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终于又回到工作状态,继续早出晚归的上班日,一大早就接受老板的询问,打开小本本报告需要处理的案件工作安排,工作多到老板都觉得我很多事情要忙…于是,先跟进一下之前生病休假4天让同事帮忙处理的四个案件的情况,整理翻案卷,做翻登记,九点钟左右,老板让我把之前值班带回来的项目合同的咨询意见发给他,赶紧开始做方案,十点多终于写好发给老板~然后,再跟进打印和复印好休假前那天接的案子的证据材料,收拾案卷,做翻呈批~午休醒来,开始写某离婚案件的案情整理、起诉状和证据清单,三点半左右发给老板,通知当事人做相关材料补充提供,喝口水休息一下,四点左右继续开始写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案情整理,起诉状和证据清单,五点半终于写剩利息计算,一整天下来一边工作一边咳嗽,实在是太累了,先收拾收拾下班,明天再继续吧…六点四十五左右回到村里停好车,回家吃饭,陪小可爱玩一下,刷刷朋友圈,洗洗睡…晚安!
银行卡被冻三年也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如何纾困
银行卡冻结三年,也可以成功解除冻结!
2019年5月,当事人由于工作原因接收到客户一笔款项,但由于工作人员未及时对接处理,客户认为被骗直接在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第一时间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并将当事人列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当事人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本人多次前往冻结机关配合处理说明情况,并与客户解释清楚系误会后,该客户也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申请撤回报案,但公安机关仍一直不予解冻银行账户,导致当事人其他银行卡也受到限制。由于案情复杂,当事人多番处理都无法解决,故委托律本律师团队处理。
因该案冻结时间长达三年,且案情复杂,当事人又是直接与报案人对接,处于犯罪嫌疑人身份,律本律师团队根据案件情况搜集整理案件材料,通过多种方式联络上办案警官,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律本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一个多月时间成功解除当事人银行账户冻结措施,并排除当事人嫌疑人身份#账户冻结##司法冻结##公安冻结银行卡##外贸银行卡冻结##资产冻结##银行卡冻结解决方案##律师咨询##律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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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提前介入的效果和意义
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对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而同一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对34.8万名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前者的681倍。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提前介入辩护的重要性。
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后,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多花钱还没用,甚至部分律师也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发挥不了作用,在这个阶段提辩护意见,甚至有可能会帮助公诉机关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只在形式上充当犯罪嫌疑人和家属之间的传话筒。这种考虑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实际上刑事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撤销案件意见书、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羁押必要性意见书、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通过不断的与办案人员沟通,会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很多律师把辩护的宝压在审判阶段,实际上辩护空间已经有限了,回旋余地很小。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刚接触案件,对案件还不是很了解,为了充分研判案情,还是能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的,但在经过公诉人的审查起诉到法院后,公诉人对自己的起诉意见有了自己的根深蒂固的判断,律师的辩护会遭遇到公诉人的强力狙击,公诉人会寸步不让,捍卫其尊严,再加上公诉人与法官的关系绝对不同于律师和法官的关系,其难度可想而知。
综上,律师应该加强、提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能力,将辩护空间拉大、拉长,而不是望而却步,孤注一掷的把宝押在审判阶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对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而同一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对34.8万名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前者的681倍。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提前介入辩护的重要性。
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后,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多花钱还没用,甚至部分律师也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发挥不了作用,在这个阶段提辩护意见,甚至有可能会帮助公诉机关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只在形式上充当犯罪嫌疑人和家属之间的传话筒。这种考虑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实际上刑事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撤销案件意见书、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羁押必要性意见书、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通过不断的与办案人员沟通,会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很多律师把辩护的宝压在审判阶段,实际上辩护空间已经有限了,回旋余地很小。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刚接触案件,对案件还不是很了解,为了充分研判案情,还是能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的,但在经过公诉人的审查起诉到法院后,公诉人对自己的起诉意见有了自己的根深蒂固的判断,律师的辩护会遭遇到公诉人的强力狙击,公诉人会寸步不让,捍卫其尊严,再加上公诉人与法官的关系绝对不同于律师和法官的关系,其难度可想而知。
综上,律师应该加强、提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能力,将辩护空间拉大、拉长,而不是望而却步,孤注一掷的把宝押在审判阶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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