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 【#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不服起诉学校被驳回#,法院:尊重高校的教育自主权】备受关注的“研究生嫖娼被开除起诉学校案”近日一审宣判: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决定驳回当事人“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请求。
11月22日下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出上诉。
案由:
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学籍,起诉学校“处分太重”
案件当事人阿华(化名)案发时系某高校研究生,今年27岁。
2020年9月底的一天,阿华在学校所在地一家宾馆内和一名失足女发生关系。一个多月后,该失足女再次和他人发生交易时被警方查获,供出了阿华。
2020年11月5日,阿华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三日。2021年6月,当地警方向阿华所在高校通报了阿华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1日,学校告知阿华,学校拟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阿华认为,他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非犯罪,开除处分太重且无上位法支持,向学校提交了《异议书》。
2021年7月8日,学校保卫处在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的意见后,正式向校领导报呈请示,建议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2021年9月6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
阿华对学校处分不服,于2022年1月将学校起诉至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阿华起诉学校的主要理由是:学校公布的《处分条例》既规定,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同时又规定,对于嫖娼行为,不留余地作出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理,两者相互矛盾。
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则明确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才可以开除学籍。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显然是情节较轻。
阿华还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他顶格作出开除处分,处罚明显过重。
审理:
法院尊重高校的教育自主权,认为学校处分并无不当
庭审期间,学校辩称,阿华嫖娼有行政处罚决定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对他的处分决定程序合法。
学校指出,高校有自主管理学生的权利。该校的《处分条例》制定后经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可以作为处分依据。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阿华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据此,学校具有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职权。
本案中,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报校长会议批准,程序符合规定。
关于学校能否适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以及该条规定是否具备合法性的问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涉案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处分条例》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据此,涉案学校制定的《处分条例》未超越权限亦未违反法定程序。
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赋予了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涉案学校《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条款体现了其教育自主权,而法院在对高校处分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对高校的教育自主权予以尊重。被告学校适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无不当。
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对于阿华提出的“他被拘留三日系被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的嫖娼行为,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才能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中直接规定嫖娼即开除学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纲目冲突”的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所指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对学生违纪行为性质的判断和评价,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涉及的情节严重,系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时进行裁量的基准,两者并无关联性且本质不同,学校《处分条例》不存在纲目冲突、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情形。
综上,阿华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2022年11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决如下:驳回阿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阿华承担。(华商报 上海静安法院)
11月22日下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出上诉。
案由:
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学籍,起诉学校“处分太重”
案件当事人阿华(化名)案发时系某高校研究生,今年27岁。
2020年9月底的一天,阿华在学校所在地一家宾馆内和一名失足女发生关系。一个多月后,该失足女再次和他人发生交易时被警方查获,供出了阿华。
2020年11月5日,阿华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三日。2021年6月,当地警方向阿华所在高校通报了阿华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1日,学校告知阿华,学校拟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阿华认为,他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非犯罪,开除处分太重且无上位法支持,向学校提交了《异议书》。
2021年7月8日,学校保卫处在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的意见后,正式向校领导报呈请示,建议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2021年9月6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
阿华对学校处分不服,于2022年1月将学校起诉至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阿华起诉学校的主要理由是:学校公布的《处分条例》既规定,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同时又规定,对于嫖娼行为,不留余地作出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理,两者相互矛盾。
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则明确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才可以开除学籍。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显然是情节较轻。
阿华还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他顶格作出开除处分,处罚明显过重。
审理:
法院尊重高校的教育自主权,认为学校处分并无不当
庭审期间,学校辩称,阿华嫖娼有行政处罚决定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对他的处分决定程序合法。
学校指出,高校有自主管理学生的权利。该校的《处分条例》制定后经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可以作为处分依据。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阿华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据此,学校具有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职权。
本案中,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听取了阿华的陈述和申辩,征求了阿华所在院系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报校长会议批准,程序符合规定。
关于学校能否适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以及该条规定是否具备合法性的问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涉案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处分条例》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学生公布,据此,涉案学校制定的《处分条例》未超越权限亦未违反法定程序。
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赋予了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涉案学校《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条款体现了其教育自主权,而法院在对高校处分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对高校的教育自主权予以尊重。被告学校适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无不当。
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对于阿华提出的“他被拘留三日系被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的嫖娼行为,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才能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在《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中直接规定嫖娼即开除学籍,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纲目冲突”的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所指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对学生违纪行为性质的判断和评价,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涉及的情节严重,系公安机关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时进行裁量的基准,两者并无关联性且本质不同,学校《处分条例》不存在纲目冲突、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情形。
综上,阿华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2022年11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判决如下:驳回阿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阿华承担。(华商报 上海静安法院)
我和我老婆都是985毕业的研究生,我身高180她165,长相两人都是中上,目前在上海,两个人还挺般配的,属于学生爱情。
我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都是医生,现在我父亲在医院是院里领导,母亲下海后开了专科医院经营医疗美容。我是学数学的,目前毕业后独自经营一家牙科诊所,每个月平均净收入10万左右。而老婆只是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工,每个月到手收入才2万。
我跟老婆是读书时认识的,其实我父母已经在上海有两套多余房产,但是毕业后,经不住我岳父岳母的软磨硬泡,我爸妈出了400万首付,我们贷款200万在上海世纪公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目前市值已经超过1200万,等于我父母赠与了我老婆400万的房产。而岳父岳母只是普通国企工人退休,家里连五十万存款都没有。
后来商量结婚,两家人闹的很不愉快。我父母的意思是,已经买了房子并加了女方名字,就不要彩礼了,但是他爸妈一定要,说是他们当地的规矩,一定要遵守,岳父当天很不愉快,还几乎要哭了,拍着桌子说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了,以后都听你们的了,我们以后老了都没有依靠了,我老婆也没表示否定。于是我们后期又支付了我岳父母28万的彩礼,和婚礼当天5万5的过门费,2万的改口费。而她们只在结婚当天给了5万的嫁妆和5000的改口费。
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家里一个育儿嫂,一个保姆,一个钟点工,其实非常轻松,我们婚后都不用带娃做家务,老婆赚的2万也都是她的零花钱,不担心钱不够花,唯一的就是儿子的教育,这块都是我下班后在盯着。
由于我有一个妹妹,而且我妈妈和我都很喜欢小孩,打算让我老婆全职再生一个,之前不让生二胎,现在国家政策开放了,但是我老婆坚决不肯。其实我觉得她收入这么低,根本就没有上班的必要,在家里发挥的价值更大,毕竟我虽然上班不忙,但是心理压力很大,有个人可以教小孩,将来两个娃也多一重保证,万一一个孩子有什么风险,那种失独家庭太可怜了。而且我们家经济条件可以,两个小孩都可以快乐的享受人生,多好的事情。
我妈妈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很郁闷,但是我也不想和我老婆离婚,不然孩子太可怜了。我们可以再多请几个育儿嫂,老婆只要教育小孩就可以了,而且岳父当时亲口说的拿了彩礼就算我家人,都听我们的了。
我觉得婚姻中,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许是挣钱养家,也许是承担家务,也许是生儿育女。我老婆有点极端的女权主义,她说她不生二胎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更自由的玩,享受人生。
但是她没有想过,自己能力不够,没有我和我父母的收入,她可能只能嫁个普通门当户对的带娃做家务,2万收入在上海只能买个郊区房天天挤地铁三个小时或者市区老破小,小孩根本没自己的活动空间,她也没有个这多余收入出去玩,更别提享受人生了,现在她光想享受人生,却不肯尽义务,我该怎么劝说她认识到这一点呢?
(文/网友)
我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都是医生,现在我父亲在医院是院里领导,母亲下海后开了专科医院经营医疗美容。我是学数学的,目前毕业后独自经营一家牙科诊所,每个月平均净收入10万左右。而老婆只是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工,每个月到手收入才2万。
我跟老婆是读书时认识的,其实我父母已经在上海有两套多余房产,但是毕业后,经不住我岳父岳母的软磨硬泡,我爸妈出了400万首付,我们贷款200万在上海世纪公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目前市值已经超过1200万,等于我父母赠与了我老婆400万的房产。而岳父岳母只是普通国企工人退休,家里连五十万存款都没有。
后来商量结婚,两家人闹的很不愉快。我父母的意思是,已经买了房子并加了女方名字,就不要彩礼了,但是他爸妈一定要,说是他们当地的规矩,一定要遵守,岳父当天很不愉快,还几乎要哭了,拍着桌子说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了,以后都听你们的了,我们以后老了都没有依靠了,我老婆也没表示否定。于是我们后期又支付了我岳父母28万的彩礼,和婚礼当天5万5的过门费,2万的改口费。而她们只在结婚当天给了5万的嫁妆和5000的改口费。
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家里一个育儿嫂,一个保姆,一个钟点工,其实非常轻松,我们婚后都不用带娃做家务,老婆赚的2万也都是她的零花钱,不担心钱不够花,唯一的就是儿子的教育,这块都是我下班后在盯着。
由于我有一个妹妹,而且我妈妈和我都很喜欢小孩,打算让我老婆全职再生一个,之前不让生二胎,现在国家政策开放了,但是我老婆坚决不肯。其实我觉得她收入这么低,根本就没有上班的必要,在家里发挥的价值更大,毕竟我虽然上班不忙,但是心理压力很大,有个人可以教小孩,将来两个娃也多一重保证,万一一个孩子有什么风险,那种失独家庭太可怜了。而且我们家经济条件可以,两个小孩都可以快乐的享受人生,多好的事情。
我妈妈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很郁闷,但是我也不想和我老婆离婚,不然孩子太可怜了。我们可以再多请几个育儿嫂,老婆只要教育小孩就可以了,而且岳父当时亲口说的拿了彩礼就算我家人,都听我们的了。
我觉得婚姻中,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许是挣钱养家,也许是承担家务,也许是生儿育女。我老婆有点极端的女权主义,她说她不生二胎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更自由的玩,享受人生。
但是她没有想过,自己能力不够,没有我和我父母的收入,她可能只能嫁个普通门当户对的带娃做家务,2万收入在上海只能买个郊区房天天挤地铁三个小时或者市区老破小,小孩根本没自己的活动空间,她也没有个这多余收入出去玩,更别提享受人生了,现在她光想享受人生,却不肯尽义务,我该怎么劝说她认识到这一点呢?
(文/网友)
我和我老婆都是985毕业的研究生,我身高180她165,长相两人都是中上,目前在上海,两个人还挺般配的,属于学生爱情。
我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都是医生,现在我父亲在医院是院里领导,母亲下海后开了专科医院经营医疗美容。我是学数学的,目前毕业后独自经营一家牙科诊所,每个月平均净收入10万左右。而老婆只是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工,每个月到手收入才2万。
我跟老婆是读书时认识的,其实我父母已经在上海有两套多余房产,但是毕业后,经不住我岳父岳母的软磨硬泡,我爸妈出了400万首付,我们贷款200万在上海世纪公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目前市值已经超过1200万,等于我父母赠与了我老婆400万的房产。而岳父岳母只是普通国企工人退休,家里连五十万存款都没有。
后来商量结婚,两家人闹的很不愉快。我父母的意思是,已经买了房子并加了女方名字,就不要彩礼了,但是他爸妈一定要,说是他们当地的规矩,一定要遵守,岳父当天很不愉快,还几乎要哭了,拍着桌子说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了,以后都听你们的了,我们以后老了都没有依靠了,我老婆也没表示否定。于是我们后期又支付了我岳父母28万的彩礼,和婚礼当天5万5的过门费,2万的改口费。而她们只在结婚当天给了5万的嫁妆和5000的改口费。
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家里一个育儿嫂,一个保姆,一个钟点工,其实非常轻松,我们婚后都不用带娃做家务,老婆赚的2万也都是她的零花钱,不担心钱不够花,唯一的就是儿子的教育,这块都是我下班后在盯着。
由于我有一个妹妹,而且我妈妈和我都很喜欢小孩,打算让我老婆全职再生一个,之前不让生二胎,现在国家政策开放了,但是我老婆坚决不肯。其实我觉得她收入这么低,根本就没有上班的必要,在家里发挥的价值更大,毕竟我虽然上班不忙,但是心理压力很大,有个人可以教小孩,将来两个娃也多一重保证,万一一个孩子有什么风险,那种失独家庭太可怜了。而且我们家经济条件可以,两个小孩都可以快乐的享受人生,多好的事情。
我妈妈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很郁闷,但是我也不想和我老婆离婚,不然孩子太可怜了。我们可以再多请几个育儿嫂,老婆只要教育小孩就可以了,而且岳父当时亲口说的拿了彩礼就算我家人,都听我们的了。
我觉得婚姻中,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许是挣钱养家,也许是承担家务,也许是生儿育女。我老婆有点极端的女权主义,她说她不生二胎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更自由的玩,享受人生。
但是她没有想过,自己能力不够,没有我和我父母的收入,她可能只能嫁个普通门当户对的带娃做家务,2万收入在上海只能买个郊区房天天挤地铁三个小时或者市区老破小,小孩根本没自己的活动空间,她也没有个这多余收入出去玩,更别提享受人生了,现在她光想享受人生,却不肯尽义务,我该怎么劝说她认识到这一点呢?
我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都是医生,现在我父亲在医院是院里领导,母亲下海后开了专科医院经营医疗美容。我是学数学的,目前毕业后独自经营一家牙科诊所,每个月平均净收入10万左右。而老婆只是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工,每个月到手收入才2万。
我跟老婆是读书时认识的,其实我父母已经在上海有两套多余房产,但是毕业后,经不住我岳父岳母的软磨硬泡,我爸妈出了400万首付,我们贷款200万在上海世纪公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目前市值已经超过1200万,等于我父母赠与了我老婆400万的房产。而岳父岳母只是普通国企工人退休,家里连五十万存款都没有。
后来商量结婚,两家人闹的很不愉快。我父母的意思是,已经买了房子并加了女方名字,就不要彩礼了,但是他爸妈一定要,说是他们当地的规矩,一定要遵守,岳父当天很不愉快,还几乎要哭了,拍着桌子说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人了,以后都听你们的了,我们以后老了都没有依靠了,我老婆也没表示否定。于是我们后期又支付了我岳父母28万的彩礼,和婚礼当天5万5的过门费,2万的改口费。而她们只在结婚当天给了5万的嫁妆和5000的改口费。
目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家里一个育儿嫂,一个保姆,一个钟点工,其实非常轻松,我们婚后都不用带娃做家务,老婆赚的2万也都是她的零花钱,不担心钱不够花,唯一的就是儿子的教育,这块都是我下班后在盯着。
由于我有一个妹妹,而且我妈妈和我都很喜欢小孩,打算让我老婆全职再生一个,之前不让生二胎,现在国家政策开放了,但是我老婆坚决不肯。其实我觉得她收入这么低,根本就没有上班的必要,在家里发挥的价值更大,毕竟我虽然上班不忙,但是心理压力很大,有个人可以教小孩,将来两个娃也多一重保证,万一一个孩子有什么风险,那种失独家庭太可怜了。而且我们家经济条件可以,两个小孩都可以快乐的享受人生,多好的事情。
我妈妈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很郁闷,但是我也不想和我老婆离婚,不然孩子太可怜了。我们可以再多请几个育儿嫂,老婆只要教育小孩就可以了,而且岳父当时亲口说的拿了彩礼就算我家人,都听我们的了。
我觉得婚姻中,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许是挣钱养家,也许是承担家务,也许是生儿育女。我老婆有点极端的女权主义,她说她不生二胎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更自由的玩,享受人生。
但是她没有想过,自己能力不够,没有我和我父母的收入,她可能只能嫁个普通门当户对的带娃做家务,2万收入在上海只能买个郊区房天天挤地铁三个小时或者市区老破小,小孩根本没自己的活动空间,她也没有个这多余收入出去玩,更别提享受人生了,现在她光想享受人生,却不肯尽义务,我该怎么劝说她认识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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