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一对夫妻花170多万收了493吨大蒜,然后存入一家冷库,想等大蒜涨价的时候再拿出来卖。结果夫妻申请出库时,却被告知冷库里的大蒜已经被人卖了!夫妻崩溃了,本想大赚一笔,却血本无归!
近日,河南开封发生了一起惊人的大蒜偷窃案,这是怎么回事呢?
河南开封的张女士和老公是从事大蒜买卖的,去年他们花费170多万元购买了493吨大蒜。
由于当时市场行情不好,夫妻俩并不急着出手,商量着打算先存起来,等价格回暖再卖出,前期大蒜收购和交割给冷库做的都非常顺利。
最近夫妻俩眼看着市场上大蒜价格在一天天上涨,这批大蒜至少可以赚个几十万,夫妻俩把握时机打算卖掉存在冷库的大蒜。
然而当他们打开库门却傻眼了,满库大蒜被洗劫一空,只剩下空荡荡的冷库。
张女士夫妇吓出一身冷汗,呼吸瞬间变得困难,然而负责冷库的管理人员却迟迟找不到影踪。
于是张女士联系了媒体寻求帮助,这才联系上工作人员。
张女士怒气冲冲上前质问工作人员“我的大蒜呢?为什么不见了?”冷库的工作人员给张女士夫妇带来了一个噩耗:“你大蒜不是早取走了?哪还有什么大蒜。”
张女士大脑一片空白,夫妻两人从大蒜存进去就没来过,难道大蒜还能自己插翅膀飞了?
后来工作人员才解释说“你们的大蒜已经被帮你联系冷库存储的人卖了”。
张女士怒气瞬间涌上心头“合同上我们签的字,没有授权,你凭什么让别人卖掉。”
对此工作人员也很委屈,你们20多年的朋友,他来取大蒜表示已经获得授权,就有权利卖掉大蒜。
张女士拿出合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字是我们夫妻俩签的,谁都没权利卖我们的大蒜。
工作人员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声称自己不识字,看不懂合同写的什么,让张女士该找谁找谁,随后便直接开车离开。
原来张女士夫妇在收完大蒜后,并没有联系到合适的冷库存放大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委托了能够联系到冷库渠道的朋友帮忙寻找冷库存放大蒜。
没想到,帮忙存储大蒜的人现在居然私自取走张女士的大蒜,偷偷给卖了!
随后记者联系帮忙存储大蒜的人来到现场,没想到管理员也一头雾水,说大蒜并不是自己卖的,他也不知道情况。
最后是工作人员打电话来,才得知,存储的大蒜早已被管理员的儿子卖了,说实话管理员不清楚儿子为什么要偷卖大蒜。他也想知道,儿子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其实他的儿子明显就是见钱眼开了,看着今年大蒜价格一直上涨,于是便起了歹心。
小伙子背着父亲偷走了当初办理大蒜签的保管单子,取走了大蒜,偷偷卖掉获得了200多万的不当得利。
张女士当即就报了警,针对这起大蒜偷窃案,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将依法严惩相关犯罪分子。
冷库的负责人一脸无奈,他们确实也有问题,代办的儿子当时跟工作人员说已经获得了张女士的授权,他们觉得两人是朋友,也就没有细问。
张女士悲愤交加,按照现在市场价,这批货现在可以卖到200多万,现在一分钱都没了,简直是血本无归。
对此,冷库负责人与代办各执一词,负责人态度很好,言辞诚恳,他表示现在代办的儿子已经被警方带走,具体事情警方会调查清楚。
冷库负责人称大蒜丢失他们也有责任,不会推脱,一切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代办却说自己没钱,不知道儿子将钱花在哪儿了,让夫妻俩谁卖的找谁去。
那么张女士的损失该由哪方赔偿呢?
按照《民法典》,张夫人夫妇与冷库签订了一份存储契约,冷库负责对张女士的库存进行妥善保存,并在张女士想要提货时及时交货。
如果在保管期间货物出现问题,如丢失、被盗等原因,保管人员都需要负责。除非保管人有证据证实货物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但此事代办和冷库负责人都有责任,冷库负责人没有尽到保管的义务与责任,双方有合同为证,该赔偿的损失冷库也跑不掉。
代办的儿子偷盗他人财物私自卖掉,涉嫌盗窃数百万的货物,数额巨大,代办人的儿子必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冷库及代办双方都需要按照目前大蒜的市价赔偿夫妻俩的经济损失。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近日,河南开封发生了一起惊人的大蒜偷窃案,这是怎么回事呢?
河南开封的张女士和老公是从事大蒜买卖的,去年他们花费170多万元购买了493吨大蒜。
由于当时市场行情不好,夫妻俩并不急着出手,商量着打算先存起来,等价格回暖再卖出,前期大蒜收购和交割给冷库做的都非常顺利。
最近夫妻俩眼看着市场上大蒜价格在一天天上涨,这批大蒜至少可以赚个几十万,夫妻俩把握时机打算卖掉存在冷库的大蒜。
然而当他们打开库门却傻眼了,满库大蒜被洗劫一空,只剩下空荡荡的冷库。
张女士夫妇吓出一身冷汗,呼吸瞬间变得困难,然而负责冷库的管理人员却迟迟找不到影踪。
于是张女士联系了媒体寻求帮助,这才联系上工作人员。
张女士怒气冲冲上前质问工作人员“我的大蒜呢?为什么不见了?”冷库的工作人员给张女士夫妇带来了一个噩耗:“你大蒜不是早取走了?哪还有什么大蒜。”
张女士大脑一片空白,夫妻两人从大蒜存进去就没来过,难道大蒜还能自己插翅膀飞了?
后来工作人员才解释说“你们的大蒜已经被帮你联系冷库存储的人卖了”。
张女士怒气瞬间涌上心头“合同上我们签的字,没有授权,你凭什么让别人卖掉。”
对此工作人员也很委屈,你们20多年的朋友,他来取大蒜表示已经获得授权,就有权利卖掉大蒜。
张女士拿出合同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字是我们夫妻俩签的,谁都没权利卖我们的大蒜。
工作人员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声称自己不识字,看不懂合同写的什么,让张女士该找谁找谁,随后便直接开车离开。
原来张女士夫妇在收完大蒜后,并没有联系到合适的冷库存放大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委托了能够联系到冷库渠道的朋友帮忙寻找冷库存放大蒜。
没想到,帮忙存储大蒜的人现在居然私自取走张女士的大蒜,偷偷给卖了!
随后记者联系帮忙存储大蒜的人来到现场,没想到管理员也一头雾水,说大蒜并不是自己卖的,他也不知道情况。
最后是工作人员打电话来,才得知,存储的大蒜早已被管理员的儿子卖了,说实话管理员不清楚儿子为什么要偷卖大蒜。他也想知道,儿子为何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其实他的儿子明显就是见钱眼开了,看着今年大蒜价格一直上涨,于是便起了歹心。
小伙子背着父亲偷走了当初办理大蒜签的保管单子,取走了大蒜,偷偷卖掉获得了200多万的不当得利。
张女士当即就报了警,针对这起大蒜偷窃案,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将依法严惩相关犯罪分子。
冷库的负责人一脸无奈,他们确实也有问题,代办的儿子当时跟工作人员说已经获得了张女士的授权,他们觉得两人是朋友,也就没有细问。
张女士悲愤交加,按照现在市场价,这批货现在可以卖到200多万,现在一分钱都没了,简直是血本无归。
对此,冷库负责人与代办各执一词,负责人态度很好,言辞诚恳,他表示现在代办的儿子已经被警方带走,具体事情警方会调查清楚。
冷库负责人称大蒜丢失他们也有责任,不会推脱,一切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代办却说自己没钱,不知道儿子将钱花在哪儿了,让夫妻俩谁卖的找谁去。
那么张女士的损失该由哪方赔偿呢?
按照《民法典》,张夫人夫妇与冷库签订了一份存储契约,冷库负责对张女士的库存进行妥善保存,并在张女士想要提货时及时交货。
如果在保管期间货物出现问题,如丢失、被盗等原因,保管人员都需要负责。除非保管人有证据证实货物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但此事代办和冷库负责人都有责任,冷库负责人没有尽到保管的义务与责任,双方有合同为证,该赔偿的损失冷库也跑不掉。
代办的儿子偷盗他人财物私自卖掉,涉嫌盗窃数百万的货物,数额巨大,代办人的儿子必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冷库及代办双方都需要按照目前大蒜的市价赔偿夫妻俩的经济损失。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郭麒麟这次和成龙合作新电影又没告诉郭德纲,还反问:“跟他分享对我有什么帮助吗?”
果真是儿大不由爷。
不过随后他又展示了一把高情商:“拍完了才告诉他的,拍之前不能告诉他,我怕他跟我抢这个角色。”
郭麒麟小时候家教很严,郭德纲对他特别严厉。16岁的时候有一次帮岳云鹏助演,仅仅因为选错了节目就被郭德纲大骂至半夜。
郭德纲是为儿子好,因为他有亲身经历。他知道只有开始的时候受过的苦难够多,之后才能更强大。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郭麒麟跟他不是那么亲。
你想啊,郭麒麟小时候郭德纲正在北京挣扎,儿子5岁之前基本上都没怎么见过父亲,加上那样严厉的挫折教育,连吃个东西都得先问“我能吃吗”——父子之间怎么亲密得起来?
所以从拍《庆余年》那阵子他们父子就透露过,说郭麒麟在外面做什么郭德纲根本不知道。
现在就更是天高任鸟飞了。
但随着郭德纲的年龄增大,他对儿子的牵挂也逐渐增加。他开始念叨让郭麒麟回去看他,念叨不来他就给郭麒麟安排通告,急得郭麒麟的经纪人都催他:“回去看看你爸吧!”
果真是儿大不由爷。
不过随后他又展示了一把高情商:“拍完了才告诉他的,拍之前不能告诉他,我怕他跟我抢这个角色。”
郭麒麟小时候家教很严,郭德纲对他特别严厉。16岁的时候有一次帮岳云鹏助演,仅仅因为选错了节目就被郭德纲大骂至半夜。
郭德纲是为儿子好,因为他有亲身经历。他知道只有开始的时候受过的苦难够多,之后才能更强大。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郭麒麟跟他不是那么亲。
你想啊,郭麒麟小时候郭德纲正在北京挣扎,儿子5岁之前基本上都没怎么见过父亲,加上那样严厉的挫折教育,连吃个东西都得先问“我能吃吗”——父子之间怎么亲密得起来?
所以从拍《庆余年》那阵子他们父子就透露过,说郭麒麟在外面做什么郭德纲根本不知道。
现在就更是天高任鸟飞了。
但随着郭德纲的年龄增大,他对儿子的牵挂也逐渐增加。他开始念叨让郭麒麟回去看他,念叨不来他就给郭麒麟安排通告,急得郭麒麟的经纪人都催他:“回去看看你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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