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威宁这个湿地公园免费开放#】明天(3月10日),毕节市威宁自治县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对外开放。
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俗称小草海、仙人洞)位于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游,是典型的高原湖泊型湿地。目前,公园内观鸟台、木栈道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毕。园内钟毓灵秀、层次丰富各种鸟类欢飞、多种植物竞秀。
入园须知:
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敬请遵守以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及公园管理规定,倡导文明游园,爱护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遵守社会公德,保持环境整洁优美,严禁携带任何危险品。
二、公园内严禁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入园,小型犬请拴好牵引绳入园,以防惊吓或误伤其他游客。
三、严禁在公园内进行垂钓、捕捉鸟类和鱼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四、老人和儿童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游园,并由监护陪同人员负责其安全。在游览过程中,请游客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五、严禁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对公园水体、土壤等影响环境的行为;严禁破坏公园内公共设施设备,如发现故障或使用不便,请告知就近工作人员。
六、自觉爱护公园内花草树木,不攀爬折枝、不摘花采果、不踩踏损坏草坪、不取用大树支撑、不挖取苗木。不在建筑物、树木上涂抹、攀爬、钉钉、牵绳挂物。
七、自觉爱护园内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等废弃物。
八、保护园内的生态和谐,勿惊扰鸟类及其他动物,未经许可,请勿在公园内敲锣打鼓、大音量播放音乐、大声喧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和产生噪音污染。
九、严禁在公园内从事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禁止在公园内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商业类经营活动、散发传单等。
十一、为了您的安全,自觉安全游玩,不得翻越攀爬栏杆、桥梁、护栏等,不在园区水域游泳、嬉水、涉水、洗物。
十二、园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在公园内吸烟、野炊、烧烤等,避免产生消防安全隐患。
十三、自觉遵守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我园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园内服务提示:
为了游客朋友们的安全,请勿携带滑板滑轮平行车以及类似设备进入园区;禁止游客自行开车进入园区内;儿童乘坐的婴儿车以及残障特殊人士乘坐的轮椅,应在家人的陪同下方可入园。
咨询电话:0857-6717413、0857-6427218
投诉电话:0857-6222591(来源:威宁融媒)
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俗称小草海、仙人洞)位于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游,是典型的高原湖泊型湿地。目前,公园内观鸟台、木栈道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毕。园内钟毓灵秀、层次丰富各种鸟类欢飞、多种植物竞秀。
入园须知:
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敬请遵守以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及公园管理规定,倡导文明游园,爱护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遵守社会公德,保持环境整洁优美,严禁携带任何危险品。
二、公园内严禁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入园,小型犬请拴好牵引绳入园,以防惊吓或误伤其他游客。
三、严禁在公园内进行垂钓、捕捉鸟类和鱼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四、老人和儿童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游园,并由监护陪同人员负责其安全。在游览过程中,请游客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五、严禁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对公园水体、土壤等影响环境的行为;严禁破坏公园内公共设施设备,如发现故障或使用不便,请告知就近工作人员。
六、自觉爱护公园内花草树木,不攀爬折枝、不摘花采果、不踩踏损坏草坪、不取用大树支撑、不挖取苗木。不在建筑物、树木上涂抹、攀爬、钉钉、牵绳挂物。
七、自觉爱护园内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等废弃物。
八、保护园内的生态和谐,勿惊扰鸟类及其他动物,未经许可,请勿在公园内敲锣打鼓、大音量播放音乐、大声喧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和产生噪音污染。
九、严禁在公园内从事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禁止在公园内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商业类经营活动、散发传单等。
十一、为了您的安全,自觉安全游玩,不得翻越攀爬栏杆、桥梁、护栏等,不在园区水域游泳、嬉水、涉水、洗物。
十二、园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在公园内吸烟、野炊、烧烤等,避免产生消防安全隐患。
十三、自觉遵守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我园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园内服务提示:
为了游客朋友们的安全,请勿携带滑板滑轮平行车以及类似设备进入园区;禁止游客自行开车进入园区内;儿童乘坐的婴儿车以及残障特殊人士乘坐的轮椅,应在家人的陪同下方可入园。
咨询电话:0857-6717413、0857-6427218
投诉电话:0857-6222591(来源:威宁融媒)
【#西安印发流感应急预案#,称必要时应停工停业停市停课】3月8日,西安市向下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其中涉及应急响应阶段内容引发公众关注。
在预案中,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在应急响应阶段,Ⅱ级响应中提出,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预案中称,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机构,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
在Ⅱ级响应中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从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为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观察、预防性投药等措施;为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并给予预防性投药。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水、电、气、粮、油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并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停止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关闭商场、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根据“西安发布”的消息,“防控中将加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西安市政府官网显示,这份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布机构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和生效日期均为3月2日,发布日期为3月8日。
在预案中,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在应急响应阶段,Ⅱ级响应中提出,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预案中称,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机构,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
在Ⅱ级响应中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从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为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观察、预防性投药等措施;为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并给予预防性投药。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水、电、气、粮、油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并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停止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关闭商场、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根据“西安发布”的消息,“防控中将加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西安市政府官网显示,这份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布机构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和生效日期均为3月2日,发布日期为3月8日。
【#西安印发流感应急预案#,称必要时应停工停业停市停课】3月8日,西安市向下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其中涉及应急响应阶段内容引发公众关注。
在预案中,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在应急响应阶段,Ⅱ级响应中提出,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预案中称,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机构,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
在Ⅱ级响应中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从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为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观察、预防性投药等措施;为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并给予预防性投药。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水、电、气、粮、油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并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停止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关闭商场、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根据“西安发布”的消息,“防控中将加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西安市政府官网显示,这份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布机构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和生效日期均为3月2日,发布日期为3月8日。
在预案中,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在应急响应阶段,Ⅱ级响应中提出,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预案中称,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机构,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
在Ⅱ级响应中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从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为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观察、预防性投药等措施;为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并给予预防性投药。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水、电、气、粮、油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并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停止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关闭商场、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根据“西安发布”的消息,“防控中将加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西安市政府官网显示,这份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布机构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和生效日期均为3月2日,发布日期为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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