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戒掉了烟,剃掉了头上的莫西干,如今换来的却是你对我善良的欺骗,我害怕鬼,但鬼未伤我分毫,我不❌害怕人,但人却把我伤的遍体鳞伤,我是被拆散的鸳鸯,我的世界已经绝望,家人们老铁们请给我一点力量
东西删完了 我也不想了 抖音小号注销了 我以后再也不会偷偷去看任何关于他的事情了 当初的三年 全靠手机来维持 有句话说的特别对 一个姑娘家 把所有的情感 都寄托在一根电话线上 看不见摸不着的 多可怜 但是他不懂 分开一年多了 也应该结束了 因为我不能看到关于他的东西 即使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会哭 没有开始下一段感情也是因为他 但是现在是真的不想了
辽宁,沈阳。朱先生借给侄女70万元,说好年底就还,可没想到一拖就是十年。期间,朱先生提起过诉讼,侄女还了10万元后又不还了,但却开着100多万的豪车,还进行高消费。后朱先生申请执行。
朱先生侄女家是做工程的,那天,侄女朱女士找到他,说是工程资金紧张,想跟叔叔借70万,对方是自己亲侄女,平时又走得比较近,所以,朱先生也没多想就把钱借给了侄女,朱女士承诺到年底就把钱还清。
可是到了年底,朱女士非但一分钱没还,还玩起了消失。两年后,朱先生找不到侄女,只好提起了诉讼。
后经调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朱女士还了叔叔10万元,并制定了还款计划,约定一年之内把钱全部还清。可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朱女士依旧一分钱都没还。
更令朱先生心寒的是,在执行期间,朱女士还买了一辆100多万的豪车,为了掩人耳目,居然把车注册在她亲姐姐的名下,甚至还有高消费记录,另外,在朱女士名下还有一笔4万多元的进账,但她也没拿来还给叔叔。
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从合同角度来看,朱先生借给侄女70万元后,双方就形成了借贷合同关系,按照约定,借款当年年底朱女士就应该把70万全部还给叔叔,可她不但一分钱没还,还玩起了消失,很明显,朱女士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朱女士应承担违约责任,归还叔叔欠款,并赔偿损失。
二、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朱先生起诉了侄女,朱女士必须履行判决,如果拒绝履行,朱先生可申请执行,朱女士名下的财产将被以扣押、冻结等方式作出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将被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因此,基于侄女的种种表现,朱先生依法申请了执行,随后,朱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查封,拍卖所得20万元用于偿还拖欠朱先生的债务。
可是剩下的债务朱女士还是没还,于是,一行人便找到朱女士的住处,奇怪的是里面的人称自己不是朱女士,是租来的房子,并拒绝开门。
后来,在一再要求下,门还是开了,没想到开门的就是朱女士本人,随后,朱女士被带到了调解室。
朱女士表示,钱都是被丈夫拿走的,可丈夫被判了刑,她离不了婚,更没办法还钱,只能等丈夫出来后再还了。
至于那笔4万多的进账,她说她根本就没看到,那辆100多万的豪车,也是姐姐买的。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她姐姐根本就没有实力买豪车,车子要不是她买的,为什么交的费用都是登记的她的姓名?再说了,车子一直是她在开,而且一开就是好多年。
朱女士一直在狡辩,就是不谈做还款计划的事,她说自己工资每月才2000多,还得生活,根本就没有钱还,丈夫那边工程有钱,叔叔也是知道的,等丈夫出来就可以把钱还清了。
通过再次调解,朱女士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作出还款计划,那接下来朱先生该怎么办?
在执行期间,朱女士买了一辆100多万的豪车,还进行高消费,甚至还有4万多的进账,因此,可以看出,她是完全有能力偿还叔叔的债务的,可她却还是一分都没还,拒不执行判决。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接下来朱先生可以以朱女士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刑事立案后可以对朱女士作出逮捕决定。
最后,朱女士被刑事拘留,如果朱先生提起刑事自诉,等待她的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朱先生侄女家是做工程的,那天,侄女朱女士找到他,说是工程资金紧张,想跟叔叔借70万,对方是自己亲侄女,平时又走得比较近,所以,朱先生也没多想就把钱借给了侄女,朱女士承诺到年底就把钱还清。
可是到了年底,朱女士非但一分钱没还,还玩起了消失。两年后,朱先生找不到侄女,只好提起了诉讼。
后经调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朱女士还了叔叔10万元,并制定了还款计划,约定一年之内把钱全部还清。可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朱女士依旧一分钱都没还。
更令朱先生心寒的是,在执行期间,朱女士还买了一辆100多万的豪车,为了掩人耳目,居然把车注册在她亲姐姐的名下,甚至还有高消费记录,另外,在朱女士名下还有一笔4万多元的进账,但她也没拿来还给叔叔。
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从合同角度来看,朱先生借给侄女70万元后,双方就形成了借贷合同关系,按照约定,借款当年年底朱女士就应该把70万全部还给叔叔,可她不但一分钱没还,还玩起了消失,很明显,朱女士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朱女士应承担违约责任,归还叔叔欠款,并赔偿损失。
二、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朱先生起诉了侄女,朱女士必须履行判决,如果拒绝履行,朱先生可申请执行,朱女士名下的财产将被以扣押、冻结等方式作出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将被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因此,基于侄女的种种表现,朱先生依法申请了执行,随后,朱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查封,拍卖所得20万元用于偿还拖欠朱先生的债务。
可是剩下的债务朱女士还是没还,于是,一行人便找到朱女士的住处,奇怪的是里面的人称自己不是朱女士,是租来的房子,并拒绝开门。
后来,在一再要求下,门还是开了,没想到开门的就是朱女士本人,随后,朱女士被带到了调解室。
朱女士表示,钱都是被丈夫拿走的,可丈夫被判了刑,她离不了婚,更没办法还钱,只能等丈夫出来后再还了。
至于那笔4万多的进账,她说她根本就没看到,那辆100多万的豪车,也是姐姐买的。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她姐姐根本就没有实力买豪车,车子要不是她买的,为什么交的费用都是登记的她的姓名?再说了,车子一直是她在开,而且一开就是好多年。
朱女士一直在狡辩,就是不谈做还款计划的事,她说自己工资每月才2000多,还得生活,根本就没有钱还,丈夫那边工程有钱,叔叔也是知道的,等丈夫出来就可以把钱还清了。
通过再次调解,朱女士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作出还款计划,那接下来朱先生该怎么办?
在执行期间,朱女士买了一辆100多万的豪车,还进行高消费,甚至还有4万多的进账,因此,可以看出,她是完全有能力偿还叔叔的债务的,可她却还是一分都没还,拒不执行判决。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接下来朱先生可以以朱女士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刑事立案后可以对朱女士作出逮捕决定。
最后,朱女士被刑事拘留,如果朱先生提起刑事自诉,等待她的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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