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在丈夫朋友圈卖保险,第一单就卖给了丈夫的前女友,丈夫觉得丢脸很生气:
“别人怎么看我呀?啊?我是怎么了?养不起家了?交不起房租了?交不起房贷了?我养不起你了?还是给孩子交不起学费了?我四十多岁我就这么失败吗?你得靠老婆出去卖保险,挣点钱补贴家用吗?我也太没用了吧我!”
这是电视剧《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中的一个片段。
一、卖保险掉价?
现在很多人,对卖保险的都很排斥。
其实大家并不是排斥卖保险的这个职业,而是排斥不专业的人卖保险时无底线的纠缠。
因为现在卖保险的这个行业门槛比较低,所以很多人不需要有多专业的知识,只要在人脉上占优势,都可以从事这一类的相关职业。
自然就不乏有的人,销售目的很强,就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以至于给卖保险的这一类人,无形中贴上了“讨人厌”的标签。
至于卖保险究竟掉不掉价这个问题,其实还是要看个人。
有的人并不觉得买保险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因为他们是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吃饭,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尴尬的。
比如付心童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她迫切需要一份工作来实现她的人生价值,而卖保险就是一个开始,对此她充满了信心和激情。
但是对于原本事业成功,但却中年失业的边亮来说,妻子卖保险的行为,难免会让别人对自己产生不好的看法,这种落差是他不能接受的。
二、卖保险先卖熟人?
卖保险这一类行业,是需要累积人脉的。
一个刚入职场的小白,一般都会选择从身边的熟人开始卖起,一方面比较容易沟通,信任感也相对较强,成交率自然也相对高一点。
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如果保险的产品不过硬,或者是卖保险人的能力不够,那么可能卖完身边人也就卖不动了,而且还有可能欠很多人情债。
“别人怎么看我呀?啊?我是怎么了?养不起家了?交不起房租了?交不起房贷了?我养不起你了?还是给孩子交不起学费了?我四十多岁我就这么失败吗?你得靠老婆出去卖保险,挣点钱补贴家用吗?我也太没用了吧我!”
这是电视剧《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中的一个片段。
一、卖保险掉价?
现在很多人,对卖保险的都很排斥。
其实大家并不是排斥卖保险的这个职业,而是排斥不专业的人卖保险时无底线的纠缠。
因为现在卖保险的这个行业门槛比较低,所以很多人不需要有多专业的知识,只要在人脉上占优势,都可以从事这一类的相关职业。
自然就不乏有的人,销售目的很强,就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以至于给卖保险的这一类人,无形中贴上了“讨人厌”的标签。
至于卖保险究竟掉不掉价这个问题,其实还是要看个人。
有的人并不觉得买保险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因为他们是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吃饭,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尴尬的。
比如付心童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她迫切需要一份工作来实现她的人生价值,而卖保险就是一个开始,对此她充满了信心和激情。
但是对于原本事业成功,但却中年失业的边亮来说,妻子卖保险的行为,难免会让别人对自己产生不好的看法,这种落差是他不能接受的。
二、卖保险先卖熟人?
卖保险这一类行业,是需要累积人脉的。
一个刚入职场的小白,一般都会选择从身边的熟人开始卖起,一方面比较容易沟通,信任感也相对较强,成交率自然也相对高一点。
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如果保险的产品不过硬,或者是卖保险人的能力不够,那么可能卖完身边人也就卖不动了,而且还有可能欠很多人情债。
“劫富济贫”
其实这事也不应完全抱怨法院,法院也有难处,这个判决结果在某种意义上是保护了刘鑫。试想,如果让刘鑫胜诉,气急败坏的江某莲还不去把刘鑫杀了,剁了!女儿没有了,让女儿闺蜜陪着难受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江某莲方揪得最多的话题就是锁门。可以确定从门前挂着的两人雨伞来看,刘鑫进屋时没有锁门,在江歌遇袭发出一声惊叫时也没有锁门,而是想开门查看究竟。如果硬要扯锁门也只能是在确定门外已发生巨大危险之后,而这个时候江歌的伤情早已是不可逆转。由于陈的第一刀就是突袭直入脖颈部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无法救回,与是否锁门不存在关联。
其他人作奸犯科,却逼着非目击证人承担巨额赔偿金;一个男人残杀一个女人,却逼着死者的闺蜜来支付赔偿金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朱丽比刘鑫幸运多了。70万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的收入!刘鑫支付给江某莲五万余元钱可以视为人道主义抚慰金,道义上已经到位,不会再有。江某莲及其支持者说刘鑫家有的是钱,这是在“打土豪”啊,当地法院称之为“救济”。
其实这事也不应完全抱怨法院,法院也有难处,这个判决结果在某种意义上是保护了刘鑫。试想,如果让刘鑫胜诉,气急败坏的江某莲还不去把刘鑫杀了,剁了!女儿没有了,让女儿闺蜜陪着难受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江某莲方揪得最多的话题就是锁门。可以确定从门前挂着的两人雨伞来看,刘鑫进屋时没有锁门,在江歌遇袭发出一声惊叫时也没有锁门,而是想开门查看究竟。如果硬要扯锁门也只能是在确定门外已发生巨大危险之后,而这个时候江歌的伤情早已是不可逆转。由于陈的第一刀就是突袭直入脖颈部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无法救回,与是否锁门不存在关联。
其他人作奸犯科,却逼着非目击证人承担巨额赔偿金;一个男人残杀一个女人,却逼着死者的闺蜜来支付赔偿金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朱丽比刘鑫幸运多了。70万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的收入!刘鑫支付给江某莲五万余元钱可以视为人道主义抚慰金,道义上已经到位,不会再有。江某莲及其支持者说刘鑫家有的是钱,这是在“打土豪”啊,当地法院称之为“救济”。
上海,一小伙路遇一位大妈称自己行动不便,孙子住院,儿子没钱回家,希望他帮忙转20元车费。小伙转了20元,又得知还差50元,结果再次转钱后,对方电话却打不通了。小伙感觉不对劲报了警,大妈扭头就走,小伙一路跟着她到家,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他无语!
年轻小伙走在小区里,迎面走来了一位大妈,大妈可怜地向他求助称,自己行动不便,但孙子住院了儿子却没有钱坐车回家。随后大妈掏出20块钱给小伙,想让他帮忙用手机给儿子转20块钱作为回家的路费。
小伙听完后感觉这都是小事,理应帮一帮,于是毫不犹豫答应了,往大妈提供的账号上转了20元。为了确认儿子是否收到钱,大妈又提供了一个号码,让小伙打电话过去问问,结果对方在电话里说车费要70元,还差50元。
小伙一心想着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也没多想,又往刚刚的账号上转了50元过去,随后他想在再电话问问对方收到没有,但让人无语的是,对方电话竟然打不通了。
小伙想了想觉得不对劲,赶紧打电话报了警,这时一旁的大妈扭头就走,速度很快往家赶。小伙感觉自己被骗了,为了弄清事实,他一路都跟着大妈,不知不觉就到了她家门口。可大妈开门后,眼前一幕让他惊呆!
从视 频里可以看到,大妈家的条件还是不错的,并不像那种连几十块钱路费都没有的人家。而她家客厅里,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看电视,应该是大妈 的老公。大妈着急地用方言向老公解释,对方缓缓起身走到了门口。
小伙站在门口和大妈理论说:“我不是为了要这50块钱,这50块钱我不要了,但我要制止你们这种行为,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被骗)了。”原来,是有邻居反应之前就有民 警上门过好几次,大妈可能多次做这种骗人的事。
大妈急得直跺脚,说自己没有骗人,而中年男子则表示:“一点小事情打110干什么?”,但小伙觉得,这并不是小事情,并决定追究到底。
面对小伙的执着,大妈和中年男子选择逃避,大妈逃走后,小伙一路跟着中年男子。来到小区楼下,中年男子挥手赶小伙离开,随后大步流星往前走了,小伙无奈只能把事情发到网上曝光。(素材来源:星视 频)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不是小伙坚持跟到大妈家里,还不知道她家条件其实并不差。但让人想不通的是,明明家里不困难,为什么还要做出这种骗人的事情呢?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大妈说的是事实,她家里的条件很差,也不应该以这种方式骗钱,骗人就是违法的。
很明显,大妈口中所谓的“孙子住院,儿子没路费”都是假的,她拿20块钱现金给男子,再让他转账出去,也是一个幌子来骗取男子的信任。取得信任后,再骗男子转50块钱,这才是她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就是诈 骗。
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虽然大妈只骗了50块钱,远远没达到诈 骗罪立案标准,但其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 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邻居的反映,大妈曾多次做这种骗人的事,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情节较重,应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大妈在两年内实施过三次及以上诈 骗行为,可能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此事也引发了网友们热议,有网友说:“儿子是她在家里的老公扮演的,女人用20元套男子70元钱。”
还有网友说:“好人不好当,骗子利用他人的善良,骗取他的钱,大家注意了,千万别再上当。”
还有网友说:“2005年左右在浦东路边遇到一位大姐带着一个孩子,说吃饭想买馒头差2元钱,我当时给了5元钱,第 二天经过那里,那位大姐还是买馒头差两元钱!”
50块钱虽然不多,但却测出了人性!这对夫妻俩利用了他人的善良骗钱,但他们又觉得,大部分人都不会为了50块钱而大动干戈,正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所以夫妻俩人才敢五次三番骗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觉得男子做得很对,遇到利用自己善心欺骗他人的人,就应该追究到底。因为善良是无价的,但善良也应该带点锋芒,不能让善良成为有心之人的筹码!
年轻小伙走在小区里,迎面走来了一位大妈,大妈可怜地向他求助称,自己行动不便,但孙子住院了儿子却没有钱坐车回家。随后大妈掏出20块钱给小伙,想让他帮忙用手机给儿子转20块钱作为回家的路费。
小伙听完后感觉这都是小事,理应帮一帮,于是毫不犹豫答应了,往大妈提供的账号上转了20元。为了确认儿子是否收到钱,大妈又提供了一个号码,让小伙打电话过去问问,结果对方在电话里说车费要70元,还差50元。
小伙一心想着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也没多想,又往刚刚的账号上转了50元过去,随后他想在再电话问问对方收到没有,但让人无语的是,对方电话竟然打不通了。
小伙想了想觉得不对劲,赶紧打电话报了警,这时一旁的大妈扭头就走,速度很快往家赶。小伙感觉自己被骗了,为了弄清事实,他一路都跟着大妈,不知不觉就到了她家门口。可大妈开门后,眼前一幕让他惊呆!
从视 频里可以看到,大妈家的条件还是不错的,并不像那种连几十块钱路费都没有的人家。而她家客厅里,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看电视,应该是大妈 的老公。大妈着急地用方言向老公解释,对方缓缓起身走到了门口。
小伙站在门口和大妈理论说:“我不是为了要这50块钱,这50块钱我不要了,但我要制止你们这种行为,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被骗)了。”原来,是有邻居反应之前就有民 警上门过好几次,大妈可能多次做这种骗人的事。
大妈急得直跺脚,说自己没有骗人,而中年男子则表示:“一点小事情打110干什么?”,但小伙觉得,这并不是小事情,并决定追究到底。
面对小伙的执着,大妈和中年男子选择逃避,大妈逃走后,小伙一路跟着中年男子。来到小区楼下,中年男子挥手赶小伙离开,随后大步流星往前走了,小伙无奈只能把事情发到网上曝光。(素材来源:星视 频)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不是小伙坚持跟到大妈家里,还不知道她家条件其实并不差。但让人想不通的是,明明家里不困难,为什么还要做出这种骗人的事情呢?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大妈说的是事实,她家里的条件很差,也不应该以这种方式骗钱,骗人就是违法的。
很明显,大妈口中所谓的“孙子住院,儿子没路费”都是假的,她拿20块钱现金给男子,再让他转账出去,也是一个幌子来骗取男子的信任。取得信任后,再骗男子转50块钱,这才是她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就是诈 骗。
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虽然大妈只骗了50块钱,远远没达到诈 骗罪立案标准,但其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 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邻居的反映,大妈曾多次做这种骗人的事,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情节较重,应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大妈在两年内实施过三次及以上诈 骗行为,可能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此事也引发了网友们热议,有网友说:“儿子是她在家里的老公扮演的,女人用20元套男子70元钱。”
还有网友说:“好人不好当,骗子利用他人的善良,骗取他的钱,大家注意了,千万别再上当。”
还有网友说:“2005年左右在浦东路边遇到一位大姐带着一个孩子,说吃饭想买馒头差2元钱,我当时给了5元钱,第 二天经过那里,那位大姐还是买馒头差两元钱!”
50块钱虽然不多,但却测出了人性!这对夫妻俩利用了他人的善良骗钱,但他们又觉得,大部分人都不会为了50块钱而大动干戈,正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个心理,所以夫妻俩人才敢五次三番骗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觉得男子做得很对,遇到利用自己善心欺骗他人的人,就应该追究到底。因为善良是无价的,但善良也应该带点锋芒,不能让善良成为有心之人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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