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具合法性,被告是否应提供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的证明材料(审批报告)?是否应提供审核人员具法律职业资格的证据?
请张倩法官以案释法(四)
案 号:(2023)粤0308行初168号、169号
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LCP
被 告: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一、名词解释。
“公正”释义:社会公平和正义。
被撤销行政行为:深公福行不罚决字[2018]00043号、00044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证据2,被告证据3)
被诉行政行为:深公福行不罚决字[2022]00001号、00002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证据5,被告证据48)
二、释法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第(七)项“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定,张倩法官有向原告释法的法定义务。
三、两案事实之四。
1、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张倩法官向原告提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2行)。
2、基于张倩法官知晓《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对被告的不利,显然,张倩法官的提问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目的就是解救没有提交合法审批材料证据的被告。
3、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被告称“审批报告是我们内部的审批报告,不是两案的证据,所以我们作为证据提供” (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6、27行),但没有指出提供内部审批报告证据在哪。
4、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被告称“针对审核人员,我们科的整个人员都是具有法律审核资格的人员” (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7、28行),但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
四、与释法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
1、《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第(六)项“庭审中的言行(六)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争吵;”
五、释法内容。
1、请问张倩法官,两案是否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是否需要被告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2、请问张倩法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要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具合法性,被告是不是需要提供被告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的证明材料?审批报告内有被告负责人和审核人员签名,是不是表示经过了合法审批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是不是审批报告具体的法律规定?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提供了《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该行政处罚决定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见两案被告提交的证据37);作出被撤销行政行为,被告提供了《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被撤销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见两案被告提交的证据40);上述《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和《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均有审核意见栏,有审核人员签字(审核人员是否具法律职业资格另说);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有程序性保障。《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举证责任在被告,请问张倩法官,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合法证据除了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还能有什么?
4、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个方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是审判长(张倩法官)的职责,无论原告是否对前述六个方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都必须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知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就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请问张倩法官,庭审不是职业法律资格考试,向被告提问“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为被诉行政行为无需合法审批打下文字基础?
5、按照张倩法官的提问逻辑,是不是可以这样问话:男性能担任员额法官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女性能担任员额法官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当不成员额法官了吗?另,“张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李倩”、“王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当不成审判长了吗?另,请问:“罗召恒”这个名字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李召恒”、“王召恒”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不能做被告代理人了吗?当事人用左手签字有效还是用右手签字有效?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按张倩法官问话逻辑这样的例子可以列举很多很多。如果张倩法官的问话没毛病,那么上述问话也没毛病。请问张倩法官,你觉得上述问话荒唐吗?如觉得荒唐,那么你在庭审时向被告提问“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荒唐吗?
如果张倩法官认为审批报告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那么原告就按其逻辑回问:“张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张倩”这个名字就当不成审判长。“罗召恒”这个名字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罗召恒”这个名字就不能做被告代理人。
6、既然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供了《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该行政处罚决定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作出被撤销行政行为,提供了《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被撤销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那么被告作出被诉行政行为,提供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合法合理。
7、庭审时被告称审批报告是其内部审批报告,不是两案证据,所以作为证据提供(《开庭笔录》第51页第26、27行),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请问张倩法官,被告作为证据提供的内部审批报告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被告所称作为证据提供的内部审批报告证据?
8、没有内部审批报告,请问张倩法官,被告应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这些证据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
9、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请问张倩法官,是不是说明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即违反法定程序?
10、庭审时被告称该科室人员均具有法律审核资格(《开庭笔录》第51页第27、28行),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请问张倩法官,被告作为证明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
11、没有证明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请问张倩法官,是不是说明被告审核人员不具法律职业资格?是不是说明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即违反法定程序?
六、张倩法官存在不正当行为,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1、基于张倩法官向原告的提问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原告极不利,不能排除张倩法官为被诉行政行为无需合法审批打下文字基础的嫌疑。
2、明知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没有证明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张倩法官拒不依法调查取证,也没有依法直接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张倩法官不作为属于法定不正当、不公正的行为,明显影响了两案公正审理。
3、事实证明,张倩法官已经实体违法,还认为原告的回避申请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明显违背事实。请张倩法官指出你所认定的回避法定事由具体是哪一部法律?该法律怎么规定的回避事由?如没有,就坐实了张倩法官不公正、不正当且影响两案公正审理的违法行为。
4、如果张倩法官拒不指出回避法定事由具体是哪一部法律,那么原告完全有理由认为张倩法官毫无依据信口开河,目的就是帮助被告剥夺原告依法可以取得的证据优势。
5、事实证明,张倩法官不作为早有预谋。2023年5月8日庭审时,原告质疑被告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审批报告,张倩法官居然问原告“审批报告的法律依据具体是哪一条?”,明显是在救场;刘亦兵多次以污蔑原告的前缀词“诬告人”称呼原告,在原告多次要求据实记录的情况下,记录员张馨仍不据实记录;就证明两案事实的核心证据,被告拒不提供,且口说无凭讲“故事”;……这些不正当行为,存在与被告、第三人刘亦兵串通的重大嫌疑。
6、事实证明,张倩法官存在预设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不公正立场的嫌疑,所作所为没有坚持行政诉讼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没有坚持被告基于其取得证据的便利地位,负有举证并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的原则。根本没有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个方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7、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这些典型的不正当行为,明显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七、提醒合议庭。
1、众所周知,法官以证据证明的事实审判案件。
2、被告认可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见《开庭笔录》第44页第16~20行),据此必然可以依法认定两案的事实是“原告所受轻微伤与第三人刘亦兵和曹云案发时身体接触(不限于拦截、拉扯、殴打)原告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刘亦兵和曹云对原告所受轻微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被告和第三人刘亦兵庭审时确认没有新证据(见《开庭笔录》第45页第1、2行,第53页第12~16、18行),证明被告、第三人刘亦兵采用的证据,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被撤销行政行为采用的是同一套证据。同一套证据,证明相反的事实,找不出相关法律作为依据,故被诉行政行为不具合法性基础。
4、违背法律和常识,没有证据,以口说无凭的“故事”描绘的 “事实”,没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不能作为两案认定的事实。
5、如果张倩法官以没有证据、口说无凭的“故事”描绘的 “事实”,作为两案“事实”,请提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
6、张倩法官抱着不愿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审理两案,怎么可能持公正立场?行为怎么可能正当?
7、知道和做到之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法官知道公正、廉洁、为民,要真正做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提醒包括张倩在内的所有法官,公正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法官必须做到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基于原告是人民的一员,作为法官一员的张倩法官必须公正地为包括原告在内的当事人服务!拒绝服务就别当法官!
八、友情提醒:
1、错判追究终身制,历史会有记忆。因果报应,迟早会到。
2、员额法官,既是职业审判人员,也是父母的孩子、别人的配偶、孩子的父母。当错判影响了父母、配偶、孩子,再后悔得到的眼前“利益”,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迟了。
3、现在向你承诺的人,落难时未必会救你。
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完全有能力区分审判员的行为属于南郭先生类的业术不精,还是属于枉法裁判。
5、枉法裁判就是蓄意制造冤案,人为增加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社会矛盾,增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既违背人民法院解决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矛盾的初心,又违背公序良俗;不仅良心会受到谴责,而且总有一天会受到报应。
6、错判是因,报应是果。报应来了,为了摆脱恶名牵连,也许你不再是父母的孩子,别人的配偶,孩子的父母。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具合法性,被告是否应提供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的证明材料(审批报告)?是否应提供审核人员具法律职业资格的证据?
请张倩法官以案释法(四)
案 号:(2023)粤0308行初168号、169号
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原告):LCP
被 告: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一、名词解释。
“公正”释义:社会公平和正义。
被撤销行政行为:深公福行不罚决字[2018]00043号、00044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证据2,被告证据3)
被诉行政行为:深公福行不罚决字[2022]00001号、00002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证据5,被告证据48)
二、释法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第(七)项“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定,张倩法官有向原告释法的法定义务。
三、两案事实之四。
1、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张倩法官向原告提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2行)。
2、基于张倩法官知晓《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对被告的不利,显然,张倩法官的提问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目的就是解救没有提交合法审批材料证据的被告。
3、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被告称“审批报告是我们内部的审批报告,不是两案的证据,所以我们作为证据提供” (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6、27行),但没有指出提供内部审批报告证据在哪。
4、在2023年5月8日庭审时,被告称“针对审核人员,我们科的整个人员都是具有法律审核资格的人员” (见《开庭笔录》第51页第27、28行),但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
四、与释法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
1、《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第(六)项“庭审中的言行(六)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争吵;”
五、释法内容。
1、请问张倩法官,两案是否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是否需要被告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2、请问张倩法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要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具合法性,被告是不是需要提供被告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的证明材料?审批报告内有被告负责人和审核人员签名,是不是表示经过了合法审批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是不是审批报告具体的法律规定?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提供了《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该行政处罚决定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见两案被告提交的证据37);作出被撤销行政行为,被告提供了《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被撤销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见两案被告提交的证据40);上述《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和《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均有审核意见栏,有审核人员签字(审核人员是否具法律职业资格另说);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有程序性保障。《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举证责任在被告,请问张倩法官,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合法证据除了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还能有什么?
4、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个方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是审判长(张倩法官)的职责,无论原告是否对前述六个方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都必须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知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就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请问张倩法官,庭审不是职业法律资格考试,向被告提问“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为被诉行政行为无需合法审批打下文字基础?
5、按照张倩法官的提问逻辑,是不是可以这样问话:男性能担任员额法官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女性能担任员额法官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当不成员额法官了吗?另,“张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李倩”、“王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当不成审判长了吗?另,请问:“罗召恒”这个名字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李召恒”、“王召恒”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就不能做被告代理人了吗?当事人用左手签字有效还是用右手签字有效?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哪一条?……按张倩法官问话逻辑这样的例子可以列举很多很多。如果张倩法官的问话没毛病,那么上述问话也没毛病。请问张倩法官,你觉得上述问话荒唐吗?如觉得荒唐,那么你在庭审时向被告提问“审批报告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哪一条”荒唐吗?
如果张倩法官认为审批报告需要具体的法律依据,那么原告就按其逻辑回问:“张倩”这个名字担任审判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张倩”这个名字就当不成审判长。“罗召恒”这个名字担任被告代理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答不上来,“罗召恒”这个名字就不能做被告代理人。
6、既然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供了《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该行政处罚决定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作出被撤销行政行为,提供了《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作为被撤销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的证明材料;那么被告作出被诉行政行为,提供审批报告(《呈请不予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合法合理。
7、庭审时被告称审批报告是其内部审批报告,不是两案证据,所以作为证据提供(《开庭笔录》第51页第26、27行),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请问张倩法官,被告作为证据提供的内部审批报告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被告所称作为证据提供的内部审批报告证据?
8、没有内部审批报告,请问张倩法官,被告应提供什么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了合法审批?这些证据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
9、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请问张倩法官,是不是说明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即违反法定程序?
10、庭审时被告称该科室人员均具有法律审核资格(《开庭笔录》第51页第27、28行),没有指出证明其说法的证据在哪。请问张倩法官,被告作为证明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在哪?没有,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不是视为没有证据,即没有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
11、没有证明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请问张倩法官,是不是说明被告审核人员不具法律职业资格?是不是说明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即违反法定程序?
六、张倩法官存在不正当行为,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1、基于张倩法官向原告的提问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原告极不利,不能排除张倩法官为被诉行政行为无需合法审批打下文字基础的嫌疑。
2、明知没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合法审批的证据,没有证明被告所称审核人员均具法律审核资格的证据,张倩法官拒不依法调查取证,也没有依法直接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张倩法官不作为属于法定不正当、不公正的行为,明显影响了两案公正审理。
3、事实证明,张倩法官已经实体违法,还认为原告的回避申请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明显违背事实。请张倩法官指出你所认定的回避法定事由具体是哪一部法律?该法律怎么规定的回避事由?如没有,就坐实了张倩法官不公正、不正当且影响两案公正审理的违法行为。
4、如果张倩法官拒不指出回避法定事由具体是哪一部法律,那么原告完全有理由认为张倩法官毫无依据信口开河,目的就是帮助被告剥夺原告依法可以取得的证据优势。
5、事实证明,张倩法官不作为早有预谋。2023年5月8日庭审时,原告质疑被告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审批报告,张倩法官居然问原告“审批报告的法律依据具体是哪一条?”,明显是在救场;刘亦兵多次以污蔑原告的前缀词“诬告人”称呼原告,在原告多次要求据实记录的情况下,记录员张馨仍不据实记录;就证明两案事实的核心证据,被告拒不提供,且口说无凭讲“故事”;……这些不正当行为,存在与被告、第三人刘亦兵串通的重大嫌疑。
6、事实证明,张倩法官存在预设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不公正立场的嫌疑,所作所为没有坚持行政诉讼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没有坚持被告基于其取得证据的便利地位,负有举证并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的原则。根本没有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六个方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7、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这些典型的不正当行为,明显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七、提醒合议庭。
1、众所周知,法官以证据证明的事实审判案件。
2、被告认可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见《开庭笔录》第44页第16~20行),据此必然可以依法认定两案的事实是“原告所受轻微伤与第三人刘亦兵和曹云案发时身体接触(不限于拦截、拉扯、殴打)原告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刘亦兵和曹云对原告所受轻微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被告和第三人刘亦兵庭审时确认没有新证据(见《开庭笔录》第45页第1、2行,第53页第12~16、18行),证明被告、第三人刘亦兵采用的证据,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被撤销行政行为采用的是同一套证据。同一套证据,证明相反的事实,找不出相关法律作为依据,故被诉行政行为不具合法性基础。
4、违背法律和常识,没有证据,以口说无凭的“故事”描绘的 “事实”,没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不能作为两案认定的事实。
5、如果张倩法官以没有证据、口说无凭的“故事”描绘的 “事实”,作为两案“事实”,请提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一条?
6、张倩法官抱着不愿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审理两案,怎么可能持公正立场?行为怎么可能正当?
7、知道和做到之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法官知道公正、廉洁、为民,要真正做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提醒包括张倩在内的所有法官,公正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法官必须做到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基于原告是人民的一员,作为法官一员的张倩法官必须公正地为包括原告在内的当事人服务!拒绝服务就别当法官!
八、友情提醒:
1、错判追究终身制,历史会有记忆。因果报应,迟早会到。
2、员额法官,既是职业审判人员,也是父母的孩子、别人的配偶、孩子的父母。当错判影响了父母、配偶、孩子,再后悔得到的眼前“利益”,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迟了。
3、现在向你承诺的人,落难时未必会救你。
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完全有能力区分审判员的行为属于南郭先生类的业术不精,还是属于枉法裁判。
5、枉法裁判就是蓄意制造冤案,人为增加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社会矛盾,增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既违背人民法院解决百姓与行政机关之间矛盾的初心,又违背公序良俗;不仅良心会受到谴责,而且总有一天会受到报应。
6、错判是因,报应是果。报应来了,为了摆脱恶名牵连,也许你不再是父母的孩子,别人的配偶,孩子的父母。
英超的22-23赛季就这样结束了。出于语言和时间的原因,我关注英超最多,也对在英超的阿球员感情更深。
小蜘蛛下赛季能有更多首发吗?能成功融入瓜的体系吗?
大马丁真的要离开维拉吗?传闻中的下家看起来也都不靠谱呀。
波胖能拯救切尔西吗?恩佐能正常踢球吗?
曼联能正常补强吗?利马不能再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了。
热刺必须得补强了,罗妹完全是累伤的,后防线几乎只有他一个活人,列维拜托你补补后卫吧。
麦卡能适应利物浦吗?铺子夏窗如果只补小麦一个人那小麦也会很累很容易背锅,氛围你就是为了渣叔也多补几个中场吧。
小博下赛季能竞争到海鸥首发吗?没有小麦哥带你自己要自信点去拼抢。
小阿卡要陪南安普顿去英冠了,希望好好历练,早日回归英超。
唯一不担心的居然是辣条,辣条给我的感觉是一拳打爆整个世界的叛逆只担心他太张扬不担心他的发展。
那么英超,下赛季见!
小蜘蛛下赛季能有更多首发吗?能成功融入瓜的体系吗?
大马丁真的要离开维拉吗?传闻中的下家看起来也都不靠谱呀。
波胖能拯救切尔西吗?恩佐能正常踢球吗?
曼联能正常补强吗?利马不能再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了。
热刺必须得补强了,罗妹完全是累伤的,后防线几乎只有他一个活人,列维拜托你补补后卫吧。
麦卡能适应利物浦吗?铺子夏窗如果只补小麦一个人那小麦也会很累很容易背锅,氛围你就是为了渣叔也多补几个中场吧。
小博下赛季能竞争到海鸥首发吗?没有小麦哥带你自己要自信点去拼抢。
小阿卡要陪南安普顿去英冠了,希望好好历练,早日回归英超。
唯一不担心的居然是辣条,辣条给我的感觉是一拳打爆整个世界的叛逆只担心他太张扬不担心他的发展。
那么英超,下赛季见!
在繁华的城市森林和将要拆迁的老建筑里,体会到他们说的话:
「每一个转角里,今天还看得见这道墙,明日再看,却已成挖土机下的碎瓦。城市更迭着那进步,却也让人感叹着未拆解的记忆。看得见最古的历史,却也充斥着最新的建筑,人们在胡同中穿梭,却也在资讯里浮动。人们在这里找希望,却也承受可能失望的风险,追逐中,似乎认同着脚下深厚的土地,却又同时矛盾地质疑眼前的风景。
这种矛盾,其实出现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出现在每种不一样的环境里。这是我们的城市语言,在进步中惦记永恒,在华丽中怀念朴实,在繁华中想往桃花源追,在被包围的价值观中找不到答桉,在独处的时候渴望却又害怕谁的出现,在深沉的想念外必须佯装无伤。」
「每一个转角里,今天还看得见这道墙,明日再看,却已成挖土机下的碎瓦。城市更迭着那进步,却也让人感叹着未拆解的记忆。看得见最古的历史,却也充斥着最新的建筑,人们在胡同中穿梭,却也在资讯里浮动。人们在这里找希望,却也承受可能失望的风险,追逐中,似乎认同着脚下深厚的土地,却又同时矛盾地质疑眼前的风景。
这种矛盾,其实出现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出现在每种不一样的环境里。这是我们的城市语言,在进步中惦记永恒,在华丽中怀念朴实,在繁华中想往桃花源追,在被包围的价值观中找不到答桉,在独处的时候渴望却又害怕谁的出现,在深沉的想念外必须佯装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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