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妹子评论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要全社会努力】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最高可罚5万#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招聘、录取、晋职、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被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妇女就业、创业不再受性别歧视,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依。而北京市人社局此次印发的通知,从入职到退休,基本涵盖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全流程,为法律条款落地实施层面提供了更为细化、具体、可参考的处罚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惩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法律和政策为妇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这道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看到,在现实中,举证职场中的歧视行为与“性别”相关仍是女性职工权益保护中的痛点和难点。企业完全可能用其他看似正当的理由拒绝女性求职者、将女员工辞退、压榨女员工应得的福利待遇。
面对这种隐形的歧视,基层部门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具体落实,在“正当”理由前维护女职工权益是关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关爱等措施,畅通女职工诉求渠道,降低她们的维权成本。当个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要保持清醒,及时保留证据和音像资料,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反映、投诉和求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思考,如何从源头上让侵权行为不再发生?如何从根子上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向全社会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让“反对职场性别歧视”落在实处。另一方面,一些企业认为为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会增加企业用人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时,一些企业就会选择消极执行性别平等政策,拒绝招聘女职工或首先将女职工辞退。国家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用人成本补偿、男性婚育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和顾虑,不让婚育成为女性在职场中的关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真正让职场不分男女。(周雅婷)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招聘、录取、晋职、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被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妇女就业、创业不再受性别歧视,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依。而北京市人社局此次印发的通知,从入职到退休,基本涵盖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全流程,为法律条款落地实施层面提供了更为细化、具体、可参考的处罚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惩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法律和政策为妇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这道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看到,在现实中,举证职场中的歧视行为与“性别”相关仍是女性职工权益保护中的痛点和难点。企业完全可能用其他看似正当的理由拒绝女性求职者、将女员工辞退、压榨女员工应得的福利待遇。
面对这种隐形的歧视,基层部门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具体落实,在“正当”理由前维护女职工权益是关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关爱等措施,畅通女职工诉求渠道,降低她们的维权成本。当个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要保持清醒,及时保留证据和音像资料,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反映、投诉和求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思考,如何从源头上让侵权行为不再发生?如何从根子上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向全社会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让“反对职场性别歧视”落在实处。另一方面,一些企业认为为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会增加企业用人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时,一些企业就会选择消极执行性别平等政策,拒绝招聘女职工或首先将女职工辞退。国家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用人成本补偿、男性婚育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和顾虑,不让婚育成为女性在职场中的关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真正让职场不分男女。(周雅婷)
【女报评论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要全社会努力】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最高可罚5万#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招聘、录取、晋职、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被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妇女就业、创业不再受性别歧视,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依。而北京市人社局此次印发的通知,从入职到退休,基本涵盖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全流程,为法律条款落地实施层面提供了更为细化、具体、可参考的处罚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惩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法律和政策为妇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这道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看到,在现实中,举证职场中的歧视行为与“性别”相关仍是女性职工权益保护中的痛点和难点。企业完全可能用其他看似正当的理由拒绝女性求职者、将女员工辞退、压榨女员工应得的福利待遇。
面对这种隐形的歧视,基层部门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具体落实,在“正当”理由前维护女职工权益是关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关爱等措施,畅通女职工诉求渠道,降低她们的维权成本。当个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要保持清醒,及时保留证据和音像资料,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反映、投诉和求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思考,如何从源头上让侵权行为不再发生?如何从根子上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向全社会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让“反对职场性别歧视”落在实处。另一方面,一些企业认为为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会增加企业用人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时,一些企业就会选择消极执行性别平等政策,拒绝招聘女职工或首先将女职工辞退。国家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用人成本补偿、男性婚育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和顾虑,不让婚育成为女性在职场中的关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真正让职场不分男女。(周雅婷)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招聘、录取、晋职、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被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妇女就业、创业不再受性别歧视,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依。而北京市人社局此次印发的通知,从入职到退休,基本涵盖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全流程,为法律条款落地实施层面提供了更为细化、具体、可参考的处罚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惩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法律和政策为妇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这道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看到,在现实中,举证职场中的歧视行为与“性别”相关仍是女性职工权益保护中的痛点和难点。企业完全可能用其他看似正当的理由拒绝女性求职者、将女员工辞退、压榨女员工应得的福利待遇。
面对这种隐形的歧视,基层部门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具体落实,在“正当”理由前维护女职工权益是关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关爱等措施,畅通女职工诉求渠道,降低她们的维权成本。当个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时,也要保持清醒,及时保留证据和音像资料,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进行反映、投诉和求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思考,如何从源头上让侵权行为不再发生?如何从根子上消除职场性别歧视?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向全社会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让“反对职场性别歧视”落在实处。另一方面,一些企业认为为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会增加企业用人成本。当经营成本上升时,一些企业就会选择消极执行性别平等政策,拒绝招聘女职工或首先将女职工辞退。国家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用人成本补偿、男性婚育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和顾虑,不让婚育成为女性在职场中的关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真正让职场不分男女。(周雅婷)
其实repo里面最震动到我的是p1这几句话。
我没有在评论区说过这样的话,但是也是抱着这种想法的人,羡慕可以找到自己喜欢和天赋所在的人,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需要在二十多岁的人生时闪过念:自己该走“自己喜欢的路”,却同时无处着力地发现自己也很迷茫此路的所在。
所以我觉得他拥有超于常人的幸运:能找到因为热爱而自发努力的事,是一件大部分人享受不到的天赐幸事。
但是知道了更多不再停留于抽象的细节才发现,从天赋的幸运而言,他拥有的也挺有限度。除了我所羡慕着的这一点之外,我生来拥有的资源、环境,都比他生来拥有的多。在很多先天方面上,我比他幸运很多。
毕竟我不觉得拥有唱歌的天赋是他所独有的宝藏。我是相信每个人都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拥有巨大的天赋,只是大部分人不曾知觉,也未曾发展。
而他的幸运是他恰好能知道自己的技能点在哪,也热爱且发展了它,大部分的人缺乏的是这一个过程。至于其他方面,每个人都在某处拥有同样闪闪发光的天赋,大部分人拥有比他当初所具有的相对更好的发展条件。
我当然会开心那个贫瘠的地方如今已经和大部分地域变得更加接近了一些,开心资源能更平均地受惠于土地上的每一个人。但是看到那个赤脚家徒四壁的小孩,你会意识到,那是人的潜力,人的力量有那么大。不仅是他,而且应该是每个人。
透过他,我不再抽象地看到了每个人所拥有的巨大可能。
我没有在评论区说过这样的话,但是也是抱着这种想法的人,羡慕可以找到自己喜欢和天赋所在的人,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需要在二十多岁的人生时闪过念:自己该走“自己喜欢的路”,却同时无处着力地发现自己也很迷茫此路的所在。
所以我觉得他拥有超于常人的幸运:能找到因为热爱而自发努力的事,是一件大部分人享受不到的天赐幸事。
但是知道了更多不再停留于抽象的细节才发现,从天赋的幸运而言,他拥有的也挺有限度。除了我所羡慕着的这一点之外,我生来拥有的资源、环境,都比他生来拥有的多。在很多先天方面上,我比他幸运很多。
毕竟我不觉得拥有唱歌的天赋是他所独有的宝藏。我是相信每个人都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拥有巨大的天赋,只是大部分人不曾知觉,也未曾发展。
而他的幸运是他恰好能知道自己的技能点在哪,也热爱且发展了它,大部分的人缺乏的是这一个过程。至于其他方面,每个人都在某处拥有同样闪闪发光的天赋,大部分人拥有比他当初所具有的相对更好的发展条件。
我当然会开心那个贫瘠的地方如今已经和大部分地域变得更加接近了一些,开心资源能更平均地受惠于土地上的每一个人。但是看到那个赤脚家徒四壁的小孩,你会意识到,那是人的潜力,人的力量有那么大。不仅是他,而且应该是每个人。
透过他,我不再抽象地看到了每个人所拥有的巨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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