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a播客笔记#油尖旺這期和封神幕後攝影師的對談,不少意思的細節。
作爲一個擁有許多特效大場面的電影,《封神》如何實現從文本劇本到影視化,拍攝流程大概是什麽樣的?
最早的流程就是有了劇本之後,攝影王昱老師和導演一起做分鏡頭畫面,給專門的previous「預覽」部門,把所有的分鏡草稿做成動態畫面;預覽過程會邀請所有的美術部門,包括特效來參與,共同去看一個鏡頭的實現需要哪些内容。
比如大家印象都很深刻的嬰兒雷震子,其實是由物理特效完成的——先製作一個機械的雷震子娃娃小人,實拍完成之後再由特效細化其中的皮膚紋理、眼睛睜開的程度等等,拆分工序,刪減,最後再去實現。
前期有了如此細緻的拆分和預演,動態預覽和最後的呈現就會儘可能地相似。而且顏老師也有分享,他作爲攝影,看到的「大部分畫面和動態預覽的設計是非常一致的」,最終執行起來的誤差很小,這樣的指哪打哪是邁向工業化生產的重要一步。
顏老師對於「封神」劇組拍攝和其他劇組體感一個最大的區別:
【划重點!】在有一個良好的秩序和流程的保證下,創作會變得非常輕鬆,相對愉快。
用制度和流程來保證每個人在其中做好自己的那部分,也保證每一個工種都在合適的位置,你的工作是相對穩定的,不是無限消耗的,不會讓你分神去解決額外產生的籌備問題 (常見地幫其他部門擦屁股解決意外事件)。
與我的想象不一樣,這麽大的項目,從顏老師眼中感受到的劇組生活竟然是穩定的、有條不紊的,非常良性。
這一點上執行製片人孙晔就很牛逼,看了其他文章,他會每天製作詳盡通告表,讓每個人都能清楚瞭解到對應的工作内容。
視覺奇觀絕對是驅動觀衆們走進電影院的很大動力,甚至顏老師說是「唯一」動力(在家設備再好、片源再清晰也很難替代影院體驗)。現在電影需要和市場搶奪年輕觀衆的注意力,但除了奇觀,大家還是需要去欣賞貼近那些故事,從故事裏汲取能量,來支撐自己的生活。抛開宏大特效,更加吸引我們的也是電影裏的人物的真摯情感;電影的本質是回到表演和感情的部分,真正去講好一個故事,萬變不離其宗。
「電影是一群人生產創造放映出來的東西,也希望大家一群人去看,共鳴地創作、共鳴地觀賞」。
(總之聽完更喜歡封神了 加入催更第二部大軍
作爲一個擁有許多特效大場面的電影,《封神》如何實現從文本劇本到影視化,拍攝流程大概是什麽樣的?
最早的流程就是有了劇本之後,攝影王昱老師和導演一起做分鏡頭畫面,給專門的previous「預覽」部門,把所有的分鏡草稿做成動態畫面;預覽過程會邀請所有的美術部門,包括特效來參與,共同去看一個鏡頭的實現需要哪些内容。
比如大家印象都很深刻的嬰兒雷震子,其實是由物理特效完成的——先製作一個機械的雷震子娃娃小人,實拍完成之後再由特效細化其中的皮膚紋理、眼睛睜開的程度等等,拆分工序,刪減,最後再去實現。
前期有了如此細緻的拆分和預演,動態預覽和最後的呈現就會儘可能地相似。而且顏老師也有分享,他作爲攝影,看到的「大部分畫面和動態預覽的設計是非常一致的」,最終執行起來的誤差很小,這樣的指哪打哪是邁向工業化生產的重要一步。
顏老師對於「封神」劇組拍攝和其他劇組體感一個最大的區別:
【划重點!】在有一個良好的秩序和流程的保證下,創作會變得非常輕鬆,相對愉快。
用制度和流程來保證每個人在其中做好自己的那部分,也保證每一個工種都在合適的位置,你的工作是相對穩定的,不是無限消耗的,不會讓你分神去解決額外產生的籌備問題 (常見地幫其他部門擦屁股解決意外事件)。
與我的想象不一樣,這麽大的項目,從顏老師眼中感受到的劇組生活竟然是穩定的、有條不紊的,非常良性。
這一點上執行製片人孙晔就很牛逼,看了其他文章,他會每天製作詳盡通告表,讓每個人都能清楚瞭解到對應的工作内容。
視覺奇觀絕對是驅動觀衆們走進電影院的很大動力,甚至顏老師說是「唯一」動力(在家設備再好、片源再清晰也很難替代影院體驗)。現在電影需要和市場搶奪年輕觀衆的注意力,但除了奇觀,大家還是需要去欣賞貼近那些故事,從故事裏汲取能量,來支撐自己的生活。抛開宏大特效,更加吸引我們的也是電影裏的人物的真摯情感;電影的本質是回到表演和感情的部分,真正去講好一個故事,萬變不離其宗。
「電影是一群人生產創造放映出來的東西,也希望大家一群人去看,共鳴地創作、共鳴地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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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分享# 一本书一个世界 好书分享第01本《在路上》
《在路上》是很想分享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在1951年写成,于1957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主要讲述了1947年至1951年间,作者和他的朋友三次横跨美国,一次南下墨西哥之后,以充沛的情感和不多加修饰一气呵成的书写方式如实记录旅途和生活见闻。书中记录的生活方式有不少是廉价公寓、音乐与酒吧、搭便车、彻夜的晃荡、各种聚会以及到处“搞关系”,整体弥漫出放浪不羁又颓废的感觉。因此,凯鲁亚克这部作品定义了美国二战后颓废的一代,但是这本书也引领了美国牛仔裤、浓缩咖啡和搭便车风潮,书中的一些价值观在美国当今主流文化中依然是存在的。
抛开书中颓废的内容不谈,我更在意的是“在路上”本身。书中作者有四段“在路上”的旅程,我最喜欢第一段:作者独自从纽约到丹佛去寻找朋友狄恩的旅程。纽约地处美国东北的纽约州,丹佛地处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从纽约到丹佛距离大约2860多公里。去程中,作者只揣了50美元,除了花钱坐了4次大巴,其余路途靠搭了21次便车,是妥妥的说走就走的穷游。路上搭了这么多的便车,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他给别人讲了很多故事,也听到、看到、遇见了好多好多事情,每一天都是很新鲜的经历。作者到达了丹佛,找到了狄恩以及其他的朋友,在那里混了一段时间,然后他离开丹佛去了旧金山,为了生计在朋友雷米的介绍下去兵营当了一个保安,并自称为特别条子。在值晚班的时候,本来是去挨家挨户敲门制止兵营里的大叫大嚷,结果在每一户那里都喝了酒,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的大醉,天亮后还把美国国旗倒着升上旗杆。在旧金山不靠谱的日子到头后,他离开了旧金山,在去往洛杉矶的路上,遇见了相处之后喜欢的女人小莎。他随小莎回到家乡,和小莎及小莎的儿子一起住在租来的帐篷里。为了两人不饿肚子,他弯下腰忍受着手指流血和背疼,靠摘棉花每天挣差不多1.5美元的微薄收入,过了一段脚踏实地的生活。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微薄的收入再也无法支撑生活,作者让小莎带孩子回到父母家,他告别了小莎,发电报向姨妈要了50美元路费,一路辗转回到了纽约。从7月出发到10月回家,他花了3个月的时间,走了8000英里,完成了第一段旅行。
作者其后的三段路程都是与朋友狄恩及其他人一起度过的,狄恩这个作者重要的朋友酷爱飙车,也热爱找妹子,常处于过量的青春躁动中,行为举止比较神经质。书中有个人物对他是这样评价的:“你谁也不关心,只关心你自己和你那些该死的乐子……你从来没想过生活是严肃的,没想过人们想要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瞎搞。”。狄恩的加入为旅途注入了疯狂、疯狂、还是疯狂。我难以理解狄恩的疯狂,正如书中作者也评论这种疯狂的生活不会有结果。
疯狂之外,书中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作者颓丧的情绪,比如他写到“我意识到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惊奇地看着这些照片,以为他们的父母曾经过着定格在照片里的生活,安稳而有序,早晨起来骄傲地在人行道上散步,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的日子其实困苦、疯狂又暴戾,想不到我们走的其实是一条毫无意义的噩梦之路。”。感受这种颓丧与低落,不禁有些感叹: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的底色在忙于生计时更多体现为痛苦,在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中更多体现为困惑与茫然,在偶有不为生活发愁的时候也会感到无聊。人生终究是不容易的!面对如此多的不如意,“在路上”起码是一种短暂的解决方案。只要在路上,不管好的坏的,就会不断向前、向前、向前!脱离日常的禁锢给灵魂充个电,虽然旅途总有终点,但是短暂的灵魂充电也可以提升面对未来的勇气!像作者一样的穷游毕竟很难,但是或近郊或远途、或说走就走或详细规划,起码一年一次精心准备的在路上总是可以实现的。在路上的目的可以是风景,也可以是只是像作者一样去见识风土人情,去听不同的故事。
这是一本72年前关于穷游的长篇故事,全书三百多页,译成中文超过26万字,在作者丰富经历的支撑下,情节变换的目不暇接,读下来并不觉得枯燥,也足以反映美国历史上那一群人的那一段时光。是一本值得分享的书。
《在路上》是很想分享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在1951年写成,于1957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主要讲述了1947年至1951年间,作者和他的朋友三次横跨美国,一次南下墨西哥之后,以充沛的情感和不多加修饰一气呵成的书写方式如实记录旅途和生活见闻。书中记录的生活方式有不少是廉价公寓、音乐与酒吧、搭便车、彻夜的晃荡、各种聚会以及到处“搞关系”,整体弥漫出放浪不羁又颓废的感觉。因此,凯鲁亚克这部作品定义了美国二战后颓废的一代,但是这本书也引领了美国牛仔裤、浓缩咖啡和搭便车风潮,书中的一些价值观在美国当今主流文化中依然是存在的。
抛开书中颓废的内容不谈,我更在意的是“在路上”本身。书中作者有四段“在路上”的旅程,我最喜欢第一段:作者独自从纽约到丹佛去寻找朋友狄恩的旅程。纽约地处美国东北的纽约州,丹佛地处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从纽约到丹佛距离大约2860多公里。去程中,作者只揣了50美元,除了花钱坐了4次大巴,其余路途靠搭了21次便车,是妥妥的说走就走的穷游。路上搭了这么多的便车,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他给别人讲了很多故事,也听到、看到、遇见了好多好多事情,每一天都是很新鲜的经历。作者到达了丹佛,找到了狄恩以及其他的朋友,在那里混了一段时间,然后他离开丹佛去了旧金山,为了生计在朋友雷米的介绍下去兵营当了一个保安,并自称为特别条子。在值晚班的时候,本来是去挨家挨户敲门制止兵营里的大叫大嚷,结果在每一户那里都喝了酒,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的大醉,天亮后还把美国国旗倒着升上旗杆。在旧金山不靠谱的日子到头后,他离开了旧金山,在去往洛杉矶的路上,遇见了相处之后喜欢的女人小莎。他随小莎回到家乡,和小莎及小莎的儿子一起住在租来的帐篷里。为了两人不饿肚子,他弯下腰忍受着手指流血和背疼,靠摘棉花每天挣差不多1.5美元的微薄收入,过了一段脚踏实地的生活。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微薄的收入再也无法支撑生活,作者让小莎带孩子回到父母家,他告别了小莎,发电报向姨妈要了50美元路费,一路辗转回到了纽约。从7月出发到10月回家,他花了3个月的时间,走了8000英里,完成了第一段旅行。
作者其后的三段路程都是与朋友狄恩及其他人一起度过的,狄恩这个作者重要的朋友酷爱飙车,也热爱找妹子,常处于过量的青春躁动中,行为举止比较神经质。书中有个人物对他是这样评价的:“你谁也不关心,只关心你自己和你那些该死的乐子……你从来没想过生活是严肃的,没想过人们想要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瞎搞。”。狄恩的加入为旅途注入了疯狂、疯狂、还是疯狂。我难以理解狄恩的疯狂,正如书中作者也评论这种疯狂的生活不会有结果。
疯狂之外,书中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作者颓丧的情绪,比如他写到“我意识到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惊奇地看着这些照片,以为他们的父母曾经过着定格在照片里的生活,安稳而有序,早晨起来骄傲地在人行道上散步,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的日子其实困苦、疯狂又暴戾,想不到我们走的其实是一条毫无意义的噩梦之路。”。感受这种颓丧与低落,不禁有些感叹: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的底色在忙于生计时更多体现为痛苦,在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中更多体现为困惑与茫然,在偶有不为生活发愁的时候也会感到无聊。人生终究是不容易的!面对如此多的不如意,“在路上”起码是一种短暂的解决方案。只要在路上,不管好的坏的,就会不断向前、向前、向前!脱离日常的禁锢给灵魂充个电,虽然旅途总有终点,但是短暂的灵魂充电也可以提升面对未来的勇气!像作者一样的穷游毕竟很难,但是或近郊或远途、或说走就走或详细规划,起码一年一次精心准备的在路上总是可以实现的。在路上的目的可以是风景,也可以是只是像作者一样去见识风土人情,去听不同的故事。
这是一本72年前关于穷游的长篇故事,全书三百多页,译成中文超过26万字,在作者丰富经历的支撑下,情节变换的目不暇接,读下来并不觉得枯燥,也足以反映美国历史上那一群人的那一段时光。是一本值得分享的书。
这周是特别忙碌,几乎天天加班到十点的一周。昨天晚上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做了个梦。
梦里的我,收到了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同时还在做着目前的工作。梦里的我很纠结,两个都想要。抛开工作继续去上学是我这几年一直以来的梦想。但是直接放弃目前的工作,又好像不舍,最后,似乎是决定继续工作。
很简单的内容,但是又提醒了我自己,我似乎在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也似乎在寻找另外一个方向……
简单记录到这里吧,继续前行,继续奔跑~
梦里的我,收到了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同时还在做着目前的工作。梦里的我很纠结,两个都想要。抛开工作继续去上学是我这几年一直以来的梦想。但是直接放弃目前的工作,又好像不舍,最后,似乎是决定继续工作。
很简单的内容,但是又提醒了我自己,我似乎在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也似乎在寻找另外一个方向……
简单记录到这里吧,继续前行,继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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