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不负青山绿水】
“在绿荫环抱下,一条千年古渠静静地流淌……秦渠边的环境又变整洁了,我们的心也随之敞亮了。”近日,走进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秦渠边上,一幅生态保护壮美画卷徐徐展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回访。
秦渠,这条古老灌渠,不仅关系着当地村民的生活、生产,也关系着宁夏引黄古灌区的保护和黄河文化根脉的守护。
2021年3月,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流经辖区的秦渠、汉渠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周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渠道、古渠渠道被填堵等问题。该院随即与秦汉渠管理处沟通联系,通过诉前磋商、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渠道内垃圾2481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12平方米,并带动渠道上游青铜峡段、下游灵武段同步开展治理工作,让各段受损古渠渠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为加强对引黄古灌渠的全线保护,2022年11月,利通区检察院与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引黄古灌渠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
“秦渠、汉渠建成年代久远,渠体及周边设施相对脆弱,只有持续跟进监督,才能对古渠形成长久保护。”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说。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渠活动9次,发现问题25个,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座谈会等方式,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前些天热,村里就飘着一股臭味,我们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大变样了!”近日,在利通区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村民们正一边悠闲地纳凉,一边向前来回访的检检察官说变化。
今年3月份,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线索,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有一个垃圾场,占地面积七八亩左右,堆放着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修剪下来的树枝等,现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周边的居民,进行大量分析研判后以行政公益诉讼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实地查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5月份,该院向利通区古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
一份检察建议书,“铲走”400余吨垃圾。利通区古城镇河湖长班联合综合执法队落实,监督新华桥村对检察建议涉及的事项进行办理,通过一周时间清理整顿动用人工35人次、机械21台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始终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绿水青山的有力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年来,该院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43件,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解决,发出检察建议110件,磋商3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的行政机关整治黄河沟道存在的“四乱”问题50余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实行重要部署及时沟通、重点事项联合推进、重大疑难问题共商办理。开展“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本报记者 邹昆仑 周也 广辉)
“在绿荫环抱下,一条千年古渠静静地流淌……秦渠边的环境又变整洁了,我们的心也随之敞亮了。”近日,走进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秦渠边上,一幅生态保护壮美画卷徐徐展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回访。
秦渠,这条古老灌渠,不仅关系着当地村民的生活、生产,也关系着宁夏引黄古灌区的保护和黄河文化根脉的守护。
2021年3月,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流经辖区的秦渠、汉渠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周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渠道、古渠渠道被填堵等问题。该院随即与秦汉渠管理处沟通联系,通过诉前磋商、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渠道内垃圾2481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12平方米,并带动渠道上游青铜峡段、下游灵武段同步开展治理工作,让各段受损古渠渠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为加强对引黄古灌渠的全线保护,2022年11月,利通区检察院与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引黄古灌渠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
“秦渠、汉渠建成年代久远,渠体及周边设施相对脆弱,只有持续跟进监督,才能对古渠形成长久保护。”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说。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渠活动9次,发现问题25个,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座谈会等方式,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前些天热,村里就飘着一股臭味,我们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大变样了!”近日,在利通区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村民们正一边悠闲地纳凉,一边向前来回访的检检察官说变化。
今年3月份,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线索,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有一个垃圾场,占地面积七八亩左右,堆放着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修剪下来的树枝等,现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周边的居民,进行大量分析研判后以行政公益诉讼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实地查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5月份,该院向利通区古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
一份检察建议书,“铲走”400余吨垃圾。利通区古城镇河湖长班联合综合执法队落实,监督新华桥村对检察建议涉及的事项进行办理,通过一周时间清理整顿动用人工35人次、机械21台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始终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绿水青山的有力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年来,该院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43件,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解决,发出检察建议110件,磋商3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的行政机关整治黄河沟道存在的“四乱”问题50余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实行重要部署及时沟通、重点事项联合推进、重大疑难问题共商办理。开展“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本报记者 邹昆仑 周也 广辉)
【匠心 诚心 热心 西夏区法院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8月28日14时40分,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老肖调解工作室里,热闹一如往常,不同的是,特邀调解员肖青山是受西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此前法院化解的1100件交房纠纷涉案企业和群众进行回访。“感谢法院的为民初衷,要不是法院和调解员耐心又细致地从中斡旋调解,我们企业很难从上千件系列诉讼案件中抽身。”涉案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事情要从今年2月上旬说起,西夏区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在诉讼过程中,办案法官田丽丽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3次调解,但因涉案人数多、双方分歧大,均未调解成功,案件进入庭审环节。
在开庭审理及庭后质证环节,了解到该案涉及逾期交房业主1100余户,办案法官田丽丽慎之又慎。经过沟通,田丽丽了解到大部分业主有调解的意愿,同时还有部分业主提出以逾期交房违约金抵顶物业费等建议,有助于双方化解纠纷。
随后,田丽丽与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王建文组成“师徒二人组”,一方面对涉案群众从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讲故事、拉家常,从案件事实、成本分析、法律规定以及类案判决的法理角度以案释法;一方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说明企业诚信经营、打造品牌、维护声誉的重要性,邀请西夏区物业办主任参与调解,阐明和谐小区的共建共治共享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好似医术高明的大夫,王建文、田丽丽分门别类地“对症下药”,收到了“药到病除”的效果,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分歧从愤怒无序的争吵渐渐回归到理性平等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依法破解“停缓建”僵局、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债务“瘦身”、深化司法保护机制……企业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的努力方向。一直以来,西夏区法院内挖潜力,巧借外力,将各项司法举措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高站位惠企,高质效解纷,高标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院多次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在管理上下功夫,优化案件管理流程,完善审判业绩评价机制,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个案件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我们是案涉厂房的实际承租人,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我们难以承受。”日前,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某公司厂区进行强制执行,对案涉厂房及办公场所依法进行腾退,案外人突然出来表示其从被执行人处租赁了部分厂房,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这可让执行法官犯了难,一边是生效判决的执行申请,一边是承租公司的生产经营,强制腾退必然会使厂房实际使用人的生产经营停滞。释法说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强调无论谁占用厂区,均是无权占有,并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按原计划开展执行工作,查封、腾退了20余间办公室及一处大型厂房,封存了案涉大型设备。
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厂房实际使用人,促成实际使用人和破产管理人均同意签订厂房和部分办公室的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更需要执法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此案的执行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破产企业及其他涉案方的利益,以强制腾退方式促使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签订合同,提高了破产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助力破产资产价值最大化,也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西夏区法院院长辛建国说。
本报记者 邹昆仑 周也 广辉
8月28日14时40分,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老肖调解工作室里,热闹一如往常,不同的是,特邀调解员肖青山是受西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此前法院化解的1100件交房纠纷涉案企业和群众进行回访。“感谢法院的为民初衷,要不是法院和调解员耐心又细致地从中斡旋调解,我们企业很难从上千件系列诉讼案件中抽身。”涉案房地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事情要从今年2月上旬说起,西夏区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在诉讼过程中,办案法官田丽丽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3次调解,但因涉案人数多、双方分歧大,均未调解成功,案件进入庭审环节。
在开庭审理及庭后质证环节,了解到该案涉及逾期交房业主1100余户,办案法官田丽丽慎之又慎。经过沟通,田丽丽了解到大部分业主有调解的意愿,同时还有部分业主提出以逾期交房违约金抵顶物业费等建议,有助于双方化解纠纷。
随后,田丽丽与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王建文组成“师徒二人组”,一方面对涉案群众从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讲故事、拉家常,从案件事实、成本分析、法律规定以及类案判决的法理角度以案释法;一方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说明企业诚信经营、打造品牌、维护声誉的重要性,邀请西夏区物业办主任参与调解,阐明和谐小区的共建共治共享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好似医术高明的大夫,王建文、田丽丽分门别类地“对症下药”,收到了“药到病除”的效果,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分歧从愤怒无序的争吵渐渐回归到理性平等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依法破解“停缓建”僵局、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债务“瘦身”、深化司法保护机制……企业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的努力方向。一直以来,西夏区法院内挖潜力,巧借外力,将各项司法举措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高站位惠企,高质效解纷,高标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院多次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在管理上下功夫,优化案件管理流程,完善审判业绩评价机制,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个案件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我们是案涉厂房的实际承租人,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我们难以承受。”日前,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某公司厂区进行强制执行,对案涉厂房及办公场所依法进行腾退,案外人突然出来表示其从被执行人处租赁了部分厂房,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这可让执行法官犯了难,一边是生效判决的执行申请,一边是承租公司的生产经营,强制腾退必然会使厂房实际使用人的生产经营停滞。释法说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强调无论谁占用厂区,均是无权占有,并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按原计划开展执行工作,查封、腾退了20余间办公室及一处大型厂房,封存了案涉大型设备。
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厂房实际使用人,促成实际使用人和破产管理人均同意签订厂房和部分办公室的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更需要执法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此案的执行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破产企业及其他涉案方的利益,以强制腾退方式促使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签订合同,提高了破产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助力破产资产价值最大化,也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西夏区法院院长辛建国说。
本报记者 邹昆仑 周也 广辉
#全国法治媒体宁夏采访行#【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不负青山绿水】“在绿荫环抱下,一条千年古渠静静地流淌……秦渠边的环境又变整洁了,我们的心也随之敞亮了。”近日,走进吴忠市利通区秦渠边上,一幅生态保护壮美画卷徐徐展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回访。
秦渠,这条古老灌渠,不仅关系着当地村民的生活、生产,也关系着宁夏引黄古灌区的保护和黄河文化根脉的守护。
2021年3月,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流经辖区的秦渠、汉渠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周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渠道、古渠渠道被填堵等问题。该院随即与秦汉渠管理处沟通联系,通过诉前磋商、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渠道内垃圾2481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12平方米,并带动渠道上游青铜峡段、下游灵武段同步开展治理工作,让各段受损古渠渠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为加强对引黄古灌渠的全线保护,2022年11月,利通区检察院与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引黄古灌渠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
“秦渠、汉渠建成年代久远,渠体及周边设施相对脆弱,只有持续跟进监督,才能对古渠形成长久保护。”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说。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渠活动9次,发现问题25个,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座谈会等方式,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前些天热,村里就飘着一股臭味,我们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大变样了!”近日,在利通区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村民们正一边悠闲地纳凉,一边向前来回访的检检察官说变化。
今年3月份,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线索,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有一个垃圾场,占地面积七八亩左右,堆放着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修剪下来的树枝等,现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周边的居民,进行大量分析研判后以行政公益诉讼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实地查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5月份,该院向利通区古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
一份检察建议书,“铲走”400余吨垃圾。利通区古城镇河湖长班联合综合执法队落实,监督新华桥村对检察建议涉及的事项进行办理,通过一周时间清理整顿动用人工35人次、机械21台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始终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绿水青山的有力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年来,该院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43件,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解决,发出检察建议110件,磋商3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的行政机关整治黄河沟道存在的“四乱”问题50余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实行重要部署及时沟通、重点事项联合推进、重大疑难问题共商办理。开展“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本报记者 杨秀丽)
秦渠,这条古老灌渠,不仅关系着当地村民的生活、生产,也关系着宁夏引黄古灌区的保护和黄河文化根脉的守护。
2021年3月,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流经辖区的秦渠、汉渠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周边环境污染、非法占用渠道、古渠渠道被填堵等问题。该院随即与秦汉渠管理处沟通联系,通过诉前磋商、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渠道内垃圾2481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12平方米,并带动渠道上游青铜峡段、下游灵武段同步开展治理工作,让各段受损古渠渠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为加强对引黄古灌渠的全线保护,2022年11月,利通区检察院与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引黄古灌渠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
“秦渠、汉渠建成年代久远,渠体及周边设施相对脆弱,只有持续跟进监督,才能对古渠形成长久保护。”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说。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渠活动9次,发现问题25个,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座谈会等方式,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前些天热,村里就飘着一股臭味,我们根本不敢出门,现在大变样了!”近日,在利通区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村民们正一边悠闲地纳凉,一边向前来回访的检检察官说变化。
今年3月份,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线索,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有一个垃圾场,占地面积七八亩左右,堆放着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修剪下来的树枝等,现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周边的居民,进行大量分析研判后以行政公益诉讼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实地查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5月份,该院向利通区古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
一份检察建议书,“铲走”400余吨垃圾。利通区古城镇河湖长班联合综合执法队落实,监督新华桥村对检察建议涉及的事项进行办理,通过一周时间清理整顿动用人工35人次、机械21台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始终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绿水青山的有力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5年来,该院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43件,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解决,发出检察建议110件,磋商33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的行政机关整治黄河沟道存在的“四乱”问题50余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实行重要部署及时沟通、重点事项联合推进、重大疑难问题共商办理。开展“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本报记者 杨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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