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 东阿交警领导到基层看望慰问民警辅警
烟花映警徽,守护万家圆。
春节对于警察来言,是一份默默的坚守,在举家团圆的节日里,坚守平安。东阿交警的春节,虽没有与家人的相伴,但也不曾少一分温暖。
21日,正值除夕,警营外柏油路上,随处可见的“荧光黄”坚守;警营中职工之家,却也不缺那一番热闹的团聚。
1月21日,农历大年三十,东阿交警大队长房学勤、副大队长赵仕峰到牛店中队督导检查春节安保工作,并向全体民警辅警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
期间,房学勤同志检查了春节期间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勤务安排、窗口服务、内务卫生等工作,所到之处,详细了解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事故预防情况,他强调,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出门游玩意愿强烈,道路交通压力剧增,全体民警辅警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加强路面管控,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要求民警辅警严格规范执法,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随后,房学勤同志与中队一线民警辅警一起和面、擀面皮、调肉馅、包饺子,以实际行动为坚守岗位的民警辅警送上了一份最诚挚的节日问候。
烟花映警徽,守护万家圆。
春节对于警察来言,是一份默默的坚守,在举家团圆的节日里,坚守平安。东阿交警的春节,虽没有与家人的相伴,但也不曾少一分温暖。
21日,正值除夕,警营外柏油路上,随处可见的“荧光黄”坚守;警营中职工之家,却也不缺那一番热闹的团聚。
1月21日,农历大年三十,东阿交警大队长房学勤、副大队长赵仕峰到牛店中队督导检查春节安保工作,并向全体民警辅警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
期间,房学勤同志检查了春节期间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勤务安排、窗口服务、内务卫生等工作,所到之处,详细了解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事故预防情况,他强调,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出门游玩意愿强烈,道路交通压力剧增,全体民警辅警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加强路面管控,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要求民警辅警严格规范执法,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随后,房学勤同志与中队一线民警辅警一起和面、擀面皮、调肉馅、包饺子,以实际行动为坚守岗位的民警辅警送上了一份最诚挚的节日问候。
#新春狂想曲#男子买了一只大龙虾拿去餐馆加工,为了防止龙虾被偷偷掉包,他特地留了个心眼,把龙虾的一根前须给折断后才交给厨师。可是,龙虾上桌后,那被掰断的虾须居然又长了回来!男子大怒找餐馆理论,结局让他大吃一惊!
陈先生要宴请朋友,就在这个餐馆订了一桌酒席。为了更有排面一点,他就去餐馆对面的海鲜店挑选了一只大龙虾,拿回来给餐馆加工。因为听说有些餐馆会搞手脚,于是他就用折须的方式留了个记号,想看看这个餐馆的手脚是否干净,结果龙虾真的被换了!
陈先生很生气,找到餐馆的老板娘理论,他直言说:“我带来的龙虾,有一根虾须被我给折断了,现在你给我上的龙虾为什么有两根虾须?少了我还能理解,多了是怎么长出来的?断掉的还能这么快长出来吗?”
面对陈先生的质疑,餐馆老板娘打死不承认他们把龙虾给调包了,她的理由也很充分:
1、我们店里没有海鲜池,冰柜里也没有存储冷冻的大龙虾,拿什么来换呢?
2、不相信的话可以在店里找,看看店里有没有多余的龙虾。如果他们把陈先生的龙虾给换掉,那换下来的龙虾又去了哪里?
老板娘的理由虽然听起来很充分,但是陈先生还是相信自己!毕竟断须和断臂是一个性质,怎么可能重新长出来呢?他要求老板娘出示厨房的监控,自己要亲眼确认龙虾有没有被调包。可是老板娘坚决不同意给陈先生看监控,这下陈先生更怀疑了,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为什么不让自己看监控呢?
于是,陈先生表示自己要找记者,餐馆的老板娘听后脸色也有点不对劲,就打了个电话。没多久,对面海鲜店的女店主匆匆跑来,进来就给陈先生210元,说是餐馆上错菜了,她把陈先生买龙虾的210元退给陈先生。
这可把陈先生弄糊涂了,自己买的龙虾给餐馆加工,怎么对面海鲜店的店主来赔自己钱呢?海鲜店的女店主解释说,有另一个客户也在她那边买了一只大龙虾给餐馆加工,让自己送过来给厨师先加工,没想到厨师拿错了,所以才搞了这个乌龙。
但是,对于海鲜女店主的说法,陈先生不相信。因为当时餐馆里根本没有其它客人,又怎么会上错菜呢?他坚决要看厨房的监控,不能简单地退钱了之。可餐馆的老板娘还是不让,陈先生就求助了记者。记者到场后,又联系了相关的执法部门,这才拿到了厨房的监控。
据监控画面显示,陈先生把自己的龙虾送到厨房后,厨师就把龙虾随手放到了一边。而此时,海鲜店的女店主从后门走进了厨房,手上赫然拿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龙虾,她轻车熟路地把陈先生的龙虾给调包,留下快死的龙虾转身就走。而厨房里的厨师对此视若无睹,一看就是一伙的!
证据确凿之下,海鲜店的女店主这才承认自己串通了餐馆,把龙虾给调包了。这个结果让陈先生大感意外,他本来以为是餐馆想占自己的便宜,可没想到现在还升级了,龙虾直接被海鲜店回收,餐馆当了中间商,而自己花活海鲜的钱,吃的是一只快死的龙虾,这操作真是让他傻眼!
事后,有关部门对海鲜店和餐馆开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还让他们交了罚款!这下他们得不偿失,因小失大了!不过,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也是因为活海鲜和死海鲜之间的价钱差太多,有了利润就会让他们有了坏心思。
一只活龙虾可以卖210元,一只死龙虾可能只要80元,这当中的130的差价就是利润。而一般的客户基本上吃不出来,就算发现就说上错菜了,所以他们才会背着客户干着这样的勾当,赚这种昧着良心的钱!所以,发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严惩才能以儆效尤!
通过这个事情,也提醒大家出去吃海鲜或者自带海鲜都要留个心眼。可以的话,明确告诉厨师自己做了记号,或者直接把海鲜给弄死,让厨师知道这个客户不好“忽悠”,他们也就不会轻易下手。但避免这样的事情,还是要靠餐馆自身诚信经营!
同时,也奉劝一些手脚不干净的餐馆,你的套路用多了,总有一天会被客户发现!到时候口碑一落千丈,离倒闭也就不远了!
陈先生要宴请朋友,就在这个餐馆订了一桌酒席。为了更有排面一点,他就去餐馆对面的海鲜店挑选了一只大龙虾,拿回来给餐馆加工。因为听说有些餐馆会搞手脚,于是他就用折须的方式留了个记号,想看看这个餐馆的手脚是否干净,结果龙虾真的被换了!
陈先生很生气,找到餐馆的老板娘理论,他直言说:“我带来的龙虾,有一根虾须被我给折断了,现在你给我上的龙虾为什么有两根虾须?少了我还能理解,多了是怎么长出来的?断掉的还能这么快长出来吗?”
面对陈先生的质疑,餐馆老板娘打死不承认他们把龙虾给调包了,她的理由也很充分:
1、我们店里没有海鲜池,冰柜里也没有存储冷冻的大龙虾,拿什么来换呢?
2、不相信的话可以在店里找,看看店里有没有多余的龙虾。如果他们把陈先生的龙虾给换掉,那换下来的龙虾又去了哪里?
老板娘的理由虽然听起来很充分,但是陈先生还是相信自己!毕竟断须和断臂是一个性质,怎么可能重新长出来呢?他要求老板娘出示厨房的监控,自己要亲眼确认龙虾有没有被调包。可是老板娘坚决不同意给陈先生看监控,这下陈先生更怀疑了,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为什么不让自己看监控呢?
于是,陈先生表示自己要找记者,餐馆的老板娘听后脸色也有点不对劲,就打了个电话。没多久,对面海鲜店的女店主匆匆跑来,进来就给陈先生210元,说是餐馆上错菜了,她把陈先生买龙虾的210元退给陈先生。
这可把陈先生弄糊涂了,自己买的龙虾给餐馆加工,怎么对面海鲜店的店主来赔自己钱呢?海鲜店的女店主解释说,有另一个客户也在她那边买了一只大龙虾给餐馆加工,让自己送过来给厨师先加工,没想到厨师拿错了,所以才搞了这个乌龙。
但是,对于海鲜女店主的说法,陈先生不相信。因为当时餐馆里根本没有其它客人,又怎么会上错菜呢?他坚决要看厨房的监控,不能简单地退钱了之。可餐馆的老板娘还是不让,陈先生就求助了记者。记者到场后,又联系了相关的执法部门,这才拿到了厨房的监控。
据监控画面显示,陈先生把自己的龙虾送到厨房后,厨师就把龙虾随手放到了一边。而此时,海鲜店的女店主从后门走进了厨房,手上赫然拿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龙虾,她轻车熟路地把陈先生的龙虾给调包,留下快死的龙虾转身就走。而厨房里的厨师对此视若无睹,一看就是一伙的!
证据确凿之下,海鲜店的女店主这才承认自己串通了餐馆,把龙虾给调包了。这个结果让陈先生大感意外,他本来以为是餐馆想占自己的便宜,可没想到现在还升级了,龙虾直接被海鲜店回收,餐馆当了中间商,而自己花活海鲜的钱,吃的是一只快死的龙虾,这操作真是让他傻眼!
事后,有关部门对海鲜店和餐馆开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还让他们交了罚款!这下他们得不偿失,因小失大了!不过,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也是因为活海鲜和死海鲜之间的价钱差太多,有了利润就会让他们有了坏心思。
一只活龙虾可以卖210元,一只死龙虾可能只要80元,这当中的130的差价就是利润。而一般的客户基本上吃不出来,就算发现就说上错菜了,所以他们才会背着客户干着这样的勾当,赚这种昧着良心的钱!所以,发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严惩才能以儆效尤!
通过这个事情,也提醒大家出去吃海鲜或者自带海鲜都要留个心眼。可以的话,明确告诉厨师自己做了记号,或者直接把海鲜给弄死,让厨师知道这个客户不好“忽悠”,他们也就不会轻易下手。但避免这样的事情,还是要靠餐馆自身诚信经营!
同时,也奉劝一些手脚不干净的餐馆,你的套路用多了,总有一天会被客户发现!到时候口碑一落千丈,离倒闭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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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把我们实际比标示指标更高品质的酒品检测成不合格,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服,依法提起了二件针对省局的行政复议后,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前些天,受省局之托,市局和区局的领导已专程来协商,表示省局愿意自行纠正错误,删除网上错误公告内容,并向我企作出相应赔偿。昨天所领导进一步约谈表达了相同的希望调解处理的意见。
对监管机关因不是技术部门而在专业技术问题上被误导可以谅解,但检验机构作为专业技术部门,必须正确掌握食品标准技术规范,精准检测。而在本案中检验机构不仅违法检验,在我们指出其错误提出异议程序后,依然拒不依规处理异议纠正错误,反而纠集一些检验人员越权作出所谓的“专家会商意见”,坚持误导监管机关以继续包庇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错误。
这一情形,与我前年受宁波食责检中心和市品牌产品促进会之邀,代理一家宁波食品企业诉舟山市监违法办案中的手法如同一辙:
该案中,舟山食品企业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排查原因中检出甬企提供的肉粉松原料有沙门氏菌,凭此舟山认定有毒食品是因使用了此含有沙门氏菌的原料所致,并将此检验结论移交鄞州,让属地市监对该甬企立案处罚。
但检出甬企有沙门氏菌的并非监督抽检报告而是风险检测报告,依规风险检测报告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使用,凭此孤证,鄞州局不能处罚该企,便依法将该企同批次产品的留样送宁波食检院检测,食检院出具了未检出沙门氏菌的监督抽检报告。鄞州局将此检测和不予立案查处的意见反馈舟山。
但舟山在接获鄞州上述反馈几个月后,仍作出了舟企出现有毒食品是因使用甬企有毒原料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舟山市监坚持错误办案的依据,也是因为有“专家会商意见”。而在我企的案件中,我又看到了这些不学无术却被监管机关尊为“专家”的自以为牛B轰轰实则连标准条款都看不懂的人的名字。
2021年3月,我参加一场省里组织的相关食品标准行处适用研讨会,参会的基本是食品安全专业的省高校的博导、硕导,而方圆检测的盛华栋是参会的唯一检测行业专家。但就是这位盛专家,作为检测实务专业人员,在会上被问到风险检测报告与监督抽检报告的区别和证明效力时居然不懂国家法规的明文规定,也不知道产品抽样规范和抽样数量的明文规定,在会上自行发挥一派胡言,我会上当即指出其错误,为此,会后他要求研讨会组织方和记者报道中不能提及他的单位和他的名字。
而在舟山的案子中,舟山方面之所以敢不认可鄞州由宁波食检院出具的未检出沙门氏菌的监督抽检报告,皆因包括宁波食检院在内的这些不学无术的“专家们”皆认为甬企被鄞州局送检的留样数量只有二包,不够抽样数五包的要求,其检验结果只能代表这二包样品,不能代表整个批次的产品,所以鄞州局的检验结论不能推翻舟山检出沙门氏菌的事实。舟山局才认为自己在行政处罚书中的认定是决无有错的“铁案”。
这说明这些人模狗样的“专家们”不但不懂法规对风险检测报告和监督抽检报告效力区别的规定,而且连食品抽样数量、如何规范抽样的规定也不懂。而监管机关依赖这么一批不懂装懂的货来监管食品,怎会不乱象横生、民怨沸腾?
在《微生物检验总则》等标准中明文规定了需无菌抽样、无菌送样和收样,也明文规定了对超过1000g(1000mL)食品的抽样数量(一包)和具体抽样操作规范。
但审查该案的十三份抽样单,发现全部是非无菌操作的违规抽样,而审查十三份检验报告,承检机构不但非无菌违规收样,而且对照检验报告中检出和末检出沙门氏菌操作步骤的时间差别,发现与标准规定不符,初步判定检验人员不懂沙门氏菌标准规定的正确检验方法,违规检验,便申请调取检验原始记录。
舟山食检院不敢出示检验原始记录,派了高级工程师出庭作技术说明,但一问到国家标准规定就胡说八道,连“可疑菌落”与“典型菌落”的区别都不知道,以致在法庭上被问得二手发抖,法官让他不知道的就不要说话。
终于,这个他们原本以为绝不会错的“铁案”,因被查实违法检验、违法认定而被推翻。
然为了保庇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违法检验行为不受追究,此时省局出面要求舟山和宁波的市监局分别做好二地涉案企业工作,调解结案,各自撤诉。
所以近十年来,检验机构在监管机关的庇护下,凌驾于法规之上凌驾于标准制定者、发布者之上,以权威自居,违法检验越来越无法无天,而监管机关在此误导下违法办案也日益严重,以致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民怨沸腾,安全食品越来越少。
虽然在本案中省局已表示了愿纠正错误作出赔偿。但我们之所以要发起对此案的调查和追究,除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更重要的是要捍卫食品安全秩序,对当前己演变为无法无天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进行查处和整顿,清理一批不学无术的伪劣专家,以提升检验机构技术水准和规范检验行为,使食品监管回归优胜劣汰,保护扶持高品质食品、让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的本意。
所以这次我非常明确地向领导表示,依法查处违法检验的机构和人员,清理名不副实、不学无术的伪专家,依法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的正常秩序,是本案能够协调撤案的最重要条件。
因为让百姓吃上真正安全的食品,比我们企业获得权益,意义更为重大。
因对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把我们实际比标示指标更高品质的酒品检测成不合格,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服,依法提起了二件针对省局的行政复议后,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前些天,受省局之托,市局和区局的领导已专程来协商,表示省局愿意自行纠正错误,删除网上错误公告内容,并向我企作出相应赔偿。昨天所领导进一步约谈表达了相同的希望调解处理的意见。
对监管机关因不是技术部门而在专业技术问题上被误导可以谅解,但检验机构作为专业技术部门,必须正确掌握食品标准技术规范,精准检测。而在本案中检验机构不仅违法检验,在我们指出其错误提出异议程序后,依然拒不依规处理异议纠正错误,反而纠集一些检验人员越权作出所谓的“专家会商意见”,坚持误导监管机关以继续包庇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错误。
这一情形,与我前年受宁波食责检中心和市品牌产品促进会之邀,代理一家宁波食品企业诉舟山市监违法办案中的手法如同一辙:
该案中,舟山食品企业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排查原因中检出甬企提供的肉粉松原料有沙门氏菌,凭此舟山认定有毒食品是因使用了此含有沙门氏菌的原料所致,并将此检验结论移交鄞州,让属地市监对该甬企立案处罚。
但检出甬企有沙门氏菌的并非监督抽检报告而是风险检测报告,依规风险检测报告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使用,凭此孤证,鄞州局不能处罚该企,便依法将该企同批次产品的留样送宁波食检院检测,食检院出具了未检出沙门氏菌的监督抽检报告。鄞州局将此检测和不予立案查处的意见反馈舟山。
但舟山在接获鄞州上述反馈几个月后,仍作出了舟企出现有毒食品是因使用甬企有毒原料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舟山市监坚持错误办案的依据,也是因为有“专家会商意见”。而在我企的案件中,我又看到了这些不学无术却被监管机关尊为“专家”的自以为牛B轰轰实则连标准条款都看不懂的人的名字。
2021年3月,我参加一场省里组织的相关食品标准行处适用研讨会,参会的基本是食品安全专业的省高校的博导、硕导,而方圆检测的盛华栋是参会的唯一检测行业专家。但就是这位盛专家,作为检测实务专业人员,在会上被问到风险检测报告与监督抽检报告的区别和证明效力时居然不懂国家法规的明文规定,也不知道产品抽样规范和抽样数量的明文规定,在会上自行发挥一派胡言,我会上当即指出其错误,为此,会后他要求研讨会组织方和记者报道中不能提及他的单位和他的名字。
而在舟山的案子中,舟山方面之所以敢不认可鄞州由宁波食检院出具的未检出沙门氏菌的监督抽检报告,皆因包括宁波食检院在内的这些不学无术的“专家们”皆认为甬企被鄞州局送检的留样数量只有二包,不够抽样数五包的要求,其检验结果只能代表这二包样品,不能代表整个批次的产品,所以鄞州局的检验结论不能推翻舟山检出沙门氏菌的事实。舟山局才认为自己在行政处罚书中的认定是决无有错的“铁案”。
这说明这些人模狗样的“专家们”不但不懂法规对风险检测报告和监督抽检报告效力区别的规定,而且连食品抽样数量、如何规范抽样的规定也不懂。而监管机关依赖这么一批不懂装懂的货来监管食品,怎会不乱象横生、民怨沸腾?
在《微生物检验总则》等标准中明文规定了需无菌抽样、无菌送样和收样,也明文规定了对超过1000g(1000mL)食品的抽样数量(一包)和具体抽样操作规范。
但审查该案的十三份抽样单,发现全部是非无菌操作的违规抽样,而审查十三份检验报告,承检机构不但非无菌违规收样,而且对照检验报告中检出和末检出沙门氏菌操作步骤的时间差别,发现与标准规定不符,初步判定检验人员不懂沙门氏菌标准规定的正确检验方法,违规检验,便申请调取检验原始记录。
舟山食检院不敢出示检验原始记录,派了高级工程师出庭作技术说明,但一问到国家标准规定就胡说八道,连“可疑菌落”与“典型菌落”的区别都不知道,以致在法庭上被问得二手发抖,法官让他不知道的就不要说话。
终于,这个他们原本以为绝不会错的“铁案”,因被查实违法检验、违法认定而被推翻。
然为了保庇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违法检验行为不受追究,此时省局出面要求舟山和宁波的市监局分别做好二地涉案企业工作,调解结案,各自撤诉。
所以近十年来,检验机构在监管机关的庇护下,凌驾于法规之上凌驾于标准制定者、发布者之上,以权威自居,违法检验越来越无法无天,而监管机关在此误导下违法办案也日益严重,以致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民怨沸腾,安全食品越来越少。
虽然在本案中省局已表示了愿纠正错误作出赔偿。但我们之所以要发起对此案的调查和追究,除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更重要的是要捍卫食品安全秩序,对当前己演变为无法无天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进行查处和整顿,清理一批不学无术的伪劣专家,以提升检验机构技术水准和规范检验行为,使食品监管回归优胜劣汰,保护扶持高品质食品、让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的本意。
所以这次我非常明确地向领导表示,依法查处违法检验的机构和人员,清理名不副实、不学无术的伪专家,依法保护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的正常秩序,是本案能够协调撤案的最重要条件。
因为让百姓吃上真正安全的食品,比我们企业获得权益,意义更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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