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牧草返青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告
广大农牧民群众:
为加强赛罕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保持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推动全区禁牧休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赛罕区2023年禁牧休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时限
(一)禁牧休牧范围。对《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中划定的区域实施禁牧休牧,禁牧区面积为258221.39亩;休牧区面积为96764.72亩。禁止畜种为牛、马、羊、骡等草食性牲畜。
(二)禁牧休牧时限。根据全区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禁牧区全年禁牧;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0日,共60天。
二、相关要求
(一)各镇、涉农街道要加强对禁牧休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入户宣传引导工作,让辖区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禁牧休牧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其中,营造工作氛围。各镇、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政策条例的宣讲和解疑释惑,同时加大对禁牧休牧区域监督、巡查频次,坚决杜绝偷牧、放牧行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予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我区禁牧休牧工作顺利推进。
(二)在禁牧休牧期间,广大农牧民要自觉履行保护林草植被义务,主动配合禁牧休牧工作,接受监督和管理。要提早谋划,扎实做好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并合理规划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满足牲畜圈养所需。
(三)对违反本通告在禁牧休牧区内放养禽畜,造成林木、草地损毁的个人或集体,由各镇、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禁牧休牧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偷牧、放牧行为。
举报电话:
榆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5194628
黄合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5302475
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3467938
巴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4190062
昭乌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4630905
敕勒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3966857
特此通告。
附件:赛罕区禁牧休牧区总体布局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牧草返青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告
广大农牧民群众:
为加强赛罕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保持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推动全区禁牧休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赛罕区2023年禁牧休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时限
(一)禁牧休牧范围。对《赛罕区禁牧休牧实施方案》中划定的区域实施禁牧休牧,禁牧区面积为258221.39亩;休牧区面积为96764.72亩。禁止畜种为牛、马、羊、骡等草食性牲畜。
(二)禁牧休牧时限。根据全区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原生长特点,禁牧区全年禁牧;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0日,共60天。
二、相关要求
(一)各镇、涉农街道要加强对禁牧休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入户宣传引导工作,让辖区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禁牧休牧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其中,营造工作氛围。各镇、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政策条例的宣讲和解疑释惑,同时加大对禁牧休牧区域监督、巡查频次,坚决杜绝偷牧、放牧行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予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我区禁牧休牧工作顺利推进。
(二)在禁牧休牧期间,广大农牧民要自觉履行保护林草植被义务,主动配合禁牧休牧工作,接受监督和管理。要提早谋划,扎实做好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并合理规划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满足牲畜圈养所需。
(三)对违反本通告在禁牧休牧区内放养禽畜,造成林木、草地损毁的个人或集体,由各镇、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禁牧休牧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偷牧、放牧行为。
举报电话:
榆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5194628
黄合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5302475
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3467938
巴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4190062
昭乌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4630905
敕勒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0471-3966857
特此通告。
附件:赛罕区禁牧休牧区总体布局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举报方式公布!河北住建领域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任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严纠、边查边纠”,聚焦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分别是:
一、查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的现象,纠正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二、查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的现象,纠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
三、查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看是否存在损企伤民等 不文明执法的现象,纠正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野蛮执法问题。
四、查行政执法权限、程序和结果,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纠正任性执法、选择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问题。
五、查投诉举报、罚没财物处置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勾结“黄牛”、利益输送等不廉洁执法现象,纠正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要通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媒体持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严纠、边查边纠”,聚焦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分别是:
一、查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的现象,纠正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二、查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的现象,纠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
三、查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看是否存在损企伤民等 不文明执法的现象,纠正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野蛮执法问题。
四、查行政执法权限、程序和结果,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纠正任性执法、选择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问题。
五、查投诉举报、罚没财物处置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勾结“黄牛”、利益输送等不廉洁执法现象,纠正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要通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媒体持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举报方式公布!河北住建领域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任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严纠、边查边纠”,聚焦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分别是:
一、查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的现象,纠正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二、查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的现象,纠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
三、查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看是否存在损企伤民等 不文明执法的现象,纠正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野蛮执法问题。
四、查行政执法权限、程序和结果,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纠正任性执法、选择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问题。
五、查投诉举报、罚没财物处置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勾结“黄牛”、利益输送等不廉洁执法现象,纠正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要通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媒体持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查严纠、边查边纠”,聚焦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强化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部署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分别是:
一、查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的现象,纠正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二、查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的现象,纠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
三、查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看是否存在损企伤民等 不文明执法的现象,纠正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野蛮执法问题。
四、查行政执法权限、程序和结果,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纠正任性执法、选择执法、随意执法、逐利执法问题。
五、查投诉举报、罚没财物处置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勾结“黄牛”、利益输送等不廉洁执法现象,纠正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省对市、市对县(市、区)要通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按期完成。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媒体持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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