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提升司法公信力】陈某通过微博诽谤法官被训诫案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12月间,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连续三次退换货还发现存在问题,怀疑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审理中,因被告申请对涉案电脑是否存在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晋江法院依法将涉案电脑予以封存,并通知双方到庭做鉴定风险告知笔录。陈某不同意鉴定,并在新浪微博散布不实言论,诽谤办案法官在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每日持续更新转发,前后共发布21条微博,并“艾特”40多个媒体公众号,造成恶劣影响。同时,陈某还向法院纪检部门投递了不实投诉信件,给办案法官造成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处理结果
为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扩大影响范围,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听取办案法官汇报并核实相关情况,旁听办案法官第二次庭审。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办案法官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向陈某进行释法析理,就其在微博诽谤法官的行为进行训诫。陈某承认其行为给办案法官造成不良影响,当场删除所有微博内容,并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致歉信。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若对法官的言行或案件审理的程序、结果等有意见或者不服的,均可依照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本案中,陈某因担心鉴定结果不利而使其承担大额鉴定费用,便迁怒于办案法官,在网络上污蔑、抹黑法官,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官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质疑司法审判公正性,已经超越正当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任何妄图通过网络发帖向法官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https://t.cn/A6KtFcK9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12月间,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连续三次退换货还发现存在问题,怀疑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审理中,因被告申请对涉案电脑是否存在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晋江法院依法将涉案电脑予以封存,并通知双方到庭做鉴定风险告知笔录。陈某不同意鉴定,并在新浪微博散布不实言论,诽谤办案法官在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每日持续更新转发,前后共发布21条微博,并“艾特”40多个媒体公众号,造成恶劣影响。同时,陈某还向法院纪检部门投递了不实投诉信件,给办案法官造成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处理结果
为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扩大影响范围,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听取办案法官汇报并核实相关情况,旁听办案法官第二次庭审。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办案法官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向陈某进行释法析理,就其在微博诽谤法官的行为进行训诫。陈某承认其行为给办案法官造成不良影响,当场删除所有微博内容,并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致歉信。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若对法官的言行或案件审理的程序、结果等有意见或者不服的,均可依照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本案中,陈某因担心鉴定结果不利而使其承担大额鉴定费用,便迁怒于办案法官,在网络上污蔑、抹黑法官,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官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质疑司法审判公正性,已经超越正当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任何妄图通过网络发帖向法官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https://t.cn/A6KtFcK9
#大庆中级法院[超话]##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陈某通过微博诽谤法官被训诫案】2020年7月至12月间,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连续三次退换货还发现存在问题,怀疑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审理中,因被告申请对涉案电脑是否存在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晋江法院依法将涉案电脑予以封存,并通知双方到庭做鉴定风险告知笔录。陈某不同意鉴定,并在新浪微博散布不实言论,诽谤办案法官在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每日持续更新转发,前后共发布21条微博,并“艾特”40多个媒体公众号,造成恶劣影响。同时,陈某还向法院纪检部门投递了不实投诉信件,给办案法官造成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处理结果
为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扩大影响范围,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听取办案法官汇报并核实相关情况,旁听办案法官第二次庭审。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办案法官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向陈某进行释法析理,就其在微博诽谤法官的行为进行训诫。陈某承认其行为给办案法官造成不良影响,当场删除所有微博内容,并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致歉信。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若对法官的言行或案件审理的程序、结果等有意见或者不服的,均可依照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本案中,陈某因担心鉴定结果不利而使其承担大额鉴定费用,便迁怒于办案法官,在网络上污蔑、抹黑法官,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官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质疑司法审判公正性,已经超越正当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任何妄图通过网络发帖向法官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最高人民法院)
处理结果
为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扩大影响范围,晋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听取办案法官汇报并核实相关情况,旁听办案法官第二次庭审。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办案法官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向陈某进行释法析理,就其在微博诽谤法官的行为进行训诫。陈某承认其行为给办案法官造成不良影响,当场删除所有微博内容,并在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致歉信。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若对法官的言行或案件审理的程序、结果等有意见或者不服的,均可依照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本案中,陈某因担心鉴定结果不利而使其承担大额鉴定费用,便迁怒于办案法官,在网络上污蔑、抹黑法官,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官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质疑司法审判公正性,已经超越正当维权和举报监督的界限。网络空间具有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任何妄图通过网络发帖向法官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最高人民法院)
#叶珂回应与黄晓明恋情#
黄晓明和Angelbaby离婚后,体重骤减,从一个油腻大叔,变成了清爽大帅哥,有调侃说,女人小减换衣服,大减换丈夫,男人看起来,也是如此。
变帅的黄晓明,加上不菲的身价,成为了娱乐圈的“黄金单身汉”,可单身汉并没有单身多久,就传出与网红叶珂的绯闻。
一件件,一桩桩,好像坐实了两人的绯闻。
元宵节当天,两人同时晒出冰墩墩造型的汤圆。
叶柯晒花,刚好是黄晓明工作的地方,还有网友称叶珂和baby住在一个小区。
之后,叶珂去大理,黄晓明团队同一天放出洱海风景。
叶珂去福建,黄晓明工作人员IP地址显示在福建等等。
确实,在看到叶珂照片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绯闻有至少一半的可信度,因为,叶珂完全就是长在黄晓明的审美上。
被黄晓明暗恋多年的某薇格格曾说过:黄晓明的眼光多年来一直没变,一直都是喜欢大眼睛,瓜子脸,长头发的女孩。
确实,某薇格格,Angelbaby,前女友秦岚,前女友李菲儿无一不是这种类型。
而对于这些条件,叶柯也完全符合,甚至在身材丰满方面,比前妻Angelababy还略胜一筹。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叶柯的身份,并不是普通的网红。
据悉,叶柯今年30岁,曾是深圳大学的校花,毕业后做过一段时间的主持人,还参加过湖南台星姐选举比赛。
据网上传闻,叶柯结过婚,嫁给了一个富商,还生了小孩,后来又离婚了,得到了丰厚的财产。
这样来看,黄晓明今年45岁,两人同是二婚,都有孩子,虽然有着15岁的年龄差,但两人也算是条件比较相当。
绯闻传了很久,但两人始终未做任何回应,也没有被拍到同框,直到今天。
有网红拍摄聚会视频,并称,视频中的饭局中,有黄晓明和叶柯在。
从视频中可见,虽然没有拍到高度清晰的正脸照,但低头的照片,也能隐约看出黄晓明那张帅气的脸。
而至于叶柯,则因为视频太过模糊,并不能确认此人就是叶柯,但可以看出,黄晓明旁边坐的,都是颜值百里挑一的大美女。
视频传出后,两人的恋爱绯闻越演越盛。
突然,叶柯这次忍不住了,首次发文回应:如果只是他人普通的八卦好奇,我却无法忍受的话,那是我度量太小。一直以和为贵,但恶意编排造谣,甚至是同为女性却造黄谣,却是我实在无法接受的..该起诉的准备起诉了,也请谅解。
叶珂发文后,迅速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
叶珂否认了视频中的女生是自己,并且用了“恶意编排造谣”,“造黄瑶”这些字眼,为了警告造谣者,叶柯最后表示,自己会准备起诉。
虽然否认了视频中的女生是自己,但对于和黄晓明的恋情,叶柯却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尤其是开头说的:他人普通的好奇八卦。
这一句话说的,甚至有些承认和黄晓明恋情的味道。
其实,如果两人谈恋爱,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
如果两人真的走到一起,那也算是一对佳人,毕竟男帅女靓,大家也只会祝福而已。
黄晓明和Angelbaby离婚后,体重骤减,从一个油腻大叔,变成了清爽大帅哥,有调侃说,女人小减换衣服,大减换丈夫,男人看起来,也是如此。
变帅的黄晓明,加上不菲的身价,成为了娱乐圈的“黄金单身汉”,可单身汉并没有单身多久,就传出与网红叶珂的绯闻。
一件件,一桩桩,好像坐实了两人的绯闻。
元宵节当天,两人同时晒出冰墩墩造型的汤圆。
叶柯晒花,刚好是黄晓明工作的地方,还有网友称叶珂和baby住在一个小区。
之后,叶珂去大理,黄晓明团队同一天放出洱海风景。
叶珂去福建,黄晓明工作人员IP地址显示在福建等等。
确实,在看到叶珂照片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绯闻有至少一半的可信度,因为,叶珂完全就是长在黄晓明的审美上。
被黄晓明暗恋多年的某薇格格曾说过:黄晓明的眼光多年来一直没变,一直都是喜欢大眼睛,瓜子脸,长头发的女孩。
确实,某薇格格,Angelbaby,前女友秦岚,前女友李菲儿无一不是这种类型。
而对于这些条件,叶柯也完全符合,甚至在身材丰满方面,比前妻Angelababy还略胜一筹。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叶柯的身份,并不是普通的网红。
据悉,叶柯今年30岁,曾是深圳大学的校花,毕业后做过一段时间的主持人,还参加过湖南台星姐选举比赛。
据网上传闻,叶柯结过婚,嫁给了一个富商,还生了小孩,后来又离婚了,得到了丰厚的财产。
这样来看,黄晓明今年45岁,两人同是二婚,都有孩子,虽然有着15岁的年龄差,但两人也算是条件比较相当。
绯闻传了很久,但两人始终未做任何回应,也没有被拍到同框,直到今天。
有网红拍摄聚会视频,并称,视频中的饭局中,有黄晓明和叶柯在。
从视频中可见,虽然没有拍到高度清晰的正脸照,但低头的照片,也能隐约看出黄晓明那张帅气的脸。
而至于叶柯,则因为视频太过模糊,并不能确认此人就是叶柯,但可以看出,黄晓明旁边坐的,都是颜值百里挑一的大美女。
视频传出后,两人的恋爱绯闻越演越盛。
突然,叶柯这次忍不住了,首次发文回应:如果只是他人普通的八卦好奇,我却无法忍受的话,那是我度量太小。一直以和为贵,但恶意编排造谣,甚至是同为女性却造黄谣,却是我实在无法接受的..该起诉的准备起诉了,也请谅解。
叶珂发文后,迅速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
叶珂否认了视频中的女生是自己,并且用了“恶意编排造谣”,“造黄瑶”这些字眼,为了警告造谣者,叶柯最后表示,自己会准备起诉。
虽然否认了视频中的女生是自己,但对于和黄晓明的恋情,叶柯却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尤其是开头说的:他人普通的好奇八卦。
这一句话说的,甚至有些承认和黄晓明恋情的味道。
其实,如果两人谈恋爱,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
如果两人真的走到一起,那也算是一对佳人,毕竟男帅女靓,大家也只会祝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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