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丨“椰姐姐”微宣讲进基层】2月25日,由海口市妇联、海口市文明办主办的海口市“椰姐姐宣讲团”进基层微宣讲活动在万绿园举行,积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到妇女群众身边、走进妇女群众心里。活动中,美兰区妇联兼职副主席、海口市“椰姐姐宣讲团”成员郭丽华以“好家教成就好家风,好家风创造好人生”为切入点,将科学的家教理念、专业的育儿知识分享给家长,倡导广大家长在家庭、学校、社会各履其责、各尽其力,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教育生态。https://t.cn/A6CI20z4
【海口市“椰姐姐宣讲团”2023年进基层微宣讲活动启动】为迎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到妇女群众身边、走进妇女群众心里,2月25日,由海口市妇联、海口市文明办主办的海口市“椰姐姐宣讲团”进基层微宣讲活动在万绿园举行。整场宣讲,既有“椰姐姐宣讲团”带来的“理论大餐”,也有精彩丰富的歌唱表演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抢答,以实际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送到基层一线,让广大妇女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https://t.cn/A6CV0a1J
【#妻子负担家庭开支丈夫在外养小三# 海口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2月23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原告小美(化名)称自从与被告大壮(化名)结婚以来,家庭日常开支等费用均由小美负担,被告大壮不仅从未对家庭承担任何开支,并且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第三者和非婚生子的生活费、抚养费等,在此情况下,无法与其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海口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https://t.cn/A6CtaU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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