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扩大)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精神和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研究下一阶段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和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无黑”城区创建目标,日前,红桥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扩大)会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玉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公安红桥分局局长刘国庆,区法院院长李鹤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明参加会议。
张玉蕾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强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的政治意志与政治决心,务必做到存量清除到底、行业监管到边、宣传发动到位,确保夺取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实现创建“无黑”城区的既定目标。二要聚焦“六清”行动目标任务,围绕“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重要环节,抓实抓细“无黑”创建工作,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三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四要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六建”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依法惩处机制、督导督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桥法治红桥。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于“红桥政法”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精神和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研究下一阶段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和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无黑”城区创建目标,日前,红桥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扩大)会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张玉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公安红桥分局局长刘国庆,区法院院长李鹤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明参加会议。
张玉蕾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强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推进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的政治意志与政治决心,务必做到存量清除到底、行业监管到边、宣传发动到位,确保夺取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实现创建“无黑”城区的既定目标。二要聚焦“六清”行动目标任务,围绕“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重要环节,抓实抓细“无黑”创建工作,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三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四要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六建”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依法惩处机制、督导督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桥法治红桥。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于“红桥政法”公众号)
吴起街道召开政法重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11月2日,吴起街道召开政法重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街道全体科级领导、第一书记、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城镇派出所及城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光显主持。
会议传达了10月28日全县政法重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我街道开展“干部大走访、矛盾纠纷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平安建设大宣传、民意大调查”活动及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领导包抓“两代表一委员”。对辖区市县“两代表一委员”进行问卷调查,对于在调查过程中反映不满意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后,积极处理。二是街村干部包户。动员网格员携带宣传材料,挨家挨户向村民宣传,让平安创建及“两率一度”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集中宣传,由司法所牵头,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四是做好公路沿线和集中区域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好“两率一度”的宣传,确保提高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五是包村领导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满意度。
11月2日,吴起街道召开政法重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街道全体科级领导、第一书记、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城镇派出所及城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光显主持。
会议传达了10月28日全县政法重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我街道开展“干部大走访、矛盾纠纷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平安建设大宣传、民意大调查”活动及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领导包抓“两代表一委员”。对辖区市县“两代表一委员”进行问卷调查,对于在调查过程中反映不满意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后,积极处理。二是街村干部包户。动员网格员携带宣传材料,挨家挨户向村民宣传,让平安创建及“两率一度”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集中宣传,由司法所牵头,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四是做好公路沿线和集中区域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好“两率一度”的宣传,确保提高平安创建工作知晓率。五是包村领导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满意度。
【查扣冻3.8亿元!广元打掉8个涉黑犯罪组织】2日上午,广元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据通报,截至今年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7个,破获刑事案件402件。
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绍兵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元市上下保持强大攻势,雷霆出击扫除黑恶势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7个,破获刑事案件402件,立案侦办九类涉恶案件640件,共打击处理涉黑恶犯罪人员972人,查扣冻涉案资产近3.8亿元。全市法院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209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全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并肩作战,打掉了刘明、杨佳、陈福兵、代陵林等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下一步,市扫黑办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将“六清”行动延续到年底的部署,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加大攻势,打好“百日攻坚战”。坚持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快破案,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全胜。同时深挖彻查,坚决除恶务尽。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办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伞网”再杀“回马枪”。深入整治突出乱象,不断推动行业治乱横向拓展、纵深推进。与此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认同感、满意度和支持率。
【链接】几大黑恶势力被根除
·“刘明等人涉黑案”
刘明等人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09年至2018年,该组织在广元市苍溪县逐步形成以刘明为组织者、领导者,36名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涉黑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4起。该组织成员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纪律严明,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黑”与“商”相互支撑,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干扰、破坏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通过规范高效和深入细致的线索核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了刘明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5名骨干成员和8名参加者审讯突破后,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明仍拒不交代。针对这一难点,专案组在异地用警侦办的基础上优化增配侦查力量,纪委监委同步上案,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挂帅,分别成立专案组,全程介入指导、引导侦查取证,彻底摧毁了刘明顽固抵抗近2个月的心理防线,最终迫使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2020年9月27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杨佳等人涉黑案”
案发地旺苍县,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杨佳通过经商和非法经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从2009年开始对外非法放贷,并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实施多种非法手段为其收贷,谋取高额利息,官商勾结让其在短短几年内便攫取了超2亿元的不法收益,并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9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8月2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陈福兵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在青川县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1994青川金河坝血案”中以敢于逞强斗狠而树立恶名,长年控制河道霸占资源,长期干扰把持基层政权,贿赂腐蚀党政干部为其组织服务,欺压残害群众160余人,无恶不作、横行乡里20余年,在青川县前进乡、乔庄镇形成重大非法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被访当事人都否认或者不作证,又找不到知情人、证人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式,同步建立“双专班”协同作战,一举端掉了该犯罪团伙。2020年8月30日,昭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陈福兵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代陵林等人涉黑案”
2017年2月起,代陵林通过免费提供毒品、发零花钱、许诺跟着混有前途等手段,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代陵林为组织、领导者,11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代陵林团伙为获取强势江湖地位和经济利益,大肆实施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12月12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代陵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茂心 文/图)
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绍兵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元市上下保持强大攻势,雷霆出击扫除黑恶势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7个,破获刑事案件402件,立案侦办九类涉恶案件640件,共打击处理涉黑恶犯罪人员972人,查扣冻涉案资产近3.8亿元。全市法院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209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全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并肩作战,打掉了刘明、杨佳、陈福兵、代陵林等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下一步,市扫黑办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将“六清”行动延续到年底的部署,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加大攻势,打好“百日攻坚战”。坚持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快破案,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全胜。同时深挖彻查,坚决除恶务尽。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办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伞网”再杀“回马枪”。深入整治突出乱象,不断推动行业治乱横向拓展、纵深推进。与此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认同感、满意度和支持率。
【链接】几大黑恶势力被根除
·“刘明等人涉黑案”
刘明等人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09年至2018年,该组织在广元市苍溪县逐步形成以刘明为组织者、领导者,36名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涉黑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4起。该组织成员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纪律严明,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黑”与“商”相互支撑,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干扰、破坏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通过规范高效和深入细致的线索核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了刘明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5名骨干成员和8名参加者审讯突破后,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明仍拒不交代。针对这一难点,专案组在异地用警侦办的基础上优化增配侦查力量,纪委监委同步上案,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挂帅,分别成立专案组,全程介入指导、引导侦查取证,彻底摧毁了刘明顽固抵抗近2个月的心理防线,最终迫使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2020年9月27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杨佳等人涉黑案”
案发地旺苍县,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杨佳通过经商和非法经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从2009年开始对外非法放贷,并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实施多种非法手段为其收贷,谋取高额利息,官商勾结让其在短短几年内便攫取了超2亿元的不法收益,并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9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8月2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陈福兵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在青川县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1994青川金河坝血案”中以敢于逞强斗狠而树立恶名,长年控制河道霸占资源,长期干扰把持基层政权,贿赂腐蚀党政干部为其组织服务,欺压残害群众160余人,无恶不作、横行乡里20余年,在青川县前进乡、乔庄镇形成重大非法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被访当事人都否认或者不作证,又找不到知情人、证人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式,同步建立“双专班”协同作战,一举端掉了该犯罪团伙。2020年8月30日,昭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陈福兵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代陵林等人涉黑案”
2017年2月起,代陵林通过免费提供毒品、发零花钱、许诺跟着混有前途等手段,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代陵林为组织、领导者,11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代陵林团伙为获取强势江湖地位和经济利益,大肆实施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12月12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代陵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茂心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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