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 | “检格+网格”,让检察工作联通“万家灯火”
为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方法,结合检察职能,以“检察+网格”等工作机制为牵引,通过与政法委积极联络对接,将全旗范围内各个苏木镇及街道的网格员全部纳入到检察联络员机制运行中,发挥优势作用。
强化办案风险研判,“检格+网格”助推社会治理
坚持“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结合司法办案,主动增强风险隐患预见性、敏感度、紧迫感,以基层苏木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分配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组成的团队包联,“定员定岗”负责与乡镇进行常态化联系,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检察联络员工作,将检察官联络机制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建立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流转、反馈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检察人员常态化下沉网格,发挥基层网格员熟悉一线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和分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着力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检格+网格”检务公开制度,将检察机关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依法保证司法办案公正性。
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检格+网格”回应群众期待
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民生检察”的重要内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法律咨询、争取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起诉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起诉提供帮助。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通过社区网格员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及家庭、监护状况,积极对其开展心理干预、身体治疗、就学帮困等综合救助;结合案件办理,对因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者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建议、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和提起人身、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等。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按照“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深入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尽快解决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深化公益保护职能,“检格+网格”维护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网格”协作机制是公益诉讼检察与网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也是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益尝试,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我院创新“公益诉讼+网格”平台建设,依托全旗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研判、举报途径。通过聘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志愿者、基层妇联主席、残疾人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优势,发挥好公益损害线索“情报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智囊团”、公益诉讼案件评估“监督员”作用,共同擦亮达拉特检察“益护几字湾”特色品牌。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持续紧盯生态保护、国有资产等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积极拓展公共安全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加大对民生民利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全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方法,结合检察职能,以“检察+网格”等工作机制为牵引,通过与政法委积极联络对接,将全旗范围内各个苏木镇及街道的网格员全部纳入到检察联络员机制运行中,发挥优势作用。
强化办案风险研判,“检格+网格”助推社会治理
坚持“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结合司法办案,主动增强风险隐患预见性、敏感度、紧迫感,以基层苏木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分配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组成的团队包联,“定员定岗”负责与乡镇进行常态化联系,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检察联络员工作,将检察官联络机制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建立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流转、反馈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检察人员常态化下沉网格,发挥基层网格员熟悉一线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和分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着力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检格+网格”检务公开制度,将检察机关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依法保证司法办案公正性。
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检格+网格”回应群众期待
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民生检察”的重要内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运用法律咨询、争取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起诉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起诉提供帮助。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通过社区网格员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及家庭、监护状况,积极对其开展心理干预、身体治疗、就学帮困等综合救助;结合案件办理,对因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者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建议、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和提起人身、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等。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按照“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深入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尽快解决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深化公益保护职能,“检格+网格”维护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网格”协作机制是公益诉讼检察与网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也是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益尝试,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我院创新“公益诉讼+网格”平台建设,依托全旗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管理系统,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研判、举报途径。通过聘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志愿者、基层妇联主席、残疾人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优势,发挥好公益损害线索“情报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智囊团”、公益诉讼案件评估“监督员”作用,共同擦亮达拉特检察“益护几字湾”特色品牌。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持续紧盯生态保护、国有资产等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积极拓展公共安全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加大对民生民利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全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益心为公”,绘就公益保护“同心圆”】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4月27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保护志愿者聘任仪式暨首次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高昌区妇联、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局、团区委、文旅局及吐鲁番市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志愿者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军同志为受聘的26名公益保护志愿者颁发聘书并致辞,对公益保护志愿者给予检察工作和公益事业的支持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向与会志愿者介绍了高昌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结合办理的文物保护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向志愿者们讲解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概念及意义。张军书记强调,高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最高检对平台运行的要求,做好平台工作,联系好、服务好、引导好各位志愿者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各位志愿者们要充分利用平台,增强线上线下双向沟通,当好公益诉讼的“信息员”、“宣传员”、“咨询员”和“监督员”,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一同观看了《益心为公•天下为公》宣传视频;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指导与会志愿者完成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注册工作,并讲解了平台操作流程。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的深度融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全体公益保护志愿者同心同向,在公益保护道路上携手前行,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向全社会传递公益保护理念,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营造共同参与保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4月27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保护志愿者聘任仪式暨首次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高昌区妇联、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局、团区委、文旅局及吐鲁番市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志愿者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军同志为受聘的26名公益保护志愿者颁发聘书并致辞,对公益保护志愿者给予检察工作和公益事业的支持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向与会志愿者介绍了高昌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结合办理的文物保护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向志愿者们讲解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概念及意义。张军书记强调,高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最高检对平台运行的要求,做好平台工作,联系好、服务好、引导好各位志愿者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各位志愿者们要充分利用平台,增强线上线下双向沟通,当好公益诉讼的“信息员”、“宣传员”、“咨询员”和“监督员”,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一同观看了《益心为公•天下为公》宣传视频;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指导与会志愿者完成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注册工作,并讲解了平台操作流程。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的深度融合,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全体公益保护志愿者同心同向,在公益保护道路上携手前行,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向全社会传递公益保护理念,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营造共同参与保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检察院调研指导凤阳县检察院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
3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巡视办)副主任朱富强、一级主任科员许广为等一行到凤阳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树兵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在听取凤阳县检察院张杏喜检察长关于该院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运行现状的汇报后,朱富强对该院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和认可,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强化填报质量,促进干警“要我填”向“我要填”意识转变、填报数量向填报质量转变,推进案件核查由广度向深度的转变。二要在案件评查、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协同发力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线索移送等流程的监控预警机制和协同监督机制,推动案件监督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三要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履行,持续提升检务督察能力、水平和质量,强化司法办案内、外部监督,让检察权更加规范公正透明运行。
邓树兵指出,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是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有力保证。凤阳县检察院要持续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要求,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促进干警“守规矩、按程序”意识,继续做好日常检务督察工作,加强违规办案问责倒查力度,不断提升内外部监督质效,以更高质量的监督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张杏喜检察长表示,将更加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好检务督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切实维护队伍纯洁、司法廉洁,助推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3月16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巡视办)副主任朱富强、一级主任科员许广为等一行到凤阳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树兵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在听取凤阳县检察院张杏喜检察长关于该院检察权监督制约工作运行现状的汇报后,朱富强对该院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和认可,同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强化填报质量,促进干警“要我填”向“我要填”意识转变、填报数量向填报质量转变,推进案件核查由广度向深度的转变。二要在案件评查、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协同发力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线索移送等流程的监控预警机制和协同监督机制,推动案件监督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三要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履行,持续提升检务督察能力、水平和质量,强化司法办案内、外部监督,让检察权更加规范公正透明运行。
邓树兵指出,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是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有力保证。凤阳县检察院要持续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要求,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促进干警“守规矩、按程序”意识,继续做好日常检务督察工作,加强违规办案问责倒查力度,不断提升内外部监督质效,以更高质量的监督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张杏喜检察长表示,将更加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好检务督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切实维护队伍纯洁、司法廉洁,助推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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