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发布情况通报#学校最好的做法是公布完整监控,3名女生不是在视频里说有监控吗?一看监控一目了然,如果监控中三名女生就是视频中所呈现的态度,那事情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但学校肯定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看学校公众号的精选留言就知道:“有问题找辅导员、找老师,不要发到网上激化矛盾,学校里的事内部解决。”
最后还讽刺男生是妈宝男,制造性别对立,男生要是真删了视频,3女生把拍的视频一发,反手就是视频中的一顿“哭诉表演”,男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但学校肯定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看学校公众号的精选留言就知道:“有问题找辅导员、找老师,不要发到网上激化矛盾,学校里的事内部解决。”
最后还讽刺男生是妈宝男,制造性别对立,男生要是真删了视频,3女生把拍的视频一发,反手就是视频中的一顿“哭诉表演”,男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教育# 【致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3年中考在即,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中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助力“平安中考”,现就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中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中考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六、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
八、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考试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来源:兰州微教育)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3年中考在即,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中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助力“平安中考”,现就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中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中考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六、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
八、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考试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来源:兰州微教育)
#教育# 【致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3年中考在即,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中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助力“平安中考”,现就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中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中考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六、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
八、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考试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来源:兰州微教育)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3年中考在即,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中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助力“平安中考”,现就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涉考行为规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中考的培训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中考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六、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以虚假内容诱导、欺诈考生及家长。
八、不得煽动、组织考生和家长对有关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串联、闹访。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考试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来源:兰州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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