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永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同为城投下属子公司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邯郸永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同为城投下属子公司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邯郸永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同为城投下属子公司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2023年1月12日,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一份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审批环表决〔2023〕002号 ),决定对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表不予行政许可。
永年区行政审批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2月7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断交施工公告》显示“因工业园区(东区)瓷都大道雨污水管道施工需要,部分路段需要断交。施工日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5月7日。”意味着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园区管委会公告环评未经许可,工程如何能顺利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部决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罚款二十万元。宁愿冒着行政处分和二十万元罚款的风险也要强行开工的项目究竟是怎样的项目?官方信息显示,该项目于2022年2月10日经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2022年6月2日向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申请,2022年8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发布“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和“创新路、刘河路等10条道路污水、中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最终,两个���目均由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23年2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值得注意的是,永年区睿泽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冀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城投”)旗下成员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永年区财政局。梳理发现,由永年城投下属公司睿泽城投发包的项目中,冀道工程频繁中标。2022年12月21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创新路、刘河路等8条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项目金额24083913.49元。”、2022年10月24日“河北永年工业园区(东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张武路、姚北路及瓷都大道(创新路—姚北路)给水、雨水管道工程,项目金额14800495.89元。”、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体公园工程(第一部分)三标段给排水、强弱电项目、永年区安盛创业基地项目、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增加室外及辅助工程、永年区西环路(钛白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等。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睿泽城投法人郝兆鹏、冀道工程有法人苗晓燕,均在永年城投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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