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为什么相信蔡徐坤,大概是因为这些吧。
#蔡徐坤[超话]##偶像的力量##蔡徐坤带给粉丝的力量感#
那时候我一时兴起想抄录作文素材,又在网上看到了好多明星语录之类的,我就找了很多,本来以为每个人抄一两句就够我用了,没想到他的我抄了八十条,后面兴致没了,不想写了,但是他这些我用了一年多。他这八十句话我经常会写在作文里一两句,有一次因为里面有几句话押对题了,语文考了全班第一。
这样可以给人带来力量的人,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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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一时兴起想抄录作文素材,又在网上看到了好多明星语录之类的,我就找了很多,本来以为每个人抄一两句就够我用了,没想到他的我抄了八十条,后面兴致没了,不想写了,但是他这些我用了一年多。他这八十句话我经常会写在作文里一两句,有一次因为里面有几句话押对题了,语文考了全班第一。
这样可以给人带来力量的人,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他呢?
#春川宙##春川宙[超话]##春川宙0701生日快乐##偶像梦幻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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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川宙生日快乐!
推小宝的第三年力!在摆烂中前行!
大图是21年的生贺,22年的在小图里,23年多了好多东西但是已经没心力摆了,而且遇到瓜团现在还扣着我蛮多纸片和铁皮,尽量以小图呈现了,请点进去食用。
今晚23:00在我QQ空间转评生贺条,抽一个人转71r,三人打送同坑谷包(半包邮,见下一条)(我精神状态良好不拒同担,愿意扩列的大人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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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川宙生日快乐!
推小宝的第三年力!在摆烂中前行!
大图是21年的生贺,22年的在小图里,23年多了好多东西但是已经没心力摆了,而且遇到瓜团现在还扣着我蛮多纸片和铁皮,尽量以小图呈现了,请点进去食用。
今晚23:00在我QQ空间转评生贺条,抽一个人转71r,三人打送同坑谷包(半包邮,见下一条)(我精神状态良好不拒同担,愿意扩列的大人们请)
讲讲王尔德吧。
感觉再不讲这个故事都要生锈了。
我来巴黎是为了完成遗愿清单上的三件大事:
1. 在铁塔脚下吹着塞纳河的晚风喝咖啡打电脑
2. 反复进入奥赛
3. 去他坟墓前献一束香水百合
虽然愿望实现的比预期要快,但我变得更快。落地巴黎的时候他已经几乎成为了我的幻灭——没错,就是她们说的那种每个女文青一生必须有一次的深夜惊醒和恍然大悟,突然发现援引为偶像的某人根本不具备把女人当人看的能力。
毕竟骗婚gay。
可我荒谬的学校居然把我扔在了拉雪兹对面的学生公寓里——好吧也没有那么对面,走路二十分钟地铁两站路。荒郊野岭的乡下只有那么一条地铁,要坐好多站才能进城换乘。我于是日复一日地盯着Père-Lachaise下面一闪一闪的黄点思考人生,终于在某个没课的午后去地铁站门口拿红玫瑰配了百合花。
我甚至在语言完全不通的情况下指导大爷把花拆了重包成我满意的样子,还挑出了衣柜里最好看的那件露背黑色连衣裙。
上一次去圣米歇尔岛穿的也是这一件,被海洋包围的死亡静谧而安详。彼时夏日还未开始,春末的海风里宛若有圣光在拥抱我的灵魂。她不在意我的身份也无所谓我用酒精抵消的焦虑与忧愁,只是平等地爱并包容着每一颗被掷入湖水生灵。
但法国人不爱众生,会把自己葬在拉雪兹的世界名流们更加希望自己是古往今来开天辟地第一人。于是一个个像开屏的孔雀一样把自己的坟墓雕得花枝招展又艳丽逼人,整个墓园简直就是纽约的华丽翻版。
当然,比开屏没人比得过他。
我第一次来,人生地不熟地绕了好久,最后斯芬克斯没看见,先见着了那个两米高的玻璃罩子,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有些人,哪怕死了一百年也还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
我时常送人花,但很少买红玫瑰。总觉得这玩意儿又俗又艳,寻常的对象、友情亦或是亲情都与之不太相称。但是在花铺前比对良久,还是觉得这支花最衬他。他当然不是朱砂痣,充其量蚊子血罢了。但如果我这辈子只会送出这样一支红玫瑰,我也必须送给他。
费劲把花束塞进玻璃之后我盯着墓碑前那块“破坏文物可以被追溯法律责任”的公示牌和其上依旧纵横交错的吻痕犹豫了五秒,最终还是掏出口红沿唇线描了一遍而后径直吻了上去。言情小说的主人公们感叹爱人嘴唇的绵软,但我亲吻的是毫无价值的玻璃,所以只能感慨自己的嘴唇真的很软。
我终于还是亲身参与了这场盛大而荒谬的罪行。
-
我的教授前两天讲到塞尚,说她的朋友调侃她那是她的老公。
“但我的意思是,谁会想嫁给这样一个无聊的人呢。”法国人不在意爱人出轨,但无聊的人无法共度一生。
“不过男人当然是死的最好啦。”她甜蜜地叫他honey,然后盖棺定论。
-
王尔德说好美国人死后爱上巴黎,但是糟糕得恰如其分的文艺逼们生前就会爱这里爱得不可自拔。
我决定不再痴迷于死亡的意象了,如果不能死的如他一般热烈,我就决定像永远不会死那样活着——不过说实话我还是觉得他的后人应该庆幸在他们拿腔拿调地高举艺术的旗帜的时候至少没有人撬了棺材板把他的头割下来端在盘子里吻。
感觉再不讲这个故事都要生锈了。
我来巴黎是为了完成遗愿清单上的三件大事:
1. 在铁塔脚下吹着塞纳河的晚风喝咖啡打电脑
2. 反复进入奥赛
3. 去他坟墓前献一束香水百合
虽然愿望实现的比预期要快,但我变得更快。落地巴黎的时候他已经几乎成为了我的幻灭——没错,就是她们说的那种每个女文青一生必须有一次的深夜惊醒和恍然大悟,突然发现援引为偶像的某人根本不具备把女人当人看的能力。
毕竟骗婚gay。
可我荒谬的学校居然把我扔在了拉雪兹对面的学生公寓里——好吧也没有那么对面,走路二十分钟地铁两站路。荒郊野岭的乡下只有那么一条地铁,要坐好多站才能进城换乘。我于是日复一日地盯着Père-Lachaise下面一闪一闪的黄点思考人生,终于在某个没课的午后去地铁站门口拿红玫瑰配了百合花。
我甚至在语言完全不通的情况下指导大爷把花拆了重包成我满意的样子,还挑出了衣柜里最好看的那件露背黑色连衣裙。
上一次去圣米歇尔岛穿的也是这一件,被海洋包围的死亡静谧而安详。彼时夏日还未开始,春末的海风里宛若有圣光在拥抱我的灵魂。她不在意我的身份也无所谓我用酒精抵消的焦虑与忧愁,只是平等地爱并包容着每一颗被掷入湖水生灵。
但法国人不爱众生,会把自己葬在拉雪兹的世界名流们更加希望自己是古往今来开天辟地第一人。于是一个个像开屏的孔雀一样把自己的坟墓雕得花枝招展又艳丽逼人,整个墓园简直就是纽约的华丽翻版。
当然,比开屏没人比得过他。
我第一次来,人生地不熟地绕了好久,最后斯芬克斯没看见,先见着了那个两米高的玻璃罩子,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有些人,哪怕死了一百年也还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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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送人花,但很少买红玫瑰。总觉得这玩意儿又俗又艳,寻常的对象、友情亦或是亲情都与之不太相称。但是在花铺前比对良久,还是觉得这支花最衬他。他当然不是朱砂痣,充其量蚊子血罢了。但如果我这辈子只会送出这样一支红玫瑰,我也必须送给他。
费劲把花束塞进玻璃之后我盯着墓碑前那块“破坏文物可以被追溯法律责任”的公示牌和其上依旧纵横交错的吻痕犹豫了五秒,最终还是掏出口红沿唇线描了一遍而后径直吻了上去。言情小说的主人公们感叹爱人嘴唇的绵软,但我亲吻的是毫无价值的玻璃,所以只能感慨自己的嘴唇真的很软。
我终于还是亲身参与了这场盛大而荒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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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教授前两天讲到塞尚,说她的朋友调侃她那是她的老公。
“但我的意思是,谁会想嫁给这样一个无聊的人呢。”法国人不在意爱人出轨,但无聊的人无法共度一生。
“不过男人当然是死的最好啦。”她甜蜜地叫他honey,然后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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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尔德说好美国人死后爱上巴黎,但是糟糕得恰如其分的文艺逼们生前就会爱这里爱得不可自拔。
我决定不再痴迷于死亡的意象了,如果不能死的如他一般热烈,我就决定像永远不会死那样活着——不过说实话我还是觉得他的后人应该庆幸在他们拿腔拿调地高举艺术的旗帜的时候至少没有人撬了棺材板把他的头割下来端在盘子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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