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就爱上的小众文案|朋友圈文案[心]
1.将喜欢的一切留在身边 这便是努力的意义.
2. 浪漫和悲观并不冲突,我时常消极又觉得生活很美好
3.春困 夏乏 秋盹 冬眠
4. 沉默的高冷总是冒犯了大众的趣味
5.总要热爱点什么 不能被这无趣的生活吞没
6. 捡到一束光 日落时还给太阳
7. 在心里种花,人生才不会荒芜。
8. “层楼终究误少年 自由早晚乱余生”
9.祝这世界继续热闹 祝我仍然是我.
10. 你要藏好软弱,世界大雨滂沱。万物苟且而活,无人为你背负更多。
11. “尊重所有声音,但只成为自己。”
12. 恋爱要和安徽人谈 因为她画的饼还送酱豆子.
13. “需要等待的其实永远不会来”
14 “运气不好的话,试试勇气吧”
15. 我没觉得孤独, 说浪漫些 我完全自由
16.站的太久, 都忘了自己在等什么.
17. 一没病二没灾, 小小日子悠哉悠哉
#去年跨年的人还在吗#
1.将喜欢的一切留在身边 这便是努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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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一没病二没灾, 小小日子悠哉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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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就爱上的小众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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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要热爱点什么 不能被这无趣的生活吞没
6. 捡到一束光 日落时还给太阳
7. 在心里种花,人生才不会荒芜。
8. “层楼终究误少年 自由早晚乱余生”
9.祝这世界继续热闹 祝我仍然是我.
10. 你要藏好软弱,世界大雨滂沱。万物苟且而活,无人为你背负更多。
11. “尊重所有声音,但只成为自己。”
12. 恋爱要和安徽人谈 因为她画的饼还送酱豆子.
13. “需要等待的其实永远不会来”
14 “运气不好的话,试试勇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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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 古代大家庭中,正妻的权力有多大?】
男主外、女主内,在中国有着悠久历史。
古代大户人家往往一妻多妾。在古装剧中,我们常听到人们称男主人的正妻为“大太太”,是负责整个家庭的事权与财权的主心骨。那么,古代官宦家庭中的大太太到底有哪些权限呢?
夫、妻、妾的家庭地位
成书于周朝的《易经》云:“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这段话说明,“男外女内”的格局至少在周朝已开始形成。
古代家庭实行父权家长制。父权家长在家庭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财产支配权、主婚权以及教令权等,妻妾及子女都顺从于家长。概括起来说,就是封建时代“三纲五常”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丈夫与妻子虽然在名义上是平等的,对外是“夫妻齐体”,对内则是夫尊妻卑。妻须以夫为纲、受夫支配。以婚姻地位为例,妻子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而男子则除了娶妻外,还能纳妾。如果丈夫伤害妻子,量刑较轻;如果妻子对丈夫造成伤害,则量刑较重。
不过,妻子的位卑,只是相对丈夫而言。古人大多数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户大家庭中,有且只有一位妻子。因此,娶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讲究门当户对、明媒正娶,过程隆重而繁琐。具体来说,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又称作“六礼”,缺一不可。一般来说,家族越大、门第越高,在家中男子婚娶问题上就越讲究。
所以,对于家中的妾、家仆及子孙后代而言,妻是家中地位仅次于夫的尊亲属,又处于相对的尊长地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末,乃至民初。作为大家庭女主人,在男人主要负责对外的情况下,家庭内部诸多事务自然都由妻子来掌控。
妾在家庭之中,与丈夫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喻世明言》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官贾涉,携一仆人到杭州钱塘,途经王小四门口,想停下歇脚,就在门外喊道:“屋里有人吗?”这一喊出来个妇人(王小四之妻),虽荆钗布裙,却一副妖娆模样,长得是“随他呆子也消魂,况是客边情易动。”贾涉看得发呆,欲买之为妾,王小四一口应承,讲明身价40两银子。贾涉大喜,马上请来村里的教书先生,写了卖妻文契,双方在上面落了字画了押,王小四就把老婆卖给了贾涉。
可见,纳妾是随意的。妾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满足男主人的生理欲望;二是为男主人家生儿育女。就像小说《妻妾成群》中三太太梅珊说的那样:“不就是这么回事,有什么可瞒瞒藏藏的,你要是不给陈家添个人丁,苦日子就在后面了,我们这样人都一回事。”因为是买来的,算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所以妾地位更低,不能像妻子那样入族谱,不能参加家族祭祀,所生子女也不能自己亲自抚养。而且,一旦失宠或男主人死掉,很可能面临着被重新买卖的命运。
大太太的权力
女治内,主要是操持家务,类似侍奉公婆、丈夫,养育子女、做女红等。可悲的是,对于丈夫来说,他最喜欢的往往并非正妻,而是妾。
更可悲的是,在古代家庭之中,妻子虽贵为家母,但在严格意义上并没有自己的财产,即便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嫁妆,虽然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但具体处理起来却并不自由。
唐律中,一方面规定妻子从娘家获得财产是可以独立支配的,女性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可带走嫁妆,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女性禁止“蓄私产”,再考虑到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其在主动结束婚姻方面受到重重限制,这种独立支配权也仅仅是水中月、雾中花。宋律沿袭唐律,规定妻的财产,由夫与妻共同为主;丈夫典卖妻子的妆奁田产,不为违法;妻子如果要典卖妆奁田产,亦应由丈夫出面立契。
虽然没有所有权,作为家母,妻子在家庭日常事务还有一定的实权,具体来说就是管人、管事和管钱。《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妻妾成群》中的毓如,虽然表面上看都是吃斋念佛不问世事,但实际上都掌控着管家的核心权力。这种管理权,也仅仅限于家庭内部日常消耗,而不是全部的家庭财产。
以《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为例,她作为王夫人的代理人,掌握着荣国府内大小事务,从月钱发放、物资领取到大观园内工程发包,都在她管理范围内,名副其实地扮演着“大太太”的角色。第三回,在与黛玉初次见面的场合,就初步展示了王熙凤作为当家人的管理内容。王夫人问她,月钱放过了不曾。凤姐答,月钱已放完了,才刚带着人到后楼上找缎子,找了这半日,也并没有见昨日太太说的那样的。
第二十三回,贾琏在凤姐面前想替侄儿贾芸谋个事。凤姐答道,园子东北角子上,娘娘说了,还叫多多的种松柏树,楼底下还叫种些花草,等这件事出来,我管保叫芸儿管这件工程。到了第二十四回,王熙凤果然把大观园内种植花草的工程给了贾芸。这件事说明,在内部事务上,女主人的权威较大,像贾琏这样的说话都不好使。
管人方面,除了家中仆人,还包括管理丈夫纳的“妾”们。妻可对妾随意打骂,贬为打杂烧饭的奴婢,还可任意卖妾。明代陆容在其所著《菽园杂记》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苏州人俞钦玉是刑部尚书俞士悦之子,娶妻邱氏。钦玉颇知书,但轻财好色,以邱氏无子为借口公开置妾七人。作为正妻的邱氏,尽管对丈夫置妾未加阻拦,甚至待妾还相当“慈惠”,但对这些小妾则严加防范。小妾每天早晚出入房间,皆有节制……成化年间,俞钦玉游览京城,客死于教坊司一妓女家中。结果,丧事一办完,只留下生有儿子的两位小妾,其他均遣发改嫁。
在管钱方面,除了家庭日常开支外,妻子的财政权,还包括对丈夫遗产的继承。
丈夫去世后,其以往在家庭中所享有的“独尊”地位自然为妻子所继承,其中就包括整个家庭的经济管理权。元稹的传奇小说《崔莺莺传》中,崔莺莺的母亲郑氏就是一位掌管家庭经济大权的寡妇。《金瓶梅》中,西门庆死后,其妻吴月娘将孟玉楼改嫁、潘金莲赶出家门,行使的就是对丈夫财产的处置权。唐律规定,凡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此处的“尊长”,父亲亡故后,自然就是寡母了。同时还规定,家长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割家产的,列为“不孝”之罪,犯者要“徒三年”。
严格来说,妻子对丈夫遗产的继承,属于古代儒家对家庭妇女“三从”,即从父、从夫、从子中的“从子”说,也就是实际继承权在儿子那边,妻子不过是代子掌管。不过,在子女未成家立业前,寡母成为家庭财产的实际掌管者。而且,在讲究“长幼有序”和“孝”的古代,即便子女成人,实权依旧掌握在寡母手中。
当然,妻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前提是要尽抚养子女等义务,在子女成年前不能改嫁。即便子女成年后改嫁,之前所继承的财产也要交还夫家。这说明这里继承的,还是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
“大太太”为什么能掌权
某种程度上说,“大太太”的权力是天然形成的。
首先,古人的婚姻,是炫耀、获取、巩固家族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手段,带有强烈的功利性。表面上看,婚姻是男女两个人的事,实则关系二人背后所代表的两个家族。在这样的使命背景下,男女个人的情爱反而是次要的。《警世通言》中记载,王爷明知儿子王景隆喜欢玉堂春,出于综合考虑还是给他娶了名门宦族的刘氏。有这样的娘家在背后,妻子的腰杆自然要硬不少。
其次,与古代嫡长继承制有关。商以前,王位的继承顺序比较乱,像夏禹在病危时让其助手伯益接位,伯益自感能力不如禹之子启,启最终成为夏的第二代君王。商末周初,才逐渐建立起嫡长子继位制度。嫡长子,又是以嫡妻制为基础,而非单纯地按出生顺序论。之后,这套宗法继承制度逐渐在封建社会推广开来,得到历代统治者的支持和采纳。像李世民的嫡妻长孙皇后的儿子李承乾被立为太子。康熙的皇后赫舍里所生的胤礽,尽管并非长子,仍被立为太子。民间做法与皇家相似,也讲究母以子贵,嫡母的地位自然要比其他庶出的妾高出许多。
再次,从正妻自身来说,作为大户人家的女子,无论是受教育程度还是平时的见识、交际的圈子,都是平民人家的女儿所没法比的。《红楼梦》中黛玉、宝钗以及湘云、探春等人,能吟诗作画,能管家理事,从小就是按照“大太太”的标准来培养的。即便像凤姐那样的,大字不识几个,但打小与贾府的几个公子哥混在一块,不仅颜值高,“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总而言之,在以男权为核心的古代社会,女子无论做妻还是做妾,都缺乏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只是男人的附属物。“大太太”的那点权力,最终也都演化成一幕幕“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闹剧和悲剧。
男主外、女主内,在中国有着悠久历史。
古代大户人家往往一妻多妾。在古装剧中,我们常听到人们称男主人的正妻为“大太太”,是负责整个家庭的事权与财权的主心骨。那么,古代官宦家庭中的大太太到底有哪些权限呢?
夫、妻、妾的家庭地位
成书于周朝的《易经》云:“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这段话说明,“男外女内”的格局至少在周朝已开始形成。
古代家庭实行父权家长制。父权家长在家庭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财产支配权、主婚权以及教令权等,妻妾及子女都顺从于家长。概括起来说,就是封建时代“三纲五常”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丈夫与妻子虽然在名义上是平等的,对外是“夫妻齐体”,对内则是夫尊妻卑。妻须以夫为纲、受夫支配。以婚姻地位为例,妻子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而男子则除了娶妻外,还能纳妾。如果丈夫伤害妻子,量刑较轻;如果妻子对丈夫造成伤害,则量刑较重。
不过,妻子的位卑,只是相对丈夫而言。古人大多数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一户大家庭中,有且只有一位妻子。因此,娶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讲究门当户对、明媒正娶,过程隆重而繁琐。具体来说,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又称作“六礼”,缺一不可。一般来说,家族越大、门第越高,在家中男子婚娶问题上就越讲究。
所以,对于家中的妾、家仆及子孙后代而言,妻是家中地位仅次于夫的尊亲属,又处于相对的尊长地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清末,乃至民初。作为大家庭女主人,在男人主要负责对外的情况下,家庭内部诸多事务自然都由妻子来掌控。
妾在家庭之中,与丈夫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喻世明言》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官贾涉,携一仆人到杭州钱塘,途经王小四门口,想停下歇脚,就在门外喊道:“屋里有人吗?”这一喊出来个妇人(王小四之妻),虽荆钗布裙,却一副妖娆模样,长得是“随他呆子也消魂,况是客边情易动。”贾涉看得发呆,欲买之为妾,王小四一口应承,讲明身价40两银子。贾涉大喜,马上请来村里的教书先生,写了卖妻文契,双方在上面落了字画了押,王小四就把老婆卖给了贾涉。
可见,纳妾是随意的。妾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满足男主人的生理欲望;二是为男主人家生儿育女。就像小说《妻妾成群》中三太太梅珊说的那样:“不就是这么回事,有什么可瞒瞒藏藏的,你要是不给陈家添个人丁,苦日子就在后面了,我们这样人都一回事。”因为是买来的,算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所以妾地位更低,不能像妻子那样入族谱,不能参加家族祭祀,所生子女也不能自己亲自抚养。而且,一旦失宠或男主人死掉,很可能面临着被重新买卖的命运。
大太太的权力
女治内,主要是操持家务,类似侍奉公婆、丈夫,养育子女、做女红等。可悲的是,对于丈夫来说,他最喜欢的往往并非正妻,而是妾。
更可悲的是,在古代家庭之中,妻子虽贵为家母,但在严格意义上并没有自己的财产,即便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嫁妆,虽然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但具体处理起来却并不自由。
唐律中,一方面规定妻子从娘家获得财产是可以独立支配的,女性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可带走嫁妆,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女性禁止“蓄私产”,再考虑到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其在主动结束婚姻方面受到重重限制,这种独立支配权也仅仅是水中月、雾中花。宋律沿袭唐律,规定妻的财产,由夫与妻共同为主;丈夫典卖妻子的妆奁田产,不为违法;妻子如果要典卖妆奁田产,亦应由丈夫出面立契。
虽然没有所有权,作为家母,妻子在家庭日常事务还有一定的实权,具体来说就是管人、管事和管钱。《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妻妾成群》中的毓如,虽然表面上看都是吃斋念佛不问世事,但实际上都掌控着管家的核心权力。这种管理权,也仅仅限于家庭内部日常消耗,而不是全部的家庭财产。
以《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为例,她作为王夫人的代理人,掌握着荣国府内大小事务,从月钱发放、物资领取到大观园内工程发包,都在她管理范围内,名副其实地扮演着“大太太”的角色。第三回,在与黛玉初次见面的场合,就初步展示了王熙凤作为当家人的管理内容。王夫人问她,月钱放过了不曾。凤姐答,月钱已放完了,才刚带着人到后楼上找缎子,找了这半日,也并没有见昨日太太说的那样的。
第二十三回,贾琏在凤姐面前想替侄儿贾芸谋个事。凤姐答道,园子东北角子上,娘娘说了,还叫多多的种松柏树,楼底下还叫种些花草,等这件事出来,我管保叫芸儿管这件工程。到了第二十四回,王熙凤果然把大观园内种植花草的工程给了贾芸。这件事说明,在内部事务上,女主人的权威较大,像贾琏这样的说话都不好使。
管人方面,除了家中仆人,还包括管理丈夫纳的“妾”们。妻可对妾随意打骂,贬为打杂烧饭的奴婢,还可任意卖妾。明代陆容在其所著《菽园杂记》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苏州人俞钦玉是刑部尚书俞士悦之子,娶妻邱氏。钦玉颇知书,但轻财好色,以邱氏无子为借口公开置妾七人。作为正妻的邱氏,尽管对丈夫置妾未加阻拦,甚至待妾还相当“慈惠”,但对这些小妾则严加防范。小妾每天早晚出入房间,皆有节制……成化年间,俞钦玉游览京城,客死于教坊司一妓女家中。结果,丧事一办完,只留下生有儿子的两位小妾,其他均遣发改嫁。
在管钱方面,除了家庭日常开支外,妻子的财政权,还包括对丈夫遗产的继承。
丈夫去世后,其以往在家庭中所享有的“独尊”地位自然为妻子所继承,其中就包括整个家庭的经济管理权。元稹的传奇小说《崔莺莺传》中,崔莺莺的母亲郑氏就是一位掌管家庭经济大权的寡妇。《金瓶梅》中,西门庆死后,其妻吴月娘将孟玉楼改嫁、潘金莲赶出家门,行使的就是对丈夫财产的处置权。唐律规定,凡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此处的“尊长”,父亲亡故后,自然就是寡母了。同时还规定,家长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割家产的,列为“不孝”之罪,犯者要“徒三年”。
严格来说,妻子对丈夫遗产的继承,属于古代儒家对家庭妇女“三从”,即从父、从夫、从子中的“从子”说,也就是实际继承权在儿子那边,妻子不过是代子掌管。不过,在子女未成家立业前,寡母成为家庭财产的实际掌管者。而且,在讲究“长幼有序”和“孝”的古代,即便子女成人,实权依旧掌握在寡母手中。
当然,妻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前提是要尽抚养子女等义务,在子女成年前不能改嫁。即便子女成年后改嫁,之前所继承的财产也要交还夫家。这说明这里继承的,还是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
“大太太”为什么能掌权
某种程度上说,“大太太”的权力是天然形成的。
首先,古人的婚姻,是炫耀、获取、巩固家族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手段,带有强烈的功利性。表面上看,婚姻是男女两个人的事,实则关系二人背后所代表的两个家族。在这样的使命背景下,男女个人的情爱反而是次要的。《警世通言》中记载,王爷明知儿子王景隆喜欢玉堂春,出于综合考虑还是给他娶了名门宦族的刘氏。有这样的娘家在背后,妻子的腰杆自然要硬不少。
其次,与古代嫡长继承制有关。商以前,王位的继承顺序比较乱,像夏禹在病危时让其助手伯益接位,伯益自感能力不如禹之子启,启最终成为夏的第二代君王。商末周初,才逐渐建立起嫡长子继位制度。嫡长子,又是以嫡妻制为基础,而非单纯地按出生顺序论。之后,这套宗法继承制度逐渐在封建社会推广开来,得到历代统治者的支持和采纳。像李世民的嫡妻长孙皇后的儿子李承乾被立为太子。康熙的皇后赫舍里所生的胤礽,尽管并非长子,仍被立为太子。民间做法与皇家相似,也讲究母以子贵,嫡母的地位自然要比其他庶出的妾高出许多。
再次,从正妻自身来说,作为大户人家的女子,无论是受教育程度还是平时的见识、交际的圈子,都是平民人家的女儿所没法比的。《红楼梦》中黛玉、宝钗以及湘云、探春等人,能吟诗作画,能管家理事,从小就是按照“大太太”的标准来培养的。即便像凤姐那样的,大字不识几个,但打小与贾府的几个公子哥混在一块,不仅颜值高,“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总而言之,在以男权为核心的古代社会,女子无论做妻还是做妾,都缺乏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只是男人的附属物。“大太太”的那点权力,最终也都演化成一幕幕“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闹剧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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