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穷三代?不存在!
月底回国探亲,有个问题纠结了好几天:如果只带一台相机,我应该带哪一台❓
单反?太重。卡片机?性能不够。胶片机?冲洗不便…最后考虑了一圈下来,能够同时满足我所有需求的,只落在一台机器上:徕卡 M10-R。
专业、便携、手动、精巧、漂亮,用一句话形容:最接近胶片相机的数码相机!上网查了一下价格,卧槽,果然很徕卡!裸机150万日元(7万多RMB)。
要不要买?贵是一方面,我防潮柜里的相机,早已经堆不下了。。
好吧,那就来个“断舍离”。我把目前闲置的一部分相机(大部分是胶片机),列了一张清单,一共12台,发到朋友圈,以我当时购买的原价转让,两天之内,全部出手,第三天,我就拿到了M10-R(“以物置物,以旧换新”)。
为什么这么容易转手?信任是一方面。最关键的是,我多年来的消费原则:永远只买我能买得起得最好的(最贵的)东西!买不起怎么办?忍着,不用。
这一原则,给我带来的好处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至少有三样东西,我都是免费用的:
1. 相机
2. 手表
3. 文具
例如:徕卡M3、M6、M7 …劳力士 1601、1803、5513…万宝龙60~90年代所有漂亮的钢笔…只要条件允许,你都可以随便买,3~5年后,等你用腻了,随时可以按原价150%左右的价格转手,尤其在日本,中古奢侈品市场极其成熟的国家,交易太方便了。
所以,玩儿摄影这么多年,一共花了多少钱?从来没算过,相机进进出出,30多台(手表就更多了)。在我眼里,这些都是“固定资产”。因为我永远只买同类中最好的,它们一直在涨价,我只不过是临时的保管者而已。即便个别的也会赔钱转让,但使用过程中的体验和经历,是无价的。而我一直在用“好东西”,还是免费的。
话说回来,好相机就一定能拍出好照片吗?并不能!只不过,它能让你更喜欢去拍照。而且拍的不好,你也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所谓“摄影穷三代”,在我这里不存在。
最后,还是我常说的那两句话:
东西不在多,在于精。
新的,未必是好的。
#胶片##摄影##徕卡##日本生活##日本[超话]#
月底回国探亲,有个问题纠结了好几天:如果只带一台相机,我应该带哪一台❓
单反?太重。卡片机?性能不够。胶片机?冲洗不便…最后考虑了一圈下来,能够同时满足我所有需求的,只落在一台机器上:徕卡 M10-R。
专业、便携、手动、精巧、漂亮,用一句话形容:最接近胶片相机的数码相机!上网查了一下价格,卧槽,果然很徕卡!裸机150万日元(7万多RMB)。
要不要买?贵是一方面,我防潮柜里的相机,早已经堆不下了。。
好吧,那就来个“断舍离”。我把目前闲置的一部分相机(大部分是胶片机),列了一张清单,一共12台,发到朋友圈,以我当时购买的原价转让,两天之内,全部出手,第三天,我就拿到了M10-R(“以物置物,以旧换新”)。
为什么这么容易转手?信任是一方面。最关键的是,我多年来的消费原则:永远只买我能买得起得最好的(最贵的)东西!买不起怎么办?忍着,不用。
这一原则,给我带来的好处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至少有三样东西,我都是免费用的:
1. 相机
2. 手表
3. 文具
例如:徕卡M3、M6、M7 …劳力士 1601、1803、5513…万宝龙60~90年代所有漂亮的钢笔…只要条件允许,你都可以随便买,3~5年后,等你用腻了,随时可以按原价150%左右的价格转手,尤其在日本,中古奢侈品市场极其成熟的国家,交易太方便了。
所以,玩儿摄影这么多年,一共花了多少钱?从来没算过,相机进进出出,30多台(手表就更多了)。在我眼里,这些都是“固定资产”。因为我永远只买同类中最好的,它们一直在涨价,我只不过是临时的保管者而已。即便个别的也会赔钱转让,但使用过程中的体验和经历,是无价的。而我一直在用“好东西”,还是免费的。
话说回来,好相机就一定能拍出好照片吗?并不能!只不过,它能让你更喜欢去拍照。而且拍的不好,你也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所谓“摄影穷三代”,在我这里不存在。
最后,还是我常说的那两句话:
东西不在多,在于精。
新的,未必是好的。
#胶片##摄影##徕卡##日本生活##日本[超话]#
保洁员捡2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法律是否保护拾金不昧的行为?
捡到的东西要归还吗?2月25日,一则“保洁员捡到2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当晚,涉事的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发布视频称,保洁员捡到2万元交上来两天以后又想把钱要回去据为己有,饭店后来将钱放到了派出所,保洁员属于外包公司,是自己辞职的。
然而,26日,保洁员宋女士回应称,她发现别人丢失的钱后,根本没想将钱据为己有,而是交给了前台服务员。事后几天,她得知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这笔钱,自己就提出报警。不过此事件的真实情况尚未明确,饭店和宋女士各执一词,大连西岗区市监局已经介入调查,网友们仍在等待调查结果公开。#保洁员捡2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
这不禁令我们思考,法律是否保护拾金不昧的行为?首先,如果拾得他人丢失的财物,拾得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其次,如果雇员拾金不昧、直接报警,雇主是否有理由开除该雇员?最后,如果拾得财物的人将财物据为己有,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1. 拾得人的义务和权利
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上的约束,更是法律上的规范。在拾得他人丢失的财物时,拾得人应当将财物返还权利人。《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此时,捡到财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本案中,保洁员宋女士作为该饭店的雇员,拾得2万现金,而后的实际保管人是该饭店。可见,该饭店负有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的义务,权利人也有权向该饭店请求返还相关财物。此外,该饭店还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还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同时,拾得人可以请求财物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当权利人还悬赏寻找遗失物时,拾得人还可以请求其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不过,在本案中,如果该饭店试图侵占2万现金的情况为真,则无权请求支付必要费用和履行悬赏承诺。
2. 开除拾金不昧雇员是否合法
雇员拾金不昧、直接报警,不仅没有触犯《劳动法》,相反还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表现。《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还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本案中,保洁员宋女士拾得2万现金后,及时上交给饭店。事后几天,她得知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这笔钱,自己就提出报警。如果饭店以此理由解雇宋女士,则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若同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遗失物据为己有的法律责任
如果拾得财物的人将财物据为己有,《刑法》等法律还规定了将他人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刑事责任。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其中,非法占为己有的本质是合法占有,非法所有,例如将他人在饭店的遗失物合法占有和保管,但如果保管者并不具有合法所有的权利而将其非法所有、拒不交出,则构成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此外,本罪的构成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可以参照职务侵占罪的6万元数额标准执行,若侵占数额不大则不应认定为本罪。
本案中,一方面,饭店是否将保管的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交出等情节,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确认;另一方面,2万现金数额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难以构成本罪。同时,本罪属于自诉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案件是否被处理也会受到受害人选择的影响。
法律规定往往和公众的情理相符,拾金不昧既是道德驱使,更是法律明确保护的行为。将拾得的遗失物据为己有,则将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北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点]#
捡到的东西要归还吗?2月25日,一则“保洁员捡到2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当晚,涉事的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发布视频称,保洁员捡到2万元交上来两天以后又想把钱要回去据为己有,饭店后来将钱放到了派出所,保洁员属于外包公司,是自己辞职的。
然而,26日,保洁员宋女士回应称,她发现别人丢失的钱后,根本没想将钱据为己有,而是交给了前台服务员。事后几天,她得知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这笔钱,自己就提出报警。不过此事件的真实情况尚未明确,饭店和宋女士各执一词,大连西岗区市监局已经介入调查,网友们仍在等待调查结果公开。#保洁员捡2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
这不禁令我们思考,法律是否保护拾金不昧的行为?首先,如果拾得他人丢失的财物,拾得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其次,如果雇员拾金不昧、直接报警,雇主是否有理由开除该雇员?最后,如果拾得财物的人将财物据为己有,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1. 拾得人的义务和权利
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上的约束,更是法律上的规范。在拾得他人丢失的财物时,拾得人应当将财物返还权利人。《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此时,捡到财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本案中,保洁员宋女士作为该饭店的雇员,拾得2万现金,而后的实际保管人是该饭店。可见,该饭店负有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的义务,权利人也有权向该饭店请求返还相关财物。此外,该饭店还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还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同时,拾得人可以请求财物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当权利人还悬赏寻找遗失物时,拾得人还可以请求其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不过,在本案中,如果该饭店试图侵占2万现金的情况为真,则无权请求支付必要费用和履行悬赏承诺。
2. 开除拾金不昧雇员是否合法
雇员拾金不昧、直接报警,不仅没有触犯《劳动法》,相反还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表现。《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还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本案中,保洁员宋女士拾得2万现金后,及时上交给饭店。事后几天,她得知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这笔钱,自己就提出报警。如果饭店以此理由解雇宋女士,则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若同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遗失物据为己有的法律责任
如果拾得财物的人将财物据为己有,《刑法》等法律还规定了将他人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刑事责任。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其中,非法占为己有的本质是合法占有,非法所有,例如将他人在饭店的遗失物合法占有和保管,但如果保管者并不具有合法所有的权利而将其非法所有、拒不交出,则构成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此外,本罪的构成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可以参照职务侵占罪的6万元数额标准执行,若侵占数额不大则不应认定为本罪。
本案中,一方面,饭店是否将保管的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交出等情节,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确认;另一方面,2万现金数额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难以构成本罪。同时,本罪属于自诉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案件是否被处理也会受到受害人选择的影响。
法律规定往往和公众的情理相符,拾金不昧既是道德驱使,更是法律明确保护的行为。将拾得的遗失物据为己有,则将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
#北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点]#
#北京有名的刑事律师:浅析刑法中的诈骗罪、盗窃罪和侵占罪#
北京有名的刑事律师:浅析刑法中的诈骗罪、盗窃罪和侵占罪
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特点是用欺骗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从而仿佛“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这是诈骗罪区别于抢劫、抢夺、盗窃等罪的主要特征。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盗窃罪构成犯罪,需要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扒窃时被人看见就不是盗窃了吗?所以盗窃不应限于秘密窃取,盗窃时也会有欺骗行为,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知错误而处置财产。比如以借打手机为名而非法占有手机,虽然握在行为人手里,实际上仍由被害人占有,所以成立盗窃罪,而非诈骗罪。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如乘客将财物遗忘在出租车上,如果乘客刚下车,只要出租车尚未离开,该财物仍由乘客占有,司机发现后迅速逃离,已经认定为盗窃罪。如果乘客离开已久,财物脱离了前乘客的占有,转移为司机占有,司机据为己有的,成立侵占罪。后乘客据为己有的,当然成立盗窃罪。
北京有名的刑事律师:浅析刑法中的诈骗罪、盗窃罪和侵占罪
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特点是用欺骗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从而仿佛“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这是诈骗罪区别于抢劫、抢夺、盗窃等罪的主要特征。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盗窃罪构成犯罪,需要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扒窃时被人看见就不是盗窃了吗?所以盗窃不应限于秘密窃取,盗窃时也会有欺骗行为,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知错误而处置财产。比如以借打手机为名而非法占有手机,虽然握在行为人手里,实际上仍由被害人占有,所以成立盗窃罪,而非诈骗罪。
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如乘客将财物遗忘在出租车上,如果乘客刚下车,只要出租车尚未离开,该财物仍由乘客占有,司机发现后迅速逃离,已经认定为盗窃罪。如果乘客离开已久,财物脱离了前乘客的占有,转移为司机占有,司机据为己有的,成立侵占罪。后乘客据为己有的,当然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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