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井下石的都是自己人,看你笑话的都不是外人,不想你好的全是身边人。荒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肚里无食无人知,身上无衣受人欺,合伙用船船会漏,两家喂驴驴会瘦。一切的关系都是利益。利益在哪人心他就在哪,利益面前人脆弱的不堪一击,而清高的我们,整天担忧宇宙,评判谁为社会服务,谁牟利为己,哪个是企业家,哪个是奸商,当上裁判了。所以一直在底层被人左右,成为被人可利用的武器。慢慢才明白,咱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尽管你愿望里根本没想的为社会而做,但实际结果你已经为社会、为集体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都希望自己善良。但不要对恶一无所知,世界上80%的人都是穷人,甚至是废命挺着过,不信你去农村去县城里看一看,你都要照顾一下吗?关注世事沧桑,怜悯爆棚,关心演员网红的吃喝拉撒,鸡毛蒜皮,却不愿意了解我们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眼眶一红,就觉得人间不值得呆呆的相信会有一个好姑娘,傻傻的,什么都不图,愿意跟咱一辈子,相信社会是会讲道理的,相信坐等着是可以获得平均分配的待遇。现实告诉我,优质的资源机会有时候都是抢来的,从古到今一直未变。世界上有一条很长的路就叫梦想,还有座很高的墙,叫现实,所有人都用左手拿出孔孟,但都用右手使用厚黑。理想的泰坦尼克号也会撞上现实的冰川。人穷别走亲,马瘦不走冰,散伙是常态,遗憾是常事,你我都不例外,现在闯红灯的司机少了,不是因为大家素质提高了,而是因为摄像头普及了。大家都对你客气,不是因为大家素质提高了。而是因为你有用…
【#北青快评# |对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减轻处罚并非纵容违规】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
为规范网约车运营和服务,我国制度规定,网约车平台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须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也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有相应处罚措施。
此次修改主要有两大变化:其一,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其二,删除“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
修改后的规定显然减轻或者取消了对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的处罚。之所以这么做,是缘于7月底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即此次修改网约车制度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决定,而国务院出台该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也就是说对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减轻处罚,是在该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其成长创造更好发展环境。一旦当事人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罚款负担比以前明显降低——此前罚款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修改后罚款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网约车在弥补城市交通服务缺口、方便市民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网约车一头连着网约车司机的生计,一头连着广大市民的出行,也有浓厚的民生色彩。如何减轻网约车相关负担,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健康发展,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问题。
如今下调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罚款数额,也是为网约车减轻负担,助其轻装上阵,值得肯定。由此推论,减轻处罚后,或有更多车辆和司机加入网约车服务队伍,为居民出行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而且,此举能避免“以罚代管”,可防止某些地方以简单罚款代替其他监管措施。
不过,减轻处罚后有一种担忧是,网约车运营乱象是否因此增多?理由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网约车合法运营的基本资质,不排除某些当事人因为处罚减轻而不规范运营。再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城市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违规案例不少。
从实际情况来看,减轻处罚并非纵容违规。一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处罚标准并没有下调,这其实是让平台对网约车和驾驶员资质进行把关。二来,虽然下调对当事人的罚款额度,但下调后的罚款标准仍然有一定惩戒威慑力。三来,对违规网约车当事人还有信用记录等管理手段。
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下调部分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数额后,网约车运营乱象随之上升。当然,对网约车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对网约车司机加强培训等管理,仍不可松懈。今后要想更好监管网约车使其规范运营,既要落实好现有制度规定,也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去完善监管措施。(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为规范网约车运营和服务,我国制度规定,网约车平台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须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也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有相应处罚措施。
此次修改主要有两大变化:其一,下调“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其二,删除“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
修改后的规定显然减轻或者取消了对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的处罚。之所以这么做,是缘于7月底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即此次修改网约车制度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决定,而国务院出台该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也就是说对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减轻处罚,是在该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其成长创造更好发展环境。一旦当事人未取得相关经营资格,罚款负担比以前明显降低——此前罚款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修改后罚款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网约车在弥补城市交通服务缺口、方便市民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网约车一头连着网约车司机的生计,一头连着广大市民的出行,也有浓厚的民生色彩。如何减轻网约车相关负担,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健康发展,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问题。
如今下调网约车部分经营活动罚款数额,也是为网约车减轻负担,助其轻装上阵,值得肯定。由此推论,减轻处罚后,或有更多车辆和司机加入网约车服务队伍,为居民出行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而且,此举能避免“以罚代管”,可防止某些地方以简单罚款代替其他监管措施。
不过,减轻处罚后有一种担忧是,网约车运营乱象是否因此增多?理由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网约车合法运营的基本资质,不排除某些当事人因为处罚减轻而不规范运营。再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城市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违规案例不少。
从实际情况来看,减轻处罚并非纵容违规。一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处罚标准并没有下调,这其实是让平台对网约车和驾驶员资质进行把关。二来,虽然下调对当事人的罚款额度,但下调后的罚款标准仍然有一定惩戒威慑力。三来,对违规网约车当事人还有信用记录等管理手段。
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下调部分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数额后,网约车运营乱象随之上升。当然,对网约车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对网约车司机加强培训等管理,仍不可松懈。今后要想更好监管网约车使其规范运营,既要落实好现有制度规定,也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去完善监管措施。(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关于武忠祥老师每日一题的打卡
第36题考查求函数的极限且为“1的∞次方”型未定式,用三部曲。 本题没什么多说的,常规的三部曲思路,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本题三部曲中第二步要求的这个极限的一题多解性,主流的有四种解法,详见图3,解法一是最推荐的解法,也就是运用极限的四则运算法则拆成两个极限来做,而解法二类似解法一,只是换了一种解释,用的是加法中的等价无穷小代换,解法三则是使用了泰勒展开,最后一种解法四先进行了倒代换随后使用洛必达法则破译。
第36题考查求函数的极限且为“1的∞次方”型未定式,用三部曲。 本题没什么多说的,常规的三部曲思路,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本题三部曲中第二步要求的这个极限的一题多解性,主流的有四种解法,详见图3,解法一是最推荐的解法,也就是运用极限的四则运算法则拆成两个极限来做,而解法二类似解法一,只是换了一种解释,用的是加法中的等价无穷小代换,解法三则是使用了泰勒展开,最后一种解法四先进行了倒代换随后使用洛必达法则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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