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开课##历史云讲堂# 1387年,名将冯胜收复了辽东,强娶了蒙古王子的小格格。洞房之夜,冯胜粗暴地把格格横身抱起扔在床上,坏笑道:“你才15岁啊,和我孙女儿一样大。”
可怜的蒙古格格,她的父亲刚刚去世,她就被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给强娶了过来。
格格看着猛如老虎的冯胜,像盯着一只山羊一样盯着她,吓得浑身打颤,蜷缩成一团,无奈地发出一阵阵尖厉的哭叫声。
次日,冯胜得意地哼着小曲,用胜利者的姿态巡视着这座被他征服的城市。
这次他不费一兵一卒收复了辽东,招降了元太尉纳哈出,可谓收获满满,想必回到京城朱元璋一定会大赏他的。
他得意地跨上一匹扎着红绸的骏马,在诸将的簇拥下,带上十几万投降的元军和他们的家属,以及缴获的牛马、财物,绵延数十里洪流般地前进,景象极为壮观。
冯胜绝对想不到,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冯胜是明朝的开国大将,有着“常胜将军”的称号。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冯胜的功劳仅次于徐达和常遇春。
明朝建立后,按功劳大小进行封赏,冯胜功居第三,被封为宋国公。
朱元璋为了拉拢他,把他的长女嫁给了常遇春的儿子常茂,也是太子朱标的大舅子。次女嫁给了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橚。
朱元璋确实非常看重冯胜。
尤其在徐达和常遇春去世后,冯胜便成了大明王朝最得力的干将。
因此,在得知蒙古元太尉侵犯明朝边境的消息后,朱元璋首先想到的就是冯胜。
他任命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带领傅友德、蓝玉、常茂,率军20万出关征讨太尉纳哈出。
临行前,朱元璋特意嘱咐,如果能不战降服纳哈出是最好的。
很明显,朱元璋这一仗的目的并不是杀人抢掠,而是希望征服北元,让他们真心臣服于大明。
冯胜的表现也确实让朱元璋满意,他恩威并施,先在敌军四面筑城形成合围之势,等到纳哈出感到恐慌时,再派人前去劝降。
纳哈出自知不是冯胜的对手,无奈提出条件:若明军能答应不会伤害他们的妻儿,不会损坏他们的利益就投降。
冯胜大喜,爽快地答应了,特派蓝玉和常茂宴请纳哈出,但席间却又发生了不愉快的事。
纳哈出为了表示诚意,斟上一樽酒,上前敬蓝玉。结果蓝玉很嚣张,他没有接酒,反而说:“太尉既以归顺我大明,就该脱下你们的蒙古服。”
说着,就把自己的衣服往纳哈出身上披,纳哈出顿觉受辱。他脸涨得通红,推开蓝玉的官袍,把酒洒在地上,起身就要走。
常茂倏地跳起来,二话不说,拔出腰间佩剑,“咔嚓”一声,剁掉了纳哈出的右臂,鲜血直流。
身边随从立即护着纳哈出上马,疾驰而去。
冯胜得知消息后,指着女婿常茂破口大骂:“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然后,派人又是道歉,又是给予承诺,好不容易安抚了下来。
纳哈出也是被逼无奈,还是乖乖投降了明军。
可冯胜却又不安分了。
他听说纳哈出有十匹名马很值钱,便派人藏匿了起来。又听说纳哈出家有一颗夜明珠,也派人硬要了过来。
虽然纳哈出非常不满,但既已成为阶下囚,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全都忍了下来。
可忍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冯胜看蒙古人好欺负,又强娶了蒙古王子的女儿。
把答应纳哈出的条件全都抛之脑后,全无信用可言。
到了京城,朱元璋对冯胜的战绩十分满意,但同时也更加忌惮他的能力,并没有着急封赏他。
冯胜不敢隐瞒常茂的过错,一五一十地向朱元璋汇报了实情。朱元璋勃然大怒,将常茂打入了大牢。
常茂痛恨岳父告他的状,他跪地对朱元璋说:“我岳父私藏名马,强娶蒙古格格,敲诈太尉家的夜明珠,这笔账该怎么算?”
朱元璋胡子都气歪了,立即下旨收回冯胜的兵权,令其闭门思过。
豆大的汗珠从冯胜的脑门上沁出来,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立了大功,反而受到了惩罚,此后再也不能上战场了。
然而,比这更惨的还在后头呢。
1392年,太子朱标去世,朱元璋执意立了朱允炆为皇太孙,但孙子年幼,实在驾驭不了这些狂妄的大臣。
于是,朱元璋开始了残酷血腥的大清洗,为孙子清扫障碍。
蓝玉被活剥皮后,朱元璋又下令召冯胜和汤和回京。
汤和猜透了朱元璋的用意,所以在他面前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一张嘴直留口水,话都说不出来,简直就是废物一个。很快,朱元璋就让他回乡养老了。
但冯胜性情耿直,压根就没想这么多。他仍是一副身强力壮,虎虎生威的模样,让朱元璋越看越不放心,恨不得戴着放大镜挑他的毛病。
偏偏,冯胜的二女婿朱橚犯了大错,加速了朱元璋除掉冯胜的决心。
朱橚作为藩王,没有皇命是不可以随意离开封地的。但他却偷偷离开了封地,还去见了岳父冯胜。
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藩王私会功臣就有密谋夺取皇位的嫌疑,让朱元璋一下子抓住了把柄。
朱元璋给冯胜赐了一杯毒酒,还特意下令冯胜的子孙都不可以世袭他的爵位。
从此,冯胜一脉彻底从勋贵家族中消失。
古人云:欲成事,先成人。
越是德行高尚的人,越懂得谦虚谨慎。
虽然冯胜被杀得很冤,但也与他嚣张的性格有关。
人生最好的活法应该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可怜的蒙古格格,她的父亲刚刚去世,她就被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给强娶了过来。
格格看着猛如老虎的冯胜,像盯着一只山羊一样盯着她,吓得浑身打颤,蜷缩成一团,无奈地发出一阵阵尖厉的哭叫声。
次日,冯胜得意地哼着小曲,用胜利者的姿态巡视着这座被他征服的城市。
这次他不费一兵一卒收复了辽东,招降了元太尉纳哈出,可谓收获满满,想必回到京城朱元璋一定会大赏他的。
他得意地跨上一匹扎着红绸的骏马,在诸将的簇拥下,带上十几万投降的元军和他们的家属,以及缴获的牛马、财物,绵延数十里洪流般地前进,景象极为壮观。
冯胜绝对想不到,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冯胜是明朝的开国大将,有着“常胜将军”的称号。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冯胜的功劳仅次于徐达和常遇春。
明朝建立后,按功劳大小进行封赏,冯胜功居第三,被封为宋国公。
朱元璋为了拉拢他,把他的长女嫁给了常遇春的儿子常茂,也是太子朱标的大舅子。次女嫁给了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橚。
朱元璋确实非常看重冯胜。
尤其在徐达和常遇春去世后,冯胜便成了大明王朝最得力的干将。
因此,在得知蒙古元太尉侵犯明朝边境的消息后,朱元璋首先想到的就是冯胜。
他任命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带领傅友德、蓝玉、常茂,率军20万出关征讨太尉纳哈出。
临行前,朱元璋特意嘱咐,如果能不战降服纳哈出是最好的。
很明显,朱元璋这一仗的目的并不是杀人抢掠,而是希望征服北元,让他们真心臣服于大明。
冯胜的表现也确实让朱元璋满意,他恩威并施,先在敌军四面筑城形成合围之势,等到纳哈出感到恐慌时,再派人前去劝降。
纳哈出自知不是冯胜的对手,无奈提出条件:若明军能答应不会伤害他们的妻儿,不会损坏他们的利益就投降。
冯胜大喜,爽快地答应了,特派蓝玉和常茂宴请纳哈出,但席间却又发生了不愉快的事。
纳哈出为了表示诚意,斟上一樽酒,上前敬蓝玉。结果蓝玉很嚣张,他没有接酒,反而说:“太尉既以归顺我大明,就该脱下你们的蒙古服。”
说着,就把自己的衣服往纳哈出身上披,纳哈出顿觉受辱。他脸涨得通红,推开蓝玉的官袍,把酒洒在地上,起身就要走。
常茂倏地跳起来,二话不说,拔出腰间佩剑,“咔嚓”一声,剁掉了纳哈出的右臂,鲜血直流。
身边随从立即护着纳哈出上马,疾驰而去。
冯胜得知消息后,指着女婿常茂破口大骂:“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然后,派人又是道歉,又是给予承诺,好不容易安抚了下来。
纳哈出也是被逼无奈,还是乖乖投降了明军。
可冯胜却又不安分了。
他听说纳哈出有十匹名马很值钱,便派人藏匿了起来。又听说纳哈出家有一颗夜明珠,也派人硬要了过来。
虽然纳哈出非常不满,但既已成为阶下囚,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全都忍了下来。
可忍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冯胜看蒙古人好欺负,又强娶了蒙古王子的女儿。
把答应纳哈出的条件全都抛之脑后,全无信用可言。
到了京城,朱元璋对冯胜的战绩十分满意,但同时也更加忌惮他的能力,并没有着急封赏他。
冯胜不敢隐瞒常茂的过错,一五一十地向朱元璋汇报了实情。朱元璋勃然大怒,将常茂打入了大牢。
常茂痛恨岳父告他的状,他跪地对朱元璋说:“我岳父私藏名马,强娶蒙古格格,敲诈太尉家的夜明珠,这笔账该怎么算?”
朱元璋胡子都气歪了,立即下旨收回冯胜的兵权,令其闭门思过。
豆大的汗珠从冯胜的脑门上沁出来,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立了大功,反而受到了惩罚,此后再也不能上战场了。
然而,比这更惨的还在后头呢。
1392年,太子朱标去世,朱元璋执意立了朱允炆为皇太孙,但孙子年幼,实在驾驭不了这些狂妄的大臣。
于是,朱元璋开始了残酷血腥的大清洗,为孙子清扫障碍。
蓝玉被活剥皮后,朱元璋又下令召冯胜和汤和回京。
汤和猜透了朱元璋的用意,所以在他面前总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一张嘴直留口水,话都说不出来,简直就是废物一个。很快,朱元璋就让他回乡养老了。
但冯胜性情耿直,压根就没想这么多。他仍是一副身强力壮,虎虎生威的模样,让朱元璋越看越不放心,恨不得戴着放大镜挑他的毛病。
偏偏,冯胜的二女婿朱橚犯了大错,加速了朱元璋除掉冯胜的决心。
朱橚作为藩王,没有皇命是不可以随意离开封地的。但他却偷偷离开了封地,还去见了岳父冯胜。
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藩王私会功臣就有密谋夺取皇位的嫌疑,让朱元璋一下子抓住了把柄。
朱元璋给冯胜赐了一杯毒酒,还特意下令冯胜的子孙都不可以世袭他的爵位。
从此,冯胜一脉彻底从勋贵家族中消失。
古人云:欲成事,先成人。
越是德行高尚的人,越懂得谦虚谨慎。
虽然冯胜被杀得很冤,但也与他嚣张的性格有关。
人生最好的活法应该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国漫安利#
菌菌今天安利的动漫叫做《请吃掉红小豆吧》[太阳]。
《红小豆》的主角是一颗贱萌贱萌的红豆,名叫红小豆[开学季]。外号“国民儿砸”,他获得的宠溺看图可证[努力],简直就是大型的认亲现场[挤眼]。
红小豆的豆生理想就是被吃掉[惊喜],对,筒子们没听错,就是被人类吃掉[馋嘴]!为了这份理想,红小豆已经工作四百三十八个小时四分三十八秒、三十九秒、四十秒[彩虹屁]…它的上班地点分外恶劣[哆啦A梦吃惊]。
搞笑是它的方式,治愈是它的目的[送花花]。人类实现梦想的过程,往往艰难坎坷[奋斗],红小豆也是如此[团圆兔]。他那个心甘被人类吃掉的伟大计划从来没有得逞过[锦鲤附体]。
菌菌今天安利的动漫叫做《请吃掉红小豆吧》[太阳]。
《红小豆》的主角是一颗贱萌贱萌的红豆,名叫红小豆[开学季]。外号“国民儿砸”,他获得的宠溺看图可证[努力],简直就是大型的认亲现场[挤眼]。
红小豆的豆生理想就是被吃掉[惊喜],对,筒子们没听错,就是被人类吃掉[馋嘴]!为了这份理想,红小豆已经工作四百三十八个小时四分三十八秒、三十九秒、四十秒[彩虹屁]…它的上班地点分外恶劣[哆啦A梦吃惊]。
搞笑是它的方式,治愈是它的目的[送花花]。人类实现梦想的过程,往往艰难坎坷[奋斗],红小豆也是如此[团圆兔]。他那个心甘被人类吃掉的伟大计划从来没有得逞过[锦鲤附体]。
走在熟悉的北大街街道,看每一处都是享受的,知道走过的路曾经走过,和不同的人,与不同的事。就像在傍晚的街边买一根撒了辣粉的烤肠,走累了坐在树下的长板凳上看熙攘的人群和灯光……
可怎么,很多地方没有了过去的繁华,人也稀少,慢慢地散去了昔日的温度,变得清冷。就像学校对面的繁华变成了俗市,俗市又变得井然有序。而当我真的走出了校门,就再也没有机会进去了。
去拜访了娜娜的家人,我们先去她的墓地,她的墓碑上堆满了花,花多得快看不清上面的字,一定有很多人都想着她、念着她吧,我也心安了不少。
爸爸几乎是瘫软在地上,夹着半截子烟,悔恨得直打自己的脸,豆大的眼泪一颗接一颗往下掉。
妈妈不知道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向多少拜访的人重复过,每重复一次,内心就再撕裂一次。
奶奶的手心握着孙女的一寸照片,不隔一会就要看一眼,看一眼就哭一场,看一眼就哭一场。
娜娜生前说,爷爷喜欢看报纸,每次回家总喊她过来看报,我看到了不爱说话的爷爷爱看的报纸。
最后的最后,回去的车也来了,我急急忙忙地请求她妈妈带我看一眼娜娜的房间。看见了一面长长的横放着的书架,有她爱看的书,有她从小到大学过的教科书。还有那面好大好干净的玻璃窗,她一定很喜欢这扇窗户吧,她一定很喜欢这窗外四季的风景。
可怎么,很多地方没有了过去的繁华,人也稀少,慢慢地散去了昔日的温度,变得清冷。就像学校对面的繁华变成了俗市,俗市又变得井然有序。而当我真的走出了校门,就再也没有机会进去了。
去拜访了娜娜的家人,我们先去她的墓地,她的墓碑上堆满了花,花多得快看不清上面的字,一定有很多人都想着她、念着她吧,我也心安了不少。
爸爸几乎是瘫软在地上,夹着半截子烟,悔恨得直打自己的脸,豆大的眼泪一颗接一颗往下掉。
妈妈不知道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向多少拜访的人重复过,每重复一次,内心就再撕裂一次。
奶奶的手心握着孙女的一寸照片,不隔一会就要看一眼,看一眼就哭一场,看一眼就哭一场。
娜娜生前说,爷爷喜欢看报纸,每次回家总喊她过来看报,我看到了不爱说话的爷爷爱看的报纸。
最后的最后,回去的车也来了,我急急忙忙地请求她妈妈带我看一眼娜娜的房间。看见了一面长长的横放着的书架,有她爱看的书,有她从小到大学过的教科书。还有那面好大好干净的玻璃窗,她一定很喜欢这扇窗户吧,她一定很喜欢这窗外四季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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