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概念是什么呢?可能活成自我满足就可以了吧,今天是悲催而又幸运的一天,幸运的是早晨老娘硬塞的钱我带了,还有嫂子帮忙蹭的车,悲催的是手机一天无网,且见了曾经很要好的闺蜜?还好吧,高中之前一直觉得这是我最喜欢的闺蜜,高中以后开始明白一些情理是非之后,就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呢,也有点渐行渐远吧,大学是她很依赖我相对的吧,但是她好像从来不知道,其实我有点不太喜欢她了,可能我更会伪装,她引以为傲的事情其实在我看来有点可笑,甚至有点心疼她的自我满足,工作后就彻底不咋联系了,今日一见她可能在唏嘘我的现状,而我也觉得她把自己变成“中年大妈”而可备,但是她却觉得自己特别幸福,老公孩子听话,靠自己的拼搏努力,慢慢开始摆脱困境,我也觉得她好厉害,但是就是觉得好不值[允悲]所以路上我就在反思,人只要计较的少,过得自我满足是不是就很幸福,所以我觉得我很幸福,她也觉得她很幸福,我们都在幸福的生活着,其实都很完美,希望我们都各自永远的幸福下去[锦鲤附体]
“客户消费189.5,我按四舍五入收他190元,为什么要罚我4148.41元呢?”刘先生去餐馆吃饭,总共消费189.5元,可是老板非但不给抹零,还反向多收他5毛。刘先生提出现在都是手机支付,不存在找零的问题,让老板找钱。老板拒绝退还5毛,被罚4000多元!
“四舍五入”是一种计算方式,但如果商家拿来占自己的便宜,那就是违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刘先生买完单以后,发现餐馆给的账单上面,“抹零”是正数,代表餐馆多收5毛。自己在外吃了这么多年的饭,从没见过商家反向抹零多收顾客钱的,他以为这是餐馆弄错了,于是跟老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让老板退回多收的5毛!
可老板肖某听后表示,店里采用的收银系统默认就是“四舍五入”,这样有舍有入是很正常的,今天你占我便宜,明天我占你便宜,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而且,老板还认为刘先生是没事找事,故意找他麻烦,拒绝退还5毛!
刘先生一听傻了,自己已经提出让老板把多收的钱退回,可老板非但不给自己抹零,还反过来多收自己5毛,这已经不是钱的事情了,是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于是,刘先生打了市场监管所的电话,把餐馆给举报了。后来执法人员来到店里进行了审查,确定刘先生举报的情况属实后,就对肖某的餐馆做出了处罚。
那么,肖某多收5毛,为什么是违法的行为呢?
首先,根据《价格法》的规定,餐馆在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不得再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否则市场监管局可以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现在都是手机支付,不管后面几毛几分,直接转钱就行,不像以前涉及到找零找不开的问题,所以用四舍五入也能理解,但是服务行业一般都是默认抹零给客户让利,没有多收钱。但是反过来多收客户的钱,就要先争得客户的同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馆多收5毛没有提前告知刘先生,而是直接默认多扣除5毛,在刘先生提出退出退还,也拒不退返,这行为侵犯了刘先生的知情权,违背了双方公平交易的原则。
综上所诉,肖某多收刘先生的钱,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接受罚款是合情合理。
此事,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客户没提出来也就罢了,提出来了竟然还真不退,这就是典型的因小失大,罚得不冤!
还有网友说,这老板是太精明算计了,一个客户多收5毛,一天100个就是多收50元,一个月就是1500元,一年就是18000元,这房租不就剩下来吗?人家是懂得积少成多的道理。
也有网友说,少是情分,不少是本分,但是多收人家钱,那就是餐馆的错。而且有一点,基本上这样的餐馆没有回头客,很大原因是让客户感觉心里不舒服。
我觉得吧,先不讨论餐馆的违法行为,他的收银方式我就不认可。收银系统为什么要自动默认“四舍五入”?说到底是人为。既然明码标价,据实收取就好,不玩“花头”,扫码支付不存在“四舍五入”,这摆明就是想占顾客便宜。
所以,肖某受到处罚也是自找的。本来就多收了消费者的钱,理应退还,但肖某对自己不合理收费还理直气壮,难怪刘先生不依不饶地投诉他。而且,为了几毛钱,得罪了一个顾客值得吗?顾客在乎的不是几毛,而是你给他的面子。如果这道理都不懂,做什么老板?
通过这个事情,能看出刘先生很懂法,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想着不和老板计较就走了,而这就是让他们更加放肆的原因,导致现在收银系统都是这样调的。所以,大家以后有遇到这样的商家,也可以像刘先生这样教他做人!
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这种便宜占不得,不要为了几毛钱,损失了口碑还被罚了款。做生意的要诀,不能明着占顾客便宜,而是让顾客觉得自己了占了你的便宜。比如一盘土豆丝大家都卖20,你卖25,结账的时候,总共33个人收30,客人会觉得他占便宜了,而不会纠结土豆丝比别人家贵5块!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四舍五入”是一种计算方式,但如果商家拿来占自己的便宜,那就是违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刘先生买完单以后,发现餐馆给的账单上面,“抹零”是正数,代表餐馆多收5毛。自己在外吃了这么多年的饭,从没见过商家反向抹零多收顾客钱的,他以为这是餐馆弄错了,于是跟老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让老板退回多收的5毛!
可老板肖某听后表示,店里采用的收银系统默认就是“四舍五入”,这样有舍有入是很正常的,今天你占我便宜,明天我占你便宜,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而且,老板还认为刘先生是没事找事,故意找他麻烦,拒绝退还5毛!
刘先生一听傻了,自己已经提出让老板把多收的钱退回,可老板非但不给自己抹零,还反过来多收自己5毛,这已经不是钱的事情了,是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于是,刘先生打了市场监管所的电话,把餐馆给举报了。后来执法人员来到店里进行了审查,确定刘先生举报的情况属实后,就对肖某的餐馆做出了处罚。
那么,肖某多收5毛,为什么是违法的行为呢?
首先,根据《价格法》的规定,餐馆在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不得再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否则市场监管局可以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现在都是手机支付,不管后面几毛几分,直接转钱就行,不像以前涉及到找零找不开的问题,所以用四舍五入也能理解,但是服务行业一般都是默认抹零给客户让利,没有多收钱。但是反过来多收客户的钱,就要先争得客户的同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馆多收5毛没有提前告知刘先生,而是直接默认多扣除5毛,在刘先生提出退出退还,也拒不退返,这行为侵犯了刘先生的知情权,违背了双方公平交易的原则。
综上所诉,肖某多收刘先生的钱,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接受罚款是合情合理。
此事,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客户没提出来也就罢了,提出来了竟然还真不退,这就是典型的因小失大,罚得不冤!
还有网友说,这老板是太精明算计了,一个客户多收5毛,一天100个就是多收50元,一个月就是1500元,一年就是18000元,这房租不就剩下来吗?人家是懂得积少成多的道理。
也有网友说,少是情分,不少是本分,但是多收人家钱,那就是餐馆的错。而且有一点,基本上这样的餐馆没有回头客,很大原因是让客户感觉心里不舒服。
我觉得吧,先不讨论餐馆的违法行为,他的收银方式我就不认可。收银系统为什么要自动默认“四舍五入”?说到底是人为。既然明码标价,据实收取就好,不玩“花头”,扫码支付不存在“四舍五入”,这摆明就是想占顾客便宜。
所以,肖某受到处罚也是自找的。本来就多收了消费者的钱,理应退还,但肖某对自己不合理收费还理直气壮,难怪刘先生不依不饶地投诉他。而且,为了几毛钱,得罪了一个顾客值得吗?顾客在乎的不是几毛,而是你给他的面子。如果这道理都不懂,做什么老板?
通过这个事情,能看出刘先生很懂法,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想着不和老板计较就走了,而这就是让他们更加放肆的原因,导致现在收银系统都是这样调的。所以,大家以后有遇到这样的商家,也可以像刘先生这样教他做人!
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这种便宜占不得,不要为了几毛钱,损失了口碑还被罚了款。做生意的要诀,不能明着占顾客便宜,而是让顾客觉得自己了占了你的便宜。比如一盘土豆丝大家都卖20,你卖25,结账的时候,总共33个人收30,客人会觉得他占便宜了,而不会纠结土豆丝比别人家贵5块!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修行之后的变化》
修行之后,
如果你身上出现这三种变化,
恭喜你很可能,
你的路走对路了,
第一个变化就是,
心越来越清净了,
烦恼越来越少了,
人之所以烦恼重重,
皆因内心时刻起心动念,
心随境转,
以感召无常诸苦,
若能修得此心姒不动,
不为外境所转,
自然成道在即。
第二个变化是,
不再嗔恨计较了,
嗔心起,
百万障门开,
嗔是心中火能烧功德林,
欲行菩萨道,
辱护真心告别负能量,
福报自然来。
第三个变化是,
懂得敬畏因果,
不再造作恶业,
祸无门,
惟人自招,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福报是"修来的,
祸也是、
因果造成的,
自己的因果,
就是自己的命运,
万法皆空,
因果不空,
懂得敬畏卧果,
不造恶业,
方能修成正果。
修行之后,
如果你身上出现这三种变化,
恭喜你很可能,
你的路走对路了,
第一个变化就是,
心越来越清净了,
烦恼越来越少了,
人之所以烦恼重重,
皆因内心时刻起心动念,
心随境转,
以感召无常诸苦,
若能修得此心姒不动,
不为外境所转,
自然成道在即。
第二个变化是,
不再嗔恨计较了,
嗔心起,
百万障门开,
嗔是心中火能烧功德林,
欲行菩萨道,
辱护真心告别负能量,
福报自然来。
第三个变化是,
懂得敬畏因果,
不再造作恶业,
祸无门,
惟人自招,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福报是"修来的,
祸也是、
因果造成的,
自己的因果,
就是自己的命运,
万法皆空,
因果不空,
懂得敬畏卧果,
不造恶业,
方能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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