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式面#【降落地球后的第一餐,费俊龙为啥选择一碗苏式面?】6月4日,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返回舱在东风着陆场成功着陆!航天员费俊龙、邓清明、张陆安全顺利出舱,身体状态良好。来自苏州昆山的费俊龙结束了长达半年的太空出差,他对家乡十分想念。航天员回家后第一顿饭吃什么?费俊龙选择的是一碗鸡汤面,还要两个煎鸡蛋和一份青菜。在费俊龙的家乡苏州昆山,有一碗闻名全国的“奥灶面”,被誉为“中国十大面条”之一。2009年,昆山奥灶面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昆山有句俗语叫做“唱戏靠腔,吃面靠汤”,奥灶面的面汤有红汤、白汤之分,讲究“原汁原味香头浓”,历时六至八小时吊成的汤,融入了各种食材的精华,鲜美爽口,沁人心脾。奥灶面的面浇头也很有考究,最经典的是爆鱼和卤鸭,爆鱼与红汤面是绝配,而卤鸭则搭配白汤面,这两碗面堪称是“绝代双骄”,俘获食客无数。
摄影:刘振
昆山有句俗语叫做“唱戏靠腔,吃面靠汤”,奥灶面的面汤有红汤、白汤之分,讲究“原汁原味香头浓”,历时六至八小时吊成的汤,融入了各种食材的精华,鲜美爽口,沁人心脾。奥灶面的面浇头也很有考究,最经典的是爆鱼和卤鸭,爆鱼与红汤面是绝配,而卤鸭则搭配白汤面,这两碗面堪称是“绝代双骄”,俘获食客无数。
摄影:刘振
#苏式面#
【降落地球后的第一餐,费俊龙为啥选择一碗苏式面?】
6月4日,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返回舱在东风着陆场成功着陆!航天员费俊龙、邓清明、张陆安全顺利出舱,身体状态良好。来自苏州昆山的费俊龙结束了长达半年的太空出差,他对家乡十分想念。航天员回家后第一顿饭吃什么?费俊龙选择的是一碗鸡汤面,还要两个煎鸡蛋和一份青菜。在费俊龙的家乡苏州昆山,有一碗闻名全国的“奥灶面”,被誉为“中国十大面条”之一。2009年,昆山奥灶面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昆山有句俗语叫做“唱戏靠腔,吃面靠汤”,奥灶面的面汤有红汤、白汤之分,讲究“原汁原味香头浓”,历时六至八小时吊成的汤,融入了各种食材的精华,鲜美爽口,沁人心脾。奥灶面的面浇头也很有考究,最经典的是爆鱼和卤鸭,爆鱼与红汤面是绝配,而卤鸭则搭配白汤面,这两碗面堪称是“绝代双骄”,俘获食客无数。
摄影:刘振
【降落地球后的第一餐,费俊龙为啥选择一碗苏式面?】
6月4日,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返回舱在东风着陆场成功着陆!航天员费俊龙、邓清明、张陆安全顺利出舱,身体状态良好。来自苏州昆山的费俊龙结束了长达半年的太空出差,他对家乡十分想念。航天员回家后第一顿饭吃什么?费俊龙选择的是一碗鸡汤面,还要两个煎鸡蛋和一份青菜。在费俊龙的家乡苏州昆山,有一碗闻名全国的“奥灶面”,被誉为“中国十大面条”之一。2009年,昆山奥灶面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昆山有句俗语叫做“唱戏靠腔,吃面靠汤”,奥灶面的面汤有红汤、白汤之分,讲究“原汁原味香头浓”,历时六至八小时吊成的汤,融入了各种食材的精华,鲜美爽口,沁人心脾。奥灶面的面浇头也很有考究,最经典的是爆鱼和卤鸭,爆鱼与红汤面是绝配,而卤鸭则搭配白汤面,这两碗面堪称是“绝代双骄”,俘获食客无数。
摄影:刘振
#取保候审期间男子诈骗600余万#【取保候审期间 男子以办理经济适用房名义 诈骗600余万】因为轻信亲朋、熟人介绍,找“认识领导”“有关系”的人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陕西咸阳周边县城和农村数十人共600余万元打了水漂。而这位幕后黑手,是一位因诈骗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不法之徒,甚至取保候审期间,仍在实施诈骗。目前,数十名受害者还没有拿回钱款。
彭女士家住兴平市,五十多岁的她从本村亲戚韩某口中得知咸阳市秦都区有经适房。2019年4月份,彭女士与韩某来到咸阳市秦都区看户型。看过房子后,韩某向彭女士介绍了朋友张某玲。张某玲称,房子在2020年前就可以交房。据张某玲称,这个房从办下来到交首付共需要9万“费用”。双方签合同时,还有一个陌生女人,后来才知道她就是上线董某。彭女士称,签订合同之后三天,就把钱转到了张某玲自己的银行账户。彭女士提供的一份收据显示:收到彭女士儿子手续费7万元,并预交2万元,合计9万元,收款人张某玲,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
交房时间快到了,彭女士询问张某玲啥时候可以交钥匙,她说再有一个月就可以交房了。她每次问,张某玲都以各种借口不停地拖着,一拖再拖。2020年2月,亲戚韩某称,经适房的事情有变动,让赶快去找张某玲要钱。彭女士见到张某玲,她称钱给了“上面”,现在只能慢慢要。后来再要,张某玲称没有钱,也没说把钱给谁了。在彭女士反复追要下,张某玲退了2万元,还剩7万元。
看到钱难要,彭女士向法院递交手续打官司,回家等通知,期间法院寄了一张通知单,通知赵军(董某的上线)判刑了。这下彭女士一家就开始郁闷了,他们买房子只认识张某玲,也是她承诺给办理,根本不认识赵军和董某。
受骗者罗先生
“领导留房担心被查,想低价出手”
罗先生是乾县注泔镇人。2019年5月,他听说村民罗某的表弟王某荣有办法购买经适房,价位特别便宜,在客运站后边阳光尚苑2期。由于是同村关系介绍,他没多想,就直接去看房子了。
5月26日,罗先生告诉记者,王某荣带他去阳光尚苑看房子,事后领到咸阳七厂十字财富中心怡心岛小区,当时挂的单位名字是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女)在办公室里。
董某称,上边某领导给自己留的一套房子,这个房子现在留不住了怕查到,想低价出手。因为王某荣称也是在这里买的,罗先生就没多想(事后,才知道王某荣根本没在小区里买,而是拿了5000元介绍费)。罗先生将钱转给董某个人账户,对方承诺半年内交房,交不了房全额退款。
罗先生提供的一张收据显示:今收到罗某手续费85000元,排号费用40000元,合计125000元。收款人董某,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
罗先生介绍,当年9月份,他们催了一次,一直拖到2020年2月份,罗先生又催董某,但是仍未有结果。直到同年4月,董某主动给罗先生打电话叫他来办公室。见面后,董某称,这个事情东窗事发,派出所目前在办案,如果警方问有没有这回事,不要承认,一个星期风声就过去了,房子会很快办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罗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了。随后,警察打电话询问情况,罗先生如实汇报。这才知道,同样的故事骗了不少人。王某荣看到事情败露后,主动退还介绍费5000元,也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在阳光尚苑小区购买过房子。
罗先生称,在派出所里,还有八十多个受骗者,他才知道还有一个幕后赵军。当初谈判、转账、打欠条是和董某谈的,根本没有再接触到赵军。如今董某把责任都推到赵军身上,而赵军又被判坐牢,她啥事没有,自己被骗的12万元不知怎样讨回。
受骗者程女士
“手续费上涨是要给领导上贡”
程女士家住咸阳市渭城区渭阳镇。2019年3月,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史某风卖咸阳市渭城区阳光尚苑经适房。程女士和史某风见面后,被带到阳光尚苑两室或三室的房子,最后程女士“认购”阳光尚苑十号楼一套118平方米的房子。
从3月份开始看房,约定2万定金,直到5月份订房时涨到了4万,问为什么一下子涨了2万元定金,史某风说,要购买经适房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需要给上面的领导“上贡”,所以又增加了费用。118平方米的房子,手续费由11万元涨到了13万。
5月28日,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在史某风的再三保证下,她及彬州老家的老乡十多户,都在他的名下购买了阳光尚苑的经适房。
2019年4月底,程女士在咸阳市文林路铁原宾馆旁边的建设银行,第一次转账4万元定金到史某风的个人名下。过了几天之后,即2019年的5月4日,又将13万元转给了史某风个人账户。当时在银行里史某风给写了一个收条。上面承诺2019年8月5日办理完毕,如果办理不成功,则一个月内全额退款。
过了3个月期限,史某风称,领导去北京出差了,钥匙拿不了,得等一个星期。就这样一直拖到9月中旬。程女士忍无可忍,给史某风说,不要房了,给退钱。史某风称,即使退钱也得等领导回来,因为他把钱都给领导了。
实在没有办法,程女士跟几位老乡来到怡心岛小区陕西楠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十几个人就是在这个办公室上当受骗的。当时史某风还给他所谓的上级领导打了电话,说保证一个星期这房子就下来了,安抚大家陆续离开。事情一拖再拖就拖到了12月份。
程女士称,2021年冬天,在咸阳市一个酒店,有人把史某风找到,派出所民警出警,在协调期间,当天凌晨三点左右,一个叫董某的女子出现了,带了11万元,给当时在场的人一人退了1万。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还有一位董某的存在。后来又有位幕后赵军,这人还是个连续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诈骗犯,如今他又被判刑。
程女士说到伤心处,泣不成声,她介绍,公公知道被骗了17万元伤心过度,不幸离世了。目前要回了1万,还剩下16万。后来陆陆续续得知有100多人,都上当受骗。
程女士称,她只认史某风,自始至终她只跟史某风联系、转账,她根本不认识其他人,现在史某风把责任都推到赵军身上,赵军又被判刑,她的16万元又该如何讨回?
幕后黑手因诈骗已被判刑
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
随着公安机关调查,幕后黑手赵军浮出水面。是一位因诈骗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不法之徒。
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陕0402刑初653号显示:赵军,男,1982年4月出生,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7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0年5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12月22日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7年1月5日刑满释放。2019年12月16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因该犯于2017年4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传唤未到案,2019年9月24日被抓获归案,刑期从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在服刑期间因本案于2021年4月8日被从杨凌监狱解回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也就是说,从判决书中看出,赵军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做下此案。
最后法院判决:赵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与前判决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35年9月21日止。追缴赵军违法所得共计6018774.64元发还给被害人。时间是2022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数十名受害者还没有拿回交的钱款。
5月30日,受害者罗先生称,当拿到判决书时,很多受害者欲哭无泪,因为他们多是通过身边朋友亲戚或知根知底的人认识董某、史某风、张某玲等人的,也是这些人当面承诺写保证书,当面转私人账,个人写的借款。如果知道他们这些人身边还有一位常年诈骗惯犯,还被公安机关连续打击多次的服刑人员赵军,他们肯定不会相信的。
受害者们表示,如今赵军服刑,具体实施者董某、史某风、张某玲等人就没有责任吗?他们已无法取得联系,自己被骗的钱能否返还还没有着落。
律师说法
可直接起诉董某、史某风等人
要求返还相应费用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若楠介绍,如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则可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来追回其所支付钱款。
虽有一定可能性通过追缴、退赔程序追回相应财产,但本案中相关人员并未与赵军发生直接经济往来,而是通过转账至董某、史某风等人的私人账户,再由其交给赵军。因此,应当根据相关刑事判决明确转账至董某、史某风等人的钱款是否属于“赃款”范围,即法院在判决中是否认定了该笔钱款属于赵军的违法所得。
律师建议:(一)可以通过直接向董某、史某风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相应费用。(二)建议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追回相应财产。 (华商报)
彭女士家住兴平市,五十多岁的她从本村亲戚韩某口中得知咸阳市秦都区有经适房。2019年4月份,彭女士与韩某来到咸阳市秦都区看户型。看过房子后,韩某向彭女士介绍了朋友张某玲。张某玲称,房子在2020年前就可以交房。据张某玲称,这个房从办下来到交首付共需要9万“费用”。双方签合同时,还有一个陌生女人,后来才知道她就是上线董某。彭女士称,签订合同之后三天,就把钱转到了张某玲自己的银行账户。彭女士提供的一份收据显示:收到彭女士儿子手续费7万元,并预交2万元,合计9万元,收款人张某玲,时间是2019年4月13日。
交房时间快到了,彭女士询问张某玲啥时候可以交钥匙,她说再有一个月就可以交房了。她每次问,张某玲都以各种借口不停地拖着,一拖再拖。2020年2月,亲戚韩某称,经适房的事情有变动,让赶快去找张某玲要钱。彭女士见到张某玲,她称钱给了“上面”,现在只能慢慢要。后来再要,张某玲称没有钱,也没说把钱给谁了。在彭女士反复追要下,张某玲退了2万元,还剩7万元。
看到钱难要,彭女士向法院递交手续打官司,回家等通知,期间法院寄了一张通知单,通知赵军(董某的上线)判刑了。这下彭女士一家就开始郁闷了,他们买房子只认识张某玲,也是她承诺给办理,根本不认识赵军和董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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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留房担心被查,想低价出手”
罗先生是乾县注泔镇人。2019年5月,他听说村民罗某的表弟王某荣有办法购买经适房,价位特别便宜,在客运站后边阳光尚苑2期。由于是同村关系介绍,他没多想,就直接去看房子了。
5月26日,罗先生告诉记者,王某荣带他去阳光尚苑看房子,事后领到咸阳七厂十字财富中心怡心岛小区,当时挂的单位名字是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女)在办公室里。
董某称,上边某领导给自己留的一套房子,这个房子现在留不住了怕查到,想低价出手。因为王某荣称也是在这里买的,罗先生就没多想(事后,才知道王某荣根本没在小区里买,而是拿了5000元介绍费)。罗先生将钱转给董某个人账户,对方承诺半年内交房,交不了房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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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介绍,当年9月份,他们催了一次,一直拖到2020年2月份,罗先生又催董某,但是仍未有结果。直到同年4月,董某主动给罗先生打电话叫他来办公室。见面后,董某称,这个事情东窗事发,派出所目前在办案,如果警方问有没有这回事,不要承认,一个星期风声就过去了,房子会很快办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罗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了。随后,警察打电话询问情况,罗先生如实汇报。这才知道,同样的故事骗了不少人。王某荣看到事情败露后,主动退还介绍费5000元,也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在阳光尚苑小区购买过房子。
罗先生称,在派出所里,还有八十多个受骗者,他才知道还有一个幕后赵军。当初谈判、转账、打欠条是和董某谈的,根本没有再接触到赵军。如今董某把责任都推到赵军身上,而赵军又被判坐牢,她啥事没有,自己被骗的12万元不知怎样讨回。
受骗者程女士
“手续费上涨是要给领导上贡”
程女士家住咸阳市渭城区渭阳镇。2019年3月,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史某风卖咸阳市渭城区阳光尚苑经适房。程女士和史某风见面后,被带到阳光尚苑两室或三室的房子,最后程女士“认购”阳光尚苑十号楼一套118平方米的房子。
从3月份开始看房,约定2万定金,直到5月份订房时涨到了4万,问为什么一下子涨了2万元定金,史某风说,要购买经适房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需要给上面的领导“上贡”,所以又增加了费用。118平方米的房子,手续费由11万元涨到了13万。
5月28日,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在史某风的再三保证下,她及彬州老家的老乡十多户,都在他的名下购买了阳光尚苑的经适房。
2019年4月底,程女士在咸阳市文林路铁原宾馆旁边的建设银行,第一次转账4万元定金到史某风的个人名下。过了几天之后,即2019年的5月4日,又将13万元转给了史某风个人账户。当时在银行里史某风给写了一个收条。上面承诺2019年8月5日办理完毕,如果办理不成功,则一个月内全额退款。
过了3个月期限,史某风称,领导去北京出差了,钥匙拿不了,得等一个星期。就这样一直拖到9月中旬。程女士忍无可忍,给史某风说,不要房了,给退钱。史某风称,即使退钱也得等领导回来,因为他把钱都给领导了。
实在没有办法,程女士跟几位老乡来到怡心岛小区陕西楠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十几个人就是在这个办公室上当受骗的。当时史某风还给他所谓的上级领导打了电话,说保证一个星期这房子就下来了,安抚大家陆续离开。事情一拖再拖就拖到了12月份。
程女士称,2021年冬天,在咸阳市一个酒店,有人把史某风找到,派出所民警出警,在协调期间,当天凌晨三点左右,一个叫董某的女子出现了,带了11万元,给当时在场的人一人退了1万。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还有一位董某的存在。后来又有位幕后赵军,这人还是个连续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诈骗犯,如今他又被判刑。
程女士说到伤心处,泣不成声,她介绍,公公知道被骗了17万元伤心过度,不幸离世了。目前要回了1万,还剩下16万。后来陆陆续续得知有100多人,都上当受骗。
程女士称,她只认史某风,自始至终她只跟史某风联系、转账,她根本不认识其他人,现在史某风把责任都推到赵军身上,赵军又被判刑,她的16万元又该如何讨回?
幕后黑手因诈骗已被判刑
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
随着公安机关调查,幕后黑手赵军浮出水面。是一位因诈骗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不法之徒。
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陕0402刑初653号显示:赵军,男,1982年4月出生,陕西楠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7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0年5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12月22日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7年1月5日刑满释放。2019年12月16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因该犯于2017年4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传唤未到案,2019年9月24日被抓获归案,刑期从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在服刑期间因本案于2021年4月8日被从杨凌监狱解回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也就是说,从判决书中看出,赵军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做下此案。
最后法院判决:赵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与前判决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35年9月21日止。追缴赵军违法所得共计6018774.64元发还给被害人。时间是2022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数十名受害者还没有拿回交的钱款。
5月30日,受害者罗先生称,当拿到判决书时,很多受害者欲哭无泪,因为他们多是通过身边朋友亲戚或知根知底的人认识董某、史某风、张某玲等人的,也是这些人当面承诺写保证书,当面转私人账,个人写的借款。如果知道他们这些人身边还有一位常年诈骗惯犯,还被公安机关连续打击多次的服刑人员赵军,他们肯定不会相信的。
受害者们表示,如今赵军服刑,具体实施者董某、史某风、张某玲等人就没有责任吗?他们已无法取得联系,自己被骗的钱能否返还还没有着落。
律师说法
可直接起诉董某、史某风等人
要求返还相应费用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若楠介绍,如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则可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来追回其所支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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