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麦当劳前员工揭秘!巨无霸秘制酱汁居然是这些成分?过敏者要注意了……】
(墨尔本百大生活群加群主️cn2mel3)
澳洲前麦当劳员工、澳大利亚好声音选手Ally Eley透露了巨无霸“秘制酱汁”中一种鲜为人知的成分,震惊了各地的麦当劳忠实粉丝,Ally Eley还揭露了在麦当劳顾客中存在的一个常见的现象。
Eley女士在一段TikTok 视频中说,顾客经常说自己对黄瓜泡菜过敏,并要求工作人员把汉堡中的黄瓜泡菜拿出去,但后来他们承认自己只是讨厌吃黄瓜泡菜,说自己过敏是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真的能够把黄瓜泡菜拿出汉堡。
巨无霸酱汁成分揭晓
事实证明,巨无霸酱汁实际上是一种泡菜调味品。然而,大多数不想在汉堡中加入黄瓜泡菜的顾客仍然想要秘制酱汁。
Eley 女士与她的4万名粉丝们分享了她在麦当劳与一位顾客的对话。
Image
Eley:“嗨,请问要买什么?”
顾客:“嗨,我想要一份巨无霸,可以不加黄瓜泡菜吗?因为我有非常严重的过敏症,吃泡菜可能会死。”
Eley:“是的不用担心,那您也不要巨无霸秘制酱吗?”
顾客回应:“不,我只是不要泡菜,但要酱汁。”
Eley提醒道,这种酱汁实际上可能会害死顾客。她说: “但巨无霸酱实际上里面有就有黄瓜泡菜成分,所以如果你极度过敏,那么我们应该把它去掉,”
这时,顾客终于承认撒谎,她表示,自己不是过敏,只是每次来点单说自己不要黄瓜泡菜时,工作人员总是忽略她的要求,依然在汉堡中加入了黄瓜泡菜。
麦当劳的粉丝意见不一
许多网友对Eley女士表示同情,并谴责这位虚伪的顾客。其中一位网友说:“自己把黄瓜泡菜拿出来很难吗?”
然而,也有许多巨无霸爱好者对这位顾客表示认同。有网友说: “我 100% 站在顾客这边。麦当劳员工99%的时间只是把泡菜放在上面,因为员工们处于机械化的工作状态,对个别需求并不关心,”
另一位网友补充说:“我每次都要求不放泡菜,可十次中只有两次没有放泡菜。”
根据麦当劳的菜单,巨无霸特制酱确实含有泡菜、糖、高果糖玉米糖浆、蒸馏醋、玉米糖浆、盐、增稠剂(415)、防腐剂(202)、香料提取物和乳化剂制成的调味料(433)。
#澳大利亚##墨尔本##猫本在线##澳洲##悉尼##珀斯##阿德莱德##布里斯班##吉朗##塔斯马尼亚##塔斯在线#
(墨尔本百大生活群加群主️cn2mel3)
澳洲前麦当劳员工、澳大利亚好声音选手Ally Eley透露了巨无霸“秘制酱汁”中一种鲜为人知的成分,震惊了各地的麦当劳忠实粉丝,Ally Eley还揭露了在麦当劳顾客中存在的一个常见的现象。
Eley女士在一段TikTok 视频中说,顾客经常说自己对黄瓜泡菜过敏,并要求工作人员把汉堡中的黄瓜泡菜拿出去,但后来他们承认自己只是讨厌吃黄瓜泡菜,说自己过敏是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真的能够把黄瓜泡菜拿出汉堡。
巨无霸酱汁成分揭晓
事实证明,巨无霸酱汁实际上是一种泡菜调味品。然而,大多数不想在汉堡中加入黄瓜泡菜的顾客仍然想要秘制酱汁。
Eley 女士与她的4万名粉丝们分享了她在麦当劳与一位顾客的对话。
Image
Eley:“嗨,请问要买什么?”
顾客:“嗨,我想要一份巨无霸,可以不加黄瓜泡菜吗?因为我有非常严重的过敏症,吃泡菜可能会死。”
Eley:“是的不用担心,那您也不要巨无霸秘制酱吗?”
顾客回应:“不,我只是不要泡菜,但要酱汁。”
Eley提醒道,这种酱汁实际上可能会害死顾客。她说: “但巨无霸酱实际上里面有就有黄瓜泡菜成分,所以如果你极度过敏,那么我们应该把它去掉,”
这时,顾客终于承认撒谎,她表示,自己不是过敏,只是每次来点单说自己不要黄瓜泡菜时,工作人员总是忽略她的要求,依然在汉堡中加入了黄瓜泡菜。
麦当劳的粉丝意见不一
许多网友对Eley女士表示同情,并谴责这位虚伪的顾客。其中一位网友说:“自己把黄瓜泡菜拿出来很难吗?”
然而,也有许多巨无霸爱好者对这位顾客表示认同。有网友说: “我 100% 站在顾客这边。麦当劳员工99%的时间只是把泡菜放在上面,因为员工们处于机械化的工作状态,对个别需求并不关心,”
另一位网友补充说:“我每次都要求不放泡菜,可十次中只有两次没有放泡菜。”
根据麦当劳的菜单,巨无霸特制酱确实含有泡菜、糖、高果糖玉米糖浆、蒸馏醋、玉米糖浆、盐、增稠剂(415)、防腐剂(202)、香料提取物和乳化剂制成的调味料(433)。
#澳大利亚##墨尔本##猫本在线##澳洲##悉尼##珀斯##阿德莱德##布里斯班##吉朗##塔斯马尼亚##塔斯在线#
就业指南
作为医学生您可以这样面对职业的机遇和挑战:
调整心态,主动迎接挑战目前,中国社会正迎来多少年未有之大变局,医疗领域也是如此。对于医务人员群体来说,失去体制庇护带来的不安全感、各类信息爆炸造成的心理冲击、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碰撞造成的精神压力、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所有这些,都会使许多医务人员五味杂陈甚至百感交集。在这种情况下,关键的问题是心态的调整—只有醒得早,才能起得早!
有西方哲人曾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应当认识到,对广大医务人员来说,即使我们回避新的职业抉择,选择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内部,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但在医改步步深入,执业环境瞬息万变的形势下,此前的工作环境也不会一成不变地延续下去。因为随着事实上“雇佣”关系的消亡和新的契约关系的形成,会派生出全新的互动模式,过去的已然过去,双方关系将被重新定义和设置,一切都变得不同于从前了。况且,因医院用人模式的转变,人员流动将成为常态,即使你是“老人”,也必须正面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面孔,以及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的新变化。
从这种意义上说,要辩证理解和清醒认识有些地方所奉行的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从平稳过渡和减少震荡计,设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种过渡性措施,确有其必要性,但固态化的、一成不变的“老办法”是没有的,在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更不会长期存在。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就办[超话]##就业#
文稿编辑:王昱瑾
图片编辑:王昱瑾
初审:王雯倩
终审:王静
作为医学生您可以这样面对职业的机遇和挑战:
调整心态,主动迎接挑战目前,中国社会正迎来多少年未有之大变局,医疗领域也是如此。对于医务人员群体来说,失去体制庇护带来的不安全感、各类信息爆炸造成的心理冲击、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碰撞造成的精神压力、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所有这些,都会使许多医务人员五味杂陈甚至百感交集。在这种情况下,关键的问题是心态的调整—只有醒得早,才能起得早!
有西方哲人曾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应当认识到,对广大医务人员来说,即使我们回避新的职业抉择,选择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内部,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但在医改步步深入,执业环境瞬息万变的形势下,此前的工作环境也不会一成不变地延续下去。因为随着事实上“雇佣”关系的消亡和新的契约关系的形成,会派生出全新的互动模式,过去的已然过去,双方关系将被重新定义和设置,一切都变得不同于从前了。况且,因医院用人模式的转变,人员流动将成为常态,即使你是“老人”,也必须正面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面孔,以及由此产生的人际关系的新变化。
从这种意义上说,要辩证理解和清醒认识有些地方所奉行的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从平稳过渡和减少震荡计,设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种过渡性措施,确有其必要性,但固态化的、一成不变的“老办法”是没有的,在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更不会长期存在。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就办[超话]##就业#
文稿编辑:王昱瑾
图片编辑:王昱瑾
初审:王雯倩
终审:王静
我不会还手,万一被认定互殴怎么办?湖南益阳,刘先生在当地经营一家小超市,为了增加创收,又做起了代收快递的业务,前不久,妻子刚生完二胎,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是一天晚上,一名顾客的到来,却让刘先生很受伤。
41岁的男子谢某酒后来到刘先生的小超市,买了一包5块钱的槟榔,随后便出门了,可是谢某又返回称给了50元,让刘先生找钱,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谢某便对刘先生拳打脚踢,刘先生因顾忌万一还手,会被认定为互殴,于是一直防御。
可是还是被谢某打成了鼻梁骨折,而随后刘先生及时报了警,警方在现场将谢某抓获归案,谢某对殴打刘先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刘先生太谨慎了,全程都没有还手,任凭对方对自己实施殴打。其实,大可不必,刘先生的超市有监控,监控是能够还原事发经过的。
刘先生有顾虑,其实主要是妻子刚生完二胎,一旦自己被认定为互殴进去了,就没有人照顾妻子了,也没有人来照顾生意了,因此,基于现实的考虑,选择了不还手。
在《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所以只要是刘先生在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是可以进行还手的。
由于刘先生全程并未还手,因此在认定方面就没有任何的疑问,就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的行为。
由于造成了刘先生鼻骨骨折的后果,其实,鼻骨骨折要看恢复情况,如果恢复的好,最终就是轻微伤,如果恢复的不好,才有可能会认定为轻伤二级。
但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对此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如果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后果,也是要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
为何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其实,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寻衅滋事罪,那么法定刑就是5年以下,因此当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时,就要以罪刑较重的予以处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
而谢某造成了刘先生受伤这一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要承担刘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刘先生无疑是明智的,不还手就一定不会认定为互殴,其做法让人感慨。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41岁的男子谢某酒后来到刘先生的小超市,买了一包5块钱的槟榔,随后便出门了,可是谢某又返回称给了50元,让刘先生找钱,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谢某便对刘先生拳打脚踢,刘先生因顾忌万一还手,会被认定为互殴,于是一直防御。
可是还是被谢某打成了鼻梁骨折,而随后刘先生及时报了警,警方在现场将谢某抓获归案,谢某对殴打刘先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刘先生太谨慎了,全程都没有还手,任凭对方对自己实施殴打。其实,大可不必,刘先生的超市有监控,监控是能够还原事发经过的。
刘先生有顾虑,其实主要是妻子刚生完二胎,一旦自己被认定为互殴进去了,就没有人照顾妻子了,也没有人来照顾生意了,因此,基于现实的考虑,选择了不还手。
在《关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所以只要是刘先生在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是可以进行还手的。
由于刘先生全程并未还手,因此在认定方面就没有任何的疑问,就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的行为。
由于造成了刘先生鼻骨骨折的后果,其实,鼻骨骨折要看恢复情况,如果恢复的好,最终就是轻微伤,如果恢复的不好,才有可能会认定为轻伤二级。
但是,谢某随意殴打他人性质恶劣的,对此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如果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后果,也是要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
为何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其实,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寻衅滋事罪,那么法定刑就是5年以下,因此当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时,就要以罪刑较重的予以处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
而谢某造成了刘先生受伤这一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要承担刘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刘先生无疑是明智的,不还手就一定不会认定为互殴,其做法让人感慨。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