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首批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提出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将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并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即可看病买药。
在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国家医保局将取消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
同时,国家医保局要求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具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窗通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进高频服务事项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提高网办率;开通多种渠道满足群众医保信息查询需要;参保人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场所要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参保人查询个人缴费、账户余额等群众关注的医保信息;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人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在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国家医保局将取消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
同时,国家医保局要求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具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此外,国家医保局将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窗通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进高频服务事项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提高网办率;开通多种渠道满足群众医保信息查询需要;参保人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场所要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参保人查询个人缴费、账户余额等群众关注的医保信息;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人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麦收13号结束,比往年还提前了2天。
播种在16号基本结束,几乎都中在15号高产期。
今年打的是持久战,我写的工作小结也发布了。
三周多没休息过了,周末看来依然不能休息。
因为儿子的生地会考马上来临,他口中轻轻松松地有手就行的考试,其实还差得很远。
他总活在虚幻里,总觉得好运会在考试那刻宠幸他。且之前无数次考试考砸了都是不算数的。不知道该为无知者无畏点赞,还是该为莫名其妙的自信叫好。
全家只有我一个人在着急,所有人的不关我事的态度让儿子也觉得我最事儿。
先生能逃就逃,越远越好。我相信,一旦考得不理想,他是最沮丧生气的。可此刻,他问我“有没有快递要我去取”。还把我拉到一边,说要说个悄悄话……
真想飞起一脚把这世界踢翻!
#日常# 1297
播种在16号基本结束,几乎都中在15号高产期。
今年打的是持久战,我写的工作小结也发布了。
三周多没休息过了,周末看来依然不能休息。
因为儿子的生地会考马上来临,他口中轻轻松松地有手就行的考试,其实还差得很远。
他总活在虚幻里,总觉得好运会在考试那刻宠幸他。且之前无数次考试考砸了都是不算数的。不知道该为无知者无畏点赞,还是该为莫名其妙的自信叫好。
全家只有我一个人在着急,所有人的不关我事的态度让儿子也觉得我最事儿。
先生能逃就逃,越远越好。我相信,一旦考得不理想,他是最沮丧生气的。可此刻,他问我“有没有快递要我去取”。还把我拉到一边,说要说个悄悄话……
真想飞起一脚把这世界踢翻!
#日常# 1297
#女子被情人以私密照要挟敲诈12万#【婚外情人以私密照要挟,女子1年内被敲诈34次12万余元】已婚女子林某在外务工时认识了男子李某,随后两人交往。但李某此后用林某的隐私照片威胁,林某一年内遭到34次敲诈勒索,先后转账12.6万余元。
6月13日,由湖北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敲诈勒索案,经法院审理后宣判,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林某与其老公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在同一个工地工作的李某,两人交换联系方式后就一直保持联络。2017年,林某在武汉工作,与李某走到一起,开始了长期的频繁往来,李某趁机拍摄了林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
“我有你的私密照片,不想被你老公知道就转我500元!”2018年10月,李某因没有工作手上又缺钱,便将林某的私密照片发给林某,并出言威胁,害怕的林某只能依言照做。随后,林某立即删除李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并与李某断绝往来。尝到好处的李某想尽办法又联系上林某,继续利用林某的私密照片,威胁、恐吓林某向其索要钱财,称要将私密照片和视频发给林某的家人,林某被迫转钱给李某。
“此后的一年时间,李某又多次以找工作、买车、办理贷款等虚假理由向林某要钱,并到林某工作地频繁地进行骚扰,林某共计向李某转账12.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介绍。
在不断地勒索下,忍无可忍的林某最终选择报警。公安机关于2020年3月2日立案侦查,随后对李某网上追逃,但李某一直隐瞒身份潜逃在外。2023年1月,李某被抓获。到案后,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4月,该案移送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实施诈骗行为的李某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被害人林某被骗钱款尚未追回,如果简单办案,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很可能将无法挽回。为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林某沟通,了解她的损失、诉求,另一方面与李某的家属取得联系,耐心释法说理。
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工作,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由李某家属代其偿还被害人林某8万元。林某也表示自愿放弃追索剩余经济损失,并出具谅解书。
5月5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上述判决。(极目新闻)
6月13日,由湖北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敲诈勒索案,经法院审理后宣判,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林某与其老公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在同一个工地工作的李某,两人交换联系方式后就一直保持联络。2017年,林某在武汉工作,与李某走到一起,开始了长期的频繁往来,李某趁机拍摄了林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
“我有你的私密照片,不想被你老公知道就转我500元!”2018年10月,李某因没有工作手上又缺钱,便将林某的私密照片发给林某,并出言威胁,害怕的林某只能依言照做。随后,林某立即删除李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并与李某断绝往来。尝到好处的李某想尽办法又联系上林某,继续利用林某的私密照片,威胁、恐吓林某向其索要钱财,称要将私密照片和视频发给林某的家人,林某被迫转钱给李某。
“此后的一年时间,李某又多次以找工作、买车、办理贷款等虚假理由向林某要钱,并到林某工作地频繁地进行骚扰,林某共计向李某转账12.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介绍。
在不断地勒索下,忍无可忍的林某最终选择报警。公安机关于2020年3月2日立案侦查,随后对李某网上追逃,但李某一直隐瞒身份潜逃在外。2023年1月,李某被抓获。到案后,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4月,该案移送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实施诈骗行为的李某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被害人林某被骗钱款尚未追回,如果简单办案,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很可能将无法挽回。为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林某沟通,了解她的损失、诉求,另一方面与李某的家属取得联系,耐心释法说理。
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工作,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由李某家属代其偿还被害人林某8万元。林某也表示自愿放弃追索剩余经济损失,并出具谅解书。
5月5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作出上述判决。(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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