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一漂亮女子在路上边走边低头玩手机,突然有人从背后摸了一下她的胸部!女子吓得惊叫,转身查看惊呆!摸她的居然是一个小男孩!女子想把孩子抓住,可小男孩很快就跑得没有人影,只剩女子在风中凌乱!
原来,女子身材姣好,穿着瑜伽服后更加凸显她的身材!而且衣服颜色还是粉色V领低胸的,加上女子又漂亮,走在路上让人纷纷侧目!
不过,女子也知道自己的身材太招惹人,所以套了一件白色外套。但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大街上一个小男孩会突然从她背后上来摸她的胸!
当时女子感觉到被人摸了以后,下意识地惊叫,然后捂住胸口。
随后转身看到是一个小男孩,先是一脸不可置信,然后又羞又怒,马上用手中的手提包甩向小孩,想把小孩给留住!
但小孩身手敏捷,得手以后转身就跑!在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再看女子几眼,还露出了坏笑,似乎在回味刚才的手感,可把女子气坏了!
“现在的孩子也太早熟了吧!”女子追不上孩子,心里吃惊无比,但更多的是愤怒!
孩子不懂事的根本原因,是父母没有教育好,于是女子报案!
警方调取了附近商户的监控,结果更加吃惊!
这个小男孩一路跟随女子很久,先是在女子后面看着女子的背影,然后忍不住冲上去摸女子再转身就跑,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而且看小男孩的年纪应该也就五六年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到底是谁家的儿子,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现在的孩子普遍性早熟了!我也遇到过,在小区里走着,一个12岁的男孩冲过来摸了一下我的胸,然后就跑了。事后我找上门,他父母竟然说跟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他什么都不懂,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也有网友说,这孩子不得了,一定要送少管所好好教育!要不还会有女人被侵犯,而且这小子会干出更下流过分的事情!
还有网友说,不能怪男孩,女子自己穿个瑜伽服就出门,胸口这么低,白花花的能不引人犯罪吗?
我想说的是,说女子不检点的就是受害者有罪论!女子穿着外套,并不暴露!而且她可能刚锻炼完回家,这样穿也并没有不妥,错的是这个孩子不应该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那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男孩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首先,小男孩的行为构成了猥亵无疑,但猥亵分为强制猥亵和一般猥亵!
两者的区别是,一个是刑事犯罪需要坐牢,一个是违法行为只需要行政拘留。
而强制猥亵罪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让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而构成的犯罪。
而小男孩只是趁女子不注意摸了一下,并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只是普通的咸猪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为人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至10日拘留。
但是,小男孩还只是上五六年级,那他的年纪就是11到12岁之间!
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则一般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小男孩违法了,但并不需要接受行政拘留。因为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为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另外,家长没有教育好小男孩,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女子可以要求家长赔礼道歉!
子不教父之过!今天你不教育后孩子,明天社会就会替你教育孩子!
别把“他还小不懂事”当作挡箭牌,等到孩子长大进去踩缝纫机了,你才会知道后悔!
原来,女子身材姣好,穿着瑜伽服后更加凸显她的身材!而且衣服颜色还是粉色V领低胸的,加上女子又漂亮,走在路上让人纷纷侧目!
不过,女子也知道自己的身材太招惹人,所以套了一件白色外套。但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大街上一个小男孩会突然从她背后上来摸她的胸!
当时女子感觉到被人摸了以后,下意识地惊叫,然后捂住胸口。
随后转身看到是一个小男孩,先是一脸不可置信,然后又羞又怒,马上用手中的手提包甩向小孩,想把小孩给留住!
但小孩身手敏捷,得手以后转身就跑!在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再看女子几眼,还露出了坏笑,似乎在回味刚才的手感,可把女子气坏了!
“现在的孩子也太早熟了吧!”女子追不上孩子,心里吃惊无比,但更多的是愤怒!
孩子不懂事的根本原因,是父母没有教育好,于是女子报案!
警方调取了附近商户的监控,结果更加吃惊!
这个小男孩一路跟随女子很久,先是在女子后面看着女子的背影,然后忍不住冲上去摸女子再转身就跑,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而且看小男孩的年纪应该也就五六年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到底是谁家的儿子,警方还在调查当中!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现在的孩子普遍性早熟了!我也遇到过,在小区里走着,一个12岁的男孩冲过来摸了一下我的胸,然后就跑了。事后我找上门,他父母竟然说跟一个小孩计较什么,他什么都不懂,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也有网友说,这孩子不得了,一定要送少管所好好教育!要不还会有女人被侵犯,而且这小子会干出更下流过分的事情!
还有网友说,不能怪男孩,女子自己穿个瑜伽服就出门,胸口这么低,白花花的能不引人犯罪吗?
我想说的是,说女子不检点的就是受害者有罪论!女子穿着外套,并不暴露!而且她可能刚锻炼完回家,这样穿也并没有不妥,错的是这个孩子不应该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那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男孩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首先,小男孩的行为构成了猥亵无疑,但猥亵分为强制猥亵和一般猥亵!
两者的区别是,一个是刑事犯罪需要坐牢,一个是违法行为只需要行政拘留。
而强制猥亵罪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让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而构成的犯罪。
而小男孩只是趁女子不注意摸了一下,并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只是普通的咸猪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为人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至10日拘留。
但是,小男孩还只是上五六年级,那他的年纪就是11到12岁之间!
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则一般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小男孩违法了,但并不需要接受行政拘留。因为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为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另外,家长没有教育好小男孩,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女子可以要求家长赔礼道歉!
子不教父之过!今天你不教育后孩子,明天社会就会替你教育孩子!
别把“他还小不懂事”当作挡箭牌,等到孩子长大进去踩缝纫机了,你才会知道后悔!
#兰砚知己[超话]#
“张屏的事情解决了?”
“他太过直愣,需有人帮衬,昨夜才料理完且落得清净”
“我看你才直愣”
“我可不直愣”
“你不直愣?你不直愣我..我们怎会相识?”
“臣愿代父从征!马革裹尸,在所不惜!”
“我要走了”
“墨闻,万望小心”
“没人罩你,你才要小心。”
“你这是什么表情,我自幼向往醉卧沙场,如今心愿已得,你该为我高兴!”
“好,那我就陪你喝个痛快”
“我要走了,驾!”
“我看你才直愣”
“兰大人!兰大人胃疾犯了吧,快扶进去!”
王砚见兰珏和张屏一直走的很近,有些吃醋便上门求安慰,可兰珏却像不懂他心意似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王砚觉得他的心意只是单方面的,不再抱有期待了,便同意了代父从征。今天王砚就要走了,兰珏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只能让王砚最后与自己有关的记忆是快乐的。几杯酒下肚,时候到了,王砚离开了,兰珏觉得好疼。两个人都是没长嘴的木头[抓狂]。
“张屏的事情解决了?”
“他太过直愣,需有人帮衬,昨夜才料理完且落得清净”
“我看你才直愣”
“我可不直愣”
“你不直愣?你不直愣我..我们怎会相识?”
“臣愿代父从征!马革裹尸,在所不惜!”
“我要走了”
“墨闻,万望小心”
“没人罩你,你才要小心。”
“你这是什么表情,我自幼向往醉卧沙场,如今心愿已得,你该为我高兴!”
“好,那我就陪你喝个痛快”
“我要走了,驾!”
“我看你才直愣”
“兰大人!兰大人胃疾犯了吧,快扶进去!”
王砚见兰珏和张屏一直走的很近,有些吃醋便上门求安慰,可兰珏却像不懂他心意似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王砚觉得他的心意只是单方面的,不再抱有期待了,便同意了代父从征。今天王砚就要走了,兰珏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只能让王砚最后与自己有关的记忆是快乐的。几杯酒下肚,时候到了,王砚离开了,兰珏觉得好疼。两个人都是没长嘴的木头[抓狂]。
#天涯明月刀手游[超话]#一觉醒来看了超话,大致明白了。枫也在我黑名单里。因为有个设置不看她所以我看不见他,但是那天秀纺看见她的捏脸了。对于别人的捏脸 ,我从来不评价。毕竟游戏,随自己喜欢没错。有时候路过误伤那也没办法。我很讨厌XZ,但是还是经常被他开屏灼伤眼睛。你不喜欢也请允许他的存在。喜欢自己喜欢的就好,因为捏脸吵来真的大可不必。还是说所有人都应该用你觉得好看的捏脸才行?那还要啥捏脸功能?直接系统给一张脸不就得了?省着你们发生分歧。只能说有的人过于矫情和管的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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