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坦白了!我也讨厌JRPG!
前两天吉田提起了一个我非常喜欢的议题,他说“我们做的是RPG不是JRPG,JRPG是一种差别化”。
我很喜欢用JRPG这个词,我也会用这个词描述我喜欢的RPG,但是我始终认为JRPG只是强调是日产RPG,并不是流派更不是玩法。所以我喜欢问其他喜欢用这个词的朋友,“宝可梦是不是JRPG?怪猎是不是JRPG”这种问题。对我来讲因为JRPG是日产RPG,日本文化和我成长的文化更为相近,更容易出现我喜欢的作品,因此才更关注JRPG。
我的第一部JRPG是《新仙剑奇侠传》。这句话很奇怪,如果你把JRPG当做流派和玩法,那么新仙剑的系统和叙事流派毫无疑问的JRPG。但是从直观字面上来看,这句话会变成国产的新仙剑是日本角色扮演游戏,很匪夷所思。
把JRPG作为一种流派那它有什么特点?
- 故事驱动型
- 非即时动作战斗系统
- 等等
但是仔细一想先不说近年的JRPG,在上个世纪的伊苏就是动作RPG,上个世纪的浪漫沙加也并非故事驱动型,我知道的游戏不多这也只是一例,但毫无疑问JRPG作为流派来界定游戏是含糊不清的甚至是无效的。
那可以怎么说?我们可以说这个游戏是回合制RPG,这个游戏是重故事的RPG,一些RPG研究书籍是明确把宝可梦以及女神异闻录划分为同一类——宠物培养型RPG。
JRPG的差别化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就以最终幻想系列为例,就算经历了《XV》,当《XVI》公布的时候,我可以看到评论栏会有很多人问:这作还是回合制吗?
著名的美国游戏主播Maximilian Dood就曾经分享过他的JRPG经历。熟知他的朋友估计知道,他最擅长的领域是格斗游戏,他也是从小就玩格斗游戏,他以前也会认为JRPG是一些阿宅才会去玩的,尤其是反应比较慢的人,这些人玩不来动作游戏。然后改变他的是《最终幻想VII》,这段经历也是重制版发售前后提到的。
吉田这段话可能有点直白,有点笨,但确实是很有趣的议题。吉田还谈到在15年前迎来了一次很强烈的差别化热潮,虽然不敢肯定不过Maximilian认为他指的是《最终幻想XIII》。这个观点也让我回想起XIII刚发售的前后,也是FF被“杀马特”“中二病”标签化的最热潮,JRPG玩家最黑暗的PS3时期。
我的观点是,我比较希望认可JRPG的多样性,并且可以轻松地理解成字面意思——日本的RPG。日本的动画里面有《风之谷》也有《机动战士高达》,他们的流派分别在两个极端他们都是日本动画。当然如果不需要强调产地的时候,我也喜欢直接将这两者与迪士尼动画皮克斯动画并列。或许RPG也是。
前两天吉田提起了一个我非常喜欢的议题,他说“我们做的是RPG不是JRPG,JRPG是一种差别化”。
我很喜欢用JRPG这个词,我也会用这个词描述我喜欢的RPG,但是我始终认为JRPG只是强调是日产RPG,并不是流派更不是玩法。所以我喜欢问其他喜欢用这个词的朋友,“宝可梦是不是JRPG?怪猎是不是JRPG”这种问题。对我来讲因为JRPG是日产RPG,日本文化和我成长的文化更为相近,更容易出现我喜欢的作品,因此才更关注JRPG。
我的第一部JRPG是《新仙剑奇侠传》。这句话很奇怪,如果你把JRPG当做流派和玩法,那么新仙剑的系统和叙事流派毫无疑问的JRPG。但是从直观字面上来看,这句话会变成国产的新仙剑是日本角色扮演游戏,很匪夷所思。
把JRPG作为一种流派那它有什么特点?
- 故事驱动型
- 非即时动作战斗系统
- 等等
但是仔细一想先不说近年的JRPG,在上个世纪的伊苏就是动作RPG,上个世纪的浪漫沙加也并非故事驱动型,我知道的游戏不多这也只是一例,但毫无疑问JRPG作为流派来界定游戏是含糊不清的甚至是无效的。
那可以怎么说?我们可以说这个游戏是回合制RPG,这个游戏是重故事的RPG,一些RPG研究书籍是明确把宝可梦以及女神异闻录划分为同一类——宠物培养型RPG。
JRPG的差别化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就以最终幻想系列为例,就算经历了《XV》,当《XVI》公布的时候,我可以看到评论栏会有很多人问:这作还是回合制吗?
著名的美国游戏主播Maximilian Dood就曾经分享过他的JRPG经历。熟知他的朋友估计知道,他最擅长的领域是格斗游戏,他也是从小就玩格斗游戏,他以前也会认为JRPG是一些阿宅才会去玩的,尤其是反应比较慢的人,这些人玩不来动作游戏。然后改变他的是《最终幻想VII》,这段经历也是重制版发售前后提到的。
吉田这段话可能有点直白,有点笨,但确实是很有趣的议题。吉田还谈到在15年前迎来了一次很强烈的差别化热潮,虽然不敢肯定不过Maximilian认为他指的是《最终幻想XIII》。这个观点也让我回想起XIII刚发售的前后,也是FF被“杀马特”“中二病”标签化的最热潮,JRPG玩家最黑暗的PS3时期。
我的观点是,我比较希望认可JRPG的多样性,并且可以轻松地理解成字面意思——日本的RPG。日本的动画里面有《风之谷》也有《机动战士高达》,他们的流派分别在两个极端他们都是日本动画。当然如果不需要强调产地的时候,我也喜欢直接将这两者与迪士尼动画皮克斯动画并列。或许RPG也是。
#为什么国内没有平台敢实行单次点播制#【消费者花多少钱才能拥有一部在所有终端播放的《狂飙》】
#爱奇艺不再限制投屏# 前段时间,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先后火了四次。首先是在2022年末,两个平台纷纷开始对以前的会员权益进行缩水,用户体感比较明显的是不能再通过投屏或有线连接的方式,在电视或投影仪上看会员剧了。然后是在2023年初,也就是春节前的那段时间,两个平台堪称现象级的年度独家剧上线,分别是腾讯视频的《三体》(剧版)和爱奇艺的《狂飙》。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不得不说这个时间节点卡得太近了,不免让人多想。多想什么呢?就是这可能一切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视频平台因为超前点播、限制多端登录、电视端播放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每到有热播剧的时候这样的新闻依然会冲上热搜——平台玩花儿活,消费者抱怨,媒体报道,有人起诉,罚款。有理由怀疑,这一整套流程实际上已经内化到了流媒体平台的正常操作范围之内了。
回顾之前超前点映的后续报道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相关的案件最终都是原告取得了胜诉。具体来说,超前点映并不违法,但对于在购买会员时宣称“都能看”,但之后会员未到期的情况下,有部分内容不能看,这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平台对已经出售的会员服务更改内容,几乎不可能是一项合法行为,并且一定会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问题是,“应有的惩罚”是多少?
在国内的法律体系下,目前没有集体诉讼的实现方法,意味着每一次起诉,都只能依照合同本身对甲乙双方的影响来讨论判决的结果。合同本身对甲乙双方的影响是什么?是用户交了120元钱,但没有享受到合同里承诺的120元服务。那以 120 元为基线做消费者权益赔偿是多少?没有伤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撑死了10倍赔偿——1200元。
实际上以之前的一个判例来看,判决的最终结果是:爱奇艺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原告无效,被告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并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笑死,几近于无。
那么一共会有几个用户向平台发起这样的诉讼呢?我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超前点播”为关键词进行了一下检索。自这一模式被发明以来,一共只有2个案子(有另外9个,是文书里提到了超前点播,但主诉不是这个),其中一个就是上面这个只陪了1500的。
150万的合规成本,对于小制作的水片来说可能算是大数字,但对《三体》和《狂飙》这种质量相对较高,出品方非常有把握能赚大钱的作品来说,简直就是不值一提。对于普通没有能力找盗版的观众来说,你还就不能不看。也许就是在某一个 Excel 里,管算大账的那个人突然发现“诶,我把这个投屏限制了,合规成本+200万,会员带量收入+1000万”,于是爱奇艺和腾讯的两个热搜就出来了。
流媒体平台的月费会员制沿袭自有线电视的收费模式——你每个月交一个很小的金额,就可以每天24小时的从我这里观看节目。但实际上,流媒体和电视台在观看模式上有着巨大的差异,即点播制和广播制的区别。在广播制下,每个电视台在单位时间内只需要为所有用户提供一部作品;在点播制下,每个流媒体平台要为付费用户提供无数作品。
对于电视台来说,它月平均有效版权库只要维持刚好能打满24*30的节目时长即可,因为所有人在单一电视台下永远只能看到一档节目。而对于视频平台来说,它不像是电视台,而更像是所有电视台的集合,它要满足所有打开其网站的人观看不同类型节目的需求,这对节目池的需求几乎是没有上线的。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完全拥有一部影视剧作品的副本,并享有在个人非商业使用下无限制的使用(观赏)权“究竟应该是什么价格?这个其实刚好可以用《甄嬛传》作为一个参考,我们可以在京东上看到——一份正版《甄嬛传》的DVD官方指导价约为130元。刚好,就是国内许多视频平台年费会员的起步价格。
到了2023年,随着资本的收缩,补贴和烧钱的减少。中国的影视剧销售也终于要走到了日本动画的那个状况——网络热度不算数的,最后还是要看实体和周边销量。所以,如果一部剧真的好,你真的喜欢一部剧,真的想让一部好剧的创作者们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也别再说宁看盗版不充会员了。会员也许真的可以不充,但DVD和周边支持一下吧。https://t.cn/A6CUDQZb(作者:虹线)
#爱奇艺不再限制投屏# 前段时间,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先后火了四次。首先是在2022年末,两个平台纷纷开始对以前的会员权益进行缩水,用户体感比较明显的是不能再通过投屏或有线连接的方式,在电视或投影仪上看会员剧了。然后是在2023年初,也就是春节前的那段时间,两个平台堪称现象级的年度独家剧上线,分别是腾讯视频的《三体》(剧版)和爱奇艺的《狂飙》。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不得不说这个时间节点卡得太近了,不免让人多想。多想什么呢?就是这可能一切都是计划的一部分。
视频平台因为超前点播、限制多端登录、电视端播放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每到有热播剧的时候这样的新闻依然会冲上热搜——平台玩花儿活,消费者抱怨,媒体报道,有人起诉,罚款。有理由怀疑,这一整套流程实际上已经内化到了流媒体平台的正常操作范围之内了。
回顾之前超前点映的后续报道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相关的案件最终都是原告取得了胜诉。具体来说,超前点映并不违法,但对于在购买会员时宣称“都能看”,但之后会员未到期的情况下,有部分内容不能看,这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平台对已经出售的会员服务更改内容,几乎不可能是一项合法行为,并且一定会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问题是,“应有的惩罚”是多少?
在国内的法律体系下,目前没有集体诉讼的实现方法,意味着每一次起诉,都只能依照合同本身对甲乙双方的影响来讨论判决的结果。合同本身对甲乙双方的影响是什么?是用户交了120元钱,但没有享受到合同里承诺的120元服务。那以 120 元为基线做消费者权益赔偿是多少?没有伤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撑死了10倍赔偿——1200元。
实际上以之前的一个判例来看,判决的最终结果是:爱奇艺的超前点播条款对原告无效,被告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并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笑死,几近于无。
那么一共会有几个用户向平台发起这样的诉讼呢?我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超前点播”为关键词进行了一下检索。自这一模式被发明以来,一共只有2个案子(有另外9个,是文书里提到了超前点播,但主诉不是这个),其中一个就是上面这个只陪了1500的。
150万的合规成本,对于小制作的水片来说可能算是大数字,但对《三体》和《狂飙》这种质量相对较高,出品方非常有把握能赚大钱的作品来说,简直就是不值一提。对于普通没有能力找盗版的观众来说,你还就不能不看。也许就是在某一个 Excel 里,管算大账的那个人突然发现“诶,我把这个投屏限制了,合规成本+200万,会员带量收入+1000万”,于是爱奇艺和腾讯的两个热搜就出来了。
流媒体平台的月费会员制沿袭自有线电视的收费模式——你每个月交一个很小的金额,就可以每天24小时的从我这里观看节目。但实际上,流媒体和电视台在观看模式上有着巨大的差异,即点播制和广播制的区别。在广播制下,每个电视台在单位时间内只需要为所有用户提供一部作品;在点播制下,每个流媒体平台要为付费用户提供无数作品。
对于电视台来说,它月平均有效版权库只要维持刚好能打满24*30的节目时长即可,因为所有人在单一电视台下永远只能看到一档节目。而对于视频平台来说,它不像是电视台,而更像是所有电视台的集合,它要满足所有打开其网站的人观看不同类型节目的需求,这对节目池的需求几乎是没有上线的。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完全拥有一部影视剧作品的副本,并享有在个人非商业使用下无限制的使用(观赏)权“究竟应该是什么价格?这个其实刚好可以用《甄嬛传》作为一个参考,我们可以在京东上看到——一份正版《甄嬛传》的DVD官方指导价约为130元。刚好,就是国内许多视频平台年费会员的起步价格。
到了2023年,随着资本的收缩,补贴和烧钱的减少。中国的影视剧销售也终于要走到了日本动画的那个状况——网络热度不算数的,最后还是要看实体和周边销量。所以,如果一部剧真的好,你真的喜欢一部剧,真的想让一部好剧的创作者们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也别再说宁看盗版不充会员了。会员也许真的可以不充,但DVD和周边支持一下吧。https://t.cn/A6CUDQZb(作者:虹线)
#你觉得演员和配音演员是什么关系##长珩仙君配音被张凌赫眼泪打动#老有人把配音演员叫做CV,其实这是错的。
Character Voice指角色声音,通常简称作“CV”,常用于日本动画。CV(Character Voice)为和制英语,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半由动画杂志《Animec》的副编辑长井上申一郎提出,后用于井上在角川书店创办的动画杂志《月刊Newtype》
“CV” 常与“声优”、“配音演员”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类似于“作者”和“作家”。
“CV”指特定角色背后的配音演员。例如:“xxx(角色)的CV是xxx(声优)”。
不能把CV当作职业的称呼,例如:“xxx(声优)是CV”,这是错误的。
Character Voice指角色声音,通常简称作“CV”,常用于日本动画。CV(Character Voice)为和制英语,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半由动画杂志《Animec》的副编辑长井上申一郎提出,后用于井上在角川书店创办的动画杂志《月刊Newtype》
“CV” 常与“声优”、“配音演员”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类似于“作者”和“作家”。
“CV”指特定角色背后的配音演员。例如:“xxx(角色)的CV是xxx(声优)”。
不能把CV当作职业的称呼,例如:“xxx(声优)是CV”,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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