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度过了运动会,虽然也有很多很累很生气的时刻,但是想着他们活泼可爱的样子,还是也有很多开心和治愈的时刻。
每天的日出和日落依然带来很多惊喜。家里买的虞美人开出了带着褶皱的白色花朵,校门口的鲜花治愈了走进校门时的心情,买来的栀子花生命力旺盛,不断吐出芬芳洁白的新花,运动会闭幕时,下午的阳光让校园里的树在墙上摇晃如梦的光影。
吃饭堂总是忘记拍照记录,不过这周偶尔有几顿还比较好吃。周一看学生午餐,学生餐难吃到难以下咽。还好嘉廷从天而降,送来了好吃的肉沫。周二和朋友们去吃了小锅湘,确实味道很不错。四个人又一起聊了很多话题,感觉能够在工作中收获亲密朋友,实在是幸运的事情。这两天外卖爱点农耕记的炒笋丁,简直无敌下饭,食欲加倍。周中臭宝还买了奈雪和武林外传的联名,好可爱啊。周六晚上去壹方吃了西塔老太太,上周想吃没等到,这周等了一个半小时吃到,发现也就那样,肉质很好种类很多,但是酱料真的好咸不太好吃。晚上去喝了杯热的桑葚味无酒精,甜甜的味道很好。周日去调了牙套。晚上去吃了鲜潭石锅鱼,因为臭狗上次也是等了很久没吃到,所以今天这家去了就能吃还挺意外的。味道不错,但是也没到要大排长队的程度。
晚上回来两个人开始边喝奶茶边看《重启人生》。健忘的成年人真的需要一些流水账来记录平淡生活。
每天的日出和日落依然带来很多惊喜。家里买的虞美人开出了带着褶皱的白色花朵,校门口的鲜花治愈了走进校门时的心情,买来的栀子花生命力旺盛,不断吐出芬芳洁白的新花,运动会闭幕时,下午的阳光让校园里的树在墙上摇晃如梦的光影。
吃饭堂总是忘记拍照记录,不过这周偶尔有几顿还比较好吃。周一看学生午餐,学生餐难吃到难以下咽。还好嘉廷从天而降,送来了好吃的肉沫。周二和朋友们去吃了小锅湘,确实味道很不错。四个人又一起聊了很多话题,感觉能够在工作中收获亲密朋友,实在是幸运的事情。这两天外卖爱点农耕记的炒笋丁,简直无敌下饭,食欲加倍。周中臭宝还买了奈雪和武林外传的联名,好可爱啊。周六晚上去壹方吃了西塔老太太,上周想吃没等到,这周等了一个半小时吃到,发现也就那样,肉质很好种类很多,但是酱料真的好咸不太好吃。晚上去喝了杯热的桑葚味无酒精,甜甜的味道很好。周日去调了牙套。晚上去吃了鲜潭石锅鱼,因为臭狗上次也是等了很久没吃到,所以今天这家去了就能吃还挺意外的。味道不错,但是也没到要大排长队的程度。
晚上回来两个人开始边喝奶茶边看《重启人生》。健忘的成年人真的需要一些流水账来记录平淡生活。
作者古青曾经说过这样的一个故事。
有一次她和男朋友逛街逛累了,去到一个餐厅吃饭。
他们以为这是一个普通的餐厅,结果坐下来一看菜单:太特么贵了!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惨白的神色。
这个时候服务员走过来问他们点什么菜,她就非常机智地对男朋友说:“你不是说还有个什么事情没有办吗?我们办完事再来吃饭吧!”
男朋友心领神会的说:“噢噢,那我们赶紧走吧。”
于是他们逃也似地离开那家餐厅,刚刚出大门口就同时哈哈大笑,互相取笑对方是屌丝。
那个时候的他们没有尴尬没有沮丧,没有打肿脸充胖子没有所谓的面子,我知道你你也知道我。
她总结说:一段好的感情,能让人自在的面对自己,也能坦然的接受对方。这世上多了一个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的人,而不是多了一份令人疲惫的关系。
这个故事看得我感触颇深。
之前我常常在想,两个人到底怎样才算合适呢?我觉得她说的那一点特别重要: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而不是一段令人疲惫的关系。
记得看电影《志明和春娇》的时候,电影里面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张志明特别喜欢玩干冰,每次把干冰丢到马桶里面,看着干冰遇到水从马桶里面冒出大量白雾缓缓升起,觉得特别神奇,每次都玩得很过瘾,甚至去买哈根达斯吃的时候,也会多要一些干冰拿回家玩。
有一次他带自己的女朋友去玩干冰,他觉得很好玩,可是女朋友却觉得很无聊,她不能理解张志明这么一个大男人居然还玩这么幼稚的东西。
后来志明遇到了春娇,他带着春娇去玩干冰,春娇说:“哇!好劲啊!好似仙境!”,两个人都玩得乐此不疲。
志明和春娇分手后,志明又带着新女朋友去玩干冰,可是新女朋友只是远远看着张志明在那里玩,她不肯伸手去抓那些白雾,因为她觉得很脏。
于是兜兜转转,志明再次遇到了春娇。
春娇会理解他像个小男孩一样买下所有贵而无用的摆设,会乐此不疲地和他沉浸在看似幼稚的世界里。
张志明像个孩子,余春娇却从不催促他长大。只有在春娇面前,张志明才能做最真实也最自在的自己。
所以,贪玩如张志明,才会害怕失去余春娇,才会在火车站追回春娇时声嘶力竭地喊出她的名字。
他害怕,这么合适的人,转身就错过了。
男女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就是亲密感,我有什么事情都会想要第一时间和你分享,而你不会觉得我幼稚或者因此而看低我。
这一段关系是不累的,我不用费力去解释什么,而你也不会因此而误会我。
我所有的缺陷,所有的小情绪,你都可以理解,我不用费尽心机讨好你,你也可以在我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
詹迪·尼尔森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最适合的伴侣,就好像走进一座你曾经住过的房子里——你认识那些家具,认识墙上的画,架上的书,抽屉里的东西:如果在这个房子里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够自如地四处行走。
这样的伴侣,你们交流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他明白你所有的梗,你也可以用同样的频率反馈他,他懂你的欲言又止,你懂他每一句话背后的心情。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说一句,“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与君初相识,犹如旧人归。
以前听过一句话,快乐分享错了人就成了显摆,心思倾诉错了人就成了矫情,其实你的快乐和心思都没有错,只是那个倾听的人错了。
你要相信,你总会遇到一个人,把你的缺点当成优点,你的大大咧咧、丢三落四在他的眼里都是闪闪发光的,你不需要去掩藏自己的缺陷,就做最真实的自己就好。
就像那一句话说的:
就算你觉得自己是一坨臭狗屎,
也会遇到心地善良的屎壳郎,
不远万里找到你,
然后当成宝贝,
再不远万里和你一起滚回家,
一路上悉心呵护你,
怕你被人抢了,被踩扁了,
或者撞到石头,
一心想着把你变成家里的镇宅之宝,
别怀疑,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好,
只要你足够相信,你就会拥有。
*作者:桌子
有一次她和男朋友逛街逛累了,去到一个餐厅吃饭。
他们以为这是一个普通的餐厅,结果坐下来一看菜单:太特么贵了!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惨白的神色。
这个时候服务员走过来问他们点什么菜,她就非常机智地对男朋友说:“你不是说还有个什么事情没有办吗?我们办完事再来吃饭吧!”
男朋友心领神会的说:“噢噢,那我们赶紧走吧。”
于是他们逃也似地离开那家餐厅,刚刚出大门口就同时哈哈大笑,互相取笑对方是屌丝。
那个时候的他们没有尴尬没有沮丧,没有打肿脸充胖子没有所谓的面子,我知道你你也知道我。
她总结说:一段好的感情,能让人自在的面对自己,也能坦然的接受对方。这世上多了一个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的人,而不是多了一份令人疲惫的关系。
这个故事看得我感触颇深。
之前我常常在想,两个人到底怎样才算合适呢?我觉得她说的那一点特别重要: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而不是一段令人疲惫的关系。
记得看电影《志明和春娇》的时候,电影里面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张志明特别喜欢玩干冰,每次把干冰丢到马桶里面,看着干冰遇到水从马桶里面冒出大量白雾缓缓升起,觉得特别神奇,每次都玩得很过瘾,甚至去买哈根达斯吃的时候,也会多要一些干冰拿回家玩。
有一次他带自己的女朋友去玩干冰,他觉得很好玩,可是女朋友却觉得很无聊,她不能理解张志明这么一个大男人居然还玩这么幼稚的东西。
后来志明遇到了春娇,他带着春娇去玩干冰,春娇说:“哇!好劲啊!好似仙境!”,两个人都玩得乐此不疲。
志明和春娇分手后,志明又带着新女朋友去玩干冰,可是新女朋友只是远远看着张志明在那里玩,她不肯伸手去抓那些白雾,因为她觉得很脏。
于是兜兜转转,志明再次遇到了春娇。
春娇会理解他像个小男孩一样买下所有贵而无用的摆设,会乐此不疲地和他沉浸在看似幼稚的世界里。
张志明像个孩子,余春娇却从不催促他长大。只有在春娇面前,张志明才能做最真实也最自在的自己。
所以,贪玩如张志明,才会害怕失去余春娇,才会在火车站追回春娇时声嘶力竭地喊出她的名字。
他害怕,这么合适的人,转身就错过了。
男女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就是亲密感,我有什么事情都会想要第一时间和你分享,而你不会觉得我幼稚或者因此而看低我。
这一段关系是不累的,我不用费力去解释什么,而你也不会因此而误会我。
我所有的缺陷,所有的小情绪,你都可以理解,我不用费尽心机讨好你,你也可以在我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
詹迪·尼尔森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最适合的伴侣,就好像走进一座你曾经住过的房子里——你认识那些家具,认识墙上的画,架上的书,抽屉里的东西:如果在这个房子里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够自如地四处行走。
这样的伴侣,你们交流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他明白你所有的梗,你也可以用同样的频率反馈他,他懂你的欲言又止,你懂他每一句话背后的心情。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说一句,“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与君初相识,犹如旧人归。
以前听过一句话,快乐分享错了人就成了显摆,心思倾诉错了人就成了矫情,其实你的快乐和心思都没有错,只是那个倾听的人错了。
你要相信,你总会遇到一个人,把你的缺点当成优点,你的大大咧咧、丢三落四在他的眼里都是闪闪发光的,你不需要去掩藏自己的缺陷,就做最真实的自己就好。
就像那一句话说的:
就算你觉得自己是一坨臭狗屎,
也会遇到心地善良的屎壳郎,
不远万里找到你,
然后当成宝贝,
再不远万里和你一起滚回家,
一路上悉心呵护你,
怕你被人抢了,被踩扁了,
或者撞到石头,
一心想着把你变成家里的镇宅之宝,
别怀疑,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好,
只要你足够相信,你就会拥有。
*作者:桌子
#文学汇[超话]#选读丨扬的脑子里闪过了某些幽灵以及某些幽灵般的日子。我认为那是一瞬间的事情,一声喘息,而现在扬已经冒着大汗躺在了地上,嘴里直喊疼。还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手势和僵硬的动作,他好像是想让我明白天花板上有什么东西。什么? 我说话的同时,他的食指还在以一种极缓慢的速度上下摆动。啊,臭狗屎,扬说道,疼死我了,是老鼠,是些擅长登山的老鼠,妈的,然后他又说,啊啊啊。而我则扶着他的胳膊,或者说是把他按住,就在那时我注意到他不仅汗如雨下,而且下的还都是冷雨。我明白自己应该出门找医生,但直觉告诉我他不想一个人待着,又也许是因为我害怕出门。(那天晚上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漫漫长夜。)事实上,从某种特定视角来看的话,我认为扬并不在乎我的去留,但是他不想看医生。所以我对他说,你别死,你就像是《白痴》里的那位公爵,要是咱们6有镜子的话,我肯定会给你拿过来,但既然咱们没有,那么相信我,试着放松下来,你可别死。于是,在流了至少有挪威海那么多的汗水之后,他说我们这间屋子的房顶上全都是基因变异的老鼠。你没听到它们的动静吗? 他颤抖着说道。我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我回答说,听到了,这是我第一次在一幢八层楼的顶层阁楼里听到老鼠的窸窣声。啊,扬说道。可怜的公寓,他说。他的身体又瘦又长,我不由暗下决心今后要多在意一下他的饮食。后来他似乎睡着了,眼睛半闭着,脸冲着墙。我点了根烟。透过我们屋子里唯一的一扇窗户可以看到早晨的最初几道光线已经显现。楼下的街道依然一片漆黑,也没什么人,但车子已经如常出现了。突然,我听到背后传来了扬的鼾声。我看了看他,他睡着了,半裸着躺在没铺床单的床垫上,他的额头上贴着一缕黄发,他的头发慢慢干了。我倚在墙上,任由自己滑坐到角落里。一架飞机从窗框处飞过,红灯,绿灯,蓝灯,黄灯,像是彩虹下的蛋。我闭上眼,回想着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想着那一幕幕悲伤的场景,它们似乎可见亦可触。后来我脱了衣服,到自己的床垫上躺下,我试着去想象扬做的噩梦,就在睡着之前,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那天晚上扬肯定感觉到了很多东西,但不包括恐惧。
2
我认为那是个理想的场景,画面啊,想法啊,都可以围绕它展开:一个身高一米七六的年轻人,穿着牛仔裤和蓝衬衫,顶着太阳站在美洲最长的大道边。
也就是说我们终于来到了墨西哥,从高楼间隙中透过来、射到我们身上的是我们梦想过无数次的墨西哥城的阳光。我点了根烟,寻找我们的窗户。我们住的是栋灰绿色的房子,三天前,扬一看到我们的住处就说那像是德意志国防军军服的颜色。公寓的许多阳台上都摆着花,再往上能看到屋顶阁楼的窗户,它比有的花盆还要小。我试图喊扬到窗边来,让他看看我们的未来。然后呢? 然后就走人,告诉他我要走了,扬,我会带些鳄梨回来吃的(还有牛奶,尽管扬憎恨牛奶),还会带回来好消息,超级男孩,完美平衡,超棒的工作会接踵而来,我会成为诗歌版面的明星记者,我的电话会响个不停。此时我的心脏开始以奇异的方式怦怦乱跳。我想:我是公路和人行道间的一尊雕像。我没有喊叫。我开始前进。几秒钟后,我还没走出我们那栋大楼投下的阴影,又或者说没走出笼罩着我们那栋大楼的阴影,此时我的形象映在圣伯恩斯商店的玻璃上,奇怪的精神复制品,一个穿着破旧蓝色衬衫的年轻人,头发长长的,正奇怪地倾斜着身子,如同要在珠宝和罪行前跪倒一般(可到底是什么珠宝,什么罪行呢? 我立刻就忘了这些东西),怀里抱着面包和鳄梨,此后它将永远被人们称作牛油果,还有一升拉拉牌牛奶,眼睛眯成一条缝,就像突然看到了一片杳无人烟的地方,那不是我的眼睛,是迷失在窗户玻璃黑洞中的一双眼睛。
我缓缓转过头。我是知道的。扬正从窗户探出身子来望我。我在空中挥了挥手。扬喊了些不知所云的话,还把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我吓了一跳。扬为了回应我,先是来回晃着脑袋,然后又转着圈地摇,而且越摇越快。我很害怕他会掉下来。路过的行人看到我呆立在原地,于是也目光上移,他们刚好看到扬伸出一条腿来,做出踢打云朵的动作。他是我朋友,我对他们说道,我们刚到这里没几天,他正在给我加油鼓劲呢,我马上就要去找工作了。啊,真好啊,真是个好朋友,有的人这样说道,然后微笑着继续赶路去了。
我想,在这样一个包容的城市里,我们肯定能过上好日子。当时我离命运之神的安排是多么近,又是多么远啊! 我记忆中那些最初的墨西哥式的微笑是多么清澈,又是多么让人感伤啊!
3
“我梦到了一个俄罗斯男人…… 你怎么看?”
“我不知道…… 我梦到了一个金发女郎…… 傍晚…… 你懂的,似乎是在洛杉矶的郊外,但是没过多久那里就不再是洛杉矶了,变成了墨西哥城,金发女郎则走在透明的塑料隧道里…… 她的眼神充满哀怨…… 不过这是我昨天在公交车上做的梦。”
“我梦里的那个俄罗斯男人倒是很高兴。我感觉他马上就要登上宇宙飞船了。”
……
#读书##微博you好书##推理#
2
我认为那是个理想的场景,画面啊,想法啊,都可以围绕它展开:一个身高一米七六的年轻人,穿着牛仔裤和蓝衬衫,顶着太阳站在美洲最长的大道边。
也就是说我们终于来到了墨西哥,从高楼间隙中透过来、射到我们身上的是我们梦想过无数次的墨西哥城的阳光。我点了根烟,寻找我们的窗户。我们住的是栋灰绿色的房子,三天前,扬一看到我们的住处就说那像是德意志国防军军服的颜色。公寓的许多阳台上都摆着花,再往上能看到屋顶阁楼的窗户,它比有的花盆还要小。我试图喊扬到窗边来,让他看看我们的未来。然后呢? 然后就走人,告诉他我要走了,扬,我会带些鳄梨回来吃的(还有牛奶,尽管扬憎恨牛奶),还会带回来好消息,超级男孩,完美平衡,超棒的工作会接踵而来,我会成为诗歌版面的明星记者,我的电话会响个不停。此时我的心脏开始以奇异的方式怦怦乱跳。我想:我是公路和人行道间的一尊雕像。我没有喊叫。我开始前进。几秒钟后,我还没走出我们那栋大楼投下的阴影,又或者说没走出笼罩着我们那栋大楼的阴影,此时我的形象映在圣伯恩斯商店的玻璃上,奇怪的精神复制品,一个穿着破旧蓝色衬衫的年轻人,头发长长的,正奇怪地倾斜着身子,如同要在珠宝和罪行前跪倒一般(可到底是什么珠宝,什么罪行呢? 我立刻就忘了这些东西),怀里抱着面包和鳄梨,此后它将永远被人们称作牛油果,还有一升拉拉牌牛奶,眼睛眯成一条缝,就像突然看到了一片杳无人烟的地方,那不是我的眼睛,是迷失在窗户玻璃黑洞中的一双眼睛。
我缓缓转过头。我是知道的。扬正从窗户探出身子来望我。我在空中挥了挥手。扬喊了些不知所云的话,还把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我吓了一跳。扬为了回应我,先是来回晃着脑袋,然后又转着圈地摇,而且越摇越快。我很害怕他会掉下来。路过的行人看到我呆立在原地,于是也目光上移,他们刚好看到扬伸出一条腿来,做出踢打云朵的动作。他是我朋友,我对他们说道,我们刚到这里没几天,他正在给我加油鼓劲呢,我马上就要去找工作了。啊,真好啊,真是个好朋友,有的人这样说道,然后微笑着继续赶路去了。
我想,在这样一个包容的城市里,我们肯定能过上好日子。当时我离命运之神的安排是多么近,又是多么远啊! 我记忆中那些最初的墨西哥式的微笑是多么清澈,又是多么让人感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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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到了一个俄罗斯男人…… 你怎么看?”
“我不知道…… 我梦到了一个金发女郎…… 傍晚…… 你懂的,似乎是在洛杉矶的郊外,但是没过多久那里就不再是洛杉矶了,变成了墨西哥城,金发女郎则走在透明的塑料隧道里…… 她的眼神充满哀怨…… 不过这是我昨天在公交车上做的梦。”
“我梦里的那个俄罗斯男人倒是很高兴。我感觉他马上就要登上宇宙飞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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