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男子在外打工3年没有回家,今年好不容易疫情放开,可以回家看看,结果发现邻居竟然趁他不在家,把他家门前原本3米宽的路变成了1.7米,气得男子直接叫来挖掘机推墙。网友:看着解气,太欺负人了!
男子近几年一直都在外打工,今年好不容易回家看看,结果回家的美好心情,在看到自家门前的道路后,直接降到了冰点。他怎么也没想到,邻居竟然趁他多年不回家,直接把他家门前的道路给占了!
看到这一幕,男子简直气不打一处来!本来他家就在第 二家,邻居家在临街的第 一家,现在邻居私自把他家的墙院扩宽,将原本3米宽的道路改成了1.7米。也就是说,邻居直接占了门前道路将近一半。
而且,由于邻居家是临街,大门朝着大马路,所以一点也不影响进出入。可是男子家就比较惨了,1.7米的距离也就能过下一辆机动三轮车,想要把自己的汽车停到自家门口,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于是,他就去和邻居商量把多建的墙体拆了,重新恢复以前3米宽的道路。邻居听了却表示不同意,觉得自己花钱垒的,说拆就拆谁来赔偿呢?
男子觉得两家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关系闹得太僵,就好心提出他可以重新出钱,给邻居家再垒一面墙。本以为自己说成这样,邻居应该会同意了,可谁知好话说尽,邻居还是死活不同意拆墙!
这下男子真的怒了,既然好话说不通,那就撕破脸皮。第 二天,他直接叫来挖掘机,将邻居家多建出来的围墙给推倒了!事后,当网友们看到此视 频,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的网友说:我认同男子的做法,邻居真是亲人太甚!胡同里的路就是给人走的,凭什么说占就占,明摆着欺负人。
还有的网友说:我谁也不偏向,就看土地证说话,红线划在哪里,房子就该在哪里,一点也不能多占,一点也不能少占!
也有的网友说:男子的行为是非常解气,可是我只想知道,他这样的行为到底合法吗?
双方明明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彼此应该相处融洽,互帮互助,可是一方却为了一己之私伤害他人的利益,这样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齿。看别人老实,也不能如此欺负吧,再老实的人都有暴怒的一天,干嘛没事去挑战别人的底线呢!
再说,农村家户房门前的道路是属于集体共同享有,并不是个人所有,而邻居未经村里允许,私自占用道路,扩宽自家的墙院,这样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31条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其次,在男子与邻居协商让其恢复原状时,邻居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还理直气壮的不愿意恢复,这样的行为不仅自私自利,还不合法!
依据《民法典》第 288条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因为,门前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邻居私自扩展外墙,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除了邻居私自占用道路,扩宽外墙面积是违法的,那男子直接叫来挖掘机推墙,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毋庸置疑,不合法!即便男子明知邻居的行为是违法,但他也没有权利推倒对方家的外墙!
因为认定违法建筑是地方行政部门的职责,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地方行政部门的权利,我们必 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可以私自对其进行强拆。一旦进行强拆,那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 1166条相关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 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所以,男子也要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承担经济赔偿。另外,如果邻居当场报 警,那警 察也会当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么看来,推墙的做法虽然可以解一时之气,但是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并不是最 好的选择!其实,男子完全可以先向村里的村干部反应情况,由村干部出面与邻居协商,这样的话,自己始终属于占理的一方。
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干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依法依规,不能鲁莽和意气用事,不然的话自己不仅有理变成无理,还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那就太过得不偿失了。
你们认同男子推墙的做法吗?
男子近几年一直都在外打工,今年好不容易回家看看,结果回家的美好心情,在看到自家门前的道路后,直接降到了冰点。他怎么也没想到,邻居竟然趁他多年不回家,直接把他家门前的道路给占了!
看到这一幕,男子简直气不打一处来!本来他家就在第 二家,邻居家在临街的第 一家,现在邻居私自把他家的墙院扩宽,将原本3米宽的道路改成了1.7米。也就是说,邻居直接占了门前道路将近一半。
而且,由于邻居家是临街,大门朝着大马路,所以一点也不影响进出入。可是男子家就比较惨了,1.7米的距离也就能过下一辆机动三轮车,想要把自己的汽车停到自家门口,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于是,他就去和邻居商量把多建的墙体拆了,重新恢复以前3米宽的道路。邻居听了却表示不同意,觉得自己花钱垒的,说拆就拆谁来赔偿呢?
男子觉得两家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关系闹得太僵,就好心提出他可以重新出钱,给邻居家再垒一面墙。本以为自己说成这样,邻居应该会同意了,可谁知好话说尽,邻居还是死活不同意拆墙!
这下男子真的怒了,既然好话说不通,那就撕破脸皮。第 二天,他直接叫来挖掘机,将邻居家多建出来的围墙给推倒了!事后,当网友们看到此视 频,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的网友说:我认同男子的做法,邻居真是亲人太甚!胡同里的路就是给人走的,凭什么说占就占,明摆着欺负人。
还有的网友说:我谁也不偏向,就看土地证说话,红线划在哪里,房子就该在哪里,一点也不能多占,一点也不能少占!
也有的网友说:男子的行为是非常解气,可是我只想知道,他这样的行为到底合法吗?
双方明明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彼此应该相处融洽,互帮互助,可是一方却为了一己之私伤害他人的利益,这样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齿。看别人老实,也不能如此欺负吧,再老实的人都有暴怒的一天,干嘛没事去挑战别人的底线呢!
再说,农村家户房门前的道路是属于集体共同享有,并不是个人所有,而邻居未经村里允许,私自占用道路,扩宽自家的墙院,这样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31条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其次,在男子与邻居协商让其恢复原状时,邻居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还理直气壮的不愿意恢复,这样的行为不仅自私自利,还不合法!
依据《民法典》第 288条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因为,门前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邻居私自扩展外墙,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除了邻居私自占用道路,扩宽外墙面积是违法的,那男子直接叫来挖掘机推墙,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毋庸置疑,不合法!即便男子明知邻居的行为是违法,但他也没有权利推倒对方家的外墙!
因为认定违法建筑是地方行政部门的职责,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地方行政部门的权利,我们必 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可以私自对其进行强拆。一旦进行强拆,那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 1166条相关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 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所以,男子也要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承担经济赔偿。另外,如果邻居当场报 警,那警 察也会当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么看来,推墙的做法虽然可以解一时之气,但是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并不是最 好的选择!其实,男子完全可以先向村里的村干部反应情况,由村干部出面与邻居协商,这样的话,自己始终属于占理的一方。
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干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依法依规,不能鲁莽和意气用事,不然的话自己不仅有理变成无理,还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那就太过得不偿失了。
你们认同男子推墙的做法吗?
十几岁时,我目睹过很多次的坠落,它们在我的生活里接续发生,层出不穷,不止于背驰的成长行径、糟糕的情感经历与不可理喻的生存姿势,而是显现为一种真正的疲态。我亲见他们自行步入泥沿,任其摆布,打不起精神,四肢软弱,没有挣扎与抵抗。我感觉得到,接下来漫长的时光里,他们将渐渐沉没下去,俏无声息。甫一出场,便抵顶峰,之后竭尽全部的想象,也没有一个可供去往的方向,无法再次振作起来。我对此怀有一种深切的恐惧,时常提醒着自己,千万不可堕入其中,我与他们不同,更肮脏也更坚硬。米兰·昆德拉说过,人一且沉迷于自己的软弱,便会一味地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共读打卡[超话]# 来自班宇《缓步·我年轻时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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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
“上有老,不能常伴左右,
下有小,无力伴其成长,
中有伴,无心好言三句,
外有友,却不能一醉方休。
人生总有无奈!
我与岁月一样,言不由衷,
岁月与我一样,说来话长。”
感悟:
对生活的理解,往往从中年才开始!因为到了中年,才发现上有老,下有小的责任!
回首年轻的路,不好好把握,中年连重新开始的勇气都没有!
即使年轻过得还如意,中年也能维持现状地小心翼翼往前走,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打回原形!
岁月,考验了人生;人生,蹉跎了岁月!
“上有老,不能常伴左右,
下有小,无力伴其成长,
中有伴,无心好言三句,
外有友,却不能一醉方休。
人生总有无奈!
我与岁月一样,言不由衷,
岁月与我一样,说来话长。”
感悟:
对生活的理解,往往从中年才开始!因为到了中年,才发现上有老,下有小的责任!
回首年轻的路,不好好把握,中年连重新开始的勇气都没有!
即使年轻过得还如意,中年也能维持现状地小心翼翼往前走,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打回原形!
岁月,考验了人生;人生,蹉跎了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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