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考研复试遗憾不应该全由考生承担#】#因航班延误缺考复试考研生崩溃大哭#3月24日,一则“考研最大的遗憾”帖子在网络引发关注。
帖文显示,今年报考广东某大学的一名安徽考生,在3月22日看到复试消息后,便购买了23日的航班,但受强对流天气影响,航班延误,他不幸错过了24日的复试。
不少学生表示,学校这样安排复试给到外地考生的准备时间太少,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缺考不能补考的话,对外地考生非常不公平。
据紫牛新闻报道,该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老师称,他无法直接对此事作出回应,将请示领导后由专人联系记者。而不少网友和考生,都希望学校能拿出一个回应。
当然,更进一步,则不仅仅是一个回应,而是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如果确因航班问题,入围复试的考生无法赶到学校进行复试,学校理应有相应的补救措施,而不是让考生独自承担航班延误,最终影响考研录取的后果。
另外,如不少网友所呼吁的,应该给考生充足的复试“赶考”时间,而不能“急吼吼”,尤其是外地考生,至少应提前5天告知复试时间。
这确实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学校给足了时间,考生因自己安排不当,导致错过复试,这一结果当然只能由考生自己承担。但如果学校给考生的赶考时间过于仓促,那么,考生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导致错过复试,学校则不妨从充分保障考生权利角度,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该学校招生信息网显示,复试通知时间为3月21日,各学院的复试时间各不相同。记者还注意到,有部分考生在网上称,该校的复试通知实际上在3月21日晚间发布,不少考生次日也即3月22日才在其官网看到。这意味着,留给学生的准备时间就两天,最多三天。这对外地考生来说,确实是十分紧张了。
尽管教育部等官方机构并未对学校发布复试通知的时间作出具体要求,但从更人性化、也更科学的角度看,学校需要从考生角度出发,为考生留下充足的赶考时间。至少提前5天或一周告诉考生复试时间,或许应成为一条基本要求。
做好考研复试,有助于更加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潜能与综合素养。要充分保障每个入围复试考生的权利,也需要“双向奔赴”。
对于考生来说,应该做好考研规划,把其中的各种问题尽可能考虑周密一些,认真对待复试。对于学校来说,则要善待每一位入围复试的考生,切实做好相关服务,给每个考生公平的复试机会与环境。
为此,我们也期待这场“考研最大的遗憾”,最终能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新京报)
帖文显示,今年报考广东某大学的一名安徽考生,在3月22日看到复试消息后,便购买了23日的航班,但受强对流天气影响,航班延误,他不幸错过了24日的复试。
不少学生表示,学校这样安排复试给到外地考生的准备时间太少,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缺考不能补考的话,对外地考生非常不公平。
据紫牛新闻报道,该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老师称,他无法直接对此事作出回应,将请示领导后由专人联系记者。而不少网友和考生,都希望学校能拿出一个回应。
当然,更进一步,则不仅仅是一个回应,而是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如果确因航班问题,入围复试的考生无法赶到学校进行复试,学校理应有相应的补救措施,而不是让考生独自承担航班延误,最终影响考研录取的后果。
另外,如不少网友所呼吁的,应该给考生充足的复试“赶考”时间,而不能“急吼吼”,尤其是外地考生,至少应提前5天告知复试时间。
这确实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学校给足了时间,考生因自己安排不当,导致错过复试,这一结果当然只能由考生自己承担。但如果学校给考生的赶考时间过于仓促,那么,考生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导致错过复试,学校则不妨从充分保障考生权利角度,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该学校招生信息网显示,复试通知时间为3月21日,各学院的复试时间各不相同。记者还注意到,有部分考生在网上称,该校的复试通知实际上在3月21日晚间发布,不少考生次日也即3月22日才在其官网看到。这意味着,留给学生的准备时间就两天,最多三天。这对外地考生来说,确实是十分紧张了。
尽管教育部等官方机构并未对学校发布复试通知的时间作出具体要求,但从更人性化、也更科学的角度看,学校需要从考生角度出发,为考生留下充足的赶考时间。至少提前5天或一周告诉考生复试时间,或许应成为一条基本要求。
做好考研复试,有助于更加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潜能与综合素养。要充分保障每个入围复试考生的权利,也需要“双向奔赴”。
对于考生来说,应该做好考研规划,把其中的各种问题尽可能考虑周密一些,认真对待复试。对于学校来说,则要善待每一位入围复试的考生,切实做好相关服务,给每个考生公平的复试机会与环境。
为此,我们也期待这场“考研最大的遗憾”,最终能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新京报)
河南开封,一对夫妻花170多万收了493吨大蒜,然后存入一家冷库,想等大蒜涨价的时候再拿出来卖。结果夫妻申请出库时,却被告知冷库里的大蒜已经被人卖了!夫妻崩溃了,本想大赚一笔,却血本无归!
据张女士说,她和丈夫是做大蒜生意的,去年170万收的大蒜,以现在的行情可以卖到200多万了,可是她过来提货,却被告知已经被人取走大蒜!
张女士和老公不敢相信,跑到冷库一看,真的空空如也,地上只有一颗蒜瓣证明他们曾经在这里存过蒜!
张女士顿时崩溃,质问冷库负责人,自己是存货人,为什么会被别人取走卖掉?
在张女士看来,这明显是冷库管理不到位,私自让别人把大蒜取走,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冷库必须要赔偿自己!
可冷库管理人员说,这事情不能怪他们,因为取走大蒜的人张女士认识,是张女士的代办!
那么,这个代办是谁呢?原来,代办是张女士他们的朋友,跟张女士老公认识20多年,这批货也是他帮忙收的,然后联系冷库存的货!
但是,张女士认为,冷库的存货人是自己,没有她的授权,就算是代办过来取货,冷库也不能让他私自把货取走。
可仓库管理员一口咬定代办和张女士认识,所以有权利出货 !
张女士气坏了,指着合同上自己的名字,问管理员存货人是自己,自己没有给代办授权,他怎么有权把货取走?
可管理员耍无赖,说自己不认字,你想要赔就找你的代办,是他拿走你的货!
1、那么,东西真的是代办拿走的吗?
张女士找到代办,可代办竟然说货不是他取走的,而且张女士也没给他授权,他也是接到冷库电话让他付管理费,才知道大蒜被取走了!
2、那么,管理员为什么说货是代办取走的呢?
原来,代办的儿子知道张女士有大蒜存在冷库,于是瞒着父亲把张女士的大蒜给出掉了!而钱不知道被他儿子不知道花哪里去了!
事情越来越负责,张女士拿不到钱就报案了,结果代办的儿子被警方给抓走了!
可是钱还是拿不回来,于是张女士还是要求冷库赔偿,毕竟自己货交给冷库保管,现在自己货没了,冷库就应该赔偿!
3、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钱该谁赔给张女士呢?
张女士和冷库签订了保管合同,那么冷库作为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892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好保管物。
同时,《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冷库没有经过张女士的同意,擅自去处理了这些大蒜,在这种情况下给张女士他们造成的损失,应当向张女士他们进行赔偿!
当然,冷库的损失应该找代办的儿子承担,虽然他们管理不善,但他们也是被欺骗了!
也就说,冷库先赔偿张女士他们的损失,再去向代办儿子追偿!
那么,代办儿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代办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已经取得张女士的授权,把张女士的货卖掉,已经涉嫌诈骗罪!
后来,冷库方表示,该他们承担的责任他们承担!
而代办也表示,该我拿多少钱,我给他多少钱,我俩认识20多年,我不能丢这人!
4、那么,代办赔钱后是不是儿子就不用坐牢了呢?
刑事犯罪赔偿后只能轻判,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因为公诉人是检察机关,有犯罪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此事引发了热议,冷库老板应该是全责,货主把货存在你库里,货主没有给你打电话或者是纸质的委托书让你出货,咋能让别人把货拉走了?价值200万的货别人来拉,你咋就不给货主打电话核实?
也有网友说,有没有可能是代办和张女士他们做局骗赔偿呢?
还有网友说,代办儿子都被抓进去了,这做局的代价太大了!而且代办表示愿意赔偿,我相信他真的不知情,只是不小心养了一个坑爹的儿子!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文/张晓磊
据张女士说,她和丈夫是做大蒜生意的,去年170万收的大蒜,以现在的行情可以卖到200多万了,可是她过来提货,却被告知已经被人取走大蒜!
张女士和老公不敢相信,跑到冷库一看,真的空空如也,地上只有一颗蒜瓣证明他们曾经在这里存过蒜!
张女士顿时崩溃,质问冷库负责人,自己是存货人,为什么会被别人取走卖掉?
在张女士看来,这明显是冷库管理不到位,私自让别人把大蒜取走,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冷库必须要赔偿自己!
可冷库管理人员说,这事情不能怪他们,因为取走大蒜的人张女士认识,是张女士的代办!
那么,这个代办是谁呢?原来,代办是张女士他们的朋友,跟张女士老公认识20多年,这批货也是他帮忙收的,然后联系冷库存的货!
但是,张女士认为,冷库的存货人是自己,没有她的授权,就算是代办过来取货,冷库也不能让他私自把货取走。
可仓库管理员一口咬定代办和张女士认识,所以有权利出货 !
张女士气坏了,指着合同上自己的名字,问管理员存货人是自己,自己没有给代办授权,他怎么有权把货取走?
可管理员耍无赖,说自己不认字,你想要赔就找你的代办,是他拿走你的货!
1、那么,东西真的是代办拿走的吗?
张女士找到代办,可代办竟然说货不是他取走的,而且张女士也没给他授权,他也是接到冷库电话让他付管理费,才知道大蒜被取走了!
2、那么,管理员为什么说货是代办取走的呢?
原来,代办的儿子知道张女士有大蒜存在冷库,于是瞒着父亲把张女士的大蒜给出掉了!而钱不知道被他儿子不知道花哪里去了!
事情越来越负责,张女士拿不到钱就报案了,结果代办的儿子被警方给抓走了!
可是钱还是拿不回来,于是张女士还是要求冷库赔偿,毕竟自己货交给冷库保管,现在自己货没了,冷库就应该赔偿!
3、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钱该谁赔给张女士呢?
张女士和冷库签订了保管合同,那么冷库作为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因保管人没有认真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被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892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好保管物。
同时,《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冷库没有经过张女士的同意,擅自去处理了这些大蒜,在这种情况下给张女士他们造成的损失,应当向张女士他们进行赔偿!
当然,冷库的损失应该找代办的儿子承担,虽然他们管理不善,但他们也是被欺骗了!
也就说,冷库先赔偿张女士他们的损失,再去向代办儿子追偿!
那么,代办儿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代办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已经取得张女士的授权,把张女士的货卖掉,已经涉嫌诈骗罪!
后来,冷库方表示,该他们承担的责任他们承担!
而代办也表示,该我拿多少钱,我给他多少钱,我俩认识20多年,我不能丢这人!
4、那么,代办赔钱后是不是儿子就不用坐牢了呢?
刑事犯罪赔偿后只能轻判,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因为公诉人是检察机关,有犯罪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此事引发了热议,冷库老板应该是全责,货主把货存在你库里,货主没有给你打电话或者是纸质的委托书让你出货,咋能让别人把货拉走了?价值200万的货别人来拉,你咋就不给货主打电话核实?
也有网友说,有没有可能是代办和张女士他们做局骗赔偿呢?
还有网友说,代办儿子都被抓进去了,这做局的代价太大了!而且代办表示愿意赔偿,我相信他真的不知情,只是不小心养了一个坑爹的儿子!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文/张晓磊
我最应该改正的点就是:少看别人少管别人。因为在讲自己的观点时,就要找无数个例子去佐证,消耗的是自己的能量
总结下来就是:人各有命,我只能管好自己。过好自己都不容易了,就别操心别人了
以后一定要注意这点,认真改正。跟志同道合的人相处,而不是费劲的说服那些跟我持不同观点的人
多看、多分享轻松愉悦的事物,多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送花花]
总结下来就是:人各有命,我只能管好自己。过好自己都不容易了,就别操心别人了
以后一定要注意这点,认真改正。跟志同道合的人相处,而不是费劲的说服那些跟我持不同观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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