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好声音# 【当听到将组建国家数据局时,他想起了自己的一件提案……】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人民大会堂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当听到将组建国家数据局时,他倍感振奋,想起了自己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多年来,数字经济一直是皮剑龙关注的重点。而最初,他是从关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开始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个人信息泄露是关键,包括指纹、人脸识别等,这让皮剑龙对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有了担忧。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调研的深入,皮剑龙越来越感觉到,数据立法及数据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2021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立法的建议》的提案。在该提案的协商办理过程中,皮剑龙先后随全国政协相关部门走访了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并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之后,他还专门去到几家互联网企业调研。皮剑龙发现,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且有些职能是相互交叉的。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如果不能从顶层设计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那么,数据的存储、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甚至会出现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局面。
同时,因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而导致的网上“互联不互通”的现象也引起了皮剑龙的关注。同行竞争,人为设置壁垒,严重干扰了数据的互通有无,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皮剑龙愈发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为此,2022年全国两会,他又提交了《关于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提案》和《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皮剑龙在会上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建议》。皮剑龙说,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主导力量。然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目前仍存在缺乏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缺乏顶层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数字经济基本法律缺位。为此,皮剑龙提出了包括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尽快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等多项建议。
皮剑龙表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是全球第二,数字经济的产值约占我国经济总产值的40%左右,组建国家数据局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符合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希望国家数据局早日挂牌运作,统筹谋划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建设,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加强数字产业监管,对公共数据实行集中管理。”皮剑龙说。(记者:徐艳红)
多年来,数字经济一直是皮剑龙关注的重点。而最初,他是从关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开始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个人信息泄露是关键,包括指纹、人脸识别等,这让皮剑龙对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有了担忧。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调研的深入,皮剑龙越来越感觉到,数据立法及数据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2021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立法的建议》的提案。在该提案的协商办理过程中,皮剑龙先后随全国政协相关部门走访了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并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之后,他还专门去到几家互联网企业调研。皮剑龙发现,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且有些职能是相互交叉的。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如果不能从顶层设计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那么,数据的存储、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甚至会出现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局面。
同时,因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而导致的网上“互联不互通”的现象也引起了皮剑龙的关注。同行竞争,人为设置壁垒,严重干扰了数据的互通有无,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皮剑龙愈发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为此,2022年全国两会,他又提交了《关于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提案》和《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皮剑龙在会上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建议》。皮剑龙说,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主导力量。然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目前仍存在缺乏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缺乏顶层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数字经济基本法律缺位。为此,皮剑龙提出了包括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尽快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等多项建议。
皮剑龙表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是全球第二,数字经济的产值约占我国经济总产值的40%左右,组建国家数据局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符合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希望国家数据局早日挂牌运作,统筹谋划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建设,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加强数字产业监管,对公共数据实行集中管理。”皮剑龙说。(记者:徐艳红)
#委员好声音# 【当听到将组建国家数据局时,他想起了自己的一件提案……】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人民大会堂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当听到将组建国家数据局时,他倍感振奋,想起了自己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多年来,数字经济一直是皮剑龙关注的重点。而最初,他是从关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开始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个人信息泄露是关键,包括指纹、人脸识别等,这让皮剑龙对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有了担忧。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调研的深入,皮剑龙越来越感觉到,数据立法及数据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2021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立法的建议》的提案。在该提案的协商办理过程中,皮剑龙先后随全国政协相关部门走访了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并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之后,他还专门去到几家互联网企业调研。皮剑龙发现,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且有些职能是相互交叉的。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如果不能从顶层设计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那么,数据的存储、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甚至会出现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局面。
同时,因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而导致的网上“互联不互通”的现象也引起了皮剑龙的关注。同行竞争,人为设置壁垒,严重干扰了数据的互通有无,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皮剑龙愈发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为此,2022年全国两会,他又提交了《关于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提案》和《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皮剑龙在会上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建议》。皮剑龙说,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主导力量。然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目前仍存在缺乏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缺乏顶层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数字经济基本法律缺位。为此,皮剑龙提出了包括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尽快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等多项建议。
皮剑龙表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是全球第二,数字经济的产值约占我国经济总产值的40%左右,组建国家数据局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符合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希望国家数据局早日挂牌运作,统筹谋划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建设,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加强数字产业监管,对公共数据实行集中管理。”皮剑龙说。(记者:徐艳红)
多年来,数字经济一直是皮剑龙关注的重点。而最初,他是从关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开始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个人信息泄露是关键,包括指纹、人脸识别等,这让皮剑龙对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有了担忧。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调研的深入,皮剑龙越来越感觉到,数据立法及数据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2021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立法的建议》的提案。在该提案的协商办理过程中,皮剑龙先后随全国政协相关部门走访了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并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之后,他还专门去到几家互联网企业调研。皮剑龙发现,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且有些职能是相互交叉的。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如果不能从顶层设计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那么,数据的存储、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甚至会出现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局面。
同时,因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竞争而导致的网上“互联不互通”的现象也引起了皮剑龙的关注。同行竞争,人为设置壁垒,严重干扰了数据的互通有无,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皮剑龙愈发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为此,2022年全国两会,他又提交了《关于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提案》和《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提案》。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皮剑龙在会上发言的题目是《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的建议》。皮剑龙说,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主导力量。然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目前仍存在缺乏统筹设计、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缺乏顶层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数字经济基本法律缺位。为此,皮剑龙提出了包括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尽快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法、加快制定数据产权法等多项建议。
皮剑龙表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是全球第二,数字经济的产值约占我国经济总产值的40%左右,组建国家数据局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符合时代要求和发展需要。
“希望国家数据局早日挂牌运作,统筹谋划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建设,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加强数字产业监管,对公共数据实行集中管理。”皮剑龙说。(记者:徐艳红)
关于开展2023年银川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16号)及《银川市产业链重点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银工信规发〔2023〕2号),为加大培育“链主”企业引领产业链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供应链“标杆”企业在产业链中补齐关键环节短板、填补所属产业发展空白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银川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供应链“标杆”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申报领域
光伏、电池、智能终端材料、半导体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乳制品加工、葡萄酒、枸杞深加工、生物医药、现代纺织产业链。
0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宁东,下同),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财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认定前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或行政处罚事项已修复,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规模: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平均水平,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2.创新能力:拥有固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高的研发能力,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建设至少1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至少1个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包括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3.产业带动:产业链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在重点产业链中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不少于6家。能够立足行业实际,参与或建立产业链重点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联盟等。
4.行业影响:在国内或区市域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地位。
5.人才培养:具备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的管理体系,拥有的研发和试验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覆盖超过5%本领域的工程师数量。
6.绿色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合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污染物排放治理有效,建立了绿色低碳服务机制;属于高载能行业的企业,能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属于高用水行业的企业,水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
(三)供应链“标杆”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规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保持连续增长态势,有显著的成长和发展潜力。
2.创新能力:拥有专职或柔性引进的科研人才,近2年研发经费年均保持增长,积极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管理模式、产品研发等方面有创新潜力,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
3.产业配套:在所属供应链中处于优势地位,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为产业链、大企业和大项目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年度为银川市“链主”企业提供的配套服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4.专业化程度:精准定位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固链强链补链延链,畅通链式协作网络,专业化配套能力强,拥有专门的客户群体和急需的市场需求,拥有专项技术或生产工艺,企业产品和服务居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
03、申报程序及资料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管理、信息公开。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9日至3月20日,各县(市)区、园区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时间截止到3月22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银川市工业项目平台端口(网址:https://t.cn/A6CuvJcY),上传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
2.初审推荐。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填报后,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会同产业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工信部门需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完整性作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完善补齐。
3.综合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依据银川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认定指标体系,对县(市)区、园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根据初审结果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根据评审得分,形成最终评审意见。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安排现场核查。
4.会议审定。市工信局根据评审意见,形成“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拟认定名单,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或所属市级包抓领导会议审定后,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且核实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企业,取消认定;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认认定结果,并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
以网上申报系统说明为准,需上传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和能够体现创新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申报“链主”企业的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关键零部件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佐证材料;
7.能证明企业人才管理体系、工程师、高精尖缺人才及人才小高地的相关佐证材料;(“链主”企业提供)
8.近三年产业链合作企业目录、签订合同或发票等佐证材料;
9.能证明企业能耗水平的佐证材料。(“链主”企业提供)
10.有助于佐证“链主”企业或“标杆”企业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评审认定加分材料。
04、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的认定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组织申报、择优推荐的准备工作,确保后续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各产业链牵头责任单位要组织发动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在产业链发挥重大作用的企业,以及在技术成果转化,模式业态创新和细分领域专业化产业化应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关键企业进行申报,为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支撑。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电话:0951-8994628
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16号)及《银川市产业链重点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银工信规发〔2023〕2号),为加大培育“链主”企业引领产业链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供应链“标杆”企业在产业链中补齐关键环节短板、填补所属产业发展空白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银川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供应链“标杆”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申报领域
光伏、电池、智能终端材料、半导体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乳制品加工、葡萄酒、枸杞深加工、生物医药、现代纺织产业链。
0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宁东,下同),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财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认定前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等事故,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或行政处罚事项已修复,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规模: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近两年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平均水平,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2.创新能力:拥有固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高的研发能力,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建设至少1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至少1个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包括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3.产业带动:产业链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在重点产业链中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不少于6家。能够立足行业实际,参与或建立产业链重点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联盟等。
4.行业影响:在国内或区市域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地位。
5.人才培养:具备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的管理体系,拥有的研发和试验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覆盖超过5%本领域的工程师数量。
6.绿色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合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污染物排放治理有效,建立了绿色低碳服务机制;属于高载能行业的企业,能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属于高用水行业的企业,水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
(三)供应链“标杆”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规模: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保持连续增长态势,有显著的成长和发展潜力。
2.创新能力:拥有专职或柔性引进的科研人才,近2年研发经费年均保持增长,积极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管理模式、产品研发等方面有创新潜力,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
3.产业配套:在所属供应链中处于优势地位,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为产业链、大企业和大项目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年度为银川市“链主”企业提供的配套服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4.专业化程度:精准定位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固链强链补链延链,畅通链式协作网络,专业化配套能力强,拥有专门的客户群体和急需的市场需求,拥有专项技术或生产工艺,企业产品和服务居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
03、申报程序及资料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管理、信息公开。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9日至3月20日,各县(市)区、园区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时间截止到3月22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银川市工业项目平台端口(网址:https://t.cn/A6CuvJcY),上传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
2.初审推荐。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填报后,由所在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会同产业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推荐;工信部门需对项目真实性和材料完整性作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完善补齐。
3.综合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依据银川市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认定指标体系,对县(市)区、园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并根据初审结果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根据评审得分,形成最终评审意见。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安排现场核查。
4.会议审定。市工信局根据评审意见,形成“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拟认定名单,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或所属市级包抓领导会议审定后,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且核实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企业,取消认定;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认认定结果,并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
以网上申报系统说明为准,需上传以下内容:
1.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和能够体现创新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申报“链主”企业的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关键零部件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佐证材料;
7.能证明企业人才管理体系、工程师、高精尖缺人才及人才小高地的相关佐证材料;(“链主”企业提供)
8.近三年产业链合作企业目录、签订合同或发票等佐证材料;
9.能证明企业能耗水平的佐证材料。(“链主”企业提供)
10.有助于佐证“链主”企业或“标杆”企业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评审认定加分材料。
04、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标杆”企业的认定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组织申报、择优推荐的准备工作,确保后续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各产业链牵头责任单位要组织发动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在产业链发挥重大作用的企业,以及在技术成果转化,模式业态创新和细分领域专业化产业化应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关键企业进行申报,为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支撑。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电话:0951-899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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