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十小时出生女婴窒息死亡# 鉴定发现医生篡改电子病历】据法治日报 在医院待产10多个小时后,医生给黄冉(化名)进行了剖宫产,然而产下的女婴却因重度窒息而死亡。事后,黄冉认为医院延误治疗时机,同时还怀疑有医生人为篡改了电子病历,于是将医院诉至法院。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冉入住广西某市一家医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冉进入产房,但由于胎位不正引发难产,当晚8时30分许,她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
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确认,最终明确了日常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女婴死亡记录等数十项病历记录作为鉴定的主要对象。
2019年4月,鉴定人前往西南边境小城,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见证,调取了医院病历系统中患者及女婴治疗的前台和后台数据。随后返回上海,立刻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冉入住广西某市一家医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冉进入产房,但由于胎位不正引发难产,当晚8时30分许,她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
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确认,最终明确了日常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女婴死亡记录等数十项病历记录作为鉴定的主要对象。
2019年4月,鉴定人前往西南边境小城,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见证,调取了医院病历系统中患者及女婴治疗的前台和后台数据。随后返回上海,立刻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待产十小时出生女婴窒息死亡# 鉴定发现医生篡改电子病历】据法治日报 在医院待产10多个小时后,医生给黄冉(化名)进行了剖宫产,然而产下的女婴却因重度窒息而死亡。事后,黄冉认为医院延误治疗时机,同时还怀疑有医生人为篡改了电子病历,于是将医院诉至法院。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冉入住广西某市一家医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冉进入产房,但由于胎位不正引发难产,当晚8时30分许,她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
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确认,最终明确了日常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女婴死亡记录等数十项病历记录作为鉴定的主要对象。
2019年4月,鉴定人前往西南边境小城,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见证,调取了医院病历系统中患者及女婴治疗的前台和后台数据。随后返回上海,立刻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冉入住广西某市一家医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冉进入产房,但由于胎位不正引发难产,当晚8时30分许,她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
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确认,最终明确了日常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女婴死亡记录等数十项病历记录作为鉴定的主要对象。
2019年4月,鉴定人前往西南边境小城,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见证,调取了医院病历系统中患者及女婴治疗的前台和后台数据。随后返回上海,立刻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待产十小时出生女婴窒息死亡# 鉴定发现医生篡改电子病历】据法治日报 在医院待产10多个小时后,医生给黄冉(化名)进行了剖宫产,然而产下的女婴却因重度窒息而死亡。事后,黄冉认为医院延误治疗时机,同时还怀疑有医生人为篡改了电子病历,于是将医院诉至法院。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案件要追溯到2018年5月3日,怀孕40周的黄冉入住广西某市一家医院待产。次日6时10分,黄冉进入产房,但由于胎位不正引发难产,当晚8时30分许,她被送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
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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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向记者讲述了这起4年多前她经办的鉴定案件。
当年,司鉴院接到法院委托,希望对黄冉案件中所涉电子病历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电子数据工程师卢启萌和她的同事成了此案的鉴定人。
此后,鉴定人前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小城调取病历数据,揭开了电子病历被篡改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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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0时许,黄冉产下的女婴不能自主呼吸,医院对其进行了抢救。但在5月5日清晨,女婴终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黄冉说,在明知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医院延误4个小时后才采取剖宫产的措施,直接导致女婴重度窒息而不治身亡,医院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另外,10天后,黄冉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时被婉拒,最终只拿到出院记录等少部分病历。直到2018年6月28日,黄冉治疗的病历才被固定封存。
黄冉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代理律师怀疑医院提供的病历已不是原始病历,很有可能被人为篡改。
对此,医院表示,他们不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形,并声称,当天发现黄冉第二产程停滞后,医院便建议进行剖宫产结束分娩,且告知了家属。新生儿重度窒息,且较危重,该院已将相关病情与产妇家属讲明,并建议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是其家属放弃了转院治疗的机会。
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就成了此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然而,电子病历数据难以完整挖掘,挖掘后的数据繁冗琐碎,整理难度极大,目前国内有能力开展该项鉴定的机构寥寥无几。为此,法官不远千里来到位于上海的司鉴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
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经过与法官的多次沟通确认,最终明确了日常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女婴死亡记录等数十项病历记录作为鉴定的主要对象。
2019年4月,鉴定人前往西南边境小城,经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见证,调取了医院病历系统中患者及女婴治疗的前台和后台数据。随后返回上海,立刻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经检验发现,黄冉及其新生儿的35条病历记录中,创建时间晚于标题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两条,完成时间晚于创建时间且超过24小时的记录有28条,还有两条审签记录的保存时间晚于完成时间超过24小时。
据此,鉴定人虽无法确定修改内容,但根据相关证据和规范客观作出了鉴定意见。
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一审认定,医院方擅自修改电子病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家属37万余元。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篡改电子病历承担医疗赔偿全部责任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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