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杨超越和徐正溪等主演的古装剧《重紫》一经开播,可以说是表现出了非常强的势头,开播2日就实现了猫眼全网热度日冠两连坐,热度可以说非常高。作品人气和热度很高,但口碑却是有些两极分化,如果光看颜值,那《重紫》的确是一部“好”剧。不得不承认的是,《重紫》在演员颜值这块的确很有水准,从徐正溪和杨超越的男女主,到邓为、高寒以及林思意等一众配角,个个都是高颜值的年轻演员,每个人的妆造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怎么帅怎么来,怎么美怎么来。但你要说这部剧的剧情和整体的质量,却是一部不“烂”却让人提不起兴趣继续追下去的剧,剧情流水账、演员演技不过关等问题,或让这部剧很难成为有口皆碑,热度爆表的爆款剧集!剧情流水账剧情却是如记流水账一般,看起来很热闹,却是东一棒子,西一棒槌,没个重点,更不用说剧情的紧凑和逻辑性了。入南华拜师那一段简直就是儿戏,第一关就是一群人跳了跳移动块就过了,除了几个炮灰强行掉下去营造出了点危险感外,真的是看不出啥难度。接下来过老虎那关则更让人无语,堂堂的守山神兽,被身怀煞气的女主一下就给吓跑了,然后就是全员通关,什么个人的资质,什么个人的能力,都是扯淡。最扯的还是几位尊者的谈话,女主啥也没做,就是嘴巴叭叭个不停,表现出了个大无畏,就被尊者们看出来资质不错了,还在那强捧。然后就是拜师,也是毫无波澜,再然后就是去参加啥诞辰,最后就是魔尊万劫的出场,再然后就是各种情景转换,嘴上说着天罗地网,实际上是来去自由!哎,真是为了剧情而剧情,有点强行的想要去营造正邪之间的对立,烘托男主的实力,但很明显也没表现出过啥,除了一人一剑摆摆造型外,着实没啥看点。再来就是男女主的感情线,两人连正儿八经的情感碰撞都很少,哪来的的CP感?两个人成为师徒后,相处了三年,也没发生什么刻骨铭心的事,除了就是男主一上来就是莫名的甜宠外,女主根本就没啥回应,却在寿诞上,来了个吃醋的桥段,尴了大尬!目前已更新的8集里,可以说女主重紫的成长线基本没有,除了和各种男主之间的暧昧外,就是“嘴强王者”,除了聒噪就是各种大义凛然的发言。整个剧集的大世界观和主线也没有构建完成,爱情线更是像过家家一样,身为尊者的男主就是独宠女主,问就是她是我徒弟,没有理由,看不出丝毫唯美或者让人嗑的点,这种为了剧情而剧情的节奏,流水账般无聊。演员的演技不过关剧情一般般,演员们的表现也不是那么的对得起预期,不过关的演技真的有些让人尴尬。怎么说呢,杨超越真是演啥都一个样,饰演的女主重紫,静态戏呆萌,动态戏就是各种情绪激动,情绪的表达确实欠缺了一些火候,哭戏更是“只闻雷声,不见下雨”的尴尬,甚至说比此前《说英雄谁是英雄》里的温柔还缺少了一些灵气,表演的痕迹太重。很多人说杨超越毕竟是爱豆出身,演技还需要时间去积累和提升,这当然没错,但作为一部剧的一番女主,杨超越现在的实力真的是还远远不够,颜值确实是高,古装造型更是绝美,但在处理细节或者需要演技爆发力的时候,杨超越演技的稚嫩感暴露得非常明显。男主徐正溪稍微好一些,毕竟在经验上以及演技上的实力,还是得到过认可的,但和人物的适配度不高却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剧中对于洛音凡的定位是高冷的南华尊者,应该是仙气十足,清心寡欲的样子,但天生就带着笑脸的徐正溪,真的很难演出那种感觉,很容易让人出戏。其他的几位演员,也各有各的问题,或许是角色的设定,又或者是自身的理解,总之就有点像各演各的,很难让人代入到角色。当然,一味的说演员的演技怎么样是有失公允的,角色塑造成啥样和剧情的质量有很大官宣,或许几位主演也是受累于流水账式的剧情节奏,很难在一场完整且有质量的剧情里更多更大的发挥自己的实力,但总体演员的表现平平,没有太多出彩的点或许也是事实。或许后面的师徒虐恋剧情会更加精彩,或许整体的剧情节奏在后面会有所改观,或许演员们的演技表现会渐入佳境,但很显然前面的剧集内容,或许精彩程度上还是不够,还能不能留住观众继续追下去,那就是《重紫》这部剧需要去考量的点了!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踊跃发言,多多交流!
#新春狂想曲#“好心送他人回家,凭什么让我赔32万元?”安徽宿州,男子胡某驾驶三轮车回家,张某见状,请求搭乘同行,胡某欣然接受,不料,拐弯时,不慎将张某甩出,事后,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索赔32万元。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案件来源: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
胡某和张某是同村的邻居,事发当天,张某在胡某家的田里有偿做工,做工完毕,胡某给张某结清了劳务费。这时,张某提出,请求胡某捎她一程,邻里邻居的,胡某爽快地答应了。
当行使至某十字路口,行驶途中,就要拐弯时,车子不慎将张某甩出,造成张某受伤住院10天,共支出医疗费6.4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张某认为,要不是乘坐胡某的车子,她就不会受伤,更不会住院,所以,胡某有着不可推卸得责任。因此,张某私下找到胡某,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损失。
毫无疑问,胡某并不认可自己有责任,胡某认为,张某免费搭乘他的车,出了事故凭什么要他赔,他并没有义务送张某回家,但出于人道主义,胡某愿意承担一万元帮助张某。
协商未果,张某将胡某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合计323268.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上,胡某道出了心中的苦闷,并陈述了说了四个理由:
第一,是张某主动要求胡某骑电动车送其回家,而不是胡某主动送张某回家,胡某考虑到系相邻关系,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送其回家。
而且,胡某在行使过程中,正常行驶,因张某坐车时,在电车上玩手机,而电车上也没有把手,所以,张某才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张某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
第二,胡某同意张某搭车行为,是出于好意施惠、好意搭乘行为,整个过程中,胡某并未收取张某任何费用,胡某的车辆也非营运车辆,属于非机动车辆,双方并未建立起任何合同关系。
张某主动要求搭乘电车,也明知道坐在电车前排狭小空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张某从主观客观上均放弃了自身的安全,责任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如果法院认为胡某做为驾车人有责任,应当依据“好意搭乘”相关规定,胡某在本起事故中作为无过错方,不应超过10%的责任。
第四,“好意搭乘”是基于情谊无偿搭乘他人,是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行为,对于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具有积极意义,属于助人为乐的善意举动,应为社会鼓励。
事实上,本案争议的焦点可归纳为,对于张某的伤害,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胡某陈述的“好意搭乘”问题,社会主义价值观中鼓励互助互爱、也鼓励助人为乐的善意,“好意搭乘”,从本质上说,是基于情谊的无偿行为。
本案中,胡某和张某之间劳务活动结束,双方对劳务款项已经结算并交割后,张某提出搭乘胡某的三轮车回家,此时胡某并无送张某回家的责任,胡某亦未收取张某的搭乘费用,故胡某车载张某回家的行为符合“好意搭乘”的性质。
“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胡某作为三轮车驾驶人,出于好意予人方便,是一种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行为,但是“好意”只构成行为的动机,不能成为行为免责的理由。
简单来说,并不是否定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是要求助人为乐者,在帮助他人过程中,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良好的出发点,就可以漠视对方的权益。
在法律中,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乘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事后查明,胡某在驾驶三轮车行使过程中,在乡村小道上行驶,存在超速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的承担,不是对胡某良好动机的否认,而是对其行为过错的惩罚。
其次,张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胡某的电动三轮车,并不等同于专业营运的载人交通工具,张某主动要求,并坐在三轮车首部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加大发生事故危险的可能性。
《民法典》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故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胡某承担损失的50%,张某自行承担50%。即,胡某赔付张某各项损失156584.2元,案件受理费6149元,双方各负担3074.5元。
最后,“好意搭乘”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尤其频繁发生在熟人社会里,本案的发生,告诉我们,“好意搭乘”务必量力而行、谨慎小心!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我终于明白上帝为何要人不要婚前同居,试婚,而是一旦确定彼此相爱一生,心意相通不久之后就可以进入婚姻家庭了,不要拖延,更不要说过很久才进入婚姻,因为这才是让爱情疲倦,错位,发生争吵的原因。
爱情本来就是说来就来了,是无条件的没有理由的,是心灵的相吸,是灵魂和灵魂,磁场和磁场的共鸣,是感情上的相护相顾,依赖依托,是一心一意的,是无可替代的,是排他性的,也是圣洁和神圣的,不可也不能玷污的,是愿意放下自己的想法,坚持而付出的。就像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有两个人,带着两颗心,带着爱,乘着清风,阳光,带着简单的行李装备,就出发了,向着目的地直达。
在上帝的保护下,听从神话语并且去行的人,就不会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或 遇到也会选择放手。没有试婚和同居,就不会有太多的牵扯和遗憾,也不会留下太多的伤痛,影响以后的爱情婚姻或者婚姻关系。只有放手错的人,才会遇到对的人。对与错,上帝会带领找到彼此,找到对的人。因此,需要安静多问上帝,他会在你的心里或者身边的人,给你答案。
在对的时间遇到遇到对的人,彼此确定心意后,不要拖延多久,就可以进去婚姻。在婚姻的里面,可以得到保护,肯定,满足,稳定,供应,滋润,浇灌,呵护,爱惜,养育,才会让爱情在婚姻里面得到成长,繁华,绵延不绝,就像土壤一样。也连同生命,一并在爱中落地,在爱中共生,尽享繁华,绵延不绝,生生不息,茁壮康健。
有这样的爱情,就会建立其乐融融的家庭,也会享受幸福,创造美好的生活。然后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或者别的人,就像一片幸运被祝福的四叶草,会把这样的爱情婚姻家庭,幸运被祝福传递出去,汇聚成一片片爱的幸福的被祝福的汪洋大海,带着生机,带着希望,带着未来,也带着爱,带着光芒,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样的人也是会会自带光环,闪闪发光的,像一个发光体。让我们的生命和爱情,祝福和幸运在这样的爱中得到释放,延续,在爱中强健,在爱中被绵延不绝,盛开不断!
记得,你是幸运被祝福的人哦! https://t.cn/z82HW1O
爱情本来就是说来就来了,是无条件的没有理由的,是心灵的相吸,是灵魂和灵魂,磁场和磁场的共鸣,是感情上的相护相顾,依赖依托,是一心一意的,是无可替代的,是排他性的,也是圣洁和神圣的,不可也不能玷污的,是愿意放下自己的想法,坚持而付出的。就像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有两个人,带着两颗心,带着爱,乘着清风,阳光,带着简单的行李装备,就出发了,向着目的地直达。
在上帝的保护下,听从神话语并且去行的人,就不会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或 遇到也会选择放手。没有试婚和同居,就不会有太多的牵扯和遗憾,也不会留下太多的伤痛,影响以后的爱情婚姻或者婚姻关系。只有放手错的人,才会遇到对的人。对与错,上帝会带领找到彼此,找到对的人。因此,需要安静多问上帝,他会在你的心里或者身边的人,给你答案。
在对的时间遇到遇到对的人,彼此确定心意后,不要拖延多久,就可以进去婚姻。在婚姻的里面,可以得到保护,肯定,满足,稳定,供应,滋润,浇灌,呵护,爱惜,养育,才会让爱情在婚姻里面得到成长,繁华,绵延不绝,就像土壤一样。也连同生命,一并在爱中落地,在爱中共生,尽享繁华,绵延不绝,生生不息,茁壮康健。
有这样的爱情,就会建立其乐融融的家庭,也会享受幸福,创造美好的生活。然后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或者别的人,就像一片幸运被祝福的四叶草,会把这样的爱情婚姻家庭,幸运被祝福传递出去,汇聚成一片片爱的幸福的被祝福的汪洋大海,带着生机,带着希望,带着未来,也带着爱,带着光芒,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样的人也是会会自带光环,闪闪发光的,像一个发光体。让我们的生命和爱情,祝福和幸运在这样的爱中得到释放,延续,在爱中强健,在爱中被绵延不绝,盛开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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