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营销要走出“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焦虑】近两年,各地文旅局长们“很忙”:既要高调地“抛头露面”推介地方旅游资源,又要承受着网络带来的压力——有人将其称作“困在流量里的局长”。
近年来,人们对一些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官员的观感是“做不了网红的文旅局长就不是合格的文旅局长”,从中不难看出各地旅游推介营销的“内卷”程度。
不过,客观而言,文化和旅游部门官员当网红与其他类型的网络推介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代言者的身份,或许正是这种差异导致的争议性引爆网络,使他们成了网红。说到底,这是一种“意外”的偶然,博取的其实是“现象性”的流量。
毫无疑问,文旅局长出圈与走红,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事实也证明,文旅局长出圈能够走红的也只是最早“吃螃蟹”的那几位,后来者多流于跟风效仿的窠臼。
旅游需要流量,但没有必要让文旅局长困在流量里,过犹不及也是一种同质化竞争。相反,从网络营销的效果来看,内容与形式创新才是生命。换言之,地方旅游出圈更要注重手段与方式的多元化。
文旅局长出圈,说到底是源于“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焦虑。营销的重要性无须质疑,但理性而言,旅游营销更像是钓鱼打饵,需要持续性,网红可以收割一波流量,但不一定会转化成为持久的“留量”。所以,旅游出圈更要注重持久发力。
城市旅游发展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既有赖于城市能够为游客出游提供足够的便利与友好度,也有赖于游客对具体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体验感。富于品质、具有吸引力才是一个城市旅游“留量”的密码。
相反,如果城市对游客的承载能力不足,即使通过营销让游客蜂拥而至,最终也会落下“败兴”的体验;如果旅游服务流于同质化,网红营销虽能拉动客流量,但最终还是会归于平淡。
因此,网络时代旅游营销要走出“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焦虑,不能在流量中迷失,而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改善旅游环境,推动文旅产品精品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创新发展上。(作者:房清江;编辑:葛泳江)#看一眼就难忘的风景##相约传统村落#
近年来,人们对一些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官员的观感是“做不了网红的文旅局长就不是合格的文旅局长”,从中不难看出各地旅游推介营销的“内卷”程度。
不过,客观而言,文化和旅游部门官员当网红与其他类型的网络推介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代言者的身份,或许正是这种差异导致的争议性引爆网络,使他们成了网红。说到底,这是一种“意外”的偶然,博取的其实是“现象性”的流量。
毫无疑问,文旅局长出圈与走红,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事实也证明,文旅局长出圈能够走红的也只是最早“吃螃蟹”的那几位,后来者多流于跟风效仿的窠臼。
旅游需要流量,但没有必要让文旅局长困在流量里,过犹不及也是一种同质化竞争。相反,从网络营销的效果来看,内容与形式创新才是生命。换言之,地方旅游出圈更要注重手段与方式的多元化。
文旅局长出圈,说到底是源于“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焦虑。营销的重要性无须质疑,但理性而言,旅游营销更像是钓鱼打饵,需要持续性,网红可以收割一波流量,但不一定会转化成为持久的“留量”。所以,旅游出圈更要注重持久发力。
城市旅游发展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既有赖于城市能够为游客出游提供足够的便利与友好度,也有赖于游客对具体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体验感。富于品质、具有吸引力才是一个城市旅游“留量”的密码。
相反,如果城市对游客的承载能力不足,即使通过营销让游客蜂拥而至,最终也会落下“败兴”的体验;如果旅游服务流于同质化,网红营销虽能拉动客流量,但最终还是会归于平淡。
因此,网络时代旅游营销要走出“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焦虑,不能在流量中迷失,而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改善旅游环境,推动文旅产品精品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创新发展上。(作者:房清江;编辑:葛泳江)#看一眼就难忘的风景##相约传统村落#
自上条歪了琴之后,41抽出宵宫算不错的了。虽然最近玩王国之泪玩的有点投入,对抽卡游戏诸如原神宝大师已经到了摆烂的地步,不过拿到宵宫的时候还是很高兴的。
我入坑原神后有两次宵宫复刻,都是高端局,一个万叶一个草神,第一次抽完万叶就没原石了,第二次抽草神歪了,后面又抽了武器池,当然也没原石抽宵宫了。说实话这次歪了琴,多少有点想吐,不过也还行了。
不过说到底宵宫外形并不戳我,我只是拥有最好的成型追忆套圣遗物给到她,而且我又有她专武,才会一直锲而不舍抽她,不过实战中如果单独拎出来打怪感觉她真的很像刻晴(就一个字:拉)测试完她的强度感觉是有点失望了,也可能是我太多强力角色了,像夜兰雷神胡桃,谁都可以压下她。特别是我有胡桃而且是一命护摩且圣遗物完美毕业的情况,我真不知道我为啥要抽宵宫这个又不戳我XP强度又一般的角色[笑cry]我还不如屯着原石抽优菈和她专武呢
我入坑原神后有两次宵宫复刻,都是高端局,一个万叶一个草神,第一次抽完万叶就没原石了,第二次抽草神歪了,后面又抽了武器池,当然也没原石抽宵宫了。说实话这次歪了琴,多少有点想吐,不过也还行了。
不过说到底宵宫外形并不戳我,我只是拥有最好的成型追忆套圣遗物给到她,而且我又有她专武,才会一直锲而不舍抽她,不过实战中如果单独拎出来打怪感觉她真的很像刻晴(就一个字:拉)测试完她的强度感觉是有点失望了,也可能是我太多强力角色了,像夜兰雷神胡桃,谁都可以压下她。特别是我有胡桃而且是一命护摩且圣遗物完美毕业的情况,我真不知道我为啥要抽宵宫这个又不戳我XP强度又一般的角色[笑cry]我还不如屯着原石抽优菈和她专武呢
#超级战队[超话]# #太郎导视# #暴太郎战队咚兄弟#
本文作者:白仓伸一郎
下一集的副标题是《儿子 唱双簧》。
其实是想取诸如《被遥控的假儿子》之类的副标题,但是可能会被人从遵守法律的角度,拼命吐槽:“那不就跟诈骗一样了吗!”,所以不得不否掉了这个标题。
既然说到了这个,我们来聊聊遵守法律的事情。
作为一个电视节目,自然不应该存在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对于面向儿童观众的节目来说,尤其应该注意考虑内容对他们造成的影响。
在上一集——咚第23集中,讲述了犬兄弟被小狗诅咒的故事。
剧本最初的引入部分是这样的:一个小孩子在路边修建小狗的坟墓,阿刚和美穗恰好路过。在我们检查这段剧情是否合规的时候,发现很多地方都有问题……
(1)擅自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埋葬小狗尸体,违反法律规定。
(2)接触小狗尸体可能感染病菌,所以不得擅自接触。
(3)在车流量大到会导致小狗出事故的道路上,儿童不可以随便冲过去拾取小狗的尸体。
(4)诅咒是一种迷信,不可以向儿童传播迷信思想。
如果否定了有人会遭到小狗诅咒,那么这集故事本身就不成立。
所以我们就放弃了“坟墓”,将它改成了“献花台”,这样问题(1)~(3)就解决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容我们装傻)。然后就只剩下了问题(4),我们选择了请求大家对此视而不见的形式。
强行,躲过去了。
发现小狗遭遇事故时,不要用手接触遗体,应联系官方机构,由官方机构负责处理。也许这才是正常情况下,一个小孩子遇到此类事件时应当采取的行动。
但是大家试想一下,假如这样一位儿童出现在电视剧中会是怎样?他的行动与其说是正确,倒不如说是缺乏人情,犹如莱○特博士一般的精神病患者,会不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呢?
更不用说,他还得在这一幕中,让雉野夫妻与他产生共情。
完全守法的儿童,并不适合电视剧。
但也并不是说要求节目符合法规是一件有问题的事情。
电视剧是虚构的,简单来说就是“假的”。
但是,如果节目中存在唯一的真实,即它所塑造的“人”都成了假的,那这部电视剧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此外,符合法规说到底也是一种“谎言”。因为100%遵守法规的人,那已经不能被称为人了。让虚假和谎言相互磨合,巧妙地穿越理想和现实之间边界的同时,探索我们能够展现出的真实,也许这正是如今的电视剧应该完成的事情。
在故事当中,用事故现场的献花台替换坟墓,也可以很顺利地让剧情成立,这就是正式播放的版本。
当然,献花台其实也并没有达到符合法规的要求,它属于灰色地带,是我们努力让它成立的,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为了符合法规做了努力。
咚第23集,顺利开播。太好了,太好了……
不过,这样就可以了吗?
不可以出现“小孩子为小狗搭建坟墓”的场景——创造这一前例的的确是咚兄弟,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这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积累了一桩又一桩的实例之后,虚构的范围或许也会随之逐渐变窄。
关于下一集的内容,副标题备案是槽点满满,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它是充满咚兄弟味道的极具欺诈性的故事,这是故事的本质。
虽然我认为这才是虚构的精髓,不过要是把符合法规的要求拔得太高,很可能许多内容都无法通过审核。尽管它不是咚第12集里提到的“善意的谎言”,可是一旦否定打动人心的谎言,那虚构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
果然,还是应该强硬地坚持使用《被遥控的假儿子》作为副标题吗?
但是从结果上来说,我感觉《儿子 唱双簧》这个副标题,更符合咚兄弟的气质。即给人一种微妙的莫名其妙感!
※原计划是要写咚龙悟空的内容,一不小心就写了些严肃的事情。
本文作者:白仓伸一郎
下一集的副标题是《儿子 唱双簧》。
其实是想取诸如《被遥控的假儿子》之类的副标题,但是可能会被人从遵守法律的角度,拼命吐槽:“那不就跟诈骗一样了吗!”,所以不得不否掉了这个标题。
既然说到了这个,我们来聊聊遵守法律的事情。
作为一个电视节目,自然不应该存在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对于面向儿童观众的节目来说,尤其应该注意考虑内容对他们造成的影响。
在上一集——咚第23集中,讲述了犬兄弟被小狗诅咒的故事。
剧本最初的引入部分是这样的:一个小孩子在路边修建小狗的坟墓,阿刚和美穗恰好路过。在我们检查这段剧情是否合规的时候,发现很多地方都有问题……
(1)擅自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埋葬小狗尸体,违反法律规定。
(2)接触小狗尸体可能感染病菌,所以不得擅自接触。
(3)在车流量大到会导致小狗出事故的道路上,儿童不可以随便冲过去拾取小狗的尸体。
(4)诅咒是一种迷信,不可以向儿童传播迷信思想。
如果否定了有人会遭到小狗诅咒,那么这集故事本身就不成立。
所以我们就放弃了“坟墓”,将它改成了“献花台”,这样问题(1)~(3)就解决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容我们装傻)。然后就只剩下了问题(4),我们选择了请求大家对此视而不见的形式。
强行,躲过去了。
发现小狗遭遇事故时,不要用手接触遗体,应联系官方机构,由官方机构负责处理。也许这才是正常情况下,一个小孩子遇到此类事件时应当采取的行动。
但是大家试想一下,假如这样一位儿童出现在电视剧中会是怎样?他的行动与其说是正确,倒不如说是缺乏人情,犹如莱○特博士一般的精神病患者,会不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呢?
更不用说,他还得在这一幕中,让雉野夫妻与他产生共情。
完全守法的儿童,并不适合电视剧。
但也并不是说要求节目符合法规是一件有问题的事情。
电视剧是虚构的,简单来说就是“假的”。
但是,如果节目中存在唯一的真实,即它所塑造的“人”都成了假的,那这部电视剧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此外,符合法规说到底也是一种“谎言”。因为100%遵守法规的人,那已经不能被称为人了。让虚假和谎言相互磨合,巧妙地穿越理想和现实之间边界的同时,探索我们能够展现出的真实,也许这正是如今的电视剧应该完成的事情。
在故事当中,用事故现场的献花台替换坟墓,也可以很顺利地让剧情成立,这就是正式播放的版本。
当然,献花台其实也并没有达到符合法规的要求,它属于灰色地带,是我们努力让它成立的,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为了符合法规做了努力。
咚第23集,顺利开播。太好了,太好了……
不过,这样就可以了吗?
不可以出现“小孩子为小狗搭建坟墓”的场景——创造这一前例的的确是咚兄弟,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这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积累了一桩又一桩的实例之后,虚构的范围或许也会随之逐渐变窄。
关于下一集的内容,副标题备案是槽点满满,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它是充满咚兄弟味道的极具欺诈性的故事,这是故事的本质。
虽然我认为这才是虚构的精髓,不过要是把符合法规的要求拔得太高,很可能许多内容都无法通过审核。尽管它不是咚第12集里提到的“善意的谎言”,可是一旦否定打动人心的谎言,那虚构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
果然,还是应该强硬地坚持使用《被遥控的假儿子》作为副标题吗?
但是从结果上来说,我感觉《儿子 唱双簧》这个副标题,更符合咚兄弟的气质。即给人一种微妙的莫名其妙感!
※原计划是要写咚龙悟空的内容,一不小心就写了些严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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