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台2022年8月4日9时24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4日白天,我市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沙河、平乡、威县、巨鹿、临西、清河、南宫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请防范!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5.车内勿放易燃物品,开车前应检查车况,严防车辆自燃。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5.车内勿放易燃物品,开车前应检查车况,严防车辆自燃。
邢台市临西县城管局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监管不力!
2022年7月21日上午,邢台市临西县村民反映:临西县县城北环路及人民医院门前路,道路下水管道施工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
2022年7月22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北环路及人民医院前边路施工队正在工作,两条路施工现场围挡喷淋均为开启,现场施工没有雾炮治理扬尘,所有土方没有苫盖。北环路有一台勾机正在装土,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治理措施,给过往行人造成严重污染。
当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到临西县城管局,办公室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你们找市政科吧,来到城管局市政科上班时间办公室开空调空无一人。
市政管道扬尘治理规定:都市区域噪声环境原则GB3096-1996.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临西县城内管道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否备案?城管局为何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视而不见?希望临西县有关部门对城管局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2022年7月21日上午,邢台市临西县村民反映:临西县县城北环路及人民医院门前路,道路下水管道施工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
2022年7月22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北环路及人民医院前边路施工队正在工作,两条路施工现场围挡喷淋均为开启,现场施工没有雾炮治理扬尘,所有土方没有苫盖。北环路有一台勾机正在装土,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治理措施,给过往行人造成严重污染。
当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到临西县城管局,办公室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你们找市政科吧,来到城管局市政科上班时间办公室开空调空无一人。
市政管道扬尘治理规定:都市区域噪声环境原则GB3096-1996.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临西县城内管道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否备案?城管局为何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视而不见?希望临西县有关部门对城管局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邢台市临西县城管局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监管不力!
2022年7月21日上午,邢台市临西县村民反映:临西县县城北环路及人民医院门前路,道路下水管道施工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
2022年7月22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北环路及人民医院前边路施工队正在工作,两条路施工现场围挡喷淋均为开启,现场施工没有雾炮治理扬尘,所有土方没有苫盖。北环路有一台勾机正在装土,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治理措施,给过往行人造成严重污染。
当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到临西县城管局,办公室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你们找市政科吧,来到城管局市政科上班时间办公室开空调空无一人。
市政管道扬尘治理规定:都市区域噪声环境原则GB3096-1996.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临西县城内管道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否备案?城管局为何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视而不见?希望临西县有关部门对城管局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2022年7月21日上午,邢台市临西县村民反映:临西县县城北环路及人民医院门前路,道路下水管道施工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
2022年7月22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北环路及人民医院前边路施工队正在工作,两条路施工现场围挡喷淋均为开启,现场施工没有雾炮治理扬尘,所有土方没有苫盖。北环路有一台勾机正在装土,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治理措施,给过往行人造成严重污染。
当日上午,媒体工作人员赶到临西县城管局,办公室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你们找市政科吧,来到城管局市政科上班时间办公室开空调空无一人。
市政管道扬尘治理规定:都市区域噪声环境原则GB3096-1996.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临西县城内管道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否备案?城管局为何对城内管道施工污染视而不见?希望临西县有关部门对城管局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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