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方明:在产业振兴上带好头】初春,乍暖还寒,而安龙县万峰湖镇纳赖村预备党员查方明的心里却暖意浓浓。“既然立志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就更应当在产业振兴上带好头。”2月8日,在村民查林刚家30亩枇杷果园里,查方明正给主人一家3口人传授疏果、套袋技术,林间欢声笑语不绝于耳。https://t.cn/A69FFUcF
四川成都,两个老人来到女子家门口,一人手扶门框,准备在女子开门的时候倒地碰瓷,另一人站在远处,拿着手机准备拍摄记录老人倒下的画面。此次碰瓷未果后,老人再次来到女子家门,拿拐杖不停的敲打女子家的门。
两人是结仇了吗?女子透露,2022年3月的时候,她儿子骑单车出去玩,结果这个老人说被她儿子吓到摔倒,导致其腿部受伤,并要求她赔偿损失。女子当时也以为是孩子的问题,于是带老人到医院拍片,做各种检查,最后发现是她腿部的伤,是处理不及时留下的后遗症。
女子表示,这老人一个月前,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在小区内到处乱跑,现在却拄着拐杖,要她赔偿3万元了事情!对方年龄大,她惹不起,但躲得起,老人来她家敲一次门,她就报一次警,直到她被警方拘留为止!
除了老人敲门外,女子说,之前老人的女儿也曾到她家砸东西,他们把她推出去,老人女儿反而冤枉他们打人,现在他们不敢与对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怕有理说不清。结果对方又拿着拐杖敲门,要她赔偿3万,否则就在她家门口,他们开门就倒地!
女子表示,她绝不做冤大头,坚持法律诉讼解决,该担责的担,不是她的责任,也别想赖在她头上!
1、幸好女子家门口安装有监控,记录下了老人故意碰瓷的一幕,不然发生了什么事情,还真说不清楚!女子的处理方式很对,走法律途径,公平公正!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老人坚持要女子赔偿,那可以和女子对簿公堂,由法官居中判决,只有无理、理亏之人,才会用这种碰瓷、耍无赖的方式索要赔偿!
2、老人敲门、准备碰瓷这事,应当如何定性?
首先,老人到女子家门口,拿拐杖敲门一事,可单独评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老人在女子家门口拿拐杖敲门,准备碰瓷,比发送其他信息更为恶劣,根据举轻以明重规则,更应该予以处罚。
换而言之,民警可以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老人处以拘留处罚。
其次,治安管理有责任年龄的限制,如果老人年满70周岁,不能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具体而言,年满70周岁的人,只能作出拘留处罚决定,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注意,这里只说了不能执行拘留,并没有说不能罚款,换而言之,如果老人年满70周岁,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罚款。
再次,老人准备在女子开门的时候,倒地碰瓷,应该如何评价?
碰瓷,一般认定为敲诈勒索,因为碰瓷是利用受害人害怕被社会公众指责、有理说不清的心理,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老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既遂。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老人准备在女子开门的时候,倒地碰瓷,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从犯罪形态来看,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没有年满70周岁,就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现在已经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该不该赔,法律自有公断,坚决打击这种借碰瓷、敲诈勒索索要赔偿的行为,绝不能助长了这种谁闹谁有理的歪风邪气。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两人是结仇了吗?女子透露,2022年3月的时候,她儿子骑单车出去玩,结果这个老人说被她儿子吓到摔倒,导致其腿部受伤,并要求她赔偿损失。女子当时也以为是孩子的问题,于是带老人到医院拍片,做各种检查,最后发现是她腿部的伤,是处理不及时留下的后遗症。
女子表示,这老人一个月前,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在小区内到处乱跑,现在却拄着拐杖,要她赔偿3万元了事情!对方年龄大,她惹不起,但躲得起,老人来她家敲一次门,她就报一次警,直到她被警方拘留为止!
除了老人敲门外,女子说,之前老人的女儿也曾到她家砸东西,他们把她推出去,老人女儿反而冤枉他们打人,现在他们不敢与对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怕有理说不清。结果对方又拿着拐杖敲门,要她赔偿3万,否则就在她家门口,他们开门就倒地!
女子表示,她绝不做冤大头,坚持法律诉讼解决,该担责的担,不是她的责任,也别想赖在她头上!
1、幸好女子家门口安装有监控,记录下了老人故意碰瓷的一幕,不然发生了什么事情,还真说不清楚!女子的处理方式很对,走法律途径,公平公正!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老人坚持要女子赔偿,那可以和女子对簿公堂,由法官居中判决,只有无理、理亏之人,才会用这种碰瓷、耍无赖的方式索要赔偿!
2、老人敲门、准备碰瓷这事,应当如何定性?
首先,老人到女子家门口,拿拐杖敲门一事,可单独评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老人在女子家门口拿拐杖敲门,准备碰瓷,比发送其他信息更为恶劣,根据举轻以明重规则,更应该予以处罚。
换而言之,民警可以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老人处以拘留处罚。
其次,治安管理有责任年龄的限制,如果老人年满70周岁,不能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具体而言,年满70周岁的人,只能作出拘留处罚决定,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注意,这里只说了不能执行拘留,并没有说不能罚款,换而言之,如果老人年满70周岁,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罚款。
再次,老人准备在女子开门的时候,倒地碰瓷,应该如何评价?
碰瓷,一般认定为敲诈勒索,因为碰瓷是利用受害人害怕被社会公众指责、有理说不清的心理,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老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既遂。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老人准备在女子开门的时候,倒地碰瓷,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从犯罪形态来看,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没有年满70周岁,就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现在已经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该不该赔,法律自有公断,坚决打击这种借碰瓷、敲诈勒索索要赔偿的行为,绝不能助长了这种谁闹谁有理的歪风邪气。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这下好了,校园跑也没了,芜湖~《coco老师说的准没错[good]》
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原地开摆(bushi)
预备,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橙子真的很甜耶[打call]当然我的火龙果也不赖
学院里居然还发了n95,我哭死,我承认前几天说话确实大声了点[doge](bushi哈哈哈其实我根本没说学校因为两种方案我都爱hhh)
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原地开摆(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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