每每与人谈天,总会不知不觉将话题往福报上扯。
今日有个修行的朋友问我,为何他修行数年,生活却未见改变,甚至连老婆都没娶上。说实在的,要在以前,我必定从其八字命理上判断问题的根源。不过,今日对他的劝说却从修行入手。故而,将所言书录之,以飨有缘。
大凡修行之人,皆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谦卑。这位修行的朋友亦如此。他行年34岁,属大龄青年,尚未娶妻。
据说,他八年前已开始修行,无论佛道,他博采众长,因而交友广阔。他家境一般,双亲皆年过花甲,上有一兄,成亲多年。唯独他自己却成了父母的牵挂。他相貌不错,除了略显沧桑,其余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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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之中,只听他讲了很多修行理论,也曾亲身实践,但因未曾正式投拜明师,故而至今仍然游身玄门之外。
实际上,从头到尾我都不怎么插话,他口若悬河,喋喋不休,我也听得极其认真。只是,我偶尔发现他口无遮拦,后来竟开始说人是非,开始抱怨老天不公,且带有粗俗之语。他的信息量很大,特别是别人的八卦是非,不知从何处打探而来。
其实,聊着聊着,我似乎看到了他诸事不顺的因果。一个人的修行重在真心、诚心,且一丝不苟,无论言行举止须成为表率,应该以正能量示人,如此才能教化人于无形。
八卦是非之语或抱怨之谈或许是事实,然而,挂在嘴边对修行不利,有些事情不可说,有些事情不可多说,否则容易损了自己的德行。天长日久,自己尚未察觉,但福报会偷偷溜走。
修行之人一般不会有大灾大难,除非是那些道貌岸然而又沽名钓誉的假修行人。其实一个人修行层次的高低和精进程度可以通过其日常生活看出来。
红尘中修行,免不了要接触别人、接触社会,在纷繁复杂的俗世生活中,我们会遭遇很多诱惑,如名、利、财、色等。这些诱惑对修行是极为不利的,嘴上说说能抗拒这些诱惑容易,但若身临其境时,就未必能自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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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修行中的自持,即自律。大多数修行人都是皈依了宗教的,所以,虽然未在宫观接受各种清规戒律,但日常生活中也须注意自持,尽量做到不该争的不争、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计较的不计较,如此等等;尽量放下欲望,尤其是杀心、贪心和邪淫心,这是最损害功德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红尘中修行,忌口是容易做到的。道教居士除了五荤之外,对其他肉类并未进行严格规定,但既然皈依道教,即不可杀生,亦不可食三净肉,其他辛味食物易损气,所以当忌则忌。
素食不是不可,但要圆融,如若因为自己忌口而给别人带来极度不便,这就不太好了。道经讲“一切方便是修真”,用在此处虽然不尽合题意,但大意相同。任何修行,皆以与人方便为上。
除了吃之外,修行人还需管住嘴巴。有句话说:祸从口出。此言不虚。除了自身造作的罪孽之外,很多大灾小难都与说话有关。
话多固然不好,因为很多时候口不择言,言者无意而听者有心,少说话可以尽量避免祸事。要说也可以,多多说自己之过,多褒扬别人之功。多赞扬别人,然后保持谦逊,这不是虚伪,而是做人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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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人还应该改掉自以为是的毛病。很多人一经修行便开始卖弄自己的学识。听到点风就把它说成雨,并坚持己见,听不进别人的话。说实在的,即便修行了,我们也未必比别人懂得多,比如宗教方面,一个普通的修行人对宗教的了解未必一个研究宗教的人多。
我读研之前以为自己对道教的研究已经很深了,可跟导师聊完以后才发现他才是道学方面的专家,无论是老庄哲学、葛洪研究、丹道研究等无一不通,而且还常常进行实证。顿时觉得自惭形秽。
修行人还需要时时守心。言行多表漏于外,别人都能听到、看到,然而,心却不然。所以,修行就要守住心神,使心不乱,即不乱想。
其实,很多人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所以容易心动。比如,突然有一个似乎有利可图的机会,或者突然看到一个衣着暴露的女孩,心总会往邪处想。
须知,一起心动念,问题就来了,即使再装得若无其事,也无法阻止福报的折损。很多年轻人屡遭坎坷的原因,大多与此有关。所以,做到不动心,不受外物影响,自守内心澄净,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总而言之,修行中遇到阻碍和坎坷,休怪真师难遇,也休怪修行无用,很多时候,不顺与坎坷都是自己造成的,理应积极自查,这样才能不断精进。切记不可急于求成,不然修一尺而退一丈,就太不值当了。福生无量。 https://t.cn/Rcdt451
河南信阳,“00后”小伙韩某在拼夕夕网购平台上买了一件李宁品牌的运动服,店家承诺原装正品,假一赔十,然而收到货后,却被鉴定为假货,于是,小伙找到店家索要赔偿,但店家却以小伙为职业打假人为由,拒绝赔付,随后,小伙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伙韩某今年22岁,冬季来临,气温骤降,急需要一件打底衫,随后,他在拼夕夕平台上看上了一款套头衫运动服,一件仅需要99元。
但韩某是个谨慎的人,他虽然看到商品快照图片上备注有“李宁正品加绒卫衣清仓甩卖,假一赔十”的字样,但他依旧害怕买到假货,便咨询了客服人员,客服的回复也是“如假包换,假一赔十。”
这下,韩某彻底放心了,既然都是正品,还能比专卖店便宜一倍多,那为何不在网上买呢?于是,他果断下单买了2件“正品李LN卫衣男士秋冬加绒2021新款正品连帽套头衫宽松休闲运动服”,价款合计198元。
到货后,韩某拿着刚买回来的衣服和自己在专柜买的衣服一对比,发现质感明显有区别,韩某质疑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均是假货,遂找了一家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真伪鉴定。经鉴定,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全部非李宁官方制作。
当韩某找经营者杨某某索赔时,杨某某态度恶劣,以沉默解决问题,无奈之下,韩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那么,韩某要求退一赔十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1、韩某是否可以退货退款?
本案韩某在杨某某经营的店内购买服装商品,经鉴定涉案服装为假货,杨某某在被郭某告上法院之后,并未向法官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说明,故杨某某销售的涉案服装为假冒产品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杨某某销售假冒产品,导致韩某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到本案,韩某要求杨某某退还购物款198元系概括性请求,包含了撤销合同的意思,且其行使撤销权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故杨某某返还货款198元。
同时,韩某也应返还衣服,如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杨某某是否应当赔偿韩某1980元?
首先,非食品、药品领域的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认定为针对消费者,“假一赔十”承诺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一方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约定,属于惩罚性赔偿。
关于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即在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方有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然而,而本案韩某却在庭审中自认,其购买服装商品的目的系进行二次销售牟利,故本案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若韩某请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下,其仅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合同实际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回到民法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中来,韩某并无证据证明前述损失,亦无合理说明其主张的十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另外,经查明,韩某目前在案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几十起,呈现出明显的职业打假人形态,牟利的主观目的突出,可以说,其购买商品的动机既不是为了自身使用,也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
该种做法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视法律严肃性,浪费司法资源,其主张不符合法律价值导向,亦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伙韩某今年22岁,冬季来临,气温骤降,急需要一件打底衫,随后,他在拼夕夕平台上看上了一款套头衫运动服,一件仅需要99元。
但韩某是个谨慎的人,他虽然看到商品快照图片上备注有“李宁正品加绒卫衣清仓甩卖,假一赔十”的字样,但他依旧害怕买到假货,便咨询了客服人员,客服的回复也是“如假包换,假一赔十。”
这下,韩某彻底放心了,既然都是正品,还能比专卖店便宜一倍多,那为何不在网上买呢?于是,他果断下单买了2件“正品李LN卫衣男士秋冬加绒2021新款正品连帽套头衫宽松休闲运动服”,价款合计198元。
到货后,韩某拿着刚买回来的衣服和自己在专柜买的衣服一对比,发现质感明显有区别,韩某质疑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均是假货,遂找了一家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真伪鉴定。经鉴定,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全部非李宁官方制作。
当韩某找经营者杨某某索赔时,杨某某态度恶劣,以沉默解决问题,无奈之下,韩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那么,韩某要求退一赔十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1、韩某是否可以退货退款?
本案韩某在杨某某经营的店内购买服装商品,经鉴定涉案服装为假货,杨某某在被郭某告上法院之后,并未向法官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说明,故杨某某销售的涉案服装为假冒产品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杨某某销售假冒产品,导致韩某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到本案,韩某要求杨某某退还购物款198元系概括性请求,包含了撤销合同的意思,且其行使撤销权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故杨某某返还货款198元。
同时,韩某也应返还衣服,如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杨某某是否应当赔偿韩某1980元?
首先,非食品、药品领域的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认定为针对消费者,“假一赔十”承诺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一方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约定,属于惩罚性赔偿。
关于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即在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方有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然而,而本案韩某却在庭审中自认,其购买服装商品的目的系进行二次销售牟利,故本案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若韩某请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下,其仅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合同实际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回到民法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中来,韩某并无证据证明前述损失,亦无合理说明其主张的十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另外,经查明,韩某目前在案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几十起,呈现出明显的职业打假人形态,牟利的主观目的突出,可以说,其购买商品的动机既不是为了自身使用,也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
该种做法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视法律严肃性,浪费司法资源,其主张不符合法律价值导向,亦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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