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贺兰县免费充氧点(第一批)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最新防控政策,最大程度保护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开放贺兰县免费充氧点,全县居民可携带氧气袋至充氧点进行免费充氧。
一、充氧点位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宁夏国良医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家乡镇卫生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充氧点仅对氧气袋进行充氧,请广大居民自行携带氧气袋。
(二)前往充氧点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遇充氧高峰,请大家耐心排队,有序充氧。
(三)广大居民应强化安全意识,注意用氧安全。
1.氧气袋充氧备用时,请关紧轧头,不要受挤压,不可近火;
2.氧气袋停用时,应避光,避热,避免与尖锐的物理用品和化学物品接触,以及过分挤压,袋内应充存小量空气,以防长期存放时胶布发生粘连。
附件:贺兰县免费充氧点安排表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7日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最新防控政策,最大程度保护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开放贺兰县免费充氧点,全县居民可携带氧气袋至充氧点进行免费充氧。
一、充氧点位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宁夏国良医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家乡镇卫生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充氧点仅对氧气袋进行充氧,请广大居民自行携带氧气袋。
(二)前往充氧点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遇充氧高峰,请大家耐心排队,有序充氧。
(三)广大居民应强化安全意识,注意用氧安全。
1.氧气袋充氧备用时,请关紧轧头,不要受挤压,不可近火;
2.氧气袋停用时,应避光,避热,避免与尖锐的物理用品和化学物品接触,以及过分挤压,袋内应充存小量空气,以防长期存放时胶布发生粘连。
附件:贺兰县免费充氧点安排表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7日
贺兰县立岗镇:让农村大喇叭“响起来” #新时代文明实践#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近日,贺兰县立岗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深入各村,通过车载大喇叭,让流动宣传车“转起来”,让农村大喇叭“响起来”,为群众宣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冬季安全取暖等知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比城市,农村乡土情结更加浓厚,过年期间聚会规模更大,次数也更多,对此,幸福村将教育引导村民作为“村村享”大喇叭宣传重点,无线喇叭每天早上九点都会准时响起,流动宣传三轮车也在每天中午准时出发。
为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宣传引导作用,贺兰县立岗镇通过数字化手段,发挥智能大喇叭功能,在各个村大喇叭广播中,专门增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知识、卫生健康、冬季安全取暖等知识,与村干部喇叭喊话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还通过乡村大喇叭喊话,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通过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载体,能够很好的将宣传内容传达给每位群众,对农村常住人口,尤其是对老年人、 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也更加方便,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到党的好政策和科学防疫等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帮助他们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幸福村驻村第一书记刘忠阳说道。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近日,贺兰县立岗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深入各村,通过车载大喇叭,让流动宣传车“转起来”,让农村大喇叭“响起来”,为群众宣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冬季安全取暖等知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比城市,农村乡土情结更加浓厚,过年期间聚会规模更大,次数也更多,对此,幸福村将教育引导村民作为“村村享”大喇叭宣传重点,无线喇叭每天早上九点都会准时响起,流动宣传三轮车也在每天中午准时出发。
为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宣传引导作用,贺兰县立岗镇通过数字化手段,发挥智能大喇叭功能,在各个村大喇叭广播中,专门增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知识、卫生健康、冬季安全取暖等知识,与村干部喇叭喊话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还通过乡村大喇叭喊话,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通过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载体,能够很好的将宣传内容传达给每位群众,对农村常住人口,尤其是对老年人、 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也更加方便,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到党的好政策和科学防疫等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帮助他们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幸福村驻村第一书记刘忠阳说道。
2023年春节期间,贺兰县这些区域可以设置临时销售点位
为丰富春节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规范各类临时摊位有序经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贺兰县实际情况,在县城及德胜划定部分区域,设置临时摊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本人一寸照片两张,根据申请区域所属位置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烟花爆竹类临时摊位证还需携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相关许可证件。
1.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南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办公室办理(朔方南街68号)。
2.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北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办公室办理(银河东路324号)。
3.所申请区域在德胜片区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办公室办理(花园南街海亮警务室向前30米)。
二、临时摊位办理及设置时间
本次春节临时摊位经营范围包括:干果水果礼盒、烟花爆竹、春联。临时摊位办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烟花爆竹及春联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21日,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3年1月5日至1月27日。烟花爆竹及春联类销售摊位自2023年1月21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自2023年1月27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三、设置临时摊位位置
(一)县城区银河路以南临时摊位位置:
①太阳城夜市北侧;②欣兰广场停车场;③建设南街;④物美大卖场东侧(华美街);⑤明珠花园北门;⑥居安苑东区东门;⑦明珠丽景东门;⑧东方嘉园南门。
(二)县城区银河路以北临时摊位位置:
①兰山公园南门口;②茂源街(银河路至光明东路之间);③欣兰广场巷北侧(离核酸采样亭100米);④新天地便民市场;⑤典雅居便民市场;⑥祥和家苑便民市场。
(三)德胜片区临时摊位位置:
①漫香亭小广场;②海亮便民市场停车场;③德胜花园东门口;④天鹅湖西门口;⑤虹桥御景西门口;⑥派胜沁园南门口;⑦海亮五号地东门口;⑧永胜花园南门囗。
四、经营要求
(一)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有序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限时限量设置,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在主要路口设置4-6米消防通道,严禁单位及个人占用消防通道,遇险情紧急避让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允许各商户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27日春节期间在店铺门口临时占道经营(不准占用快、慢车道、车位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自2023年1月27日18时起,所有临时占道经营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三)被批准的临时摊位应遵守《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变更经营位置,扩大经营区域,需自备垃圾收容器,保持好周边卫生。
(四)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产品;
(五)临时摊位禁止使用音响,严禁扰民。
(六)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及大气污染,所有持证商户严禁使用烟火。
(七)摊位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售给他人;不得私自占用他人摊位,一经发现取缔其经营资格。
(八)在临时摆摊设点期间,摊主应服从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管理。
注:1.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立即取消临时占道经营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2.如发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发生,请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951-8065110。
3.广大市民可在方案实施之日起,前往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临时摊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6日
为丰富春节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规范各类临时摊位有序经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贺兰县实际情况,在县城及德胜划定部分区域,设置临时摊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本人一寸照片两张,根据申请区域所属位置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烟花爆竹类临时摊位证还需携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相关许可证件。
1.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南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办公室办理(朔方南街68号)。
2.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北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办公室办理(银河东路324号)。
3.所申请区域在德胜片区统一在县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办公室办理(花园南街海亮警务室向前30米)。
二、临时摊位办理及设置时间
本次春节临时摊位经营范围包括:干果水果礼盒、烟花爆竹、春联。临时摊位办理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烟花爆竹及春联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21日,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3年1月5日至1月27日。烟花爆竹及春联类销售摊位自2023年1月21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自2023年1月27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三、设置临时摊位位置
(一)县城区银河路以南临时摊位位置:
①太阳城夜市北侧;②欣兰广场停车场;③建设南街;④物美大卖场东侧(华美街);⑤明珠花园北门;⑥居安苑东区东门;⑦明珠丽景东门;⑧东方嘉园南门。
(二)县城区银河路以北临时摊位位置:
①兰山公园南门口;②茂源街(银河路至光明东路之间);③欣兰广场巷北侧(离核酸采样亭100米);④新天地便民市场;⑤典雅居便民市场;⑥祥和家苑便民市场。
(三)德胜片区临时摊位位置:
①漫香亭小广场;②海亮便民市场停车场;③德胜花园东门口;④天鹅湖西门口;⑤虹桥御景西门口;⑥派胜沁园南门口;⑦海亮五号地东门口;⑧永胜花园南门囗。
四、经营要求
(一)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有序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限时限量设置,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在主要路口设置4-6米消防通道,严禁单位及个人占用消防通道,遇险情紧急避让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允许各商户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27日春节期间在店铺门口临时占道经营(不准占用快、慢车道、车位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自2023年1月27日18时起,所有临时占道经营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三)被批准的临时摊位应遵守《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变更经营位置,扩大经营区域,需自备垃圾收容器,保持好周边卫生。
(四)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产品;
(五)临时摊位禁止使用音响,严禁扰民。
(六)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及大气污染,所有持证商户严禁使用烟火。
(七)摊位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售给他人;不得私自占用他人摊位,一经发现取缔其经营资格。
(八)在临时摆摊设点期间,摊主应服从贺兰县综合执法局管理。
注:1.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立即取消临时占道经营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2.如发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发生,请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951-8065110。
3.广大市民可在方案实施之日起,前往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临时摊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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