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任梁[超话]#当我想你的时候
心晴的时候,雨也是晴;心雨的时候,晴也是雨。就如此刻,渐渐平静的心,不再哭泣……却再次泛起了涟绮,就像樱花一样的美丽,像恒星一样永恒。今夜雨落,今夜无眠,今夜想你!但愿我能够入睡,把这份思念转成最美的梦境,只有做梦才相信你不曾远方,只有做梦才能重温你浓浓的爱意:“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份情缘,这份爱是永恒……#小美好影集# @乔任梁
心晴的时候,雨也是晴;心雨的时候,晴也是雨。就如此刻,渐渐平静的心,不再哭泣……却再次泛起了涟绮,就像樱花一样的美丽,像恒星一样永恒。今夜雨落,今夜无眠,今夜想你!但愿我能够入睡,把这份思念转成最美的梦境,只有做梦才相信你不曾远方,只有做梦才能重温你浓浓的爱意:“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份情缘,这份爱是永恒……#小美好影集# @乔任梁
但愿天堑变通途
近日,有关村民自建浮桥,收费、罚款、拆除……又刑事处罚的事件,引发舆情沸腾。事件大概: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的村边有条洮儿河,平时水浅,汛期湍急,交通困难。以往此岸去彼岸,须绕行70公里,也曾有人涉险过河,也曾有人因河溺亡。
2005-2014年,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集资自建和完善过河桥,共花费13万元。黄家人收取过桥费,至2018年桥拆除,总计52950元(判决书认定,被告方不认可)。其间,当地水利局发现,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拆除,经人提醒,先后两次缴纳了“放行款”。2017年,黄家表示缴不起“放行款”。2018年,水利局即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家拆桥。2019年,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当我在大学同学群看到相关报道时, 当即评论:“从经验判断,除了当地公检法人员的素质,一定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违纪干预。”目前看来,确实如此。窃以为,讨论法律问题毫无意义,因为这个事情原本就不应该动用法律,而是在行政管理范畴。当地人多年交通不便,以往黄家祖辈义务摆渡,其后人接力,再自筹资金建浮桥而固定桥,历时9年。
当地各级行政部门未建桥造福于民,完全应当支持村民自建,但是发现之后却征收“放行款”。更有甚者,征不到“放行款”认定是非法建桥,坚持强制拆除,不惜通途变天堑。更有恶者,拆桥之后一年,仍以有人举报为名,悍然兴讼,将一家17判刑。试问:这些建桥的农民何罪之有?甚至何过之有?!究竟谁有过?谁枉法?!试问:如果农民建桥收费不可以,那么是否凡过桥费、管理费都不应该收呢?如果凡此种种都必须无偿奉献,那么还会有人热心出钱出力吗?
尸位素餐,吃拿卡要,滥用权力,违法乱纪,激起民愤,必须严厉追查到底。至于那个恶意举报的村民,纯属恩将仇报的小人。事件曝光,各方紧张,于是当地行政部门积极性大涨,原本是远期规划,目前紧锣密鼓造桥中,欲速天堑变通途。看来舆情起了很大作用,不过说到底,这是在弥补,是自建桥好事变坏事,再坏事变好事而已。
从以往来看,这种引发舆情的事件往往存在争议,当事方各执一词,旁观各执己见,莫衷一是。非常有必要在没有争议的事实基础上厘清几个问题,以正视听。
1)自建桥与私建桥,表述有所区别,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定义自建桥更符合起因和过程。换言之,建桥这么大的事情,当地村、镇、县各级不可能不知道,而后征收“放行款”更不仅是默许,而是板上钉钉的同意。所以再说私建,就是借助误导,有意偏袒。
2)水利局因为征收“放行款”不利,即以非法建桥为由强制拆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属于滥用权力无疑。无论其事后拿出什么法规依据,都不能证明其自相矛盾前后不一的正确性。深究“放行款”乱象,有可能查出浑水摸鱼。
3)利人利己是公序良俗,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因为要求普罗大众无私奉献无异于天方夜谭。苛求一家农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得有多么头脑清奇?试问站在如此道德制高点上的各位,您和您的祖先都做到了没?建桥收费就是涉黑,有人举报,难道办案部门没有大脑?可以深究何以至此,有无其他冤屈。
4)将自建桥收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起诉、审判每个程序都有问题。不能只关注一审法官孙利,冒名顶替参加高考,目前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其他相关办案部门,也应该自查自纠,以儆效尤。至于孙利,高考虽然是自己考的,但是作为法官,其素质近乎滥竽充数。
5)同村举报人李某,因为其子曾被黄德义举报拦路收费,故而挟嫌报复。这种事情很多,至于他经常未付钱过桥,却理直气壮指责不应该收费,继而说很多人都有车,绕行70公里也无所谓,相信没有人对其人品不会鄙夷。但是,切莫将此作为这个事件的主题。
还想说,人心中也会有天堑,或大或小而已,相信头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普天之下,好人得好报,坏人遭天谴。
近日,有关村民自建浮桥,收费、罚款、拆除……又刑事处罚的事件,引发舆情沸腾。事件大概: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的村边有条洮儿河,平时水浅,汛期湍急,交通困难。以往此岸去彼岸,须绕行70公里,也曾有人涉险过河,也曾有人因河溺亡。
2005-2014年,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集资自建和完善过河桥,共花费13万元。黄家人收取过桥费,至2018年桥拆除,总计52950元(判决书认定,被告方不认可)。其间,当地水利局发现,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拆除,经人提醒,先后两次缴纳了“放行款”。2017年,黄家表示缴不起“放行款”。2018年,水利局即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家拆桥。2019年,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当我在大学同学群看到相关报道时, 当即评论:“从经验判断,除了当地公检法人员的素质,一定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违纪干预。”目前看来,确实如此。窃以为,讨论法律问题毫无意义,因为这个事情原本就不应该动用法律,而是在行政管理范畴。当地人多年交通不便,以往黄家祖辈义务摆渡,其后人接力,再自筹资金建浮桥而固定桥,历时9年。
当地各级行政部门未建桥造福于民,完全应当支持村民自建,但是发现之后却征收“放行款”。更有甚者,征不到“放行款”认定是非法建桥,坚持强制拆除,不惜通途变天堑。更有恶者,拆桥之后一年,仍以有人举报为名,悍然兴讼,将一家17判刑。试问:这些建桥的农民何罪之有?甚至何过之有?!究竟谁有过?谁枉法?!试问:如果农民建桥收费不可以,那么是否凡过桥费、管理费都不应该收呢?如果凡此种种都必须无偿奉献,那么还会有人热心出钱出力吗?
尸位素餐,吃拿卡要,滥用权力,违法乱纪,激起民愤,必须严厉追查到底。至于那个恶意举报的村民,纯属恩将仇报的小人。事件曝光,各方紧张,于是当地行政部门积极性大涨,原本是远期规划,目前紧锣密鼓造桥中,欲速天堑变通途。看来舆情起了很大作用,不过说到底,这是在弥补,是自建桥好事变坏事,再坏事变好事而已。
从以往来看,这种引发舆情的事件往往存在争议,当事方各执一词,旁观各执己见,莫衷一是。非常有必要在没有争议的事实基础上厘清几个问题,以正视听。
1)自建桥与私建桥,表述有所区别,但是在这个事件中,定义自建桥更符合起因和过程。换言之,建桥这么大的事情,当地村、镇、县各级不可能不知道,而后征收“放行款”更不仅是默许,而是板上钉钉的同意。所以再说私建,就是借助误导,有意偏袒。
2)水利局因为征收“放行款”不利,即以非法建桥为由强制拆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属于滥用权力无疑。无论其事后拿出什么法规依据,都不能证明其自相矛盾前后不一的正确性。深究“放行款”乱象,有可能查出浑水摸鱼。
3)利人利己是公序良俗,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因为要求普罗大众无私奉献无异于天方夜谭。苛求一家农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得有多么头脑清奇?试问站在如此道德制高点上的各位,您和您的祖先都做到了没?建桥收费就是涉黑,有人举报,难道办案部门没有大脑?可以深究何以至此,有无其他冤屈。
4)将自建桥收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起诉、审判每个程序都有问题。不能只关注一审法官孙利,冒名顶替参加高考,目前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其他相关办案部门,也应该自查自纠,以儆效尤。至于孙利,高考虽然是自己考的,但是作为法官,其素质近乎滥竽充数。
5)同村举报人李某,因为其子曾被黄德义举报拦路收费,故而挟嫌报复。这种事情很多,至于他经常未付钱过桥,却理直气壮指责不应该收费,继而说很多人都有车,绕行70公里也无所谓,相信没有人对其人品不会鄙夷。但是,切莫将此作为这个事件的主题。
还想说,人心中也会有天堑,或大或小而已,相信头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普天之下,好人得好报,坏人遭天谴。
回想这么多年,我们从朋友慢慢发展成恋人,慢慢互相了解对方的喜好,一点点的侵入对方的生活,身边的家人朋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互相都陪着对方经历了许多,也互相照顾了对方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分开,也以为永远不会分开。我们两个稚嫩幼稚,简单纯粹,所以属于我们的回忆是我青春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以前总觉得你很自私,但是其实我才是最自私的那个人,我总是把我认为对你好的事强行实施,也是因为我没有担当与责任感,所以才造成如今的局面。但是从以前到现在,你一直都在我的规划中,我也希望也有信心有一天能够成为你的依靠,也想给你一个家。但是好像只有我是不清醒的,没人能让谁留步,也没人会为谁停留,大家都很忙的。我这本书再怎么读也是一样的结局,你都这么觉得了,我还能做啥改变,我只是个学生,就算我愿意努力去做好,就算我们没有尝试,也能一眼看到的结局,谁还有勇气再去相信。就算最后我的存在,只是为了使你经过,我但愿你经过我之后到达一个更美好的地方。我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而是你在特殊的时间里,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感觉,也并不是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而是你的样子我都喜欢。你以前经常问我爱你什么。现在我认真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爱是接受你没被光照亮的阴暗面。一束光打下来的时候,必然会形成光亮面和阴暗面。我爱你的明媚阳光,也欣赏散落在你身上的那种“不属于你这个年纪”的老沉,说到这个,其实更多的是心疼。成长过程中为了抵御外界的伤害,结成的痂,是老沉。亮面是你的成熟懂事,暗面是你孩子般的幼稚。人人都愿意喜欢光亮的一面,我也喜欢,我也愿意接住你的破碎,既是愿意,也是本就应该。我也希望有一天你可以从心底里爱上自己,接受自己,自信起来。因为在我心里你特别好,但我不希望“觉得你好”这样的声音,一直是从外界发出来的,我希望那份力量是从你内部生长出来的,我希望你的价值感不跟任何人的喜恶挂钩。那我们说好咯,先更好地成为自己,然后再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是我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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