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名佳煤矿火区治理区域已完成生态恢复64.5万平方米
经过两年多的治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域内的原乌鲁木齐名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名佳煤矿)火区治理区域已完成地貌恢复及生态复绿工作,复绿面积达64.5万平方米。
10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第七十四项整改任务,名佳煤矿火区治理分为一期煤矿灭火和二期生态恢复,目前两期工作均已完成,正在进行销号前公示。
当日,记者在位于天山大峡谷内天鹅湖附近的名佳煤矿看到,在火区治理区域内,原先因矿渣随意堆砌形成的巨大矸石堆已被新长出的植被覆盖,逐渐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早已不见矿区的痕迹。
“两年前进场时,火区燃烧面积大,我们先注水降温,然后打井注浆,最后覆盖黄土。”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名佳煤矿灭火项目技术负责人杨秋江说。
据了解,名佳煤矿曾因擅自改变采矿方式,由井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使得煤层长期裸露及浅部采空区残留煤层长期与氧气接触,造成煤层大面积燃烧,导致周边生态破坏严重。2017年9月,该煤矿被依法彻底关停。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乌鲁木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灭火队伍进场施工,有序分期推进煤矿火区治理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其中,名佳煤矿火区治理项目一期灭火工程由市、县两级投资3900万元,已于去年10月完成并通过了初步验收,二期生态恢复工作于今年全面启动。
“5月进行了土地平整,中下旬我们开始播撒草籽,7月中旬草籽播撒结束,实现植被恢复64.5万平方米,二期生态恢复工作已全部结束。”杨秋江说,后期的工作主要是对场地恢复植被进行养护。
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局长严伟涛说,从两年多的治理效果来看,名佳煤矿火区治理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
“目前,乌鲁木齐县已对包括名佳煤矿在内的44家已闭坑矿山开展了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治理效果明显。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严伟涛说。
经过两年多的治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域内的原乌鲁木齐名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名佳煤矿)火区治理区域已完成地貌恢复及生态复绿工作,复绿面积达64.5万平方米。
10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第七十四项整改任务,名佳煤矿火区治理分为一期煤矿灭火和二期生态恢复,目前两期工作均已完成,正在进行销号前公示。
当日,记者在位于天山大峡谷内天鹅湖附近的名佳煤矿看到,在火区治理区域内,原先因矿渣随意堆砌形成的巨大矸石堆已被新长出的植被覆盖,逐渐与周边草原融为一体,早已不见矿区的痕迹。
“两年前进场时,火区燃烧面积大,我们先注水降温,然后打井注浆,最后覆盖黄土。”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名佳煤矿灭火项目技术负责人杨秋江说。
据了解,名佳煤矿曾因擅自改变采矿方式,由井下开采变为露天开采,使得煤层长期裸露及浅部采空区残留煤层长期与氧气接触,造成煤层大面积燃烧,导致周边生态破坏严重。2017年9月,该煤矿被依法彻底关停。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乌鲁木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单位配合,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委托专业灭火队伍进场施工,有序分期推进煤矿火区治理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其中,名佳煤矿火区治理项目一期灭火工程由市、县两级投资3900万元,已于去年10月完成并通过了初步验收,二期生态恢复工作于今年全面启动。
“5月进行了土地平整,中下旬我们开始播撒草籽,7月中旬草籽播撒结束,实现植被恢复64.5万平方米,二期生态恢复工作已全部结束。”杨秋江说,后期的工作主要是对场地恢复植被进行养护。
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局长严伟涛说,从两年多的治理效果来看,名佳煤矿火区治理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
“目前,乌鲁木齐县已对包括名佳煤矿在内的44家已闭坑矿山开展了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治理效果明显。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严伟涛说。
#甬检播报# 【慈溪检察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会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下发《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汇编》,发布了14件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据了解,这些案例基本涵盖了目前公益诉讼技术支持的主要领域,其中,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督促整治垃圾违规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慈溪检察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督促整治垃圾违规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慈溪是“海上陶瓷之路”的重要起点,境内古窑遗址众多。小姑岭古窑遗址系1982年慈溪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资料记载“窑址上树木茂盛,花草丛生,前有一池,俗称大池墩”。2019年起,当地镇政府在遗址旁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致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同,并随意填埋至遗址南侧水塘,水域面积减少约1.5万平方米,遗址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20年1月初,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小姑岭古窑遗址附近垃圾违规堆积处置的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检察技术人员仔细查看航拍照片,发现垃圾堆积点,再通过无人机航拍照片中的经纬度信息,确定该垃圾堆积点在卫星地图中的位置,进而为前往现场规划路线(见图1)。检察干警抵达现场后,在垃圾堆积点附近找到已被灌木丛遮挡的小姑岭古窑遗址的标志石碑,从而确定了举报线索的现场位置。
公益诉讼部门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现场为当地镇政府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且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同,堆积在水塘旁,水质浑浊,臭味明显,初步判断为垃圾临时堆放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然而,经环保部门抽样检测,结果为水体富营养化,未达到污染标准,案件调查工作陷入僵局。检察技术人员结合现场勘检情况,主动比对无人机航拍照片与卫星遥感影像,发现一年内水塘面积有逐渐缩小的迹象,判断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可能并未将垃圾及时清运,而是将垃圾就地填埋,并将这一重要信息及时告知公益诉讼部门(见图2)。
公益诉讼部门根据上述情况,迅速调整案件初查方向。检察技术人员随后调取2008至2019年期间该区域14个不同时间点的历史遥感影像图,发现2008年5月31日图像显示该水域面积较大,2018年3月4日图像显示有填埋迹象,2019年5月23日图像显示水域仅剩一角(见图3)。经过深入调查,虽然排除了水体严重污染、水域违法填埋等情形,但也查明镇政府在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违规填埋垃圾的相关事实。
由于现场填埋面积较大、地形复杂且大部分已覆土长草,填埋区域边界无法分辨,公益诉讼部门急需掌握的垃圾填埋面积等关键信息难以通过人工、无人机等手段获取。检察技术人员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测量工具,估算该水域面积由1.7万平方米(2008年)锐减至1800平方米(2019年),填埋面积约1.5万平方米(见图4、图5)。
2020年3月18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运用诉前磋商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尽早恢复现场生态。4月17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环保部门、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函,针对垃圾填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在镇政府开展诉前磋商,充分沟通有关情况,专题研究相关整改问题。
在诉前磋商会议中,技术部门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对无人机航拍照片、卫星遥感影像等详细信息进行对比展示,有力印证公益诉讼检察官调取的其他证据材料,环保部门、镇政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全部认可,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不规范处置垃圾的行为加强监管,统筹安排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
2020年6月,镇政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立即关闭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已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完成整体土地复耕和沟渠引流工程,消除了对周边山林、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影响(见图6)。
图1 运用无人机航拍和卫星地图进行现场定位图2 2019年5月23日卫星遥感影像与2020年3月23日小姑岭填埋水塘无人机航拍照片比对
图3 2008年至2019年期间历史遥感影像图比对
图4 2008年5月31日水塘面积测算
图5 2019年5月23日水塘面积测算
图6 治理前和治理后现场照片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督促整治垃圾违规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慈溪是“海上陶瓷之路”的重要起点,境内古窑遗址众多。小姑岭古窑遗址系1982年慈溪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资料记载“窑址上树木茂盛,花草丛生,前有一池,俗称大池墩”。2019年起,当地镇政府在遗址旁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致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同,并随意填埋至遗址南侧水塘,水域面积减少约1.5万平方米,遗址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20年1月初,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小姑岭古窑遗址附近垃圾违规堆积处置的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检察技术人员仔细查看航拍照片,发现垃圾堆积点,再通过无人机航拍照片中的经纬度信息,确定该垃圾堆积点在卫星地图中的位置,进而为前往现场规划路线(见图1)。检察干警抵达现场后,在垃圾堆积点附近找到已被灌木丛遮挡的小姑岭古窑遗址的标志石碑,从而确定了举报线索的现场位置。
公益诉讼部门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现场为当地镇政府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且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同,堆积在水塘旁,水质浑浊,臭味明显,初步判断为垃圾临时堆放可能导致水体污染。然而,经环保部门抽样检测,结果为水体富营养化,未达到污染标准,案件调查工作陷入僵局。检察技术人员结合现场勘检情况,主动比对无人机航拍照片与卫星遥感影像,发现一年内水塘面积有逐渐缩小的迹象,判断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可能并未将垃圾及时清运,而是将垃圾就地填埋,并将这一重要信息及时告知公益诉讼部门(见图2)。
公益诉讼部门根据上述情况,迅速调整案件初查方向。检察技术人员随后调取2008至2019年期间该区域14个不同时间点的历史遥感影像图,发现2008年5月31日图像显示该水域面积较大,2018年3月4日图像显示有填埋迹象,2019年5月23日图像显示水域仅剩一角(见图3)。经过深入调查,虽然排除了水体严重污染、水域违法填埋等情形,但也查明镇政府在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违规填埋垃圾的相关事实。
由于现场填埋面积较大、地形复杂且大部分已覆土长草,填埋区域边界无法分辨,公益诉讼部门急需掌握的垃圾填埋面积等关键信息难以通过人工、无人机等手段获取。检察技术人员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测量工具,估算该水域面积由1.7万平方米(2008年)锐减至1800平方米(2019年),填埋面积约1.5万平方米(见图4、图5)。
2020年3月18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运用诉前磋商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尽早恢复现场生态。4月17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环保部门、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函,针对垃圾填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在镇政府开展诉前磋商,充分沟通有关情况,专题研究相关整改问题。
在诉前磋商会议中,技术部门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对无人机航拍照片、卫星遥感影像等详细信息进行对比展示,有力印证公益诉讼检察官调取的其他证据材料,环保部门、镇政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全部认可,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不规范处置垃圾的行为加强监管,统筹安排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
2020年6月,镇政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立即关闭该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已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完成整体土地复耕和沟渠引流工程,消除了对周边山林、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影响(见图6)。
图1 运用无人机航拍和卫星地图进行现场定位图2 2019年5月23日卫星遥感影像与2020年3月23日小姑岭填埋水塘无人机航拍照片比对
图3 2008年至2019年期间历史遥感影像图比对
图4 2008年5月31日水塘面积测算
图5 2019年5月23日水塘面积测算
图6 治理前和治理后现场照片
【#聚焦公益诉讼 助力文物保护#】在此期间,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被建议单位多次邀请专业机构组成勘查组现场勘查考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保护修缮施工方案,在彻底完成塔院寺金塔塔顶金漆喷涂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塔院寺金塔本体存在的病害进行了整治、修缮,塔院寺金塔风貌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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