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子方某看上了一家精品店的老板娘小刘,他转账给对方140万元购房,小刘喜出望外,当天就和方某同居在了一起。不料几天之后,方某却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并要求小刘退还140万元,遭到拒绝后,方某一纸诉状将小刘告上法庭。
方某是一名90后,现年25岁,家境殷实,父母是当地有名的经销商,财力雄厚。
这天,他到一家精品店给朋友买生日礼物。贵客光临,23岁的老板娘小刘赶紧端茶倒水,热情接待。
见对方年轻漂亮,一副模特身材,方某动起了心思,买了店内20000多元奢侈品,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精品店,对小刘开门见山的表达了交友意愿,期间,还不忘拿出家世显摆。
受电商冲击,小刘实体店的生意一直不太好,她渴望能嫁个好老公,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十年,见方某带着诚意来,她心里乐开了花。
交谈中,小刘表示自己年纪不小了,想购房成家立业,只可惜,手里头没钱。
这话,无疑正中了方某的下怀,一向挥金如土的他立马给小刘转账了140万元,让她去购房,还说这是他对心爱之人的诚意。
小刘大喜,认为这是一段天赐良缘,机会难得,岂容错过?当即马不停蹄的带着方某回家见父母,晚上情意绵绵,两人确立恋情后就同居在了一起。
第二天,方某带着小刘开启了浪漫之旅,进出各种高档场娱乐所吃喝玩乐,尽享奢华。
随后,方某还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给小刘发红包,金额都是520,1314等象征性意义的红包。
那一刻,小刘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没想到,几天之后,玩腻了的方某却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他觉得两人性格不合,大家追求的人生理念,有很大不同。
"好端端的,怎就性格不合,还理念不同了呢!"小刘感到不解,希望方某严肃对待二人的感情。
可是,方某不仅坚持要分手,还要求小刘退回先前给她转账的140万元。因为他个人觉得:既然两人的感情不复存在,那么从道德层面来讲,小刘理应把钱归还。
对此,小刘愤怒驳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那140万是你自愿给我买房用的,哪有归还的道理?"
明眼人都知道,方某是典型的富二代,玩世不恭,对感情又岂会认真?不过,大家可别小瞧了他,此人没有什么商业才华,可花花肠子,倒是不少。
方某家大业大,有私人聘用的律师出谋献策,随后,他对小刘说赠与物品可以退回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方妥协。
"一分钱,我也不会退给你" 面对这个情感骗子,小刘撂下了狠话。
双方调解不成,方某一纸诉状将小刘告上法庭,索要恋爱期间140万的赠与款项。
那么,问题来了,方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依据《民法典》第665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也就是说,既然方某与小刘分手,那其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两人恋爱期间赠与的物品,但此条法规仅限于较大金额。
法律不乏人性化,男女谈恋爱送一些钱财和物品给对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这种行为可视情侣之间达成的一种"赠与合同",说白了,你愿意给,他愿意要,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偿付相应的代价。
即便两人没有未来,一些小额钱财. 小礼物也是不能退回的,否则就违背了道德伦理。
法庭上,小刘哭诉着表示,她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在相处的这几天时间里,她对方某千依百顺,对方让她做什么,小刘都一一照办,毫无怨言,连洗脚水都端到对方面前。
说完,小刘打开手机里的相册,里面有她和方某的亲密照片,证实自己在这段恋情里,付出了很多。
可不曾想,方某翻脸比翻书还快,他对小刘谈恋爱的动机表示怀疑,指责她无非就是贪图自己的钱,才主动投怀送抱。
双方针锋相对,一度发生激烈争执。这起案件的是非曲折,相信大家都一目了然,这对男女只不过是各取所需而已。
法院认为:虽然民法典规定赠与者有权要求受赠方退回金钱物品,但运用到实际中,还需根据事态的性质来做出决断。
具体到本案中,是方某主动追求小刘,并且为抱得美人归,方某自愿支付对方140万元用于购房。而小刘在收到这笔钱后,也履行了情侣之间应有的义务,与方某同居生活,有了夫妻之实。
其次,据小刘提供的证据显示,她在这段恋情里,不存在任何欺骗对方的行为。
最后,法院酌情考量,认定方某在这起案件中存在一定过错,故判决小刘返还方某100万元即可,剩下的40万元是其感情付出所应得的。
方某不服判决,随即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判决得当,故驳回方某一切诉求。
古人云: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美好的事情!以金钱物质建立起来的男女关系,无非就是一场交易,严重违背了爱情的初衷。
如果没有那140万,小刘会爱上方某吗?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
方某是一个富二代,有钱人的心态咱们普通老百姓无法理解,但有钱不能任性,更不能肆意的欺骗她人感情,否则,终有一天,他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此,大家怎么看?
方某是一名90后,现年25岁,家境殷实,父母是当地有名的经销商,财力雄厚。
这天,他到一家精品店给朋友买生日礼物。贵客光临,23岁的老板娘小刘赶紧端茶倒水,热情接待。
见对方年轻漂亮,一副模特身材,方某动起了心思,买了店内20000多元奢侈品,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精品店,对小刘开门见山的表达了交友意愿,期间,还不忘拿出家世显摆。
受电商冲击,小刘实体店的生意一直不太好,她渴望能嫁个好老公,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十年,见方某带着诚意来,她心里乐开了花。
交谈中,小刘表示自己年纪不小了,想购房成家立业,只可惜,手里头没钱。
这话,无疑正中了方某的下怀,一向挥金如土的他立马给小刘转账了140万元,让她去购房,还说这是他对心爱之人的诚意。
小刘大喜,认为这是一段天赐良缘,机会难得,岂容错过?当即马不停蹄的带着方某回家见父母,晚上情意绵绵,两人确立恋情后就同居在了一起。
第二天,方某带着小刘开启了浪漫之旅,进出各种高档场娱乐所吃喝玩乐,尽享奢华。
随后,方某还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给小刘发红包,金额都是520,1314等象征性意义的红包。
那一刻,小刘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没想到,几天之后,玩腻了的方某却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他觉得两人性格不合,大家追求的人生理念,有很大不同。
"好端端的,怎就性格不合,还理念不同了呢!"小刘感到不解,希望方某严肃对待二人的感情。
可是,方某不仅坚持要分手,还要求小刘退回先前给她转账的140万元。因为他个人觉得:既然两人的感情不复存在,那么从道德层面来讲,小刘理应把钱归还。
对此,小刘愤怒驳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那140万是你自愿给我买房用的,哪有归还的道理?"
明眼人都知道,方某是典型的富二代,玩世不恭,对感情又岂会认真?不过,大家可别小瞧了他,此人没有什么商业才华,可花花肠子,倒是不少。
方某家大业大,有私人聘用的律师出谋献策,随后,他对小刘说赠与物品可以退回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方妥协。
"一分钱,我也不会退给你" 面对这个情感骗子,小刘撂下了狠话。
双方调解不成,方某一纸诉状将小刘告上法庭,索要恋爱期间140万的赠与款项。
那么,问题来了,方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依据《民法典》第665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也就是说,既然方某与小刘分手,那其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两人恋爱期间赠与的物品,但此条法规仅限于较大金额。
法律不乏人性化,男女谈恋爱送一些钱财和物品给对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这种行为可视情侣之间达成的一种"赠与合同",说白了,你愿意给,他愿意要,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偿付相应的代价。
即便两人没有未来,一些小额钱财. 小礼物也是不能退回的,否则就违背了道德伦理。
法庭上,小刘哭诉着表示,她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在相处的这几天时间里,她对方某千依百顺,对方让她做什么,小刘都一一照办,毫无怨言,连洗脚水都端到对方面前。
说完,小刘打开手机里的相册,里面有她和方某的亲密照片,证实自己在这段恋情里,付出了很多。
可不曾想,方某翻脸比翻书还快,他对小刘谈恋爱的动机表示怀疑,指责她无非就是贪图自己的钱,才主动投怀送抱。
双方针锋相对,一度发生激烈争执。这起案件的是非曲折,相信大家都一目了然,这对男女只不过是各取所需而已。
法院认为:虽然民法典规定赠与者有权要求受赠方退回金钱物品,但运用到实际中,还需根据事态的性质来做出决断。
具体到本案中,是方某主动追求小刘,并且为抱得美人归,方某自愿支付对方140万元用于购房。而小刘在收到这笔钱后,也履行了情侣之间应有的义务,与方某同居生活,有了夫妻之实。
其次,据小刘提供的证据显示,她在这段恋情里,不存在任何欺骗对方的行为。
最后,法院酌情考量,认定方某在这起案件中存在一定过错,故判决小刘返还方某100万元即可,剩下的40万元是其感情付出所应得的。
方某不服判决,随即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判决得当,故驳回方某一切诉求。
古人云: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美好的事情!以金钱物质建立起来的男女关系,无非就是一场交易,严重违背了爱情的初衷。
如果没有那140万,小刘会爱上方某吗?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
方某是一个富二代,有钱人的心态咱们普通老百姓无法理解,但有钱不能任性,更不能肆意的欺骗她人感情,否则,终有一天,他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此,大家怎么看?
#小刘日常be like#
plog回来了!
昨天补手帐的时候在想,每一天有清晰留痕的时候是快乐的
今天到单位学生给我送了花,中午拿着回家的时候看到电梯里有个幼儿园的女孩子一直在盯着看,于是拿了一支送给她~
“祝我们都节日快乐呀!”
上班给舞蹈生妹妹们科普了很多杰出女性的作文素材,她们听的都超级认真!
讲张桂梅老师的时候有个孩子还把“我生来就是高山”那句抄下来贴在桌子上
希望有在那个瞬间鼓励到她一点
她们真的好辛苦,每天桌子上都是药膏和气雾剂,腿上胳膊上全是淤青
希望女孩子们在哪里都能发光
买了很多闲书,是会被老师批评不务正业的水平,不过把自己安放在这些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世界里是会让人会心一笑的
看多抓鱼的安利买了《游隼》
第一章就成功让我爱上它[羞嗒嗒]
跑到天真蓝拍了照片!
虽然但是还是好看的!
小刘:连锁摄影店爱好者【bushi
拍完照片在星巴克摸鱼吃小蛋糕
邻座两个漂亮女孩子聊天,听了一耳朵发现是挺走心私人的倾诉,于是戴上耳机听音乐,中间其中一个女孩子捂着脸呜呜哭起来
觉得不太好留在这里起身准备走,听到她对同伴特别坚定地讲:“就算这样,我还是想要创造一些什么”
真的好想好想给她加油!
朋友圈上次一起做医美的小姐姐是个又美又飒的律师,单方面宣布她是本次节日朋友圈最佳[ok][ok]【我点赞了!希望用不到哈哈哈
被学生放鸽子但是遇到滴滴师傅今天过生日
给大哥说生日快乐他哈哈大笑谢谢我
果然寿星开车在晚高峰都又稳又快不愧两万单!
始终还是要好好生活呀!
plog回来了!
昨天补手帐的时候在想,每一天有清晰留痕的时候是快乐的
今天到单位学生给我送了花,中午拿着回家的时候看到电梯里有个幼儿园的女孩子一直在盯着看,于是拿了一支送给她~
“祝我们都节日快乐呀!”
上班给舞蹈生妹妹们科普了很多杰出女性的作文素材,她们听的都超级认真!
讲张桂梅老师的时候有个孩子还把“我生来就是高山”那句抄下来贴在桌子上
希望有在那个瞬间鼓励到她一点
她们真的好辛苦,每天桌子上都是药膏和气雾剂,腿上胳膊上全是淤青
希望女孩子们在哪里都能发光
买了很多闲书,是会被老师批评不务正业的水平,不过把自己安放在这些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世界里是会让人会心一笑的
看多抓鱼的安利买了《游隼》
第一章就成功让我爱上它[羞嗒嗒]
跑到天真蓝拍了照片!
虽然但是还是好看的!
小刘:连锁摄影店爱好者【bushi
拍完照片在星巴克摸鱼吃小蛋糕
邻座两个漂亮女孩子聊天,听了一耳朵发现是挺走心私人的倾诉,于是戴上耳机听音乐,中间其中一个女孩子捂着脸呜呜哭起来
觉得不太好留在这里起身准备走,听到她对同伴特别坚定地讲:“就算这样,我还是想要创造一些什么”
真的好想好想给她加油!
朋友圈上次一起做医美的小姐姐是个又美又飒的律师,单方面宣布她是本次节日朋友圈最佳[ok][ok]【我点赞了!希望用不到哈哈哈
被学生放鸽子但是遇到滴滴师傅今天过生日
给大哥说生日快乐他哈哈大笑谢谢我
果然寿星开车在晚高峰都又稳又快不愧两万单!
始终还是要好好生活呀!
#小刘碎碎日常#
呜呜呜 自从做了这个副业[悲伤]
真的发现了好多好用的东西
导致我再也没去淘宝逛了[悲伤]
虽然卖产品很难 嘴巴子也不会讲
但有一点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好用就是好用
不好用就跟别人说不要买这个哈哈哈哈
但真的自己用的很开心啊 护肤品各种东西
自己买的超多哈哈哈哈
就比如今天用的这个be香皂
我开始不觉得有多好
然后晚上一用 我的天呢 真的又惊艳到我
好香 喷香的! 而且对我后背的痘痘太有用了[泪]
又爱上一个产品 (但可惜平台不会再上了)
幸好我还有5盒香皂[打call][打call]
呜呜呜 自从做了这个副业[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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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点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好用就是好用
不好用就跟别人说不要买这个哈哈哈哈
但真的自己用的很开心啊 护肤品各种东西
自己买的超多哈哈哈哈
就比如今天用的这个be香皂
我开始不觉得有多好
然后晚上一用 我的天呢 真的又惊艳到我
好香 喷香的! 而且对我后背的痘痘太有用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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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还有5盒香皂[打call][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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