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案件播报# 【不务正业、酗酒家暴,#西咸新区一女子愤而杀夫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因丈夫不务正业、长期酗酒并发生争执,西咸新区女子张翠害怕丈夫再次损毁家中财物或伤害自己。在丈夫再次酒后行凶时,张翠持铁锨将其砸死,后伪装为丈夫醉酒失足坠入红薯窖身亡。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翠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因再次家暴愤而杀夫 伪造成丈夫酒后失足坠亡
日前,裁判文书网(2020)陕04刑初76号判决书显示,58岁的张翠家住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因丈夫孙鹏长期酗酒,酒后经常与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今年3月1日,孙鹏酒后再次与张翠发生争执,致家中开间东侧房间发生火灾,并扬言这只是其对张翠的一个警告,其以后还要惹出大麻烦。张翠认为丈夫不务正业、长期酗酒,害怕其再次损毁房屋等财物或伤害自己,遂产生趁丈夫醉酒后用铁锨将其砸死的想法。
3月12日晚七八点,孙鹏买回猪头肉在家喝酒吃肉。晚上十一二点时,孙鹏边喝酒边骂张翠,并掀翻吃饭用的小桌子,拿自己坐的小板凳砸张翠。因孙鹏已醉酒,张翠将板凳夺下,同时将孙鹏摁倒并打了其两个耳光。后张翠将板凳放至开间东侧房间南台沿上,并拿了把木质短把铁锨返回开间,持铁锨对躺在开间地上的丈夫头部砸了两三下,见丈夫被打后仍在骂,张翠用铁锨又在其头部、腿部等处砸了多下。
见丈夫躺在地上不动后,张翠认为丈夫“不行了”,后见其仍能动弹,便在其头下垫了件黑色棉袄,在身上盖了件军大衣,便去开间南边自己的房间休息。凌晨三四点,张翠睡醒后发现孙鹏已没有呼吸。担心对孙鹏的亲属无法解释,想到其家门口红薯窖没有盖盖子,遂将其推到红薯窖里,别人问时就说孙鹏喝醉酒后自己掉下去的,头上的伤也能解释过去。
随后,张翠分别给他人打电话称丈夫酒后掉入红薯窖中并报警。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孙鹏已无生命迹象。经鉴定,孙鹏系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乙醇对其死亡起了一定程度的辅助作用。
认为被害人具有一定责任 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发后,公安秦汉新城分局经现场勘查,发现张翠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传唤调查。经调查,张翠承认了自己用铁锨击打孙鹏致其死亡后,将尸体推入红薯窖中的犯罪事实。6月9日,张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
9月2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翠因家庭矛盾,心生怨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具有一定责任,被告人张翠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作案工具铁锨一把,依法予以没收。(文内均系化名,图片来自网络)
因再次家暴愤而杀夫 伪造成丈夫酒后失足坠亡
日前,裁判文书网(2020)陕04刑初76号判决书显示,58岁的张翠家住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因丈夫孙鹏长期酗酒,酒后经常与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今年3月1日,孙鹏酒后再次与张翠发生争执,致家中开间东侧房间发生火灾,并扬言这只是其对张翠的一个警告,其以后还要惹出大麻烦。张翠认为丈夫不务正业、长期酗酒,害怕其再次损毁房屋等财物或伤害自己,遂产生趁丈夫醉酒后用铁锨将其砸死的想法。
3月12日晚七八点,孙鹏买回猪头肉在家喝酒吃肉。晚上十一二点时,孙鹏边喝酒边骂张翠,并掀翻吃饭用的小桌子,拿自己坐的小板凳砸张翠。因孙鹏已醉酒,张翠将板凳夺下,同时将孙鹏摁倒并打了其两个耳光。后张翠将板凳放至开间东侧房间南台沿上,并拿了把木质短把铁锨返回开间,持铁锨对躺在开间地上的丈夫头部砸了两三下,见丈夫被打后仍在骂,张翠用铁锨又在其头部、腿部等处砸了多下。
见丈夫躺在地上不动后,张翠认为丈夫“不行了”,后见其仍能动弹,便在其头下垫了件黑色棉袄,在身上盖了件军大衣,便去开间南边自己的房间休息。凌晨三四点,张翠睡醒后发现孙鹏已没有呼吸。担心对孙鹏的亲属无法解释,想到其家门口红薯窖没有盖盖子,遂将其推到红薯窖里,别人问时就说孙鹏喝醉酒后自己掉下去的,头上的伤也能解释过去。
随后,张翠分别给他人打电话称丈夫酒后掉入红薯窖中并报警。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孙鹏已无生命迹象。经鉴定,孙鹏系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乙醇对其死亡起了一定程度的辅助作用。
认为被害人具有一定责任 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发后,公安秦汉新城分局经现场勘查,发现张翠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传唤调查。经调查,张翠承认了自己用铁锨击打孙鹏致其死亡后,将尸体推入红薯窖中的犯罪事实。6月9日,张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
9月2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翠因家庭矛盾,心生怨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具有一定责任,被告人张翠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作案工具铁锨一把,依法予以没收。(文内均系化名,图片来自网络)
77亿数字货币传销案曝光: 发展会员71万, 层级达501层
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涉案金额高达77亿元的WoToken数字货币传销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二审判决裁判书7月22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7年、7年、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李国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唐孝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扣押在案的赃款4.25亿元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根据原审判决认定,2016年,高玉东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从事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所维护等工作的深圳前海博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李奇兵、王小影等人在PIUS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上,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后因认为该平台技术不成熟而离开,但掌握了网络传销的犯罪方法,为获取非法利益,预谋与功能相似的APP平台进行合作,从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因此,2018年7、8月份,李奇兵找到高玉东,并将王小影及柳良亭(刑拘在逃)介绍给高玉东。四人共同商定,开发具有网络传销功能的APP平台,由高玉东负责平台研发,李奇兵、王小影等人负责平台的推广。
高玉东利用公司技术,聘请技术人员,开发名为Wo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主要负责WoToken平台的技术维护、数字货币管理、员工工资发放、操纵平台WOR币投放等工作。其妻子田永波协助负责数字货币保管、兑换数字货币、员工工资发放等工作。李奇兵、王小影等人主要负责宣传、培训等职责。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该平台共注册会员用户数达71万,层级关系为501层。经区块链确认,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USDT(泰达币)2.86亿个、BTC(比特币)4.6万个、ETH(以太币)203.92万个、LTC(莱特币)29.26万个、BCH(比特币现金)5.69万个、EOS(基于以太坊的代币)684.18万个。至案发,WoToken平台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被传销活动参与人实际提取:USDT1.03亿个、BTC1.47万个、ETH400.71万个、LTC8.69万个、BCH1.23万个、EOS244.48万个。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在2019年10月8日案发当日价值合计约77.07亿元。
高玉东、田永波在管理WoToken平台数字货币期间,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1617万元、美金158万元;李奇兵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2338.9万元;王小影提币变现非法获利人民币236万元,另用提币变现非法获利购买房产2套,保时捷轿车1辆。
除上述四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外,根据原审法庭认定,2019年10月30日下午,李国民明知李奇兵两部手机内,有通过犯罪所得的数字货币ETH,仍帮助被告人李奇兵转移和隐藏ETH49752.3737个。经滨海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鉴定,ETH在2019年10月30日价格为人民币1299.0779元/个,合计价值约6463.22万元。
而自2019年10月8日起,唐孝华明知王小影从事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并且公安机关正在对WoToken平台相关人员进行抓捕,仍为王小影提供住所藏匿,直至王小影被抓捕。
二审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后,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不服,提出上诉,且均认为自己在犯罪事实中作用较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该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所发展人员的数量、投入金额、发展层级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李国民明知李奇兵持有的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仍帮助李奇兵转移和隐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唐孝华明知王小影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住处所,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并且,该法院认为,高玉东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等作用,李奇兵、王小影起发起、策划等作用,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三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田永波协助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江苏省盐城市,李奇兵、王小影等人曾工作过的PIUS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也因涉及网络传销被立案,且被称为“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其平台名为“Plus Token”,涉及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层,涉案数字货币价值近500亿元。
根据北京日报9月报道,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Plus Token”平台进行侦查,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另据媒体报道,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Plus Token”网络传销诈骗团伙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对涉案金额高达77亿元的WoToken数字货币传销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二审判决裁判书7月22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7年、7年、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李国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唐孝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扣押在案的赃款4.25亿元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根据原审判决认定,2016年,高玉东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从事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所维护等工作的深圳前海博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李奇兵、王小影等人在PIUS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上,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后因认为该平台技术不成熟而离开,但掌握了网络传销的犯罪方法,为获取非法利益,预谋与功能相似的APP平台进行合作,从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因此,2018年7、8月份,李奇兵找到高玉东,并将王小影及柳良亭(刑拘在逃)介绍给高玉东。四人共同商定,开发具有网络传销功能的APP平台,由高玉东负责平台研发,李奇兵、王小影等人负责平台的推广。
高玉东利用公司技术,聘请技术人员,开发名为Wo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主要负责WoToken平台的技术维护、数字货币管理、员工工资发放、操纵平台WOR币投放等工作。其妻子田永波协助负责数字货币保管、兑换数字货币、员工工资发放等工作。李奇兵、王小影等人主要负责宣传、培训等职责。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该平台共注册会员用户数达71万,层级关系为501层。经区块链确认,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USDT(泰达币)2.86亿个、BTC(比特币)4.6万个、ETH(以太币)203.92万个、LTC(莱特币)29.26万个、BCH(比特币现金)5.69万个、EOS(基于以太坊的代币)684.18万个。至案发,WoToken平台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被传销活动参与人实际提取:USDT1.03亿个、BTC1.47万个、ETH400.71万个、LTC8.69万个、BCH1.23万个、EOS244.48万个。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在2019年10月8日案发当日价值合计约77.07亿元。
高玉东、田永波在管理WoToken平台数字货币期间,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1617万元、美金158万元;李奇兵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2338.9万元;王小影提币变现非法获利人民币236万元,另用提币变现非法获利购买房产2套,保时捷轿车1辆。
除上述四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外,根据原审法庭认定,2019年10月30日下午,李国民明知李奇兵两部手机内,有通过犯罪所得的数字货币ETH,仍帮助被告人李奇兵转移和隐藏ETH49752.3737个。经滨海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鉴定,ETH在2019年10月30日价格为人民币1299.0779元/个,合计价值约6463.22万元。
而自2019年10月8日起,唐孝华明知王小影从事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并且公安机关正在对WoToken平台相关人员进行抓捕,仍为王小影提供住所藏匿,直至王小影被抓捕。
二审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后,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不服,提出上诉,且均认为自己在犯罪事实中作用较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该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所发展人员的数量、投入金额、发展层级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李国民明知李奇兵持有的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仍帮助李奇兵转移和隐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唐孝华明知王小影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住处所,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并且,该法院认为,高玉东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等作用,李奇兵、王小影起发起、策划等作用,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三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田永波协助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江苏省盐城市,李奇兵、王小影等人曾工作过的PIUS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也因涉及网络传销被立案,且被称为“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其平台名为“Plus Token”,涉及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层,涉案数字货币价值近500亿元。
根据北京日报9月报道,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Plus Token”平台进行侦查,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另据媒体报道,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Plus Token”网络传销诈骗团伙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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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罗伊·汉密尔顿
AMCAP首席执行官
哥伦比亚大学商业管理博士学位和经济学双学位。
摩根士丹利财富管理公司前副首席投资官。
已管理的客户账户,价值80亿美元,具有可证明的盈利记录。
他在指数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买卖基金上有11年的工作经验。
现在,他管理AMCAP的整体销售和运营。
勒罗伊·汉密尔顿
AMCAP首席执行官
哥伦比亚大学商业管理博士学位和经济学双学位。
摩根士丹利财富管理公司前副首席投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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