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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
2、做一个温暖的人。做一个爱笑的人。
3、欲使人为善,己先为善。
4、昨天再好,也走不回去,明天再难,也要抬脚继续。
5、人只有为自己同时代的人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达到自身的完善。
6、最终你相信什么就能成为什么。因为世界上最可怕的二个词,一个叫执着,一个叫认真,认真的人改变自己,执着的人改变命运。
7、施恩勿念,受恩莫忘。
8、用青春赚的钱,难赚回青春;用生命赚的钱,难买回生命;用幸福换的钱,难换回幸福;用爱换的钱,却能换来更多的爱。
#阳光信用 每日一善#
1、那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
2、做一个温暖的人。做一个爱笑的人。
3、欲使人为善,己先为善。
4、昨天再好,也走不回去,明天再难,也要抬脚继续。
5、人只有为自己同时代的人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达到自身的完善。
6、最终你相信什么就能成为什么。因为世界上最可怕的二个词,一个叫执着,一个叫认真,认真的人改变自己,执着的人改变命运。
7、施恩勿念,受恩莫忘。
8、用青春赚的钱,难赚回青春;用生命赚的钱,难买回生命;用幸福换的钱,难换回幸福;用爱换的钱,却能换来更多的爱。
#阳光信用 每日一善#
#cd26# 发一个cd26的repo,特别特别开心
cd出摊其实是挺仓促的决定,cp29回来在飞机上遇到了一个同样从cp赶回来的姐妹,在她的安利下才有了这个打算。但头一次出摊做制品,什么也不懂,特别特别感谢摊主群各位大人的鼓励,如果没有大家可能也没有小风扇立牌的诞生…
在准备阶段一直担心自己的制品不够完善,摊位没有人光顾,但…
…对不起我制品做少了(沉痛)
day1玻珠以为自己摊位不会有啥人,不想面对30多度的高温,穿完cos服化好妆就躲在妆娘酒店蹭空调(
直到先到摊位上的亲友疯狂发消息玻珠才意识到好像人…有那么…亿点点…多…
但是为时已晚,玻珠被堵路上了
感谢和我一起看摊的亲友…在摊位上帮我撑起了一片天(目移)
然后就看见了屁屁!屁屁真的特别可爱!看到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投喂的中也小饼干是我那天中午的救星,很美味[泪]…来光顾了我的小破摊好多次,特别感谢…
鱼咪真的好好看,是比照片里还要好看的好看…
摊位上的明信片制品也特别美丽
特别感谢疏黎妈咪帮我拿来印章,没想到滑铲真的赶上了!但不幸的是,day1小宰印章就逃跑了…(望天)
day2玻珠第一个到摊位,然后绝望地发现笨蛋玻珠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还没睡醒脑子一片浆糊,突出的就是一个手忙脚乱…感谢各位来买东西的大人的包容…
突然就理解day1亲友了,感到有那么一丝丝的愧疚…(尬笑)
好消息,day2找到出逃的小宰印章了,鼓掌!
隔壁摊位的初五和墨染江山老师特别好!她们家小粒粒真的很可爱…
夏蝶老师的无料很美丽…是那种无法言说的貌美
那个温感卡…鱼粥老师的温感卡构思真的太巧妙了,我爱温感卡…
水谷老师和一口老师也特别貌美,收到了明信片无料,我好爱
想和所有老师贴贴,但太怂了,这个目标最终胎死腹中()
收到了好多好多无料,都是那种会让人感叹这么貌美居然是我可以得到的吗,一回家就把它们小心存放起来了。真的特别开心…
cd出摊其实是挺仓促的决定,cp29回来在飞机上遇到了一个同样从cp赶回来的姐妹,在她的安利下才有了这个打算。但头一次出摊做制品,什么也不懂,特别特别感谢摊主群各位大人的鼓励,如果没有大家可能也没有小风扇立牌的诞生…
在准备阶段一直担心自己的制品不够完善,摊位没有人光顾,但…
…对不起我制品做少了(沉痛)
day1玻珠以为自己摊位不会有啥人,不想面对30多度的高温,穿完cos服化好妆就躲在妆娘酒店蹭空调(
直到先到摊位上的亲友疯狂发消息玻珠才意识到好像人…有那么…亿点点…多…
但是为时已晚,玻珠被堵路上了
感谢和我一起看摊的亲友…在摊位上帮我撑起了一片天(目移)
然后就看见了屁屁!屁屁真的特别可爱!看到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投喂的中也小饼干是我那天中午的救星,很美味[泪]…来光顾了我的小破摊好多次,特别感谢…
鱼咪真的好好看,是比照片里还要好看的好看…
摊位上的明信片制品也特别美丽
特别感谢疏黎妈咪帮我拿来印章,没想到滑铲真的赶上了!但不幸的是,day1小宰印章就逃跑了…(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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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就理解day1亲友了,感到有那么一丝丝的愧疚…(尬笑)
好消息,day2找到出逃的小宰印章了,鼓掌!
隔壁摊位的初五和墨染江山老师特别好!她们家小粒粒真的很可爱…
夏蝶老师的无料很美丽…是那种无法言说的貌美
那个温感卡…鱼粥老师的温感卡构思真的太巧妙了,我爱温感卡…
水谷老师和一口老师也特别貌美,收到了明信片无料,我好爱
想和所有老师贴贴,但太怂了,这个目标最终胎死腹中()
收到了好多好多无料,都是那种会让人感叹这么貌美居然是我可以得到的吗,一回家就把它们小心存放起来了。真的特别开心…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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