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羡慕那些情绪稳定的人,无论遇到什么,都能始终保持镇定,没有波澜。可惜我只是一个俗人,会开心到模糊,也会悲伤到极点,偶尔开朗友善,但偶尔也会生气愤怒,总是在喜欢和讨厌之间反复横跳,是一个十足的纠结体。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希望自己能够自由、豁达、包容、从容…但是能够做到这些,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好像很难。我想,是不是因为我看过的世界太小了,一直被包裹在一个小城市,久而久之,心浮气躁,内心的平静逐渐流失。可是我不想一直这样下去啊,我不喜欢喜怒无常的自己,不喜欢计较得失的自己,不喜欢不再天真的自己…我总想找回多年以前的自己,但是不管我怎么努力,好像都没办法再抓住她…所以我才拼命想要逃离,想去没有去过的地方,看一看我没有看过的风景,我总觉得自然能治愈很多东西。我那么渺小,如同大自然中的一粒尘埃,而自然那么广阔,应该可以包容我的一切吧,无论是阳光的那一面,还是阴暗的那一面…
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皆可盗,唯有铜钱不能碰,为何?
俗话说,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在盗墓这一行,也有很多奇怪的规定。
比如,在古代,墓中有两件东西不能拿,遇到两种情况不能盗。
不能拿的东西,一个是墓主人随葬的玉器,一个是墓中陪葬的铜钱。
在古人看来,玉是一种有灵性的物件,尤其是墓主人随身佩戴的玉,早就沾染了死者的气息,如果盗墓贼盗走的话,不管是佩戴,还是变卖,都会给自己带来噩运,是极其不吉利的。
况且,古人佩玉是有身份限制的,平民百姓没有功名不准戴玉,盗墓贼即便顺利盗走,也没法销赃,所以,今天的我们,才有幸在被盗墓贼光顾过的楚王刘戊墓中,看到整套的金缕玉衣。
盗墓贼不拿玉,我们好理解,可为什么还不能拿铜钱呢?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古墓里陪葬铜钱的作用。
一、古墓里为何陪葬铜钱?
铜钱,作为古代社会的通行货币,在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
在秦朝之前,铜钱的形状有布币、刀币、蚁鼻钱等,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六国货币统一为外圆内方的半两钱。
这种制币样式,一直沿用到民国初期。
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死者会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之前的生活。
所以,权贵们会把生前能用到的一切生活用品,甚至包括喜欢的姬妾、奴仆、宠物等等,统统随葬到地下,在这种“事死如事生”的观念下,铜钱作为“财富”的一个象征,会被大量随葬,也就不奇怪了。
此外,古人还认为,铜钱能够为死者引路,化灾挡煞,保证死者早登极乐世界,为此,古人尤其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家底的人家,不仅会在墓中陪葬铜钱,还讲究铜钱的数量越多越好。
比如,1994年,徐州市文物局在狮子山,发掘的西汉第三代楚王刘戊的陵墓。
虽然这座墓早年被盗,但专家们还是出土了金缕玉衣、玉龙、青铜剑、印章等2000多件文物,更令人意外的是,专家们竟从墓道和耳室里,发现了17.6万枚铜钱!
无独有偶,2011年,考古专家在江西省南昌市大塘坪乡,发掘了西汉昌邑王刘贺的陵墓,这座海昏侯墓虽早在1000多年前的五代时期就被盗过,然而,墓中依然完好保存着200万枚铜钱!
由此可见,在“厚葬之风”盛行的汉代,王公贵族陪葬巨额铜钱,已成了一个标配,以致汉光武帝刘秀不由感慨道:“历代以厚葬为德,财力尽归于坟土”。
二、盗墓贼为什么不能盗铜钱?
盗墓贼之所以不拿铜钱,其实原因也很简单:
其一、陪葬铜钱的价值不高。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与古墓里的金、银器具相比,铜钱的价值实在算不上高。在清朝,1000枚铜钱的购买力才相当于1两白银,8两白银才能兑换1两黄金。
为了方便理解,拿我们现在的物价来换算,一枚铜钱的价值也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2角或4角钱。
价值不高也就算了,关键是铜钱非常不好携带,盗墓贼一般讲究的是速战速决,若哪个盗墓贼一时财迷心窍,跟墓中的铜钱杠上了,想搬空墓中的“铜钱山”,没个十天半月压根就不可能。
所以,盗墓贼如果不是脑子有问题,就不会打墓中铜钱的主意。
其二、陪葬的铜钱大多“过期”了。
每个朝代,都有自己专属的铜钱样式。
比如,秦朝时,流行半两钱,汉朝时,流行五铢钱,唐朝时,流行开元通宝钱等等。
每到改朝换代,前代的货币一般也被作废了。在这种情况下,古墓里的铜钱,对盗墓贼来说,就失去了使用价值了。一堆废铜烂铁,他们盗来何用呢?
有人说,可以重新熔了铸钱啊。
如果有人这样想,那就太天真了。不管在哪个朝代,私自铸钱都是大罪,唐朝时,为了杜绝后患,官府甚至严令老百姓不准买卖和铸造铜器。
盗墓贼大多求的是财,铜钱虽然也能称为“钱”,但不仅流通成问题,万一被官府发现,还有可能会暴露身份,把小命搭进去。
其三,盗取铜钱的风险太大。
在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统治者对盗墓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
比如,汉朝就明文规定:“发墓者诛,窃盗者刑。”挖坟掘墓者,一旦被发现,轻则流放、重则砍头。
而唐朝在《唐律疏议》里,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盗墓贼只要挖开了坟墓,就流放3000里,外加劳役3年;打开死者棺椁的,立即处死;盗墓未遂者,流放三年。
“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唐律疏议》
清朝在《大清律例》中,也详细规定了对盗墓贼的惩罚措施:
“盗走尸体灵柩,劳役2年半;盗走死者衣服,劳役2年;盗走墓中器物、砖、版等,以盗窃罪论处;偷盗墓园中树木,杖一百;偷盗皇陵中树木,流放”。
由此可见,盗墓贼盗取铜钱,实在是一件风险大于收益的事,这种情况下,一般的盗墓贼自然就不会拿古墓里的铜钱。
可也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拿走古墓中的铜钱。
谁呢?手握重兵的军阀,比如三国时的曹操、民国时的孙殿英。
对一般的盗墓贼来说,盗取古墓里的铜钱,弊大于利,所以他们既不会拿、也不敢拿。
但对像曹操这样手握重兵的“军盗”来说,法律对他们几乎没有约束作用,所以,他们盗起古墓来,往往肆无忌惮、连一个铜板都不放过。
曹操不仅设立了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从事盗墓活动的官职,还大建熔炉、将墓中的铜钱重新铸造,以贴补军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盗挖梁孝王墓。
之所以选择梁孝王墓作为重点发掘对象,主要是因为梁孝王作为汉景帝刘启的同母弟,生前富可敌国,据说他死后,墓中光黄金就陪葬了40万斤。
曹操不仅将梁孝王墓盗了个干干净净,连梁孝王的妻子李王后的墓也没放过,据史书记载,曹操仅凭这一次盗墓所得,就冲抵了三年的军饷。
总结:
由此可见,盗墓界的“两不拿”规定,针对的只是一般三五成群的盗墓贼。
而对曹操、孙殿英这样的“大盗”来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规定都形同虚设。
我们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墓贼即便遵守再多的规定,也改变不了他们干的事极尽阴损的事实。
作者:若愚史话
俗话说,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在盗墓这一行,也有很多奇怪的规定。
比如,在古代,墓中有两件东西不能拿,遇到两种情况不能盗。
不能拿的东西,一个是墓主人随葬的玉器,一个是墓中陪葬的铜钱。
在古人看来,玉是一种有灵性的物件,尤其是墓主人随身佩戴的玉,早就沾染了死者的气息,如果盗墓贼盗走的话,不管是佩戴,还是变卖,都会给自己带来噩运,是极其不吉利的。
况且,古人佩玉是有身份限制的,平民百姓没有功名不准戴玉,盗墓贼即便顺利盗走,也没法销赃,所以,今天的我们,才有幸在被盗墓贼光顾过的楚王刘戊墓中,看到整套的金缕玉衣。
盗墓贼不拿玉,我们好理解,可为什么还不能拿铜钱呢?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古墓里陪葬铜钱的作用。
一、古墓里为何陪葬铜钱?
铜钱,作为古代社会的通行货币,在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
在秦朝之前,铜钱的形状有布币、刀币、蚁鼻钱等,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六国货币统一为外圆内方的半两钱。
这种制币样式,一直沿用到民国初期。
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死者会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之前的生活。
所以,权贵们会把生前能用到的一切生活用品,甚至包括喜欢的姬妾、奴仆、宠物等等,统统随葬到地下,在这种“事死如事生”的观念下,铜钱作为“财富”的一个象征,会被大量随葬,也就不奇怪了。
此外,古人还认为,铜钱能够为死者引路,化灾挡煞,保证死者早登极乐世界,为此,古人尤其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家底的人家,不仅会在墓中陪葬铜钱,还讲究铜钱的数量越多越好。
比如,1994年,徐州市文物局在狮子山,发掘的西汉第三代楚王刘戊的陵墓。
虽然这座墓早年被盗,但专家们还是出土了金缕玉衣、玉龙、青铜剑、印章等2000多件文物,更令人意外的是,专家们竟从墓道和耳室里,发现了17.6万枚铜钱!
无独有偶,2011年,考古专家在江西省南昌市大塘坪乡,发掘了西汉昌邑王刘贺的陵墓,这座海昏侯墓虽早在1000多年前的五代时期就被盗过,然而,墓中依然完好保存着200万枚铜钱!
由此可见,在“厚葬之风”盛行的汉代,王公贵族陪葬巨额铜钱,已成了一个标配,以致汉光武帝刘秀不由感慨道:“历代以厚葬为德,财力尽归于坟土”。
二、盗墓贼为什么不能盗铜钱?
盗墓贼之所以不拿铜钱,其实原因也很简单:
其一、陪葬铜钱的价值不高。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与古墓里的金、银器具相比,铜钱的价值实在算不上高。在清朝,1000枚铜钱的购买力才相当于1两白银,8两白银才能兑换1两黄金。
为了方便理解,拿我们现在的物价来换算,一枚铜钱的价值也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2角或4角钱。
价值不高也就算了,关键是铜钱非常不好携带,盗墓贼一般讲究的是速战速决,若哪个盗墓贼一时财迷心窍,跟墓中的铜钱杠上了,想搬空墓中的“铜钱山”,没个十天半月压根就不可能。
所以,盗墓贼如果不是脑子有问题,就不会打墓中铜钱的主意。
其二、陪葬的铜钱大多“过期”了。
每个朝代,都有自己专属的铜钱样式。
比如,秦朝时,流行半两钱,汉朝时,流行五铢钱,唐朝时,流行开元通宝钱等等。
每到改朝换代,前代的货币一般也被作废了。在这种情况下,古墓里的铜钱,对盗墓贼来说,就失去了使用价值了。一堆废铜烂铁,他们盗来何用呢?
有人说,可以重新熔了铸钱啊。
如果有人这样想,那就太天真了。不管在哪个朝代,私自铸钱都是大罪,唐朝时,为了杜绝后患,官府甚至严令老百姓不准买卖和铸造铜器。
盗墓贼大多求的是财,铜钱虽然也能称为“钱”,但不仅流通成问题,万一被官府发现,还有可能会暴露身份,把小命搭进去。
其三,盗取铜钱的风险太大。
在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统治者对盗墓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
比如,汉朝就明文规定:“发墓者诛,窃盗者刑。”挖坟掘墓者,一旦被发现,轻则流放、重则砍头。
而唐朝在《唐律疏议》里,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盗墓贼只要挖开了坟墓,就流放3000里,外加劳役3年;打开死者棺椁的,立即处死;盗墓未遂者,流放三年。
“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唐律疏议》
清朝在《大清律例》中,也详细规定了对盗墓贼的惩罚措施:
“盗走尸体灵柩,劳役2年半;盗走死者衣服,劳役2年;盗走墓中器物、砖、版等,以盗窃罪论处;偷盗墓园中树木,杖一百;偷盗皇陵中树木,流放”。
由此可见,盗墓贼盗取铜钱,实在是一件风险大于收益的事,这种情况下,一般的盗墓贼自然就不会拿古墓里的铜钱。
可也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拿走古墓中的铜钱。
谁呢?手握重兵的军阀,比如三国时的曹操、民国时的孙殿英。
对一般的盗墓贼来说,盗取古墓里的铜钱,弊大于利,所以他们既不会拿、也不敢拿。
但对像曹操这样手握重兵的“军盗”来说,法律对他们几乎没有约束作用,所以,他们盗起古墓来,往往肆无忌惮、连一个铜板都不放过。
曹操不仅设立了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从事盗墓活动的官职,还大建熔炉、将墓中的铜钱重新铸造,以贴补军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盗挖梁孝王墓。
之所以选择梁孝王墓作为重点发掘对象,主要是因为梁孝王作为汉景帝刘启的同母弟,生前富可敌国,据说他死后,墓中光黄金就陪葬了40万斤。
曹操不仅将梁孝王墓盗了个干干净净,连梁孝王的妻子李王后的墓也没放过,据史书记载,曹操仅凭这一次盗墓所得,就冲抵了三年的军饷。
总结:
由此可见,盗墓界的“两不拿”规定,针对的只是一般三五成群的盗墓贼。
而对曹操、孙殿英这样的“大盗”来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规定都形同虚设。
我们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墓贼即便遵守再多的规定,也改变不了他们干的事极尽阴损的事实。
作者:若愚史话
【卢凌风和太子的糖】
磕到了我忽然又磕到了!
1、忽然发现第二集里小卢直接是在官///廨(?)喝的酒吧,因为随侍在旁的有郭庄,后面谒见太子也是正大光明从办公地点穿了甲走的(李隆基的父亲曾经因为私谒朝//臣被幽闭了很多年,太子不太可能私下召见小卢)。俺们卢小郎君在办公时间喝酒算是渎职吧,但太子也没说他,只是在最后温和的提了句,“酒,还是少喝些的好。” 太子御人有一手。
2、小卢很明显是太子的人,他自己也毫不避hui。但他所担任的金吾卫却不是太子属臣。后面太子把小卢赶出长安有部分原因的确是想要保住他。要知道李隆基幼年被幽///禁,后来因为和太平公主不对付,整个少年+青年时代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当然他个人很会搞事,他的日子还算是过得畅快)。而我们的小卢很明显,在长安是横着走的。麻耶,即使自己不能恣意一生也要守护你的天真什么的,有点那种味道了orz。
#唐朝诡事录#
磕到了我忽然又磕到了!
1、忽然发现第二集里小卢直接是在官///廨(?)喝的酒吧,因为随侍在旁的有郭庄,后面谒见太子也是正大光明从办公地点穿了甲走的(李隆基的父亲曾经因为私谒朝//臣被幽闭了很多年,太子不太可能私下召见小卢)。俺们卢小郎君在办公时间喝酒算是渎职吧,但太子也没说他,只是在最后温和的提了句,“酒,还是少喝些的好。” 太子御人有一手。
2、小卢很明显是太子的人,他自己也毫不避hui。但他所担任的金吾卫却不是太子属臣。后面太子把小卢赶出长安有部分原因的确是想要保住他。要知道李隆基幼年被幽///禁,后来因为和太平公主不对付,整个少年+青年时代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当然他个人很会搞事,他的日子还算是过得畅快)。而我们的小卢很明显,在长安是横着走的。麻耶,即使自己不能恣意一生也要守护你的天真什么的,有点那种味道了orz。
#唐朝诡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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