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保持车距非常重要 请谨慎驾驶!】#华东中南片区冬季整治行动#
2022年10月20日09时10分,黄某仪驾驶车牌号为桂FF***0小型轿车沿龙峡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路部队附近路段时,与同车道行驶在前杨某杰驾驶桂FY***3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仪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杰无责任。
崇左交警温馨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行车时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效预防追尾防患于未然。@广西交警
2022年10月20日09时10分,黄某仪驾驶车牌号为桂FF***0小型轿车沿龙峡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路部队附近路段时,与同车道行驶在前杨某杰驾驶桂FY***3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仪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杰无责任。
崇左交警温馨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行车时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效预防追尾防患于未然。@广西交警
【行车安全保持车距非常重要 请谨慎驾驶!】#华东中南片区冬季整治行动#
2022年10月20日09时10分,黄某仪驾驶车牌号为桂FF***0小型轿车沿龙峡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路部队附近路段时,与同车道行驶在前杨某杰驾驶桂FY***3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
当事人黄某仪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杰无责任。@广西交警
2022年10月20日09时10分,黄某仪驾驶车牌号为桂FF***0小型轿车沿龙峡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路部队附近路段时,与同车道行驶在前杨某杰驾驶桂FY***3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
当事人黄某仪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杰无责任。@广西交警
{闻警而动!广西硕龙边境派出所深夜救助车祸司机}
清风网讯(通讯员 石富云 袁金锋 钱湖)6月11日,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硕龙边境派出所闻警而动,及时救助一名因车祸受伤的群众,为抢救争取了宝贵时间,伤者转危为安,受到家属和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天晚上23时许,硕龙边境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广西硕龙镇巷口村附近,一名群众因单方车辆事故被困,请求出警救助。警情就是命令,该所民警迅速携带救援设备,并第一时间与驻地卫生院取得联系,前往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驾驶员头部、右腿伤势严重,伤口不断流血,驾驶员且处于昏迷状态,情况十分危险。该所民警迅速争分夺秒进行施救,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区域,对其受伤部位进行包扎止血。在民警一系列快速有效的措施下,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120急救车到达后,民警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司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受伤司机已脱离生命危险,该交通事故交由下雷交警中队处理。
民警提示:“车漫漫,路漫漫,紧握手中方向盘,情相伴,爱相伴,紧绷交通安全弦。”
清风网讯(通讯员 石富云 袁金锋 钱湖)6月11日,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硕龙边境派出所闻警而动,及时救助一名因车祸受伤的群众,为抢救争取了宝贵时间,伤者转危为安,受到家属和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天晚上23时许,硕龙边境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广西硕龙镇巷口村附近,一名群众因单方车辆事故被困,请求出警救助。警情就是命令,该所民警迅速携带救援设备,并第一时间与驻地卫生院取得联系,前往救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驾驶员头部、右腿伤势严重,伤口不断流血,驾驶员且处于昏迷状态,情况十分危险。该所民警迅速争分夺秒进行施救,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区域,对其受伤部位进行包扎止血。在民警一系列快速有效的措施下,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120急救车到达后,民警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将受伤司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受伤司机已脱离生命危险,该交通事故交由下雷交警中队处理。
民警提示:“车漫漫,路漫漫,紧握手中方向盘,情相伴,爱相伴,紧绷交通安全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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